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3-02-09王鑫宁
王鑫宁
(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中心,吉林 吉林 132000)
1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管理的意义
首先,建立推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使建筑行业有了标准化的办事章程,为其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也给技术能力强的新发展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为其提供发展壮大的动力,促进建筑行业良性竞争。其次,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推行,能够有效促进建筑行业主动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在传统的建筑行业中,招标方选择承包商时,筛选不严,要求不明确,导致产生较高的施工成本,过度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质量却难以保证;而通过招投标的实行,投标人会在技术水平、工程投入、项目监管上都有严格的规范,并制定成合同,按照合同施工,确保行业环境的公平竞争,领先企业不断进行自我改进,提高技术水平,并积极研发新技术,凸显竞争力。同时,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标准管理得到了推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也得到健全,使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在法律的监督下正常运转。最后,随着管理体制的不断成熟,建筑市场日益规范化。这也有助于大幅减少建筑行业内的贪污腐败现象,确保评标组工作人员的保密性和监督,以创造一个公平和公正的工程项目环境,并遏制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
2 招投标标准管理相关问题
2.1 存在虚假标书、串通标书现象
招投标标准管理有效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但仍存在假标、串标等现象发生,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招投标项目的正常进行。通常在招投标过程中,个别施工单位为了能稳得工程项目,即中标,会私下通过资源共享、利益分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行贿,使招标机构或是相关单位泄露重要信息;还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违反规定对建筑项目的公开招标进行篡改,将其转化为内定的形式,导致伪造行为十分严重。甚至有招标方提前与投标方联系,达成不正当协议,选择了技术水平较低的投标单位,以减弱市场竞争力。像以上这些招标方、投标方与建筑企业相互串通、相互包庇的行为屡有发生,枉顾招投标标准的存在,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需要及时发现,严肃整治。
2.2 行政干预
首先,政府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扮演着监管的关键角色,确保了招投标的顺利进行。然而,在实施管理时,政府也存在干预过度的情况。进而使招标单位难以选择管理能力更强、技术水平更优的施工单位,极大影响了招投标结果的有效性,也间接打破了公平性原则,使得招投标这一环节失去存在的意义。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管是正常实行监管职责,是保证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一种手段;但如果,这种手段贯穿于招投标的全过程,使干预效果大打折扣。一方面是政府监管幅域有限,个别地方未建立相关制度,未设立仲裁机构,导致监管缺失,难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并严肃处理;一方面是虽然已经设立健全的机构,但是缺少履行监管和执行职能的意识,导致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失职情况:另一方面是执法职责划分不清,存在多方执法现象,使各个专业部门同时向招投标工程进行监督,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不仅造成部门间职能的浪费,也会使市场主体疲于应付政府部门的多方检查,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可能会出现检查标准不一的情况,造成建筑市场被分割、封锁和垄断,带来消极的影响。另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监管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但实际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仍缺少相应的细则,特别是在一些条款较难把握时,会产生刑罚裁量难以评判,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越位、缺位情况发生,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钻法律漏洞,实行“暗箱操作”。
其次,政府行为的规范问题。通常,政府部门经常出于当地利益的角度,为了增加纳税额度,对于当地企业和外来企业实行差别对待,会严格要求外来企业,增设一些苛刻的条件,例如,限制潜在投标人资格,故意排挤其外来企业;或者部分政府会私下给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在企业中标后收受一定的利益;一些政府部门有时会通过不正当手段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妨碍建筑招投标市场的发展,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存在非法的行政干预,干扰招投标活动,损害了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其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政企分离,垄断运营,实施强制服务,导致招标人的权益受损。其三是地方保护盛行。
2.3 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经验丰富的投标人深谙投标漏洞,经常选择不平衡的报价方式,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工程款,减少贷款利息,解当下的资金紧缺状况,保证总价不变,却暗自提高部分的项目价格,有经验的投标人正是利用负责评审的工作人员能力有限这一因素,即使中标后,已难以察觉到这些问题,最终是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这种情况在招投标中是较为常见的,尤其是在投标方资金情况紧张时,为缓解经济压力,迅速回笼资金,或是通过获得的工程款进行投资,获得利息分红,使利益最大化。
2.4 标底编制内容不合理
建筑单位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通常会一笔带过,而在编制标底时,也是主要参考相关咨询单位,缺少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忽略项目的复杂属性,从而导致难以详细展现工程的整体造价明细,导致工作偏于形式化,使建筑市场乱象频生。另外,标底编制内容的缺失,使大部分投标单位未能中标,经常缺乏规范性的特点,这种情况对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进一步妨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现象表明,在进行招标投标工作时,建筑单位通常未充分关注工程标底文件的编制过程,这一过程在确保项目成功完成和市场的公平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5 正常招标下的低质量
除以上的问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还有一些中标后,招、投双方执行时出现的问题。一种是中标单位不严格履行合同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恶意涨价情况,甚至是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另一种是招、投标主体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在沟通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各方在理解上存在误解,进而导致信息不对等,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意见分歧,导致各执一词,甚至随意更改合同,影响施工的效率,增加了矛盾产生。
3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管理应对措施分析
3.1 建立监督机制,完善招投标法律体系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具体方式如下。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对待这一问题的存在,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并针对性制定规范措施,并统一进行规范指导讲解,使执法部门能够熟练掌握职责权限,并相互配合,完善各类项目。第二,善于借助现代技术手段,严格把控招投标人员的参与资质,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与透明,有必要对现场进行详细的记录,采用摄像设备全程记录整个招标过程。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防止不正当行为和潜在的争议,还提供了对招标活动的客观监督,增加了透明度和可信度。第三,项目分包的质量问题也需要严格把控。在招标前,应提前明确规定,招标企业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并保证做好施工全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要明确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划分,确保严格履行责任与义务。我国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相对较新,尚未完全成熟,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目前,政府在招投标市场仍然需要进行干预,以解决诸如假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必要加紧完善与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现象,并加大违法成本;控制不法经营收益来源,进而遏制招投标工程中的不良行为,以健全的法律打击违法交易行为。
3.2 改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
市场规则是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形成的市场经营秩序,为行业内的大小企业制定好市场行为准则,其中一点是要求交易必须公开,涉及需保密或是特殊情况下除外;交易必须公平;交易必须公正。另外,不良的市场竞争容易造成招投标市场乱象,承包商的故意压价严重损害合作企业利益,进而制约其发展;通过适当进行垄断措施,提高产业集中,以打击这一市场乱象。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合理监管招、投标方从业行为,保证施工质量。
3.3 改善招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信息时代飞速发展下,我国建筑行业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体系,利用信息化的有效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的招投标信息互通渠道,使信息渠道较窄的企业单位,可以更多链接到建筑市场招投标信息,提高企业市场的参与度,避免因消息闭塞,而错失投标机会或选择不适合的投标方;同时降低信息获取成本,通过了解更多的投标方信息,掌握其信誉史,选个更负责、技术水平更高的投标方,进而提高建筑施工项目的效率及质量。
3.4 科学编制招标文件,招标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编制标准的招投标文件能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工作有效开展,使招投标项目按照规章标准有序进行。因此,需要科学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第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建筑工程的实际发展需求出发;第二要贯彻科学系统的工作原则,使工作合理有序进行;第三,可邀请相关专家给予意见,深度解析招投标文件,明确关键环节的合理严谨,减少漏洞,最终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实用性强。另外,专家审核工作的实施,也能够最大化减少不公平条款问题的产生,使招投标工作公正合理。
3.5 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体系
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无论是哪家施工单位,都应避免采取任何违法的招标方式。在开展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活动时,必须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建立一个完善的招标和投标体系。在公开制度方面,必须确保招标信息、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这意味着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每个投标人都能够获得相同的信息。此外,公平制度要求给予所有投标单位平等的竞争机会,并分配相关义务和职责,以确保权利平等。
3.6 加强评估的标准化建设
将一个能够准确评估质量的方法视为整个中标过程的关键要素,这在招标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确保评标方法与项目的特性相契合。在招标过程中,最常采用的两种评标方法是综合评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格法。综合评标法能够全面分析项目的各种影响因素,量化那些无法用定量指标来表达的因素,最终选出最适合的投标人。这种方法强调了质量、经验和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有助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行性。在评标过程中,应该尽量防止评标结果因个人权利过度而失去应有的公平性。
3.7 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是有效手段之一,能够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而言,有必要针对其业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特别是在招投标工作方面,要提高业务骨干的比重。培训的主要焦点应该放在掌握招标工作的实际策略和技巧,以提高其在这一领域的实践经验。这一举措有助于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减少了因误差而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通过为业务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他们将能够更好地理解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更有信心地应对各个环节的挑战。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有助于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4 结语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准管理的有效推行,能够科学的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的平稳发展,同时为招标方和投标方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合作桥梁,更需要多方规范自身商业行为,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