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23-01-15朱琦
朱 琦
(无锡市博雅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无锡 214000)
环境保护始终是我国密切关注的问题,是达成“双碳”目标的关键,也是促进绿色发展的关键渠道。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颁布了多项条例,意在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中存在的污染问题,用以加快集约型社会的建设。因此,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策略要得到关注,详细了解项目经营中的细节问题,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可靠的评价结果。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按照对区域或整体环境进行评价的方式,对于如今存在的污染问题加以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使用,为工作实践提供制度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工作的核心保障,在这些法律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影响下,便能规避在项目的规划、建设中对于环境带来的各种风险。我国现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也逐步落实了相关的改革与完善机制,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整体发展方向并未发生转变,各环节中的工作仍然按照监管改革、简政放权、合理服务的理念,将原有的“轻监管、重审批”的工作思想加以转变,继续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价值,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社会各界都对环境问题更加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则有助于指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对于今后各个行业、领域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1]。图1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流程。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流程示意图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我国部分企业为了达成提前竣工的目标,有时会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施工作业同时进行,容易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展产生阻碍。或有企业自身由于从事产业的客观原因,为了利益的最大化,故意采取“未批先建”的思想回避环境影响评价的环节,项目未经评定便已经开始建造。这种私自建设的问题会让环境影响评价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也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工作人员理应在项目建设之前同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便于让企业可以主动配合检查与整改工作,若处于被动状态下进行工作,则会带来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不相符的问题。
2.2 市场环境规范性的缺失
大多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主要由相关机构负责完成,政府诚然已经制定了对应的标准和规范,但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不良行为,使得工作难以有序开展,工作效能较低。还有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由于资历较浅,工作人员自身的能力有待提高,或选用了错误的评价方法,同样无法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最终效果。在评价期间,还有部分机构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采用降低价格的方式,而不愿在工作中投入过多的资金或人力等,造成环境影响评价的价值难以得到彰显[2]。
2.3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够严格
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促进经济建设,通常对于数据勘察、监测费用收取等方面要严格管控,但我国时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目标仍有待明晰,缺少严格的管理制度、统一的管理机制,容易在现实工作中出现工作流于形式、价格虚高等问题,致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失真。
2.4 先进技术的应用程度不足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需要考虑到整体和局部之间的关系,顾及方案同规划的一致性,由于数据信息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因此要将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加以设计、分析与研究。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未能及时引进先进技术,人力资源方面也存在匮乏的现象,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寻找合理的工作模式,健全相关制度,为改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和科学依据。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要将先进技术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机结合,改变以往的工作方法,使更多高效的技术方法都能投入于工作实践中。
2.5 系统规划不够完整
根据各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分析来看,系统规划不完整的问题较为明显,部分地区只是单纯地对产业进行定位或对区位加以界定,但仍有部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较为模糊,对象不够明确,容易对其作用的发挥产生阻碍。或有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迅速发展,开发出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项目,没有注意到公众对于政府监督的权利,以及环境监测标准的影响等[3]。
2.6 公众参与率较低
公众参与率较低的问题主要与三方面因素有关。第一,公众缺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相关部门通常会选择部分代表开展民意调查活动,但其代表性方面需要加以明确,反之则无法确定调查的最终成效;第二,我国当前的公共参与体系不够健全。相关部门未能意识到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没有尽快将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传递给公众,使得公众缺少参与的机会;第三,相关部门在环保工作上的宣传力度不足。公众缺少环保意识,便会对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缺乏动能,造成部分参与者抱着“走形式”的心态而未能切实参与其中。
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3.1 优化审查机构的建立与健全
若想解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便是优化审查机构,强化审批制度的管理与建设。在建立审批机制的过程中,要基于我国的国情,使审批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由于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水体污染治理等方面,审查机构要开展相应的分级、分类评审工作,引进更具现代化气息的监察管理模式,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格局进行宏观规划[4]。在建设项目中开展环保审批工作时,可按照国家环境局制定与发布的审批流程,对工作内容加以完善,表1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
表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
3.2 强化对当前市场环境的完善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将其引入到实践中,对于有关法律法规加以改进,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恶意降价等不良行为,要加强对其的惩罚和打击,使整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环境影响评价的市场氛围更加和谐。紧随时代步伐,及时整顿评价措施不科学、评价业务水平较低、业务能力不够熟练的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要致力于提升评价报告审核工作的实效性,尽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以防在今后工作中发生更多的问题。
3.3 关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面尽管起步较晚,但吸取了很多成功的管理经验,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了保障。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能够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去粗取精,在借鉴中获得了更多创新与发展的机会。为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标准性和规范性,在实际工作开展之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要做好有关制度的创新工作,综合当地的实际要求,更加针对性地对制度加以改进。各地区的管理人员也要将更新环境影响评价放在工作的重点位置上,形成更为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尽快解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良问题,一旦在工作中发现了腐败、作假等问题,管理人员可考虑撤销工作人员的有关资格,开展深刻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由于我国国土幅员辽阔,各地区的发展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也会增加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落实的难度。管理人员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时,要关注到制度的实用性与灵活性,机构自身更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各项指标,获得理想的评价效果。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都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标准,如果评价的内容与当地发展情况契合度较低,便要及时予以修改,对于影响较小的要件,可选择采用备案的方法进行管理,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能够与审批部门的具体要求相适宜。工作中不得发生违法操作的行为,如未批先建等,一旦发现了这些行为则要依法予以惩罚,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降低工作模式形式化问题的发生概率。除了要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以外,也要关注监管方面的工作,转变以往“以批代管”的不良思想。对于不确定性较强,或者需要长时间积累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则要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所有工作细节进行管控和跟踪处理等[5]。
3.4 树立各种现代技术应用的意识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通常会涉及较多的数据资料,若想获取更多的信息,工作人员便要依托于先进技术,树立使用各种现代技术的应用意识,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比如,科学使用大数据技术能够收集到多种类型的数据信息,充实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和内容,确保评价工作更加精准。在评价期间,参考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到的信息资源,可让评价方案的制定拥有合理的依据,按照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各种评价软件的使用,均能提高评价的成效。当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与国外拥有较多成功经验,使用的技术也更为先进相比,国内的环境影响评价则要加强对相关技术的改进,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可靠性,使评价工作朝着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
3.5 提高评价内部系统的协同性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局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贯穿于现代化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即在造价管控、施工规划、工艺选择等方面都要考虑到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身具有综合性、政策性、技术性特征,应当在环保、工商、国土、公安等各类型单位的协同合作下,联合履行职能,经由各部门间开展协调配合工作,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进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可协同开展会议,根据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不得采纳重污染、高能耗类型的项目。在大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践中,政府部门更要及时制定出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标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技术等,使生态修复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等在实践中得到科学运用。在信息技术的指引下,还要按照当地的环境标准要求,形成基础资料的数据库,为环境影响评价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便捷。
3.6 增强公众自身环保意识
由图1内容可知,“公众参与”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后期环节,也是影响环境保护效果的重要因素。工作人员应当注意调动公众群体的力量,使人们能够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如果发现了环境污染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争取民众的力量,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加高效。针对部分地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便要注重增强公众群体自身的环保意识,开展日常宣传活动,使公众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选择听证人员之时,要始终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创新公众的参与形式,强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丰富公众参与的渠道,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让公众权利可得到正确行使,使公众参与的权益能够作为政策制定、立法等的前提。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生活质量提高的影响因素之一,只有公众积极参与到环保意识宣传中,辅助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工作,反馈遇到的环境问题以及提出自己的建议等,才能营造出和谐的生活环境[6]。
3.7 努力培养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构建一支综合实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工作队伍,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果的重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该定期培训和考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巩固其知识框架,帮助工作人员积累更多工作经验。政府部门也可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严格的监管,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政府更要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改革,保证在国家政策的监管下,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团队获得整体上的技术提高。继续强化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邀请领域内的专家开展答疑解惑形式的座谈会,或构建优良的工作经验交流平台,鼓励工作人员研发环境标准样品,在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双重保障下,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4 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展满足了新时期绿色发展的要求,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指引了方向。因此,工作人员要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性与规范性,通过优化审查机构的建立与健全、强化对当前市场环境的完善、关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树立各种现代技术应用意识、提高评价内部系统的协同性、增强公众群体自身环保意识、努力培养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等手段的应用,带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