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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声音

2023-01-18陈岚,李卓琳

广东科技 2022年7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印发基础

国家层面

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2〕9号),提出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深化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改革。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让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

2022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提出加强青年人才培育工作,鼓励建设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作为师资的重要来源,加大长期稳定支持的力度,为青年人才深入“无人区”潜心耕作提供条件和制度保障,关心关爱青年人才,加强青年骨干力量培养,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和做法,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完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大量涌现的体制机制,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和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提出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加强农业基础理论、科研基础设施、定位观测体系、资源生态监测系统建设。聚焦基础前沿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重大理论和工具方法。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加快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气象环境成因、传播机理、致病机制研究,提升农业重大风险防控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提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提出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提出强化国家科技奖励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紧密结合,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培育高水平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品牌,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高科技奖励整体水平;提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202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提出地方深度参与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在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基础研究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地方通过有机对接国家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等项目,从财政资金、人才和土地等方面建立持续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

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提出加强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建立国际通行的访问学者制度,完善博士后制度,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在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科研院所与高校加强协同创新和人才联合培养,加强基础研究后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学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

广东层面

2022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提出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等定额资助的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不再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鼓励企业通过公益性捐赠、共同设立省企联合基金等方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围绕行业需求和产业技术重点科学问题进行突破,推动特定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培育面向产业需求的前沿研究人才,提升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水平,促进研究成果与产业对接转化。

2022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粤府〔2022〕13号),提出成立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建立逐月调度、督促实施的工作机制,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培训活动,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端工程人才和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建设范围,鼓励高校协同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2022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2〕6号),提出在有关产业人才专项中融入“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导向和条件指标,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地市行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2021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府办〔2021〕24号),提出加强国际及粤港澳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优势,加大力度引进境外学术领军人才和拔尖青年人才。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大力推进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的人才联合培养。支持教师参与国际化培训项目、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实施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支持青年教师海外访学,拓宽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具有境外工作学习经历的教师占比,进一步提升建设高校的国际化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能力。

2021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粤府〔2021〕22号),提出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第三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扩大省市、省企联合基金规模,完善多层次基础研究投入体系。

2020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粤府函〔2020〕328号),提出争取国家在广东开展新型举国体制协同创新试点,加强创新资源向广东集聚,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实施“强核”行动,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地市层面

2022年3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4号),提出创新人才激励和评级机制,探索科研项目全球悬赏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探索建立符合新技术与新产业发展规律要求的多要素评价体系,开展高层次、急需人才直聘试点,完善青年人才“举荐制”;完善高教研发、科技服务、创新产业孵化等功能,将广州大学城建设成国际科技产业基地、全球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国家一流的高等教育集聚区,打造珠三角国际化创新创业中心。

同时,规划还提出建设全球顶级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在数字生命、材料、数学等领域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应用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撑,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广州设立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

2022年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号),提出创新人才资源富集涌现的具体目标:集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强化人才第一资源,引进更多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大势、善于统筹协调的世界级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加快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人才,形成“才源广进”工作格局,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

同时,还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首创性、突破性和带动性原创成果;依托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加快推动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大学科技产业园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完善从科研、孵化到产业化的产学研全链条。

2021年10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1〕13号),提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巩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高等学校基础科研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和广东省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体制,以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教创新能力提升。

2021年9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1〕9号),提出支持建立产学研协作发展平台,加强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金融科技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金融服务个性化、智慧化,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质效,支持设立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或机构,发挥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作用,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人才。

2021年4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穗府〔2021〕7号),提出实施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培育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2021年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责任分工》(穗府〔2021〕3号),提出完善“广聚英才计划”,培育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领军团队;加强科技人才激励,建立多元化科研人员评价机制,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打造全球人才创新高地。

2019年3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府〔2019〕6号),提出以基础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和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组建一批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团队,采取长周期持续稳定滚动支持方式,鼓励科学家及其团队围绕国际创新前沿潜心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科学理论和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际科学前沿和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学家,培育和壮大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基础科学研究中青年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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