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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及其缓解*

2023-01-16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村庄村民空间

郭 明

(广州大学 1.公共管理学院;2.乡村振兴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导论

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乡村公共空间营造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基础。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人情往来、生产生活、信息沟通、休闲娱乐的公共平台,并成为学者观察乡村社会基本属性的重要研究路径。乡村公共空间类似于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介于国家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公共领域”,[1](P3)村民围绕乡村社会中的公共活动(事件)而展开多面向、多角度、多层次的交往、沟通、约束的物理性公共场所。长期以来,乡村公共空间是维系一个具有血缘、地缘、民俗信仰的乡村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然而,改革开放40年以降,在市场力量对乡村社会进行深度整合的背景下,乡村社会中大量青壮年村民不断地流出,乡村不断地呈现“空心化”特征,乡村社会秩序与人口结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熟人社会统摄下的人情、面子、关系等机制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发生变异,由此带来乡村公共空间的重大变革。传统意义上的河道边、房屋庭院、祭祀场所等供村民人际交往的公共平台渐渐丧失其原有功能并正在走向衰落。[2]相关研究已表明,公共场所在变革、公共活动在减少、公共权威在弱化、公共资源在削弱等成为衡量乡村公共空间萎缩的理论依据。[3]然而,已有研究并没有回答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萎缩的基本属性并对其进行理论概括。

鉴于此,本研究从吴重庆教授提出的“无主体熟人社会”出发,把新时代公共空间的萎缩解读为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随后呈现“人不在村”和“心不在村”下乡村公共空间“无主体化”的在外形态和内在价值,最后建构一个“双管齐下”的治理策略来舒缓乡村公共空间“无主体化”现象。

二、“无主体化”: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萎缩的一个解读

“熟人社会”是一个理解乡村社会的成熟概念,也是学者分析中国乡村社会属性的起点。乡村熟人社会的运行逻辑具体表现为“舆论压人、面子有价、社会资本可累加”等。[4]在熟人社会中,村民之间属于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个关系可以形成社区关系网,形成彼此之间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主要靠“礼治秩序”“无讼”“长老政治”及“无为政治”等来给予维系。[5]“熟人社会”成为分析变革中的乡村社会的重要理论工具,并基于此形成接力性研究工作,如“半熟人社会”[6]等。

吴重庆教授通过长期的田野观察,基于帕森斯社会结构中“行动者”角色的分析,认为当前乡村社会中缺乏足够数量的年富力强的活跃主体,由此导致乡村社会运转的失灵,出现了诸如“面子贬值”、“舆论失灵”、“社会资本流失”、熟人社会周期性呈现等乡村社会“病态”现象。借助费孝通先生对传统乡村社会的“熟人社会”概念,吴重庆把村庄中年富力强的中青壮年不断流失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概括为“无主体熟人社会”。[7](P197)这个概念不仅从实践上准确地描述了巨变中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由此成为理解当前乡村“空心化”、村民“个体化”、乡村治理变道等现象的重要抓手,而且从理论上参与到解释乡村巨变中乡村治理诸多悖论现象之中,并与其他理论解释一道为理解乡村社会变迁提供了解释体系。翟学伟教授亦对“无主体熟人社会”赞誉,并表示对回答当前中国乡村社会是什么特质已经有机会“看到理论苗头的出现”。[8]

那么,“无主体熟人社会”运行逻辑下的乡村公共空间是什么?人口构成是影响村庄公共空间构成的关键变量,鉴于此,从“无主体熟人社会”寻求理论资源,以乡村社会中青壮年逐渐外流为切入点,我们把“无主体熟人社会”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概括为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吴重庆尝试突破从量变上(半熟人社会)理解熟人社会运行机制,提出“无主体熟人社会”来理解乡村社会的巨变。[7](P197)实际上,“无主体熟人社会”不仅是理解村庄中的行动主体(村民)走出乡村社会的基本形态,而且还应该包含行动主体(村民)走出村庄后的精神层面的变化过程。行动主体(村民)离开乡村社会的行为亦是村民心理过程发生变革的契机。从这意义上看,“无主体熟人社会”不仅包括行动主体(村民)的行动逻辑(“人不在村”),还包括行动主体(村民)的心理变化(“心不在村”)。有学者在一篇评论性文章中亦指出:从“无行动主体”和“无主体性”两个角度来理解“无主体熟人社会”则是更全面、更深刻地反映新时代农村社会诸多混乱现象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9]

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指乡村中青壮年走出后乡村公共空间呈现的“人不在村”和“心不在村”双重困境,进而导致乡村“外在形态”和“内在价值”遭遇的衰败景象。具体而言,随着村民大量外流,缺乏足够数量的行动主体导致难以支撑乡村公共空间的顺畅运转,直接导致村庄社会中公共场所逐渐冷清、公共活动逐渐减少、村庄公共性阙如及其村庄认同感弱化等。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为乡村社会带来两个层面的变革:一是物理意义上公共空间变迁导致乡村公共场所逐渐冷清,乡村公共活动逐渐减少,最终导致村民之间关联度降低,村民原子化趋势明显,即“人不在村”。二是精神意义上乡村公共空间变革导致乡村伦理道德价值丧失公共舆论与公共规则的生产动能,村民对乡村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阙如,即“心不在村”。“人不在村”与“心不在村”主导下的乡村公共空间形态存在互为因果关联。“人不在村”逻辑导致乡村公共场所日益冷清、乡村公共活动逐渐减少,由此导致乡村社会伦理道德机制难以发挥往日效用;“心不在村”逻辑导致乡村公共空间内在伦理道德价值瓦解,难以发挥整合机制,反过来亦促成乡村公共场所冷清、乡村公共活动减少。总之,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是对“无主体熟人社会”这一分析概念的深化和拓展,是对“无主体熟人社会”统摄之下的乡村社会(人情变异、交往弱化、面子有价等)诸多乱象的精准解读,更是理解当前乡村公共空间萎缩的一种理论解读。

图1 乡村“无主体化”理论框架

三、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的表现

依据上文分析,我们把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概括为“无主体化”。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主要包含物理意义和精神意义两个层面的意涵。“人不在村”导致的物理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外形态的萎缩与“心不在村”导致的精神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内在价值的消逝。我们将围绕上述两个维度对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展开分析,呈现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的现实图景。

(一)“人不在村”:公共空间外在形态的日趋萎缩

本文所涉及的物理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指承载村民互助活动、生产生活、思想交流、民俗活动开展的公共性媒介,比如谷场、庭院、祠堂、庙宇、小卖铺等。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社会中,这些物理空间通常成为村民聊天、集体活动的公共场所,红白喜事、民间互助行为、文艺汇演等乡村公共活动都在这样的公共场所中进行。村民基于在公共场所进行互动与交流,进而形成约束村民行为的乡村公共舆论和约束机制。总之,传统乡村熟人社会中的物理空间具有实现村民关联、培育社会资本、营造公共舆论的作用。随着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的蔓延,村庄的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在“人不在村”的背景下发生了巨大变革。

首先,冷清的公共场所成为普遍现象。乡村公共场所是村民合作意识生成、信任机制建立、道德约束形成的重要载体。熟人社会的“人情”与“面子”正是在乡村公共场所内村民之间持续互动之中形成的,并成为维持乡村秩序的内在价值。村民之间持续互动能够把村民连接起来,促进情感沟通,使乡村社会维持长期稳定和和谐发展。然而,改革开放40年以来,市场化和城市化的“虹吸效应”使乡村社会的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呈现“无主体化”特征。为了实现家庭的收支平衡,乡村社会中大量青壮年涌入城市谋求生活,乡村社会由“386199”部队所组成,昔日热闹的家庭庭院、小卖铺、大树底下等公共场所变得异常冷清。此外,由于生活多元化、村民“私密化”兴起,留守在村村民也不再把介入乡村公共场所视作生活的“必需品”。财富积累带来的村民阶层的分化导致不同阶层村民已很难有共同话题,村民之间关联逐渐弱化。总之,在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的境况下,乡村公共场所已难以扮演起搭建村民之间关联的平台,最终导致乡村公共场所逐步走向冷清的尴尬境地。

其次,衰败的公共活动成为主流。乡村公共活动是建构村民关联、拉近村民距离、促进村民互助的润滑剂。生活在乡村社会中的村民在日常生活生产等中形成生活类、娱乐类、生产类公共活动。这些公共活动赋予乡村社会的勃勃生机,使生活意义超过村民个体层面,由此为乡村社会和谐秩序的生成奠定基础。然而,随着村庄中的行动主体大量外流,公共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发生重大变革。农业生产上,邻里互助、帮工换工等公共活动业已渐渐消失。由于乡村青壮年群体常年务工在外,乡村建房、修墙等活动需要通过货币化方式来解决,农业生产也很少通过村民之间帮工互助的方式加以解决,而更多地是以货币化方式进行农业机械化加以解决。[10]日常生活上,乡村公共活动的开展离不开青壮年的组织和协助。青壮年流失导致乡村娱乐活动、祭祀活动等亦慢慢地淡化。村民公共文化活动逐步退缩到家庭层面,村民之间的互动次数大大减少。值得注意的是,在乡村公共活动中,“红白喜事”是乡村公共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村民之间情感交流、信息沟通、人际交往的重要渠道。红白喜事过程中也形成了村民之间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为乡村共同体形成带来契机。然而,随着青壮年行动主体的逐渐流失,乡村“红白喜事”渐渐地呈现“熟人社会的周期性呈现”[4]的特征,即每年春节青壮年回乡时乡村“红白喜事”最旺盛,而其他时段,大多数村民都在外务工导致乡村“红白喜事”基本难以实现昔日的热闹场面,甚至出现吴重庆所说的“找青壮年抬棺材的都凑不齐人”[4]。总之,乡村社会中青壮年外流的境况下,乡村公共活动亦日益走向衰败。

(二)“心不在村”:公共空间内在价值日趋消逝

“人不在村”背景下,物理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逐渐走向萎缩,承载乡村公共空间的公共场所与公共活动逐步冷清化、衰败化。精神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因乡村中青壮年的流失,村民之间缺乏有效交往与良性互动,导致乡村内在价值和乡村舆论的生产能力和约束能力被大大削弱,村民对村庄认同感随之弱化。

首先,舆论约束失效。村庄公共舆论是规范村民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乡村社会的村规民约和公共规则的重要来源,是超越村民个体、家庭组织的一种制度实践。作为村民个体也会主动融入乡村公共生活,建构村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的公共规则,以此为行为准则,形成乡村与村民之间的有效平衡。只有村民具有主体意识,才会形成对乡村社会的热爱,才会产生并主动遵守乡村公共规则的强烈意识。在乡村社会中“不要面子”“破坏规则”等行为将会受到村庄舆论带来的压力。然而,大量青壮年脱离了乡村公共空间导致村庄公共舆论制约村民行为的能力逐渐失灵,道德舆论对村民行为的规约能力正在弱化,为维系村落社会的基本生活秩序带来严峻挑战。由于村民生产生活的外部性,村民行动规则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乡村公共利益出发,乡村公共规则已难以成为约束村民关系的纽带,最终会出现“舆论失灵、面子贬值、社会资本流失”[4]等困境。此外,村民回到乡村参与乡村公共活动更多地是为了“面子竞争”和“财富证明”,并不是把乡村社会作为归属性体验。村民已形成不同阶层,乡村社会的约束机制基本处于失灵状态,老人赡养、婆媳关系、婚内出轨等社会热点现象则是乡村公共性弱化的具体体现。

其次,村民认同弱化。乡村认同感是村民对乡村公共精神与公共文化的一种认可,是勾连村民与乡村社会之间关系的文化力量。传统乡村社会,祭祀活动、拜祖活动等民间重要民俗活动促进村民与乡村之间的依恋关系生成,实现村民对乡村社会的认同也是沉淀成乡村社会记忆的关键所在。某种意义上,乡村社会记忆是塑造村民对乡村认同的重要文化基础,能把个体村民与乡村历史有机地勾连起来,由此形成乡村文化根基,塑造村民对乡村浓郁情感的力量之源。[11]乡村社会让村民有精神和灵魂的归属感,生命具有价值和意义。然而,随着青壮年群体不断流失,村民与乡村社会的依恋关系逐渐被弱化,村民的生活面向已不再只有乡村的狭小世界,乡村社会记忆所形成的凝聚力和认同感逐渐弱化,人情、面子等运作机制发生变化。虽说村民亦会周期性地回到乡村参与乡村社会中的祭天迎神、宗族活动、婚丧嫁娶等仪式性活动,但是村民回到乡村的蕴意已发生改变,其行为更多地是为了人际交往中“赢得面子”“证明自己”等,而不是把乡村当成归属地,“我们村”“我是本村的人”的意识渐渐淡化。某种意义上,具有凝聚力的乡村社会逐渐走向“一盘具有磁性的散沙”[12]如何建构村民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成为消解乡村永续发展的现实困境。

四、双管齐下: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缓解策略

市场经济渗透乡村社会为村庄的人口结构带来巨大变革,并形塑着乡村公共空间的基本形态。“人不在村”与“心不在村”导致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进而导致村民之间关联弱化、村庄公共活动衰败、乡村公共舆论失灵、乡村认同机制弱化等,最终引致乡村社会凝聚力的弱化。[13]大量青壮年村民离开乡村社会导致越来越缺乏整合村民的公共平台。[14]有研究者指出则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角度再造乡土团结,使原子化的村民组织起来,建构“新公共性”。[12]有学者指出,重构乡村公共空间的着力点在于培育农村民间组织[15],应该强化乡村公共权力以使乡村公共空间得以持续并呼吁国家权力介入的必要性。[16]刘春荣也认为,国家力量的介入对村庄社会资本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17]还有学者从文化建设角度出发,当前农村空心化背景下,需要作为知识系统的儒学“下乡”。[18]总之,上述策略对缓解乡村公共空间“无主体化”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在当前城市化和市场化高歌猛进的背景下,大量中青年行动主体流失导致乡村公共空间出现“无主体化”现象,并已成为不可逆的事实。传统乡村社会中,作为行动主体的村民是乡村公共空间营造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基于村民之间互助、生活、生产而生成的乡村公共空间是维系村庄社会秩序的关键载体。针对当前乡村公共空间行动主体(“留守村民”与“打工村民”)的变革,我们提出一个“实体式营造”和“虚体式营造”相结合的双管齐下治理框架,通过复兴实体型公共空间与建构虚体型公共空间来缓解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实践困境。在此过程中,村级“两委”是村庄社会的重要行为主体,在舒缓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乡村公共空间的“实体式营造”和“虚体式营造”的相互补充和良性配合为村民之间关联、村庄活动兴盛、舆论约束激活及村民认同培育提供来一定的契机。

(一)实体式再造:以“文化惠农”政策为基点

乡村公共空间“无主体化”现象导致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堂前、祠堂抑或树下等不同乡村公共空间形态已难以发挥促进村民关联的纽带。随之而来的是,乡村社会中的民间特色民俗活动也越来越难以举办起来,村民难以被整合和组织起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并把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行动之中。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采取“文化惠农”实践策略,巧妙地与地方性文化(特色民俗活动)相衔接,注重挖掘乡村社会特色民俗活动,大力发展文娱类、民俗类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19]针对乡村公共空间中青壮年流失的现象,村级“两委组织”充分落实“文化惠农”政策,并巧妙地激活地方民俗活动以构建“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及“文化礼堂”等乡村公共平台(如浙江省“文化礼堂”[20]、广东省“乡贤理事会”等[21]),来挽救乡村公共空间没落的问题,充分调动留守在村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搭建留守在村村民之间的内在关联,最终实现乡村公共空间的拓展。我们把其称为乡村公共空间的“实体式营造”。“实体式营造”的关键在于党中央的“文化惠农”政策与乡村本土资源有效地集合,从而保证国家文化政策与本土内生性文化力量实现有效衔接。

以“文化惠农”为基点的乡村公共空间的“实体式营造”在促进村民之间关联和唤醒乡村社会记忆中发挥重要功能。首先,“文化惠农”政策为村民之间关联创造机遇。村庄青壮年流失导致传统乡村公共空间走向没落,以政府主导与地方记忆相结合构建的乡村新型实体公共平台成为整合村民的纽带。该平台的交流机制和活动开展不仅丰富在村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成为营造乡村公共空间的新的实践载体,重新把村民有机地连接起来。其次,“文化惠农”政策为丰富村庄公共活动提供契机。大量村民流失导致传统乡村社会公共活动走向衰败,由此导致乡村社会记忆渐渐淡化。“文化惠农”政策强调要以政府主导与地方民俗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这在一定程度上搭建村民之间的联络,在基础上能够复活村庄的互帮互助和传统村庄公共活动。此外,开展村庄公共活动的过程亦是把传统地方特色民俗活动“找回来”并把其与现代性村庄公共生活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把村民“拉回到”传统乡村社会之中,激发村民对传统村庄公共生活的向往,勾起童年时代的美好回忆,实现乡村文化的连续统,最终实现以在村村民为主体的,以地方特色民俗活动为载体的实体型乡村公共空间的兴旺。

总之,新时代实体型乡村公共空间营造策略不仅应该挖掘传统民间特色习俗活动,而且应该注重引入国家常规性力量作为重要支撑。党中央推行的“文化惠农”政策属于村庄社会的外生性制度安排,在落实过程中应注重与村民的内在需求之间相匹配,否则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沦为一种摆设。当然,村民是乡村公共空间的行为主体,乡村公共空间营造与乡村社会人口结构密切相关,打工村民持续不断地返乡是乡村公共空间的繁荣的关键。为此,村庄治理主体应该壮大其产业能力、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强化农村第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搭建起村民返乡创业就业的有效管道,吸引更多的在外务工村民回乡发展,建构村民之间的利益关联体,实现农村产业的结构良性发展与乡村公共空间繁荣兴盛的协同发展,最终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虚体式再造:以“移动互联网实践”为基点

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具有明晰边界的地域空间,村民在该地域空间中形成内在关联,由此形成村庄的公共规则的机制。随着微信、快手、抖音等社交APP的广泛使用,外出务工村民可以即时与村庄社会搭建内在联系。虽然乡村社会中的青壮年等行动主体逐渐走出乡村世界到城市务工维持生计,但留守村民仍然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与在外务工的本村村民展开沟通、对话、协商、交流等。有研究表明,微信群成为拓展村民之间交往空间,提升村民之间沟通能力,凝练乡村社会凝聚力的重要媒介,[22]由此实现从村民之间从“弱度关联”向“强度关联”过渡,最终推动村庄公共空间从物理性公共场所向虚拟性公共平台过渡。针对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村级“两委”应主动抢占移动互联网的战略高地,巧妙地抓住这个“关节点”,妥善地建构移动互联网公共平台,搭建村民(在村村民之间;在村村民与打工村民)之间的线上联络机制,从而营造一个区别于实体型公共空间的新类型——虚体型公共空间。

以“移动互联网实践”为基点的乡村公共空间的“虚体式营造”在唤醒村庄舆论约束机制和培育村庄认同能力具有重要功能。首先,村庄舆论制约机制生效。近年来,中青年外流导致村民违反乡村道德规范的行为(虐待老人、偷盗抢劫)等现象频繁出现。村民之间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建立起来的关联机制,为对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展开批判、监督、规范等以重建乡村社会中公共舆论,为维系乡村社会的公共秩序奠定文化基础。此外,为了缓解村民外出务工无法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处理的困境,移动互联网平台为村民针对乡村重大事宜或公共性议题展开在线民主协商提供机遇。不同时空下的村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社交软件即刻就乡村社会中的重大公共议题展开对话、讨论与协商,最终达成“乡村共识”,最终推动乡村公共事务的妥善解决。其次,村民认同能力强化。移动互联网社交软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唤醒在外村民对乡村社会历史文化的记忆、让乡村社会历史感通过网络平台得以展现,并渐渐地渗透到村民的内心深处,使之时刻感知乡村社会即在身边。在演绎乡村社会记忆的进程中,村民能够在平等地参与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最终形成社区共同意识,巩固对乡村社会社区记忆的魅力。日常生活中,在村村民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把村庄民俗活动、农业生产情况、红白喜事等以拍摄小视频的方式分享给远在他乡的打工村民。这就可以让在外务工村民在虚拟网络中体味到昔日乡村公共生活中的深刻片段和乡村社会的真实的日常生活。

总之,移动互联网嵌入乡村公共生活能够促进村民主体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协同发展和良性互动,为化解乡村公共空间“无主体化”提供某种思路。乡村社会中的“无主体化”现象并不必然导致乡村公共空间走向衰败,相反则可能因移动互联网嵌入乡村公共生活为破解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提供某种思路。当然,移动互联网嵌入乡村社会并不是要让虚体式营造取代实体式营造,而是两者共同作用来舒缓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困境。

五、研究结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针对农村农业问题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重大支撑。[23]乡村公共空间营造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基础,是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基本内核,而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正在呈现萎缩之势。本文通过对吴重庆提出“无主体熟人社会”概念的反思与拓展,把新时代乡村社会青壮年等行动主体大量外流背景下的乡村公共空间的解读为“无主体化”。在“人不在村”与“心不在村”双重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的外在形式和内在价值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如公共场所冷清、公共活动衰败、舆论机制失效及其认同能力弱化等。“实体式再造”和“虚体式再造”双重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现象。某种意义上,“无主体化”现象是对新时代乡村公共空间萎缩的一种理论解读。未来的研究可从两个方面探讨之:首先,针对此议题从实证研究角度进一步乡村公共空间的“无主体化”的理论意涵,并比较不同类型乡村公共空间基本属性的异同,在基础上提出新的研究命题。其次,推动乡村公共空间研究的跨学科意识。移动互联网正以前所谓的速度对乡村社会进行深度渗透,移动互联网嵌入对乡村公共空间的影响需要更多不同学科研究者给予必要关照和深入探讨,这当然属于未来更多研究者关注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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