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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物观”视野下我国树粮的历史发展与价值挖掘

2023-02-10

安徽史学 2023年1期

卢 勇 曲 静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江苏 南京 210095)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为了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践行“大食物观”,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树粮大有可为。具体而言,树粮指的是以生产可食用果实、块根和花叶皮为主,且区别于大田作物的“木本粮食”,同时涵盖与之相关的衍生产品。树粮对生长环境的要求低于传统谷物,可在山地、丘陵等地种植,一般包括坚果类,水果类,花、叶、皮类以及蜂产品、食用菌类等,在我国有悠久的采摘、栽培和食用历史。

自提出“大食物观”的概念以来,学界已有不同程度的探讨(1)陈利根:《坚持以大食物观统筹保障粮食安全》,《群众》2022年第9期;李冬梅、李庆海:《以“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的路径探析》,《人民论坛》2022年第13期;于德水、张云志:《树立大食物观 大力开发微生物食物资源》,《奋斗》2022年第9期;解磊:《践行“大食物观” 深入挖掘新型食品资源》,《消费日报》2022年6月30日;陈怡:《践行“大食物观”多途径开发食物》,《上海科技报》2022年7月13日;杨忠岐:《树立大食物观 向森林要食物》,《人民政协报》2022年3月31日。,但多涉及“大食物观”的政策意义、具体行业的现状及开发方向,鲜有涉及“大食物观”视野下某一类型食物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当代价值,尤其是尚未关注到“树粮”这一概念。与树粮相近的是森林食品或“铁杆庄稼”,树粮是对二者的总结与提升。本文拟以“大食物观”为切入点,对历史时期我国树粮的发展阶段与演变、品类与利用进行详细论述,进而阐释发展树粮的当代价值,以期跳出传统粮食观,传承树粮传统,挖掘树粮潜力,发展利用好33亿亩的林木资源,助力更高层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阶段与演变:我国树粮的发展历史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在原始社会就已开始有选择地大量采摘木本植物的果实,随着社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先民们开始驯化、栽培这类植物,并在长期的农业实践中将它们与周围生境相结合,创造性地构建了山林复合种植系统。

(一)源起:原始社会的采摘

食物是满足人类自身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原始社会时期,先民们通过采集渔猎的方式获取食物和其他物质资料。采集的种类取决于人们当时所处的环境,大多是可食植物的果实、块根和草籽等。(2)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99页。《淮南子》载:“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3)刘文典著,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卷19《修务训》,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766页。,可视为采摘树粮的开端。《韩非子》:“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4)陈奇猷校注:《韩非子新校注》卷19《五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7页。,足见原始社会时期依靠采集即可基本满足饱腹之需。《庄子·盗跖》:“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5)方勇、刘涛译注:《庄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510页。,亦是对原始社会采集树粮的反映。“伴随着工具的改进和野生植物可食性的试验,各种直接可食或处理后可食的植物果实、种子以及花、叶、根、茎等,都被纳入了原始民族的采食谱。”(6)俞为洁:《中国食料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此外,考古发现的植物遗存亦为原始人类采集树粮提供了佐证。浙江跨湖桥遗址出土了距今7282±155年的橡子(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萧山跨湖桥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学刊》,长征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在距今约7000—5000年前的河姆渡遗址中,也出土了大量的橡子和其他富含淀粉的植物果食。(8)浙江省博物馆自然组:《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同属河姆渡文化的浙江田螺山遗址中同样发现了橡子、酸枣等树粮植物。(9)孙国平、黄渭金等:《浙江余姚田螺山新石器时代遗址2004年发掘简报》,《文物》2007年第11期。文字记载与考古遗存的相互印证,充分表明原始社会时期已经开始采集和食用树粮。

(二)萌芽:先秦时期的园圃

先秦时期是树粮植物种植的萌芽阶段。据甲骨文记载,商代可能已经出现专门栽培树粮的农用地——园圃,但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西周早期的“圃”仍为“场圃结合”,至西周晚期,园圃实现专门化,主要种植瓜果蔬菜类。《诗经》所提“折柳樊圃”(10)⑩高亨注:《诗经今注》第2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144、108页。,“园有桃……园有棘”(11)⑩高亨注:《诗经今注》第2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144、108页。,说明周代的园圃已经有一定规模。《周礼》中提到专设“场人”一职,“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12)郑玄注、贾公彦疏、彭林整理:《周礼注疏》卷17《场人》,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02页。。这里的“圃”为官营园圃,并已脱离了“场圃同地”之义,圃不再发挥堆谷和脱粒的功用,而是专门种植果蓏蔬菜等。

春秋末年,园圃已经从大田中分离出来。《管子》载:“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13)李山、轩新丽译注:《管子》卷9,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448页。说明这一时期出现了专营园圃的农户,但仍是园圃合一,未有明确区分,园圃中还兼种经济林木,涵盖范围更为广泛。如《诗经·将仲子》中提到了园圃中所种的杞、桑、檀等经济林木;(14)⑩高亨注:《诗经今注》第2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144、108页。《孟子》所载“梧槚”“樲棘”指的是园圃内栽种的梧桐、楸树、酸枣、荆棘。(15)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卷11《告子章句上》,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48页。

先秦时期虽出现了园圃,但仍继承了先民们采食野生植物果实的习惯。此时,树粮的记载多见于《夏小正》《诗经》《礼记》《山海经》等典籍,且多以我国原产树粮为主,涵盖水果、坚果等品类,可以确定为人工栽培的树粮品种包括:桃、李、梅、枣、榛、栗等。彼时,已经出现较为著名的树粮产区,如《吕氏春秋》载:“果之美者……江浦之橘,云梦之柚。”(16)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卷14《孝行览·本味》,巴蜀书社2002年版,第1440—1444页。可见,当时楚地产出的橘子、柚子已颇有名气。

(三)发展:汉唐时期的繁盛

秦汉时期,出现了专业化的树粮种植。首先是“园”和“圃”分离。《说文解字》曰:“园,所以树果也”,“圃,种菜曰圃”。(17)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25页。种植果树的称为“园”,种蔬菜的称为“圃”。东汉时期仲长统亦曰:“场圃筑前,果园树后”(18)《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644页。,标志着树粮种植的专业性加强。其次是出现大规模的树粮栽培,“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19)《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72页。同时,也说明此时树粮的栽培已经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差异。秦汉时期,在农业生产方面倡导“尽地力之教”,充分利用土地,因而促进了树粮的发展,即“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窳,殖于疆场”。(20)《汉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20页。此时,树粮植物的品类和品种增多,西域的特色树粮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传至中原并进行本土化栽培及推广,南方的树粮通过进贡的方式传入北方,不同地区间的树粮运输贸易也有一定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南方地区树粮的大发展时期。黄河流域的树粮品类与汉代基本相同,南方地区的树粮种类和种植面积都有极大的拓展。吴越之地的橘子已成大宗,并出现“橘税”。南朝梁任昉《述异记》记载:“越多橘柚园,越人岁多橘税,谓之橘籍。”(21)李昉编纂,孙雍长、熊毓兰校点:《太平御览》卷966,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748页。南方的杨桃、枸橼、关桃子等品种多在这一时期出现首次记载。此时,人们已经注意到可充分利用不宜栽种五谷之地进行树木的栽培,树粮植物成为栽种的对象之一。如《齐民要术》中提出“因地种树”的概念,“其白土薄地不宜五谷者,唯宜榆及白榆。”(22)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5,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第341页。

隋唐五代时期,树粮的发展进入新阶段。首先,果品已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对梨橘判》载:“郑州刘元礼载梨向苏州,苏人宏执信载橘来郑州”。(23)董诰等编:《全唐文》卷98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518页。其次,南方树粮的种植北限向北推移,并形成新的著名树粮产区。例如原出岭南的荔枝北移至四川,白居易诗云:“荔枝生巴峡间”;(24)白居易著,丁如明、聂世美校点:《白居易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页。再如长安栽培柑橘,天宝十年《贺宫内柑子结实表》载:“朕近宫内种柑子树数株,今秋以来,结实一百五颗,乃与江南及蜀道所进无别”。(25)董诰等编:《全唐文》卷962,第4431页。最后,域外树粮的引进。这一时期,大量域外树粮被引进,如海枣、扁桃、树菠萝、油橄榄等等。此外,作为树粮重要组成部分的蜂蜜和食用菌在此时亦有所发展。人们已经总结出辨别蜂蜜质量优劣的经验:“点目中热膜,家养白蜜为上,木蜜次之,崖蜜更次”。(26)孟诜原著,张鼎增补,郑金生、张同君译注:《食疗本草译注》卷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29—130页。食用菌的人工栽培技术亦有相关记载,《四时纂要》中提到:“取烂构木及叶,于地埋之,常以泔浇令湿,两三日即生”。(27)韩鄂原编、缪启愉校译:《四时纂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版,第88页。

(四)顶峰:宋元明清时期的传统山林复合利用

宋元明清时期,树粮全面发展。因树粮植物中含有丰富的淀粉和营养物质,这一时期的荒政书多将树粮纳入备荒救荒食物之列,部分还详细记载了树粮的食用方式。各代政府亦十分重视树粮,并以颁布诏令的形式在各地推广乃至强制推行树粮植物的种植。

宋太宗在劝民多植五谷时,亦重视鼓励民众多植树粮。太平兴国七年闰十二月下诏:“凡谷、麦、麻、豆、桑、枣、果实、蔬菜之类,但堪济人、可以转教众多者,令农师与本乡里正、村耆相度,具述土地所宜……及时种莳。”(28)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校点:《宋会要辑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945—5946页。元代也颁布农桑之制十四条,其中亦涉及推广树粮植物的政策,“种植之制,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土性不宜者,听种榆柳等,其数亦如之。种杂果者,每丁十株,皆以生成为数,愿多种者听。”(29)《元史》卷93《食货志》,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355页。明代也鼓励民众栽植树粮植物,洪武二十五年谕五军都督府臣:“令天下卫所屯田军士人树桑百根,随地宜植柿、栗、胡桃等物,以备岁歉。”(30)雷礼:《皇明大政纪》,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第556页。清代在继承前代政策基础上,重视对树粮植物的保护,如雍正二年“谕直隶督抚等官”:“舍旁田畔,以及荒山旷野,量度土宜,种植树木。桑柘可以饲蚕,枣栗可以佐食,桕桐可以资用,即榛楛杂木,亦可以供炊爨,其令有司督率指画,课令种植。仍严禁非时之斧斤,牛羊之践踏,奸徒之盗窃,亦为民利不小。”(31)《清世宗实录》卷16,雍正二年二月九日,《清实录》第7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72页。

树粮植物的栽培技术亦有进步,南宋韩彦直的《橘录》对柑橘的种植经验进行了详细讨论。有关树粮的专谱也有所增加,诸如《荔枝谱》《龙眼谱》《水蜜桃谱》等,反映了树粮发展的盛况。明清时期,新的域外品种如菠萝、番木瓜、番荔枝等开始引入,西洋苹果、洋梨等也在清代晚期陆续传入。新品种的传入丰富了树粮植物的品类,一定程度上“在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和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32)王思明:《美洲原产作物的引种栽培及其对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劳动人民在选育栽培树粮植物的过程中,创造了传统山林复合利用的耕作体系,并在明清时期趋向定型,如陕西佳县古枣园、河北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浙江仙居杨梅栽培系统以及云南漾濞核桃——作物复合系统极具代表性。(33)陕西佳县古枣园2014年被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证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河北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浙江仙居杨梅栽培系统和云南漾濞核桃——作物复合系统均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整体而言,各类传统山林复合系统皆以树粮植物为核心,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内部的水、热、光、土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套种间作、林下喂养等形式,合理配置树粮、谷物、家禽、食用菌等生物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复合种养的过程中实现树粮与山地环境、其他生物资源的和谐平衡。

二、根果花茎叶:我国树粮的品类与利用

历经数千年的发展,我国的树粮品类已相当丰富,有关树粮的历史文献亦十分丰富,除了专门的果谱、种树书外,荒政书中亦多有提及。以明代《救荒本草》为例,设“木部”和“果部”,仅“木部”就记录了“叶可食”“实可食”“叶及实可食”“花可食”“花叶皆可食”“花叶实皆可实”“叶皮及实皆可实”的树粮,说明此时已经认识到在传统谷物粮食之外,木本植物的果实、花、叶等皆可食,并在灾荒之年发挥抗灾救饥的功用。树粮品种繁多,根据其可食部分及衍生品,可将其分为坚果类,水果类,花、叶、皮类和蜂产品、食用菌类等,以下选取代表性的品类进行详细论述。

(一)坚果类

坚果类树粮的可食用部分是果实,由果皮保护,果皮外另有一层外壳,代表性的有栗子、橡子、香榧、核桃、榛子、松子等。

栗在树粮中地位十分重要。先秦时期,北方地区已开始栽培栗树。《战国策》载:“燕……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田作,枣栗之实足食于民矣,此所谓天府也。”(34)缪文远、罗永莲、缪伟译注:《战国策》卷29,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912页。此后,栗的优质产区多集中于北方地区,唐代的陆玑指出:“五方皆有栗,周秦吴扬特饶,吴越被城表里皆栗,唯渔阳、范阳栗甜美、长味,他方者悉不及也。”(35)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卷上《树之榛栗》,《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3页。可见,唐代时北方的渔阳、范阳地区所产的栗质量最为上乘。栗的果实俗称栗子,营养丰富,淀粉含量较高,“干板栗的糖类达到77%,与粮谷类相当”。(36)俞晓琴、贾明:《板栗的营养价值及栽培技术》,《中国园艺文摘》2013年第2期。栗子可充饥,古籍中多有提及其价值,“主益气,厚肠胃,补肾气,令人耐饥”;(37)陶弘景集、尚志钧辑校:《名医别录》卷1,人民卫生出版社1986年版,第90页。“作粉胜于菱芰”。(38)苏敬等:《新修本草》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5页。

香榧古称“柀”,榧实作为坚果食用可能始于唐代。孟诜的《食疗本草》中提到棐(榧)子:“多食三升、二升佳,不发病。令人消食,助筋骨,安荣卫,补中益气,明目轻身。”(43)孟诜原著,张鼎增补,郑金生、张同君译注:《食疗本草译注》卷上,第46页。唐代陈藏器指出:“棑华,按棑音斐,树似杉,子如槟榔,食之肥美。”(44)陈藏器撰、尚志钧辑释:《〈本草拾遗〉辑释》,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版,第462页。可见,唐代已经认识到香榧不仅可食,还兼具养生、药用之功效。至宋代,香榧的种植规模开始扩大,元明清时期得到规模发展。(45)黎章矩、程晓建等:《香榧品种起源考证》,《浙江林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北宋初,名僧赞宁对香榧的食用、加工方式有所描述:“榧子煮素羹甜美”(46)苏轼:《格物粗谈》卷下《饮馔》,《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1页。,“榧子与甘蔗同食,其查自软如纸一般”(47)苏轼:《物类相感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9、20页。,“新榧子以猪脂炒过,则黑皮不着肉”。(48)苏轼:《物类相感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9、20页。食用香榧时可用猪油加以翻炒,以便榧皮脱落。

我国的坚果类树粮品种丰富,除上述而外,还有松子、榛子、核桃、扁桃仁等。坚果树粮植物在我国的分布范围广泛,新疆、云南、黑龙江、吉林等地具有生产坚果树粮的自然及区位优势,宜发展为优势产区。

(二)水果类

水果类树粮指的是木本果树生产的果实,并以苹果、梨、柿子等为代表。

苹果在我国水果中占据重要地位,并有中国苹果和西洋苹果之分。柰即早期栽培的中国苹果,汉代扬雄的《蜀都赋》记载:“杜樼栗柰”。(49)扬雄著、张震泽校注:《扬雄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齐民要术》引前人所述,指出西域地区把柰脯作为辅助食物,“家以为脯,数十百斛以为蓄积,如收藏枣栗”。(50)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4,第297、285页。林檎是中国苹果的品种之一,在魏晋时期已经广泛种植,《齐民要术》将林檎与柰并列,足见二者的相似性。唐宋时期,中国苹果的种类更加丰富,宋代周师厚在《洛阳花木记》中提到柰的品种有:蜜柰、大柰、红柰、兔须柰等。1871年,美国传教士倪维斯(John L.Nevius)将西洋苹果引入烟台,并沿用“苹果”的名称(51)罗桂环:《中国栽培植物源流考》,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68页。,苹果的品种结构开始发生变化。

梨树在中国的栽培历史悠久,先秦时期的《逸周书》《礼记》《庄子》等文献中皆有记载。最晚至汉代,梨树已被广泛种植。西汉时期,秦中地区“又有粳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52)《汉书》卷65《东方朔传》,第2849页。黄河流域亦不乏梨树的优良品种,曹操所言“山阳郡有美梨”(53)安徽亳县《曹操集》译注小组译注:《曹操集译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3页。,即是山东地区的优良品种。长江流域至迟到晋代就已经有优质梨树品种,《永嘉郡记》提到青田村有一种质量上乘,可以作为贡品的“御梨”。(54)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4,第297、285页。梨子亦具有救荒功用,“其梨结硬未熟时,摘取煮食。已经霜熟,摘取生食。或蒸食亦佳。或削其皮,晒作梨糁,收而备用,亦可。”(55)朱橚著,王锦秀、汤彦承译注:《救荒本草译注》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61页。可见,梨在未熟时也可食用,成熟后可制成梨粮,收藏备用。

柿子在民间素有“铁杆庄稼”“木本粮食”的美誉。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详细记载了柿子的脱涩之法,“柿有树干者,亦有火焙令干者。”(56)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4,第301页。古人认为柿子有诸多优点,唐代《酉阳杂俎》指出柿的七德之一为“寿”。(57)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07页。至今一些地区仍有数百年的柿树,可谓“种一年,收百年”。柿子被视为粮食,古已有之,饥荒之年尤为重要。明代徐光启指出:“今三晋泽沁之间,多柿。细民干之,以当粮也。中州齐鲁亦然。”(58)徐光启撰、石声汉校注:《农政全书校注》卷29《树艺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780页。柿子可制成柿饼,明代《荒政要览》中提到:“柿成做饼,以佐民食。”(59)俞汝为:《荒政要览》,《中国荒政书集成》第1册,第271页。多样化的食用方式,延长了柿子的保存时间,可备不时之需,因而推广了柿树的种植。

此外,水果类树粮还有桃、梅、杏、李等,其中大部分水果可直接食用外,亦能制成果脯,既可丰富食用方式,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水果类树粮的保鲜问题。

(三)花、叶、皮类

花、叶、皮类树粮指的是木本植物的花、叶、皮部分可食,代表性的如榆荚、槐花、香椿等。

榆树的榆荚(即榆钱)、叶子、树皮和根皮皆可食。汉代,先民们已经开始食用榆皮,如“河平元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60)《汉书》卷26《天文志》,第1310页。在遭遇粮食减产时,民众多将榆树视为救荒作物。随着认识的加深,榆叶、榆荚亦被列入可食之物。明代俞汝为对榆树各部位的食用方式进行了详细描述,榆树叶、荚的食用方式较为多样,榆皮则以磨面食用为主。今天,仍有许多地方的百姓食用榆钱。榆树适应性强、根系发达、生长迅速,在山坡、山谷、丘陵、沙岗等皆可种植。清代《三农纪》载:“白土薄地,不宜谷者,宜纯种榆,易长。若栽田畔,防鸟雀损谷。”(61)张宗法:《三农纪》卷7,桂林堂藏板,第8页。可见,榆树不仅能够适应贫瘠土地,亦是保护谷物的佳木。

槐树的可食用部分主要是槐叶、槐芽和槐花。先民最初以食用槐叶为主,荒年时食用尤多,北齐天保六年,郢州城被围,“城中食少,粮运阻绝,无以为计,唯煮槐楮、桑叶并纻根、水萍、葛、艾等草及靴、皮带、觔角等物而食之”。(62)《北齐书》卷20《慕容俨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281页。唐代,槐叶防暑降温的功效开始受到关注(63)纪永贵:《槐树的实用功能与文化象征》,《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至明代,食槐叶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徐光启指出:“晋人多食槐叶,又槐叶枯落者,亦拾取和米煮饭食之。尝见曹都谏真子,述其乡先生某云:世间真味,独有二种:谓槐叶煮饭,蔓菁煮饭也。”槐叶已然成为民众日常饮食的品类之一,喜食者更是将其称为“世间真味”。槐芽略有苦味,可将其“煠熟置新砖瓦上,阴干;更煠,如是三过,绝不苦。”(64)徐光启撰、石声汉校注:《农政全书校注》卷56《荒政》,第1668页。槐花的食用多以炒熟为主。

椿树即香椿树,以食用椿芽、椿叶为主。唐代始有香椿可食的记载,但彼时认为香椿“多食令人神不清。”(65)孟诜原著,张鼎增补,郑金生、张同君译注:《食疗本草译注》卷上,第42页。宋代《图经本草》明确指出“椿木实而叶香,可啖。”(66)苏颂撰,胡乃长、王致谱辑注:《图经本草》卷12,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381页。香椿芽多于农历三月采摘,被视为春菜,《帝京岁时纪胜》记载“三月采食天坛之龙须菜,味极清美;香椿芽拌面筋,嫩柳叶拌豆腐,乃寒食之佳品。”(67)潘荣陛、富察敦崇著:《帝京岁时纪胜 燕京岁时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7页。亦有农谚“房前一棵椿,春菜常不断。”(68)艾力农、丁建民、高维华:《中国农业之最》,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17页。香椿的食用方式较为多样,可“采嫩芽煠熟,水浸淘净,油盐调食”(69)朱橚著,王锦秀、汤彦承译注:《救荒本草译注》卷下,第267页。,亦可取嫩叶,生熟盐腌皆可。香椿树适应性较强,明代《长物志》载:“椿树高耸而枝叶疏……圃中沿墙多种植,以供食”(70)文震亨编:《长物志》卷2,《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页。,香椿树可种植于园圃靠墙处,占地少且可食用。

花、叶、皮类树粮的品类丰富,桂花、枸杞叶、茶叶、桃胶等均可视为此类树粮。花、叶、皮类树粮不仅具有可食、救荒之功用,于水土保持、保护谷物等方面亦大有裨益。

(四)蜂产品、食用菌类

树粮植物与周围的生态环境构成了统一整体,因此,树粮植物与其他生物相互作用产出的衍生品,例如蜂产品、食用菌等亦可纳入树粮的范畴。

树粮植物是蜜蜂采蜜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食蜂蜜的历史悠久,早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有“蜜”字的记载,但早期多以采集野生蜜为主。东汉时期,出现人工养蜂,“姜岐……以畜蜂、豕为事。”(71)皇甫谧著,任渭长、沙英绘,刘晓艺撰文:《高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98页。唐代人工养蜂已经成为主流(72)俞为洁:《中国食料史》,第230页。,且已有私人经营卖蜜。至宋代,蜂蜜已经广泛运用到了食品制作中,例如《武林旧事》中提到的蜜果、蜂糖饼等。宋代人认为,“藕与蜜同食,可以休粮”(73)李石:《续博物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2页。,蜂蜜与非粮食作物结合具有充饥的作用。元代《农桑辑要》新添《蜜蜂》一篇,将采蜜纳入农事的范围内,足见其重要性。

蜂蜜根据蜜源植物可分为油菜蜜、槐花蜜、枣花蜜、荔枝蜜等,不同种类的蜂蜜在颜色、香味等方面各具特色。食用菌形态各异、种类丰富,诸如香菇、金针菇、双孢菇、银耳、猴头菇、灵芝等,不同食用菌的生长环境不同,但大部分自然生长的食用菌都依木而生。

三、古为今用:“大食物观”视野下我国树粮的价值挖掘

“大食物观”是对传统“以粮为纲”观念的拓展升级,由保障粮食安全转向全面保障食物安全,从理论上拓宽了食物的边界。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摆在首要位置,就是“大食物观”的一个具体体现。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大食物观”进行了详细阐述: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78)《树立大食物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人民日报》2022年3月22日,第10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更是进一步指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广树粮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符合中国国情,更是践行大食物观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够在保障粮食供给的同时丰富我国居民的饮食结构,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物地相宜,可尽地力

耕地质量是当下粮食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已完成8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但还未达到耕地总面积的一半。因此,需要着眼于新时代的新挑战,以防范粮食安全风险,保障粮食安全。

《吕氏春秋》曰:“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79)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卷26《士容论·审时》,第3148页。“天”和“地”是农业生产的环境因素,“‘地’在农业上是地形地貌特征、土壤理化性状、肥力等多因子的综合,农作物的生长对‘地’有一定的要求”(80)胡火金:《协和的农业:中国传统农业的生态思想》,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9页。,故《管子》将土壤进行分类,“五粟之土”适宜栽种桐、柞、榆、柳、桑、柘、栎、槐、杨等;“五沃之土”适宜栽种桐、柞、梅、桃、李等;“五位之土”适宜栽种竹箭、枣、楸、檀、榆、柳等。(81)李山、轩新丽译注:《管子》卷19,第807—810页。对土壤、地形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因地制宜地栽种树粮,从而达到尽地力的最佳效果。

树粮植物大多具有耐寒、抗旱、生命力顽强等特点,可在丘陵、山地等地貌条件下生存。西汉时期,《淮南子》就指出:“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82)刘文典著,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卷9《主术训》,第370页。20世纪50年代,我国政府在推广苹果种植时就提出“果树上山下滩,不与粮棉争地”和“远山高山森林山,近山低山花果山”的号召。(83)陆秋农、贾定贤主编:《中国果树志·苹果卷》,中国林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8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人民网,2022年2月23日,http://cpc.people.com.cn/n1/2022/0223/c64387-32357605.html。“四荒”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利用“四荒”资源栽培树粮,是对中国传统农业“尽地力”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树粮具有强大的适应能力,可在“四荒”之地生长。此外,大部分树粮都可实现一年种、多年收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树粮的成熟季节多与传统粮食交错,不争农时。以北方地区为例,冬小麦多在夏初收割,栗、柿、苹果等树粮多在秋季收获,颇类孟子所谓“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树粮植物在水土保持方面还能发挥独特作用,可用于造林。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适合栽培的树粮品类有所差别,“所以应根据不同的气候、地形、土质等条件(即造林的立地条件),选用合适的树种,促进幼树的生长和迅速成林。”西北地区气候干旱、土壤贫瘠,适合栽培耐旱树粮,可在背风向阳、坡度较缓且土质较好之地栽种苹果、梨、核桃、枣等;在南方水土流失较为剧烈的山地,可在山脚种植桃、梨、枇杷等树粮。(85)辛树帜、蒋德麒主编:《中国水土保持概论》,农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205—206页。

皖浙南部山区在长三角的山地农业中具有典型性,素有“山多田少”之说,山地开垦是该地区农业开发的主要途径,但过度开垦极易导致山地水土流失,故当地山民采取山地复合型特色农业以适应环境。浙江仙居杨梅栽培系统位于浙江东部,易遭受台风、水灾和旱灾等自然灾害。仙居的古杨梅群与中草药、茶树、土蜂、仙居鸡等植物、生物资源相配合,形成以杨梅种植为核心,“梅—茶—草—鸡—蜂”有机结合与立体布局的复合型农作模式(86)伽红凯、卢勇、陈晖:《环境适应与技术选择:明清以来长三角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中国农史》2021年第4期。,筑成仙居的一道生态屏障。杨梅与茶树的根系发达,保持水土的功能显著;树下的草药覆盖在山体表层,可保护土皮;放养在梅林中的仙居鸡能够增加土壤肥力,环保除虫。

(二)营养多元,可丰民食

当下,中国居民的饮食结构正在从“吃饱”向“吃好”“吃精”转变,传统概念中的粮食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饮食需求,因此,需要拓宽食物的边界,向森林、山地要粮,塑造多元饮食结构。

树粮种类丰富,在营养方面极具多元性。《黄帝内经素问》中指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87)傅景华、陈心智点校:《黄帝内经素问》卷7,中医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40页。何为五果,宋代罗愿《尔雅翼》指出:“五果之义,春之果莫先于梅,夏之果莫先于杏,季夏之果莫先于李,秋之果莫先于桃,冬之果莫先于栗。”(88)罗愿撰、石云孙校点:《尔雅翼》卷10,黄山书社2013年版,第126页。具体而言,五果指的是梅、杏、李、桃、栗,广义上可视为果品类的总称。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上的“五果”,皆可对五谷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完善饮食结构。

坚果类树粮,淀粉含量相对较高,富含人体必需的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磷脂等营养成分,具有强身、益智等多种功效。相关研究成果表明,板栗的含糖量较高,核桃、山核桃、杏仁、松子等以粗脂肪为主要成分,几种坚果的蛋白质含量丰富,约在10—24%,含糖总量约为9%(板栗含糖量高,除外),膳食纤维在5—13%。(89)张明霞、庞建光、王秀梅、蔡冬梅:《河北山区常见坚果主要营养及活性成分分析》,《食品工业》2020年第7期。香榧的营养丰富,种仁富含油脂、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元素,具有抗动脉粥样硬化、降血脂、驱虫等药理作用。(90)徐立伟、马佳慧、于淼:《香榧的营养和功能成分研究进展》,《食品工业》2020年第8期。

水果类树粮富含多种营养,尤以糖、维生素、矿物质、有机酸和果胶等为主。水果中富含葡萄糖、果糖和蔗糖,能够满足人体消耗热能的需要;维生素C的含量极为丰富,可预防坏血症,增强人体免疫力;还含有胡萝卜素和B族维生素,在预防疾病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

蜂蜜是树粮的特殊衍生品,富含多种营养物质,如糖类、多酚类化合物、维生素、生物活性酶、蛋白质、氨基酸和矿物质元素等(91)王玉涵、王欣然、李熠等:《蜂蜜中功能营养成分及特征研究进展》,《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20年第4期。,具有多种活性功效,易于被人体吸收,亦能促进消化。

“味之美者,越骆之菌”,食用菌不仅美味,营养价值同样不可小觑,富含蛋白质、矿物质元素、维生素、糖类化合物等营养元素,可被称为“功能性树粮”,具有较好的保健功能。相关研究表明,食用菌的保健功能主要体现在提高人体免疫调节能力,抑制肿瘤,降低胆固醇和血压,抗病毒抗菌等方面。(92)李月梅:《食用菌的功能成分与保健功效》,《食品科学》2005年第8期。

(三)万物并作,可护生态

树粮源自原始社会的植物采集,种类繁多的野生植物为树粮的采集、栽培提供了天然的资源库,“生物多样性不但提供了农业发生发展的基础,也提供了农业发展必须遵循的准则”。(93)李根蟠:《从生命逻辑看农业生产和生态所衍生的功能——农业生命逻辑丛谈之二》,《中国农史》2017年第3期。农业生物多样性有其特殊性,从狭义上可分为农业生物的遗传多样性、农业生物的物种多样性和农业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三个层次,而广义上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则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全部生物多样性。(94)骆世明主编:《农业生物多样性利用的原理与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中国古代并无明确的生物多样性概念,但诸如“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种谷必杂五种”等观点(95)惠富平:《中国传统农业生态文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276页。,已经认识到合理利用各种动植物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基于对农业生物多样性的朴素理解,古代劳动人民实行了多样化的耕作制度和土地利用方式,例如多熟种植,种养结合,间作、套种等,奠定了我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树粮并非单一的种植业,而是以树粮植物栽培为核心,兼容并包,构建起一个农业生态系统,“其中所有的生物组成了一张复杂的食物网——微生物以腐烂的有机体为食,释放出矿物质和营养物质供新的植物生长,这些植物(有些)被别的动物食用,如此类推”。(96)[美]马立博著,关永强、高丽洁译:《中国环境史:从史前到现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65页。以树粮植物为主体,因地制宜,突破水平维度和单一模式,发展林下种植,实现农业生产的立体化、层次化,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区域内的水、光热、土地等自然资源。复合、立体的种植模式绝非简单的物种堆砌和组合,而是合理配置山体内的生物资源,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动植物的物性,使其相互配合,和谐共生。

中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农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多功能、高效率的物能循环生态系统”。(97)胡火金:《协和的农业:中国传统农业的生态思想》,第125页。农业生态系统中万物并作且互补,在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持地力常新方面成效颇为显著,河北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极具代表性。板栗栽培系统中包含了板栗、向日葵、玉米、家禽等多种农业生物品种,乡民们依地形修建撩壕、梯田以栽植板栗,林下间作向日葵、玉米、草木樨等农作物,形成了板栗—大豆、板栗—玉米等间作模式。在收获农产品的同时还可以用向日葵、草木樨等植物防治板栗虫害,减少了农药的使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除此之外,板栗复合栽培系统兼具美学价值,系统内部的农业作物与山脉、河流、乡居早已联结耦合成紧密联系、动态平衡的生态整体,构成道法自然的生境之美。(98)陈加晋、卢勇、李立:《美学发现与价值重塑:农业文化遗产的审美转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

结 语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食”为中国历代民生之基,并逐渐形成了以五谷为核心的传统粮食观。传统粮食观延续千年,但起源于原始社会采集的树粮,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被广泛纳入果腹充饥、救荒备灾的范畴,其价值亦得到历代政府的重视,宋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均以颁布诏令的形式对树粮植物的种植加以推广。树粮植物在保持水土、护航生态等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农业中形成了以树粮植物为核心的山林复合种植系统,于当下农业之发展大有裨益。因此,梳理树粮的发展脉络,挖掘其价值,不仅是对我国优秀农耕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益探索,而且在“大食物观”视野下,树粮还呈现出新的时代价值,即由传统的救荒作物转向丰富民众饮食结构的佳品以及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当前,一些树粮植物因为农村空心化、片面强调发展主粮等走向衰落,也有部分地区对树粮植物疏于管理,从而出现树龄老化等情况。为了更好地传承弘扬树粮传统,有必要进一步梳理各类树粮的发展与利用历史,摸清树粮家底、建立种质资源库,加强对树粮的科学管理;同时做到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推动树粮的健康平稳发展,加快构建更高层次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