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
2023-01-15
最近,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以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
《方案》指出,“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抓好节能减排工程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方案》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方案》提出的建设十大工程中涉及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明确,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方案》指出,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方案》明确,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方案》明确从八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四是健全法规标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部门规章。
五是完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六是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七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是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市、区)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发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组织制定相应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