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物仓到公益仓的实践和思考
2023-01-15张炳东唐爱丹
张炳东 唐爱丹
温州市财政局 浙江 温州;浙江时代铸造有限公司 浙江 温州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创新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后,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走到舞台中央”要求,积极探索财政推进共同富裕实践路径,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成果。温州市财政局在扩展公物仓功能的基础上,集合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试点推进公益仓工作,初步形成以公物仓为基础、罚没仓为补充、公益仓为提升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为助力慈善事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做出了探索和贡献。
一、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的提出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首次提到资产共享共用机制,要求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提出,“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探索建立公物仓,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财税〔2020〕54号)则指出:“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设置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行集中管理”。公益仓则是在公物仓和罚没仓基础上,融合慈善公益组织的仓储管理实际,并试图打通国有物资和个人、企业等社会物资捐赠的通道,逐步实现财政、公益组织和企业的共建共享。
二、“三仓融合”的主要做法和意义
1.公物仓是基础,主要解决资产配置难问题
公物仓是落实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的主力军。温州市财政部门通过制订出台公物仓管理办法,严把资产配置关口,要求单位配置资产优先从公物仓调剂;临时机构(工作专班)、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涉及一次性资产购置的,优先从公物仓借用,确需购置的在任务完成后统一移交公物仓管理。利用制度约束,加强考核检查,促进资产循环使用,减少财政支出,切实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落到实处。
2.罚没仓是补充,主要解决罚没资产处置难问题
针对罚没物品处置慢、变现难问题,温州市财政部门通过公物仓、公益仓、罚没仓“三仓融合”,依托报废资产定点回收国企专业化仓储物流管理水平和专业化处置经验,进一步加快罚没物品处置进度,为财政增收作出贡献。但由于公物仓目前条件有限,只能承接试点单位一般性罚没物品的集中处置工作。像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中经判决、裁定或处罚决定后要上缴国库的罚没物品,则由政法部门牵头组建社会化处置专班实施。
3.公益仓是提升,主要解决资产捐赠难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公物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闲置资产难以通过调剂方式盘活使用,包括报废淘汰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可以捐赠给更有需要的困难群体,但缺乏相应的管理办法。为此,通过进一步拓展公物仓功能,与温州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建市级公益仓,出台公益仓试点方案和业务规范,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捐赠的统一管理,打通行政事业资产向社会捐赠的渠道,为助力“三次分配”和“扩中提低”改革、完善新型慈善体系、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三仓融合”的内涵及其关系
公物仓、罚没仓、公益仓之间的关系,是互融互通、共建共享的。具体可以用图1来表示。
图1 “三仓融合”图
公物仓,顾名思义,是存放公共物品的仓库,集中了行政事业单位因闲置、超标准配置或一次性资产配置使用完成后统一调拨的物资,还有少数来自罚没仓中难以拍卖或变卖处置的罚没物品。公物仓资产主要用于调剂给有需要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对难以调剂的资产可以通过公益仓捐赠用于困难群体。
公益仓,是存放公益捐赠物资的仓库。其中既有来自公物仓,也有来自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以后还将逐步纳入来自个人、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捐赠物资。少数罚没物品难以拍卖或变卖的,经财政同意也可转入公益仓作捐赠处置。
罚没仓,是存放试点单位一般性罚没物品的仓库。温州罚没物品拍卖方式主要有两种,淘宝网拍和“浙交汇”国资交易平台。对难以拍卖变卖的罚没物品,经财政同意可以采取公物仓调剂和公益仓捐赠等处置方式,这样就串联起了罚没仓和公物仓、公益仓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三仓融合”的集约管理,可进一步降低运维成本,发挥集聚效应。
四、困难问题及措施建议
1.公物仓调剂资产种类较少,单位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单位对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凡价值较高的,不愿意移交到公物仓;另一方面,因为公物仓资产种类较少,且均已经使用且部分使用年限较长,一些单位存在“喜新厌旧”心理,不愿意从公物仓调剂。为此,在加强考核的同时,要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将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资产调剂利用率、资产配置计划节约率、资产配置计划核减率等指标列为资产绩效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单位强化资产共享共用和勤俭节约意识,切实落实公物仓管理有关规定。同时,可探索将科研仪器、大型设备、图书、船舶、车辆、房产等纳入公物仓虚拟仓管理,加大闲置资产调剂力度,进一步做好盘活利用。
2.罚没物品鉴定评估难,处置工作缺乏可借鉴经验
一些罚没物品如进口红酒、手表、字画等,真伪鉴定和价格评估较难。虽拍卖公告标明不对标的物真伪和质量问题负责,但也可能会影响后续拍卖等处置。此外,《关于印发浙江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11〕13号)已废止,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出台后,浙江省目前尚无实施细则,且财政内部职责划分不明晰,因此对罚没处置纯属各地探索性的创新工作。下一步,可结合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和司法拍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罚没处置机制,如对能够参照市场价或通过互联网询价确定的一般性罚没物品,建议不需鉴定和评估。
3.公益仓捐赠资产数量有限,需要推进个人和企业捐赠
目前公益仓物资大多来自公物仓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且数量有限,尚不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社会慈善捐赠需求,而公办学校等办公设备基本均已配备齐全。由于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精准匹配较难。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水利、物资储备、卫健等部门的联系,对防汛、救灾等应急储备物资报废淘汰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和相关防疫物资,可探索通过公益仓捐赠。结合现代社区建设需求,积极对接社区物资需求,依托公益组织打通捐赠最后“一公里”。协同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向企业宣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益事业。通过公益仓捐赠帮助解决服装、鞋革等生活类企业产品去库存,逐步带动形成社会化公益仓大场景。针对价值确认难问题,可通过评估或拍卖转化为货币款项捐赠,实现社会救助物资的灵活配置。
此外,应通过公益仓系统开发应用,探索公益捐赠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和供需两方信息研判、精准匹配,努力打通慈善捐赠前后端口,提高公益捐赠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特别是要在试点基础上,通过建设开放共享的公益仓管理系统,吸引更多的公益组织进入,共同承担公益仓捐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