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
2023-01-24孙亚南
孙 亚 南
(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长春 130017)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决定性地位,起着规范方向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十年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是理论与实践双重探索的过程。在理论层面,新时代我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新的飞跃。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实现了重大理论创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进行了新概括,由单一所有制制度向包括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内的体系化制度转变的突破;2020年就推动要素市场化和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系列探索体现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化。在实践层面,新时代我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了一系列制约发展的藩篱,从“单向突破”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在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鲜明特色。十年间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形成的启示,需要充分总结,更需要发扬光大。“十四五”作为中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形势下,如何总结新时代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及经验启示,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更好地深入推进相关改革,不仅关乎下一步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推进,也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实现进程。
从既有文献来看,针对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一些学者从理论上对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新概括进行了学理分析[1][2][3],仅有少数学者进行实践探索方面的相关研究。史丹等(2020)初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改革措施[4];何瑛、杨琳(2021)就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现状评析、问题梳理与态势总结[5];黄群慧等(2020)从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大方面深入剖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现状与问题[6];崔友平(2018)阐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成绩[7];严金明等(2022)分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展、成效与展望[8]……由此可见,关于新时代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方面的文献并不多,且关注的仅是其中的某一侧面,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本文拟在既有文献分析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新概括为框架,从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三个方面入手,系统总结和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及其成效,在此基础上,提炼主要经验,进而形成启示。基于此,本文接下来的框架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第三部分是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的主要经验,第四部分是结论与启示。
二、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
(一)新时代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是新时代推进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新时代所有制改革主要实践探索
(1)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自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以来,各地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土地产权;各省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2015年以来,分类进行“三项试点”改革工作,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开展国资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即“两类公司”)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分批开展试点;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动态监测央企大额资金;全国各地探索多种混改方式,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体系,改革试点由最初两批19家到第三批31家,第四批扩至160家,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案例。与此同时,“6+1”试点、“双百行动”“三年行动”等一系列方案助推国企改革深化提质。
(3)进一步支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是完善了负面清单制度,为民企开放更多的领域。在银行、汽车、铁路、干线网、电网等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连续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二是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全面推行“营改增”,进一步放宽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三是简化了证照办理程序。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深化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持续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新时代所有制改革的成效
第一,土地制度改革成果显著。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产权权能不断完善,全国承包地颁证率超过了96%,2亿多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9];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5万多个;土地要素流转规模不断扩大,2014—2020年,全国耕地流转面积从4.03亿亩增加到5.32亿亩,流转率从30.32%上升到34.06%[8],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土地流转比例较中西部高。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国有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2012—2021年,中央企业累计实施混改4800多项,吸收社会资本超过2.5万亿元。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70%和54%,先后有26组47家央企按市场化原则实施重组整合,新组建、接收企业9家,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激励效应明显。截至2021年底,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8%,比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为69.4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82%,电网、通信、电力、建筑等行业企业相关效率指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5][10]。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开拓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新局面。新增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达到1.54亿户,比2012年底增长了1.8倍,年均增幅达12.1%。过去十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从1085万户增长到4457万户,占比高达92.1%[11],在稳增长、扩就业、促创新、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时代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分配制度改革关系到我国推进共享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总体格局。新时代我国持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分好切好“蛋糕”。
1.新时代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实践探索
(1)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倡导员工以持股、开网约车等多种合理方式获取收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力度促进财产性收入的开源清障,多措并举鼓励居民收入多样化。
(2)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主要举措包括: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限制高薪;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优化调整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连年上调养老金。
(3)大力度扶贫减贫和提高农民收入。党中央采取超常规举措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脱贫、易地搬迁脱贫,千方百计消除绝对贫困。多措并举提高和保障农民收入,采取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大农民补贴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举措。
2.新时代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
第一,我国居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2013—2020年工资性收入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56.86%降至55.66%,同期内财产净收入占比和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从7.77%、16.61%增至8.67%、19.18%。与此同时,劳动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从2012年的49.2%提高至2016年的52.2%,2017年为51.8%[12]。第二,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从城乡收入差距看,城乡居民收入比值持续降低,由2013年的2.81降至2021年的2.50;群体间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3年的10.78降至2021年的10.30;从基尼系数来看,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2017年下降到0.467,2020年为0.468,总体呈波动性下降趋势[13]。
(三)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不仅解决了我国资源配置方式的问题,也为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供了实现路径。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与完善市场体系和改进政府管理体制。
1.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实践探索
(1)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明确了农产品、能源、环境服务、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六大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大幅度减少定价种类和具体定价项目。推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全面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二是有序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各类劳动力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技术市场迅速发展并逐步走向规范;着手建立数据要素市场。
(2)全面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2013—2019年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超过40%[14];2016—2020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15]。二是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公正监管。高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系统信息共享;按照“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是积极改进政务服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一站服务”“一窗服务”等便民举措;建立线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应用;高效率深化登记便利化改革。
2.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
第一,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各级市场均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目前97%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完全实现市场化供给和定价[16]。要素市场改革虽起步晚,但改革步伐快,金融、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体系成熟度指数从2012年的0.7548提高到2019年的0.7556[17]。第二,政府“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我国营商环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2017年的第78位,提升到2020年的第31位。营商环境优化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催生了大量新的市场主体,2012—2021年全国日均新设企业由0.69万户增至2.48万户,增长了2.6倍[11]。
三、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的主要经验
(一)坚持问题导向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所有制、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推进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并针对部分领域持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针对农地集体所有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存在的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以及农村宅基地很大比例闲置浪费的现象,新时代我国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创新性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针对部分垄断行业改革滞后、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不高、一些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对国有企业开展“分类改革”,在此基础上进行国资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以及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非公经济发展方面,鉴于对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很难落实、部分民营企业在市场上被限制竞争等问题,提出要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简化证照办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改进措施。针对我国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的问题,开拓性地提出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并加速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
总之,新时代我国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方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并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切实解决问题,从而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阶段的发展需要。
(二)坚持党建引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时代我国在发展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过程中始终充分发挥这一最大优势,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保障了方向性、协同性与系统性的有机统一。而经济体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大规模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一个包含不同层面各项制度构建的长期与复杂过程。新时代我国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尤其是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强化多方面的制度建设与保障,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突破。
在国企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2016)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18]。尤其是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得到明确和落实,中央企业集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并进入董事会,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10]。与此同时,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个制度文件和配套政策,形成了覆盖混改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关键环节及流程……政策组合拳的综合实施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助推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将党建引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还体现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其他很多领域。在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在加快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方面更是发挥了“领头雁”作用,体现了抓党建带全局促发展。与此同时,全方位制度供给保障再分配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筑牢不能腐的制度堤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障并提高农民收入;深化个税改革,促进“蛋糕”分好;把就业列为重要政策目标,统筹多部门推进就业服务质效提升……多方制度建设强化统筹协调,促使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党支部与合作社联合模式正在全国大面积铺开,而这种模式成功的背后是我国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与政策文件给予的支持和保障,包括:继续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宅基地有偿退出、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有力地促进了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总之,新时代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索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仅引领了方向性,统筹了协调性,同时也增强了政策联动性,完善了各种制度安排,有时甚至是超前的制度供给,从而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顺利进行。
(三)坚持人民至上与实践务实相结合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过程中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泛利性政府”的作用,不受不同利益集团的诉求所干扰,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制定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改革举措,在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实施路径、策略选择等方面循序渐进,形成了公有制经济占主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各种所有制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从分配制度改革看,农民收入快速提高,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稳步扩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序推进,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总体上实现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真正体现并落实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在实际改革过程中,新时代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探索遵循着“实践的务实主义”原则,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总路线,反对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主张通过局部、试点的实验方式逐渐打破原有秩序,不断进行“试错式”实践,循序渐进,守正创新,使得各项改革逐步演进为与市场运行规律相契合的制度安排。例如,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从最初区域性试点到逐步扩大至全国;“三项试点”改革也采取分类推进的方式。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过程中,已选择28个示范区进行试点。在价格改革方面,先后推出的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是从建立改革联系示范点制度、确定试点城市到逐步全面推开……选择试点的目的在于根据试点的情况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进而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如果改革失败了,危害只是局限在较小范围。这一经验也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留下的宝贵财富,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探索的经验启示之一,通过探索过程中的反复实践,进而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再广泛应用,最终达到人民至上的目标。
(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如何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2018)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1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步伐,深入实施价格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政府的诸多制度安排保障了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例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形成立法、执法、司法全方位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措并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采取有效手段强化对资本的有效监管;加快完善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制度。与此同时,继续完善政府职能,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我国在整体运行机制层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了国家调控和制度保障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既坚持了“有效的市场”,又坚持了“有为的政府”,这就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特征[20],表现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内在活力。
四、结论与启示
十年间,我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总结概括为:坚持问题导向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坚持党建引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人民至上与实践务实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2020)指出,“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大胆探索自己未来发展之路”[21]。新发展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挑战与新任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应继续加强党的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和统一领导,多点突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不断深化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奇迹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在所有制改革方面,当前我国国有资本“大而不强”“大而不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着市场准入、政策优惠、法规环境等壁垒障碍,须全面深化所有制结构改革。一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明确国有经济服务于国家战略与民生目标的功能定位,强化国有资本在创新方面的前瞻性、战略性引导作用;继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力度,避免形式上的“混”,关键在于“改”,建立混改容错纠错机制。二是增强非公有制企业活力。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两个健康”水平,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消除非公经济在资金流通、市场准入以及政府补贴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创造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和金融环境,深入落实“两个平等”。
第二,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须全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初次分配机制。继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按市场评价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尤其要注重数据要素在参与收入分配时的权属和保护问题;多渠道拓展居民财产性收入。二是完善再分配机制。合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收入调节和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加大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的调节力度。三是引导和激励第三次分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完善相应的激励体系、保障制度、立法机制以及监管举措。
第三,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仍存在着要素流动不畅、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一些地区“放管服”改革缓慢,政府服务效率不高,加速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须继续坚持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一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产权有效激励和侵权惩戒力度;着力夯实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助力统一市场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体系,加强和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强化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深入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抓好政策落实,优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