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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构建营商环境新生态

2023-02-03程菲菲王双金

创造 2023年1期
关键词:玉溪市市场主体营商

◆ 程菲菲 王双金 王 华

2022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靠发展,要靠高质量发展,要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如生产、分配、交换等所涉及的机制性条件和影响因素。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软实力的代表,也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表现。玉溪市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最重要的就是通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发经济市场活力,发展社会核心生产力,而这就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让企业将更多的资本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发展中,通过发展机制的优化实现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发展。

一、扎实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2022年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先行的“一号工程”,扎实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22年,玉溪市参加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有8个以上参评指标排名全省前六,其他参评指标排名全省中上游,有着良好的营商环境基础。

(一)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根据2022年3月云南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玉溪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在调研各州(市)和深研本市市情基础上,起草了《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等也根据本部门业务工作相继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完善和细化了玉溪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撑环境。

(二)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显著

目前,玉溪市有市场主体27.99万户,其中,企业4.05万户、个体工商户23.7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24万户。全市累计培育中小企业3.51万户,同比增长7.86%,比2021年底净增1248户;全市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36.6亿元,同比增长6.0%,比全省高2.4个百分点,排全省第5位,占全市GDP比重为50.4%,拉动全市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4%。

(三)政务服务日趋精准高效

政务大厅在延时错时服务、电水气业务线上联办、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并联办理、不见面办税、交房即交证、帮助企业破产重整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特色亮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了85个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运用“一窗通”平台将“照、章、税、保、金、银”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线上“一表申报”,实现了开办企业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设立“企业开办服务综合窗口”,整合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业务审批环节,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四)政策落实兑现进市场主体

兑现“十三五”期间市级企业纳规升规奖励资金1950万元。2021年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787万元,精准及时足额拨付至21个企业项目,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发展信心。留抵退税36.67亿元,惠及2031余户市场主体,为4733余户参保企业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4753万元,向312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502万元,为969户因疫受困市场主体办理贷款延期43.47亿元。建立“助企服务员”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各类服务机构为全市14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选派“助企服务员”,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的工作闭环,推动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政策兑现。

(五)市场满意度得到提升

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办不成事”监督热线,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受理、分办和反馈工作机制,2021年受理87件次,办结52件次,办结率60%。加强对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问题以及企业调研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踪,2022年初调研66户企业反映180项意见建议,已办结107项。

二、多措并举构建营商环境新生态

营商环境的优化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所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逐步进行优化和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玉溪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科技创新转化

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落细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及配套的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根据项目工作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服务。

一是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个转企”工程,努力构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力争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是为市场主体的培育创造良好的软环境。通过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掌握国家、省政策动向、产业发展新趋势以及民营企业新期盼,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氛围。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要加大对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特别是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构建和完善产学研合作链,助推科技成果转换能力的提升。

(二)发展多层次融资市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支柱,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缺、留人难的问题,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培育新型融资市场,保障企业运行的资金链完整,同时加大对金融、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一是创新融资新模式,创造良好金融生态。中小微企业在建设厂房、购置设备和扩大生产过程中对中长期融资有着非常迫切的需求,但是银行的准入条件较高,致使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借贷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为此,首先,要鼓励银行设计更多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税收状况、发展潜力等分层次分梯度地提供贷款支持。其次,要创新融资新模式,推广“信易贷”“政采贷”“人才贷”等融资模式,拓宽各类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最后,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持续做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奖补工作,提升政策性担保公司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能力,调动融资担保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降低融资机构的风险。

二是落实人才政策,打通人才引流渠道。紧紧抓住“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机遇,围绕玉溪市“兴玉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引进等方式,加大对专业技术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全面发挥柔性引才政策的杠杆作用。首先,紧扣工业倍增计划,围绕打造十个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的目标,邀请院士、名师成立专家基层研究工作室。其次,加强与高校合作联创,打造多样化的教学实训基地,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到玉溪的发展建设中。最后,打好乡情牌,认真摸排玉溪籍在外学习工作的优秀人才,建立联系,组织活动,为他们回家乡作贡献搭建桥梁。

(三)加强互联互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和定盘针,位列优化营商环境五大环境之首,而政务环境最大的梗阻是跨部门协调问题,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推进,政府等公共服务机构所面对的跨部门事务会越来越多,因此升级政府内部治理体系,形成全域发展的整体合力就显得迫在眉睫。

一是高位推动建立协调机制。参照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下设包含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工程领域、财税贸易、法治建设、包容普惠创新、惠企政策等内容的协调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提升部门间协作协调联动能力。一方面,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对开办企业等并联审批相关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履职审批内容,推进信息互联互认,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提高业务的集成度。另一方面,坚决破除“雷池越不得、奶酪动不得”的观念。共识是协同的前提基础,共识匮乏的本因是部门利益和责任在作怪,在工作过程中,要精细化管理具体的落实决策,细化责任和程序,量化目标和绩效,使每一项工作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

三是完善玉溪市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县(市、区)逐步建立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共服务中心,延伸服务触角、完善服务架构。首先,建立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骨干,政府有关部门为企业直接服务的部门或者机构。壮大服务队伍,增加服务中心人员的配置,加强对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其次,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有机构、有人员保障,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具有引导性、弥补性和规制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就要求强化政企“亲”的交往,划出利益“清”的底线。

一是畅通政企沟通的渠道,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诉求,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强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目前,玉溪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学习和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对于违反清单规定的及时通报处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发展的生产力。玉溪市要以更具有竞争力、吸引力和创造力的营商环境为抓手,为全面落实玉溪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风光 (曾永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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