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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

2023-01-30沈宏亮

市场周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份数公告名称

沈宏亮

(南京审计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5)

一、引言

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对其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而审计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可以推动公众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形成舆论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整改工作。2020年12月,侯凯审计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接受提问时表示,审计整改结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结果一律公开[1]。

近年来,上海市始终致力于推动审计整改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2015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2020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被审计单位无故不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的,审计机关可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2021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审计局印发了«“十四五”上海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目前,学术界对审计结果公开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如郑小荣等着眼于审计结果公开的时机,基于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开展了实证研究[2];熊宇昊收集了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年度工作报告、绩效报告以及«中国审计年鉴»中的统计数据,对审计结果公开全态势进行了系统分析[3]。然而,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较少涉及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即使有也仅一笔带过,未能深入展开分析。因此,本文以上海市2007~2021年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了上海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现状

(一)审计整改公告的数量

图1显示了2007~2021年上海市发布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份数的变化情况。从时间轴来看,在这15年间,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共计发布了325份审计整改公告。其中,2007年上海市审计局发布了首份审计整改公告,之后5年里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数量呈现出持续增加的趋势,至2012年达到5年里的最高点19份。2013年发布份数呈现回落趋势,下降至13份,但从2013年开始,发布份数再一次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且相较于2007至2012年增长的幅度更大。从整体来看,虽然在2012至2015年出现上下波动,但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数量总体上呈现出大幅上升趋势。以上数据表明,上海市每年发布审计整改公告的数量在不断增长,审计整改情况向全社会公开的力度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开逐渐步入正轨。

图1 2007~2021年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份数变化

图2为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比较情况。按数量分层来看,发布数量超过30份的行政区有2个,发布数量超过15份但小于30份的行政区有7个,发布数量小于15份的行政区有8个。从极值角度来看,发布审计整改公告最多的是闵行区,共计发布了85份;最少的是金山区,仅发布了7份,两者发布的公告数量相差78份。除闵行区和金山区外,其余15个行政区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份数平均为15份。

图2 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审计整改公告份数比较图

(二)审计整改公告的类型

根据2021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发布的«“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的分类标准,本文将审计整改公告分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农业农村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7类以及规划中没有直接提及的工程审计,总共8类。

图3反映的是2007~2021年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各类型数量的比较情况。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从2007年开始发布,是上海市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中最早出现的类型。该类型公告在15年的时间里共计发布了284份,远超其他类型审计整改公告的数量,占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88%。排名第二的是工程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该类型首次发布于2019年,在随后的3年时间里共计发布了14份,占到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4%。发布份数最少的是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该类型出现时间较晚,在15年间仅发布了1份。

图3 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各类型数量比较图

(三)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

本文选取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作为分析样本,这类公告的内容是每年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相较于其他审计类型,上海市每年都会发布财政审计结果公告和相应的整改公告。因此,以财政审计的整改公告为样本,样本量大且容易比较。本文样本总量共183份,包括上海市本级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15份,区一级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168份。

图4反映了2007~2021年上海市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发布月份的比较情况。在这15年间,上海市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相对集中的发布月份是12月,共计发布了79份审计整改公告,占到所有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43%。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月份是1月和5月,分别占所有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14%和12%。发布最少的月份是9月,15年间仅有2份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选择在9月发布,仅占所有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1%。

图4 上海市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发布月份一览图

(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方式

根据公开主体的不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审计机关公开和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这两种。本文通过对2007~2021年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进行搜集、整理和汇总,进而对上海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式展开分析。

图5反映的是上海市审计整改结果两种公开方式的比较情况。在2007至2021年的15年间,上海市审计局及各区审计局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审计整改公告共计181份,占到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56%。而被审计单位选择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审计整改公告共计144份,占到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44%。

图5 上海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式比较图

图6是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式的比较情况。由图可知,在上海市本级及下辖的16个区之中,闵行区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的情况最好,在这15年间一共主动公开了75份审计整改报告,占到闵行区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88%。排在第二的是宝山区,其由被审计单位主动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占到宝山区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64%。被审计单位主动发布审计整改公告占比最少的是长宁区、普陀区、松江区和奉贤区,目前在这些行政区的政府网站上仅能看到审计机关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

图6 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方式比较图

三、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整改公告的类型发展不平衡

在这15年间,虽然上海市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类型丰富,但各类型之间数量差异较大。其中,发布数量最多的公告类型是财政审计类,共计发布了284份,占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88%。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整改公告所占比例较小,如农业农村审计类,共计发布了2份,仅占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1%。除财政审计类,发布份数最多的公告类型是工程审计类,共计发布了14份,但较财政审计类少了270份,仅占所有审计整改公告份数的4%。由此可见,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各类型发展是不平衡的。

(二)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不稳定

由前文分析可知,上海市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随意性较大。除79份公告集中于12月份发布外,其余104份公告分散在1~11月份发布。此外,上海市各行政区内的发布时间也未能统一。发布时间最稳定的崇明区,除了集中于12月份发布审计整改公告,也在5月、10月发布过公告。而发布时间最不稳定的松江区在一年中的8个月份发布过审计整改公告。由此可见,目前上海市本级及所辖各区关于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尚未做到规范统一。

(三)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和载体不统一

目前上海市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存在名称不统一的问题。首先,不同行政区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名称不统一。例如2020年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上海市本级发布的公告名称是“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黄浦区发布的公告名称是“关于黄浦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他各区发布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名称也各不相同。其次,同一行政区内不同年份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名称也不具有连续性。例如静安区2013年发布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是“关于上海市静安区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年的名称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静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他年份的名称也未能保持统一。

此外,上海市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的载体也不完全统一。例如虹口区发布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2014~2019年的公告内容包含在PDF附件之中,需要先下载才能完整查阅。2010~2013年、2020~2021年的公告则直接以文字的形式公示在网页上,不需要下载就可以直接浏览全部内容。

(四)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缺乏后续跟踪

目前上海市的审计整改大多属于“审一次,改一次”的单轮模式。审计项目结束后,无论整改是否完成,受到项目时间的约束,审计机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审计整改情况的有关公告。而在审计整改公告发布以后,由于审计资源的稀缺性,审计机关往往不会对此项目的整改继续跟进。因此,审计机关在对前期未完成审计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发布了一次审计整改公告之后,一般不会对其尚未完成审计整改的内容发布后续审计整改公告。根据我国审计整改公告的信息公开要求,审计机关每年需要发布一次关于当年财政审计的审计整改情况公告,使得整改跟踪往往局限在1~2年内,超出披露时限的整改内容在后续的年度整改公告中很少公开,这就导致了后续整改情况没有信息公开的压力。而相较于公开数量较多的财政审计,其他审计类型的后续整改情况越发缺乏披露的压力。

四、对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的建议

(一)丰富审计整改的公告类型

随着审计全覆盖要求的持续推进,审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相应的审计业务类型越来越丰富,社会公众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也越来越关注。但目前与公众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审计结果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数量却十分有限。因此,上海市需要在保持审计整改公告数量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农业农村审计、资源环境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类型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

上海市应当规范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避免主观随意性,特别是每年都需要发布的关于上一年的财政审计类审计整改公告,应当每年集中在一个较为固定的月份向社会发布。因此,上海市可以通过发布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本辖区内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提升公告发布时间上的稳定性。针对不是每年都有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结果公告中关于审计整改时限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发布审计整改公告。此时审计整改公告的发布时间就不能固定在某个具体的月份,避免因公告集中发布而丧失了时效性。

(三)统一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和载体

统一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可以方便公众检索相应的公告,而统一审计整改公告发布的载体可以方便公众阅读公告的具体内容。针对目前审计整改公告名称和载体不统一的问题,上海市应当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其所辖区域内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发布的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和载体。不仅要做到行政区内不同年份相同类型的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和载体保持相同,而且要做到各个行政区域之间相同类型的审计整改公告的名称和载体也保持一致性。对不同类型的审计整改公告,上海市也需要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规定通用的命名格式,以此来提升审计整改公告名称的规范性,也方便公众通过公告名称了解公告的基本内容。

(四)加大对后续审计整改的公告力度

针对审计整改中发布一次公告就宣告结束的现象,上海市需要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公告力度。根据审计整改公告发布主体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发布审计整改公告的主体是审计机关,那么审计机关就需要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开展跟踪调查。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没有进行后续整改,那么审计机关应当责令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发布相应的后续审计整改公告,直至审计整改全部完成。如果发布审计整改公告的主体是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同样需要监督被审计单位完成后续审计整改工作。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往期未完成整改的情况,审计机关要责令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且督促被审计单位发布后续审计整改公告。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后续已经整改完成但没有发布相应的审计整改公告,审计机关要及时提醒被审计单位发布后续审计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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