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务府历史沿革及复原依据的考证
2023-01-28张南
张 南
(故宫博物院,北京 100009)
清代内务府区域位于故宫保护范围的一般保护区内,内务府堂设在西华门内右翼门之西,北临慈宁花园,南临武英殿,东侧是数字化中心,西侧至内金水河东岸,是内务府及总管大臣的办公处所。新中国建立之初,故宫内务府成片的房屋倒塌严重,瓦砾成堆,历史格局早已不复存在。长此以往,不仅存在着安全隐患,而且杂乱无序的现状与故宫博物院的内部环境极不协调。为了使故宫内的建筑外观造型、色彩协调,使整体布局基本保持原状,使内部设计满足使用功能需求,通过分析内务府的功能及地位,结合有关历史沿革和实物依据等资料,探寻科学、合理的复原依据。
1 清代内务府功能及地位概述
内务府全称总管内务府衙门,是清代总管皇室宫禁事务的机构,最初设立于顺治初年。到了顺治十一年(1654年)效仿明朝的制度,改内务府为十三衙门;到了顺治十八年(1661年),裁撤了十三衙门,重新设立内务府,从此内务府便成为清代的一个固定机构[1]。
清代内务府是以 “七司三院” 为主干,兼辖其他四十余个衙门的庞大的宫廷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包括管理、礼仪、财政、商业、榷关、官学、司法、呈贡、修建、制造等,涉及范围十分广泛,不仅有管理皇家内院衣、食、住、行的责任,而且还有权参与法治、考学、工程等方面的事务,因此,与外廷部院形成一定的牵制关系。清代时期的内务府官员主要由上三旗包衣组成,包括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由皇帝统领并直接为皇帝服务,深受皇帝的信任,其总管之职通常由皇室宗亲或亲信太监担任,最高品秩甚至可以达到正二品[2-3]。
清代内务府除服务皇家的日常生活外,还在一定程度上与皇家的 “私房钱” 有重要关联。清代皇帝为了解决皇室财政问题,让皇家财权独立于国家财政之外,便让内务府专门管理皇室财政。不仅如此,在征收盐税和关税比较多的地方,例如两淮盐政以及粤海关税的监督等,大多是专门指派内务府人员进行管理。此外,在地方,内务府还具备为皇帝打探社会情况、了解民情以及监督当地官员的职责[4]。
由此可见,清代内务府不仅承载了明清两个民族的封建文化特征,而且地位特殊,富比王侯。因此,在复建内务府衙署建筑时,其形制等级必然要显示内务府所持权柄的显赫。
2 清代内务府区域历史布局考证
2.1 内务府区域的历史档案
《乾隆京城全图》可以反映出乾隆年间内务府区域的格局和建筑的开间等大体形制,如图1所示。依据图1展示内务府区域的情况,可以看出其大殿屋面为歇山形制,但再无更多信息。复原时考虑其规制和本区域的建筑等级,故依图1定为歇山顶式样。
图1 《乾隆京城全图》内务府区域
2.2 内务府区域格局演变
通过对比清代不同时期故宫内务府区域图,可以反映出其历史格局的演变过程,如图2所示。内务府区域在乾隆初年,院落格局为多重院落的组合,但建筑较少,形式组合较为凌乱。乾隆后期与乾隆初年相比,院落格局变得更为复杂,建筑单体与建筑组合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到了咸丰时期,院落格局演变为由西部的长院落、东部的三组院落和中间较为零散建筑的组成形式。
图2 清代内务府格局演变
1952年绘制的《内务府一带倒塌房屋拆除工程图》较为准确地反映了解放初期内务府区域的平面布局,如图3所示。与咸丰时期相比,虽然有加建、改建的情况,但总体而言,院落格局及建筑本身变化较小。
图3 1952年绘制内务府一带房屋倒塌工程图
3 内务府区域用房肌理研究
3.1 研究范围
清代内务府建筑群位于故宫前朝外西路区域,南临武英殿,北临造办处及慈宁宫花园。1924年以后,该区域建筑逐渐荒废、坍塌,并最终于20世纪50年代逐步拆除[5]。
3.2 基础资料
由于内务府区域在故宫建筑群中属于从属性建筑,而且近年来改造较大,关于建筑、工程制图等资料涉及较少,缺乏建筑遗址及残存构件等相关实物信息,尚未发现确凿的复原依据。故而,以留存至今的各类文献资料作为依据,辅以其他可对照的实物作为借鉴。
3.3 实物依据
故宫西三所在清代是太妃们的居所,是现存的瓦顶建筑中在等级、功能等方面与内务府区域较为相似的建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图4所示。另一方面,通过对故宫现存类似建筑的测绘,再根据《清式营造则例》《工程做法》《营造法式》等书籍史料对该区建筑进行较为科学的复原研究。
图4 西三所
3.4 内务府区域建筑肌理平面复原
清内务府区域肌理的复原,应维持故宫建筑群遗产风貌的完整性及建设的时代性,还应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整体风格。按照《内务府一带倒塌房屋拆除工程图》(1952年8月)所记载的历史格局,参考《乾隆京城全图》和咸丰时期内务府图纸,根据西三所及故宫现存类似建筑的测绘,最大限度地对内务府区域进行复原,见图5。
图5 内务府区域复原方案平面图
1)复原方案总平面布局。清代内务府建筑群占地面积约14 000 m2,其东墙位于造办处东墙南侧延长线偏东位置,西墙隔其西侧的金水河约10 m,北墙与造办处南墙隔5 m左右,可以满足建筑物防火间距、安全、交通等要求。
2)复原方案总平面布置。随着故宫博物院的发展,内务府东侧区域已改建成为数字化研究所,因此该区域不在本次研究范围内。将本次研究范围内的建筑群按院落格局分为三个区域,即A区、B区、C区,如图5所示,总建筑面积约3 700 m2。
根据历史资料对该区域进行复原,历史信息不足的平面部分根据传统宫殿建筑普遍的布局方式推测而出。复原方案设计A区北部自成院落,中部和南部各一座三间建筑;B区北部自成院落,南部有七间建筑和三间建筑各一座;C区北部和南部西侧均自成院落,南部东侧为三进院落和七间建筑一座。
3)复原方案建筑造型。参考与内务府功能、等级相似的建筑,复原方案设计该区域建筑群主要采用尖山式歇山顶屋面,正脊两端安正吻;斗栱采用单昂踩;殿前出月台,三面设青白石垂带踏步;走廊装五抹格扇,内装玻璃。设计内务府大殿立面图如图6所示。
图6 内务府大殿立面图
4)复原方案建筑高度、面阔、进深。通过对故宫现有类似建筑的测绘,复原方案设计该区域建筑群外墙高度5 m,建筑正脊最高不超过9 m,建筑檐口最高不超过5 m,最低3 m。同时考虑到消防安全通道,复建方案设计该区域通面阔20 m,明间面阔和次、梢间面阔均不超过4 m;通进深不超过13 m。
5)复原方案室内设计。若为一般业务用房,应符合现代办公的需求,配备与之相应的网络、照明、消防、空调等系统;若为特殊业务用房,则要根据其对文物的研究、观摩、鉴定、保管、存放等不同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装修材料,结合各专业配备相应的环境、温湿度控制,以及安防、消防等系统,设计时应当考虑对文物藏品的无害化保护。装修风格以经济适用、耐久、环保绿色为宗旨,同时适当结合传统建筑特色,对室内进行整体设计,满足其日常高效、智能化使用的要求。
综上所述,清代内务府复建具体标准见表1,复原效果图如图7所示。
图7 清代内务府复原效果图
表1 清代内务府复建标准
4 结语
清代内务府区域位于紫禁城一般保护区内,由于近年来改造较大,历史格局早已不复存在,而且缺乏建筑遗址及残存构件等相关实物信息,没有确凿的复原依据。为了保持故宫整体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研究历史上故宫内务府的走势和建筑形式,对该区域进行复原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复原方案应秉承 “仿古新做” 的原则,尊重历史,满足环境协调性与功能需求,并结合文物保护的要求,配备现代化安防、消防、环境控制、信息管理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