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2023-02-08张淑丽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张淑丽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一、公立医院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公立医院承担着社会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在本质上属于公益性机构,保障群众的医疗需求是其基本职能,在此基础上获得适当盈利属于次要功能。公立医院在设备引进和医护人员薪酬层面一部分由财政进行拨款支持,另一部分由医院诊疗盈利承担。我国对公立医院的所得税缴纳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科学筹划和测算能够减轻医护人员的纳税负担,提升医护人员的职业获得感。但是,医院作为员工的法定代扣负责人,在代缴税款过程中可能存在少扣或者漏扣的现象,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会影响公立医院的社会形象。所以纳税筹划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通过合法测算减少纳税负担是当前公立医院应当深思的领域。
二、公立医院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公立医院纳税筹划现状
现如今,公立医院在纳税筹划和测算领域涉猎较少,基本没有进行有效筹划和测算,这就造成了原本可以合法节约的税款仍旧缴纳,不仅增加了医护人员的负担,而且会影响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而过高的纳税额在社会上也会造成一定的舆论哗然,让群众对医院的公益属性产生错误认识,有可能会引发社会事件。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从主观层面讲,作为纳税人的医护人员缺乏纳税筹划意识,对于应缴税额没有进行过科学测算;从客观层面讲,作为代缴人的医院无视纳税筹划,认为这种测算属于额外工作,且对于医院的日常运营几乎没有影响;此外,医院的医护人员科室不同、种类不同,纳税筹划标准也会不同,如果对全院职工进行纳税测算,会给财务工作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量。在多重因素作用下,医院基本不进行纳税筹划。
(二)人员类别多
在个税缴纳方面,不同于一般的单位或企业,公立医院员工类型较多,从用工性质上可以划分为在编职工(合同聘用)、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用工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等。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在编医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直接相关,另外,拥有夜班费、职务补贴等各种补贴,确保充分体现其劳动价值,因此,整体收入相对较高。而编外劳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人员收入接近市场水平。在人员基数大、类型多、流动性强等条件下,个税纳税筹划工作量剧增,而且不同部门需要分别进行收入核算,受薪酬发放时间、收入结构等各种因素影响,给纳税筹划带来了较高难度。
(三)收入结构复杂
从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承担责任等现实情况来看,医务工作者的收入结构具有一定复杂性,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各种补助,并涉及职称方面的奖励等。同时,国家政策层面也鼓励医院将个人收入与绩效挂钩。但对于医务工作人员的薪资结构划分,大体上可以分为固定定额部分与非定额部分两类。定额部分主要是指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深入来讲,定额部分包括薪资结构组成、职工工龄等。涉及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称补贴、岗位津贴,以及年终奖等;非定额工资,主要是指绩效方面的薪资待遇。绩效工作主要与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手术承接数量、技术难度有关。这种绩效考核具有一定的机制参照,不同医疗单位的考核机制也不同。绩效考核也是拉开医务人员薪资差距的主要方式。
三、公立医院个人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税务意识淡薄
公立医院的医务工作常呈现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职工工作强度较大,常会伴有一定的压力。一些岗位还涉及频繁换岗、值夜班。一些医生还要进行医学课堂研究、发表论文,包括到其他医疗单位学习、坐诊等。由于医务工作人员的繁忙,也使得工作人员很少有时间去了解税法、进行个税的科学筹划。一般而言,医务工作人员的工资税务计算均是由院方行政单位统一管理。而医院人事部门的工作内容也相对较多,要对收入支出进行核实,还要确保一些资金的流通顺利。同时,医院财务人员也很少涉及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因而,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使得公立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缺乏对税务筹划的重视。
(二)收入申报不完整,汇算清缴不及时
公立医院中,医务工作者的收入组成相对复杂,来源多样。医务工作者在医院内部的工资、绩效由财务部分负责,会统一、定时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也由医院代缴。而知名医师的实际工作中,除了在医院内部坐诊外,还可能涉及下乡帮扶、进行医疗教学讲课等,这种劳务报酬相对较多,但这种收入的申报并不完整,个税清缴时也无法保障质量。
另外,医疗人员在医疗研究上还设计科研指标,取得一定研究成果时还会取得收益。这种劳务报酬也是来源于院外,对于这种个税的计算,医院财务工作中往往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申报纳税。综上,医院对于医务工作人员的税收筹划,常会存在申报不完整的现象。
(三)福利性税收政策未得到充分理解
公立医院的税务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定义、享受条件等。但多数公立医院并没有深入认识到该政策内容,未形成深入理解。尤其是该政策条款中的夫妻双方婚前、婚后购房贷款利息扣除方面的内容,以及网络继续教育、多兄妹对赡养老人方面的扣除规定等。由于医务工作人员未能够深入理解一些福利性的税务政策,使得他们没有拿到最高的收益。
(四)年终奖收益与个税计算不匹配
多数公立医院在计算员工的年终奖时,会在次年的第二或第三月确认。这使得医院财务个税计算无法与该年的综合所得进行区间性的搭配,进而无法达到个税计算上的最优化,对于医务人员的收益而言也是一种损失。国家在推行新税收制度后,公立医院税收筹划暴露出诸多问题,表明公立医院的税务筹划工作有待优化,此背景环境下,也考验着医院与时俱进发展的能力。
(五)公立医院个税代扣缴和测算工作量较大
公立医院个税代扣和测算量较大,耗费较多财会资源,但实际医院并未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相关工作,而是由工资会计负责完成个税代扣缴和测算,导致承担了较多的额外工作,缺少足够精力进行纳税筹划。
受相关因素影响,公立医院在个税纳税筹划上仅开展了简单活动,享受减除专项扣除、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员工权益提供了保障,但依然无法达到新个税法提出的高要求。
四、公立医院个人所得税管理路径探索
(一)积极展开税法知识宣传工作
公立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事项较多,收入相对较高,且收入组成较为复杂。对此,财务部门应积极召集关于医务工作人员税收筹划方面的会议,让医务工作人员知法、懂法,了解个税筹划技巧,让医务工作人员提升对纳税的认识,以纳税为荣、并形成纳税优化上的比拼,这势必利于医院的进步,促进公立医院更好地发展。例如,医院财务部门在召集个税方面的会议时,可以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税法政策的解读,重点介绍一些针对医疗工作人员方面的福利性政策,激发医务工作人员了解税收政策的热情,使他们更愿意纳税。同时,财务部门还应建立与医务工作人员的联系,以便于医务工作者及时询问、了解一些个税方面的筹划问题。这既可以加强医务工作人员对个税政策的了解,也能够树立正确的意识,进行科学纳税。
(二)专项收入分类管理
为了更好地筹划医务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将医务人员的收入来源进行分类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同时为了让医务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收入来源的分类工作,财务工作人员还应在宣导工作中进行传达有关知识,逐步建立医务人员收入的分类管理。如分为院内收入、院外收益两类,这便利于更好地进行个税筹划,使医务工作人员得到最大化收益的同时,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而言,首先,应依据境内外应税个人区分境内普通居民纳税人、外籍居民纳税人、外籍非居民纳税人;熟悉并区分税法于不同纳税人的政策规定、监管方法、稽查流程等。其次,应当重点把握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合规管理。厘清院内工资薪金各项收入,分别发放,按时汇总并申报纳税;梳理纳税流程各项风险点,建立税收申报风险控制流程,避免出现漏报税、多报税等情况。最后,应针对医务人员外院收入如院外劳务费、稿酬等进行专项税法普及,增强医务人员纳税主动性,形成“院内收入严格把关,院外收入个人自觉把控”的管理体系。
(三)运用多种方法分析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依照税法相关规定,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期降低税负率的合法减税行为。在公立医院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员工的各项支付都可能牵扯到个税扣缴。而医院员工收入结构复杂性,促使收入确认带有“边界性”,同时每种收入适用的计税标准、方法等存在差异,都给纳税筹划提供了较大空间。在工薪收入纳税筹划方面,针对超缴税临界点的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进行个税测算,应纳税额超出各挡级距临界时将发生大波动,促使员工税负呈现由低相高发展趋势。针对高薪职工,可以根据各挡临界点和税率级距合理筹划,确保年终汇算清缴取得理想效果。
例如,陈主任夫妻二人均为医院职工,近三年来,陈主任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10 200元,其妻子应纳税所得额130 000元,据了解,夫妻二人有两个正在接收义务教育的孩子,在专项附加扣除中,二人均摊50%,参考表1内容,纳税方法:
表1 个税预扣率表(工薪预扣缴适应)
将两个孩子均由陈主任扣除,陈主任应纳税额为:
310 200*25%-31 920=45 630元;
其妻子应纳税额为:
130 000*10%-2 520=10 480元;
做合理纳税筹划之后陈主任应纳税额为:
310 200-1 200*20%-16 920=42 720元;
其妻子应纳税所得额为:
142 000*10%-2 520=11 680元;
综合比较两种纳税方法可知做纳税筹划可为陈主任一家合理节税:(45 630-42 720)-(11 680-10 480)=1 710元。
开展个税筹划工作,首先,应最大限度减轻员工的税负,但要求在考虑税收成本和风险的基础上制定有利于纳税人的筹划方案,而并非是单纯追求纳税最小化。为此,还应推动筹划措施的多样化发展,在维护医院利益的同时,减轻员工负担。在个税筹划方面,现阶段医院员工在劳务方面也能获得许多报酬,如果统一适用20%—40%税率显然不利于人员开展外派活动。在个税筹划方面,实现劳务报酬工资化处理将该部分收入纳入工资表,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其次,利用专项附加扣除等个税优惠政策,医院可以适当增加免税项目,如为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等项目,达到增加专项抵扣额的目标,也能达到节税效果。此外,医院可以实现工资福利化处理,如为员工提供免费通勤、为员工子女提供助学金等,也能起到节税作用。运用多种筹划措施,为保证计划及时、准确落实,避免因时间差导致筹划效果受到影响,还应加强医院内部各部门的沟通,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个税能够及时得到扣除,避免受人员调动、上级拨款等复杂因素影响,继而使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融合信息技术提升税务效率
在医院个税筹划工作中,有机结合信息技术具有可行性,而依靠信息技术进行个税的计算,势必利于提升个税的筹划效率,进一步帮助公立医院纳税工作的进步、发展。从现实层面而言,公立医院通常具有较大的规模,职工人数众多,加之医院工作岗位繁琐、性质不同,也造成了职工收益计算的复杂性。对此,医院应充分认识到在个税筹划工作中融入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并积极完善信息技术下的个税筹划方案,助力医院纳税筹划工作的保质保量。举例而言,医院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将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按岗位划分,并将所有工作人员的收入进行计入信息统计系统,以便于财务人员根据不同医务岗位人员的收入来源进行个税筹划,给出最佳的税收方案。另外,还可建立一个财务方面的信息平台,用于税法普及、税收知识讲解、以及开展相关答疑工作,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从而提高收入分配流程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环节的效率。
五、结语
公立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医疗场所,对救治病人、促进人们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从公立医院的特点来看,是集多种先进科技、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单位,且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公立医院的经营发展中,纳税是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做好纳税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个税筹划是重中之重。但就公立医院个税筹划的实际情况而言,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医务工作人员个税管理意识淡薄、收入申报不完整汇算清缴不及时等,这不利于公立医院与时俱进的发展,久而久之,也极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发生,如医务工作人员对税收制度的不满,医务人员的逃税、漏税等。对此,公立医院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让医务人员重视个税筹划,并加强一些科学方法的了解及掌握,进而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营造出良好的纳税环境。医院财务部门作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核心部门,应联合人事部门等进行税收统筹规划,加强与职工之间的信息互通,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通过税务筹划等方法逐步降低医务人员税负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