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3-01-24■王冲
■ 王 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之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沿着法治轨道前进的根本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要坚持和发挥好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在法治建设领域,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才能不断发展。进入新时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三者密切结合,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继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上,确定和构建了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 大板块。截至2022 年6 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 部,一大批党内重要的法规陆续出台,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在政策方针上,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围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重要部署,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等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2018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统筹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之中,加强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沿着法治方向前进提供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航向,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防止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提升了我们党运用法治手段治国理政的能力,体现了党高瞻远瞩的法治意识和从严治党的掌舵定力。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其中,意在规范化、体系化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可以预见,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上,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将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新时代10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可以说,法治在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有效促进了制度与治理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集成。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守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才能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以法治现代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三、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完备健全的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尤其是制定了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进入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的形式部署法治建设,再次强调“全面性”的重要意义。主要包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三个“全面”,实际上分别对应了法治建设本体的全面性,以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性以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的全面性。
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一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快推进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立法,特别是围绕加快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加快安全可靠网络金融、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云计算等领域的立法步伐,构建完备合理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生福祉;二要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职能明晰、依法行政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法治轨道,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进程,以修改完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并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公正、有效、权威的司法体系;三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将党内民主监督和国家审计、公众评议等结合起来,同法治监督、社会民主监督、国家审计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协调;四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通过在全省开展法治宣讲和法治下乡等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法治再教育形式,强化公民权利义务意识,让人民共享法治改革红利,使更多公民主动参与国家治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