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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孝慈墓志》辨疑三论

2023-02-02何鑫

中国书法 2023年12期
关键词:铭文

何鑫

关键词:苏孝慈墓志 铭文 辨疑

《苏孝慈墓志》又称《苏慈墓志》《苏使君墓志》等,隋仁寿三年(六〇三)三月刻,正书,三十七行,行三十七字,全一千两百九十二字,无撰文和书丹人名。该墓志于清光绪十四年(一八八八)夏在陕西省蒲城县城崇德里(今渭南市苏坊镇北姚村)出土。志石为正方形青石,边长约83c m。现藏陕西省蒲城县博物馆。

沈曾植、王仁堪、欧阳辅等人对《苏孝慈墓志》的真伪提出质疑。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提及沈曾植认定此志为赝作。叶昌炽在《语石》中记载王仁堪也以《苏孝慈墓志》为伪刻,甚至认为就是出自李文田之手。由此,有包括欧阳辅等更多的人确信《苏孝慈墓志》『伪讬无疑』。他们认为《苏孝慈墓志》是伪讬之作的主要依据,在杨震方《碑帖叙录》中有所述及。『此志书法极工整,一字不泐,见之如新刻,锋芒毕现,故有伪讬之说』。另外『如以记事与史书对照,显有不符之处,但难定其为伪作』。也就是说,伪作之说的直接原因是该石文字完好,一字无损,不仅棱角可见,刀痕清晰,而且锋芒毕露,不若隋书之『浑古朴茂』。除此之外,另有『可疑之处』则是将《苏孝慈墓志》文字内容与史书对照,也明显地存在着许多不相符合之处。在杨震方看来,这些『不符之处』可存疑待考,而不应既定之为伪作。

由于时代所限,當时隋志出土远不及后来之盛,所以那时有人以《苏孝慈墓志》字口如新而为伪刻之疑,迄至今日,随着大量墓志出土,字口完好如新者已为多见,以此为疑,显然已经不足为道了。然而,对于《苏孝慈墓志》铭文内容与正史比照之疑却一直没有确论,这确是值得研究的,其中以下三个问题尤其需要深入分析。

墓主人卒年确切时间缺失考

由北朝至隋唐乃至后世的墓志铭文,一般都会对墓主人的卒年有详尽的记载。而《苏孝慈墓志》全文除了对墓主人的官职履历有详细的时间记录之外,对于卒年时间的表述却仅有如下一处:

仁寿元年,迁授使持节总管洪吉江虔饶袁抚七州诸军事、洪州刺史……时桂部侵扰,交川拥据,诏授公交州道行军总管。方弘九伐,遽絷千里,遘疾薨于州治,春秋六十有四。粤以三年,岁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归葬于同州莲芍县崇德乡乐邑里之山。

其中『粤以三年岁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即为隋仁寿三年(六0三)三月七日。这是苏孝慈由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迁归安葬之地——同州莲芍县崇德乡(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来化村)的时间,而非卒年。若据铭文所载来推算其卒年应在隋仁寿元年(六0一)至隋仁寿三年(六0三)三月之间。另据《隋书》卷二《帝纪二·高祖》载『四月以淅州刺史苏孝慈为洪州总管……六月癸丑,洪州总管苏孝慈卒。』由此,再联系『春秋六十有四』的记载,可知苏孝慈当生于西魏大统四年(五三八),卒于隋仁寿元年(六0一)。

虽然苏孝慈的生卒时间可以通过铭文中的相关记载再辅以史籍文献来推算,但这种没有墓主人卒年确切记载的墓志,在通常情况下确实是较为少见的,因此,有人以之为疑,也不足为怪。其实,这种使人疑惑的情况通过分析墓志内容所述及苏孝慈卒前的经历是可以得解的。

《苏孝慈墓志》所下葬的同州莲芍县崇德乡(即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来化村)并非苏孝慈的初葬之地。铭文记载其『遘疾』去世之后,『薨于州治』,也就是说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才是洪州总管苏孝慈去世之后的初葬之地。由此可以了解,他去世突然,洪州相对偏远,又时值战事,初葬与归葬之地相距遥远,隋代交通与信息条件绝非能与今日同论,所以诸多因素使然,在归葬的墓志中没有确切地记载墓主人卒后初葬的年月日期,应该也是符合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的。

生平重要善政事迹缺漏考

将《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苏孝慈》及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苏孝慈》等文献的记载与铭文内容相比照,会发现墓志中对苏孝慈名号及任职履历过程的记载都较为翔实。

比如墓志载『公讳慈,字孝慈。』但在《隋书》与《北史》中,都还没有记录其名,而都以其字『孝慈』相称。再如墓志载『后魏初,起家右侍中士,三年,加旷野将军。周明革运,授中侍上士。』正史中虽然也记其后魏初起家的官阶,但墓志中『七年,授左勋卫都上士。建德元年,授夏官府都上士,治中义都上士。』等内容在传文中则未予记载。

可是,对于苏孝慈生平重要的德政事迹,在墓志中却没有具体述及,这也是使人不得其解而质疑此志真伪的原因之一。

《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苏孝慈》载:

先是,以百僚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咸置廨钱,收息取给。孝慈以为官民争利,非兴化之道,上表请罢之,请公卿以下给职田各有差,上并嘉纳焉。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苏孝慈》也有同样的记载:

以百僚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咸置廨钱,收息取给。孝慈以为官与百姓争利,非兴化之道,表请公卿已下给职田各有差,上并纳焉。

此外,《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九·食货》还对此事的前后缘由有更加详细的记载,并且文中还特地明确记录了苏孝慈的名字,兹录如下:

开皇八年五月,高颎奏诸州无课调处,及课州管户数少者,官人禄力,乘前已来,恒出随近之州。但判官本为牧人,役力理出所部。请于所管户内,计户征税。帝从之。先是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廨钱,回易生利,以给公用。至十四年六月,工部尚书、安平郡公苏孝慈等,以为所在官司,因循往昔,以公廨钱物,出举兴生,唯利是求,烦扰百姓,败损风俗,莫斯之甚。于是奏皆给地以营农,回易取利,一皆禁止。

在《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苏孝慈》中还记载了苏孝慈决渭开渠疏通漕运的政绩:

明年,上于陕州置常平仓,转输京下。以渭水多沙,流乍深乍浅,漕运者苦之,于是决渭水为渠以属河,令孝慈督其役。渠成,上善之。

而墓志当中只有『诏知漕渠总副监事』的任职记录,至于政绩却只字未提。

正史当中都详细甚至多处记载苏孝慈惠民德政之举,反而在《苏孝慈墓志》当中却一带而过甚或完全没有提及。

据考,《隋书》为唐代魏徵主编,成书于唐太宗贞观十年(六三六),《北史》为唐代李延寿所撰,成书于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六四三),《苏孝慈墓志》无撰写人姓名,按照墓志当中『粤以三年,岁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归葬于同州莲芍县崇德乡乐邑里之山』。的记载,《苏孝慈墓志》的撰写镌刻时间为隋仁寿三年(六0三)。也就是说《苏孝慈墓志》比《隋书》成书早约三十三年,比《北史》成书早约四十年,《苏孝慈墓志》撰刻于隋代,《隋书》与《北史》均编撰于唐代。

《苏孝慈墓志》与《隋书》《北史》相比,不仅撰写时间前后相差三四十年,而且就政治而言已经易主,政见主张显然有异,就历史而言已然换代,是非功过多有翻转。对苏孝慈生平政绩的功过评判标准也已迁变。比如『孝慈以为官与百姓争利,非兴化之道,表请公卿已下给职田各有差,上并纳焉。』之事,在后代看来,他具有针砭时弊,为民请愿的精神,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虽然当朝圣上最终采纳了他的奏谏,但于朝中同僚以及地方官吏而言,此举必然带来不小的政治壓力与财政困难。

再则,从《苏孝慈墓志》中『十八年(五九八),以君王官积岁,承明倦谒,出内之宜,刺举佥允,授淅州诸军事、淅州刺史,大将军封如故』的记载来看,曾统领百官的苏孝慈由工部尚书、大将军为率等任上突然派往淅州赴命,旋即于『仁寿元年(六0一),迁授使持节总管洪吉江虔饶袁抚七州诸军事、洪州刺史』,说明当时苏孝慈于朝中已然失势。

而就在当年『时桂部侵扰,交川拥据,诏授公交州道行军总管。方弘九伐,遽絷千里,遘疾薨于州治,春秋六十有四』。当六十四岁的苏孝慈已受命正欲赴交州(今越南河内)出征之时,却在他远离朝廷仅三年之后于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骤然辞世了。

《苏孝慈墓志》当中仅详尽记载其任职履历,并常规性地歌功颂德,却不过多涉及和突出具体政事功过的评判,这种述而不论的撰写方式,应该就是当时苏孝慈远黜朝廷失势处境最真实的反映。因而《苏孝慈墓志》与《隋书》《北史》相比,撰写的时代背景不同,功过的评判标准不同,是非的考察角度不同,所用笔墨的详略也就各有不同。至此,所谓《苏孝慈墓志》对其生平重要德政事迹载录缺漏之疑也应释然了。

出任淅州刺史原因考释

关于苏孝慈出任淅州刺史的原因,《苏孝慈墓志》载『以君王官积岁,承明倦谒,出内之宜,刺举佥允,授淅州诸军事、淅州刺史,大将军封如故。』可见『以君王官积岁,承明倦谒,出内之宜,刺举佥允』之由肯定不是把一位曾任太子左右卫率及工部和兵部尚书的朝廷重臣黜离朝廷远赴淅州受命的真正原因,显然有所隐晦和粉饰。

考其真正缘由,在《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苏孝慈》实有记载:『开皇十八年,将废太子,惮其在东宫,出为淅州刺史。太子以孝慈去,甚不平,形于言色,其见重如此。』看来『将废太子,惮其在东宫』才是『出为淅州刺史』的真正原因。从太子为苏孝慈出为淅州刺史甚为不平,乃至形于言色的记载来看,包括苏孝慈本人可能也会觉得突如其来,愤愤不平,难以接受。这一方面反映出太子与苏孝慈的关系极为密切,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正因如此,以太子为代表的一方政治力量的失势,必然导致苏孝慈的黜离。这一点,在『仁寿元年(六0一),迁授使持节总管洪吉江虔饶袁抚七州诸军事、洪州刺史』之事上有一次得到了印证。当时淅州治所在修阳县(今河南西峡县北),洪州治所在豫章县(今江西南昌市西),就历史地理而言他离大隋帝都越来越远了。不仅如此,就在他赴洪州的当年『时桂部侵扰,交川拥据』,苏孝慈又再受命任交州道行军总管即赴交川(即交州,今越南河内)征伐。这乃是在苏孝慈抱不平之心历远黜之苦,本来身心俱疲的状态下,最终使他『遘疾薨于州治』的直接原因。

恰恰由于这种现实而微妙的历史原因,在当时的政治环境压力之下,《苏孝慈墓志》对太子被废,苏孝慈出任淅州刺史,甚至使其三年而卒的真实原因只能进行隐晦和粉饰的表述。这就是《苏孝慈墓志》仅言『以君王官积岁,承明倦谒,出内之宜,刺举佥允』的原因。而《隋书》作为后朝典籍,当然能够与隋代时政拉开距离,更为接近客观与真实地看待和著录前朝历史。

除了以上三个问题以外,关于《苏孝慈墓志》刻石的出土发现及其后来拓本传藏等情况也偶或成为此志真伪之辨的内容。该石的发现过程,时任蒲城知县的张荣升曾撰跋记录:

光绪戊子夏月,公出西南乡,风闻有人获隋臣苏慈墓碑。被苏姓阻夺,往验之,并诘苏姓世系,家乘无考。见字法精严遒健,纯得魏齐神髄,惜无书丹姓名。爰饬舁碑署中,俟考博古君子。知蒲城县事张荣升志。

该志被发现后,先后出现了『初拓无跋本』『有跋本』『又无跋本』以及『伪无跋本』等四种不同的原石拓本。原因是,在张荣升于原石空格处撰刻跋文之后,继任知县彭洵觉得原石刻跋不妥,便在次年又将其全部铲除,这一刻一除,便出现了上述的不同拓本。此外,该墓志出土较晚,晚清之前见不到相关记载,也没署书丹人姓名,迄今还没有发现该墓志的石盖。但这些当然都不是能够影响我们认定《苏孝慈墓志》真伪的因素。

作者单位:泰州学院美术学院书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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