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的中国意义与时代价值
2023-02-01郑功成
郑功成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重要批示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指示20周年。今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選单位代表时再次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飘扬60年不倒,并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关键是它以自己的成功实践,很好地发挥出了中国制度与中华优良传统的优势,化解了中国社会基层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是值得发扬光大、大力推广的中国式社会治理样板。
“枫桥经验”的中国意义
“枫桥经验”是植根中华大地、打上中国烙印且能够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模式。众所周知,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更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屏障。基层稳定则社会安定,社会安定才能营造繁荣昌盛的国家局面;社区和谐则人民安乐,人民安乐才能步入社会发展的理想境界。因此,国计民生都离不开有效的基层治理,都需要有能够得到人民群众认同的方式方法。
“枫桥经验”的可贵之处正在于立足基层,在遵循优良传统、发挥中国制度优势的基础上创造出了适合国情、社情、民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一方面,中国社会向来有群众自治、德法相融、调解为上、和睦相处的传统。家里的矛盾尽可能由德高望重的长辈或信得过的亲人帮助解决,邻里的纠纷通常由彼此熟悉的乡贤帮助化解,对一般矛盾双方都不希望撕破脸,首选的往往是通过不会导致彼此冲突加剧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中也会追求有温度,讲究合情合理合法。这种价值偏好与欧美国家单纯强调法治、化解矛盾动辄打官司、结果只能非此即彼定胜败的传统是完全不同的。“枫桥经验”正是立足基层,符合中华优良传统文化,与老百姓的价值偏好相吻合,彰显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中国智慧。另一方面,中国现行制度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传统的治理方式虽然有好的一面,但也难免恃强凌弱、以众欺寡的不良现象。如孤儿寡母在大家庭中受欺负,单姓独户在邻里之中被欺负,弱者在强者面前很难讲道理,邻里之间因利害冲突导致人间惨剧的案例并不罕见,因此,单纯依靠传统的治理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决基层存在的社会矛盾。中国的制度恰恰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优势,这种优势的根本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能够保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有效贯彻,能够保证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有效贯彻,能够保证现代法治精神及法律法规政策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有效贯彻,能够保证公平正义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有效贯彻,能够促使“枫桥经验”在守正创新中持续发展。从20世纪60年代初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到现在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依靠的正是党的领导和中国现行制度的加持。因此,“枫桥经验”是植根中华大地、打上了中华优良传统和中国现行制度烙印的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与社会治理模式,是经过成功实践检验了的值得推广的经验。
“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
“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在于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能够适应时代之变化与发展要求,形塑出和谐向善的和美社区氛围与物质精神双富裕的新格局。必须承认,我们已经处在百年大变局之中,行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速、走向共同富裕步伐明显加快的新征途上,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相关的时代之变至少包括:以家庭结构小型化、少子高龄化、人口高流动性、代际关系与亲邻关系日益松散化为基本特征的人口结构变化,以收入差距带来社会分层、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个性化诉求突显、新型人际关系与社群网络重塑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结构变化,以权益意识与平等观念树立、民主意识与法治观念提升、追求自主参与和有品质生活等为基本特征的时代精神之变,以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从集体人变成自由人、从熟人圈到陌生人社会、从单向管理到多元共治为基本特征的社会治理之变,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数智化为基本特征的技术进步之变,这些变化都在全面而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进而使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具有复杂性。
“枫桥经验”正是与时俱进地注入了时代元素,通过党建引领,立足基层打基础,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实行源头预防、协商调解、依法治理,适应了人口结构与社会结构变化,顺应了时代精神之变与社会治理之变,运用了技术进步之变,开创出了新局面,焕发出了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更高目标。
总之,“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现在又饱含鲜明的时代价值,以“枫桥经验”夯实国家治理之根基,应当成为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中国社会长期稳定、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并最终迈向物质与精神双富裕的理想境界的重要取向。
(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本文为作者在“学习贯彻中央‘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 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会”上的主旨演讲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