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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研究

2023-01-13佟光霁

学术界 2022年12期
关键词:市民化城镇农民工

佟光霁, 张 林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将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镇化。〔1〕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新时代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当前,受个体能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环境等主客观因素制约,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总体不高,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距离。明晰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内涵,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观测体系,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重要关系,对于引导和推动农民工高质量市民化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对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理解

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2〕同年6月,《国家“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也明确指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3〕这些都为开展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研究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学术界有关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研究尚未全面展开,可借鉴的学术成果不多。已公开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刘彤等认为农业转移人口的“融入”程度是评估市民化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融入”不仅是户籍与居住地的变迁,更是一个“文化—社会心理”的范畴。〔4〕苏丽锋建立包括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居住等多维度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分析认为全国流动人口总体的市民化水平很低,区域间差异并不明显,但不同省份之间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差异较大。〔5〕张玮琪等以江苏省的农业转移人口为研究对象,分析认为参与社会保障比率低,普遍接受教育培训不足,在城市生活融入感低,回乡意愿高等问题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6〕徐延辉等通过对厦门、深圳、苏州、东莞等地农民工的问卷数据定量分析认为,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增能四个维度的社会质量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重要影响因素,社会经济保障水平越高,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就越高。〔7〕张金萍总结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经验方法和工作成效,认为需要认真谋划提出“十四五”及更长时期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思路、任务和评价方法。〔8〕李智通过调查问卷分析认为,无“稳定住房”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不高的关键所在,是阻碍有意愿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首要原因。〔9〕史育龙研究指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有助于扩大城镇消费群体,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10〕龚月红等从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就业状况、劳动者报酬、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等6个维度对农民工就业质量进行了综合测评和比较分析,认为就业单位、就业身份对农民工就业质量影响显著。〔11 〕

基于上述政策依据和学术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第一,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是对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的综合表征。农民工市民化可简单理解为农民进城经商务工最终成为城镇新居民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包括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市民化能力+市民化结果三个部分,三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一部分,市民化都是不完整和不成功的,市民化的质量也是没有保证的。市民化意愿反映的是农民工乡城流动的意识和动机,市民化能力是农民工进城务工定居的关键,市民化结果则是农民工进城后的终了状态。市民化质量则是对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及结果的综合评价,也反映一个地区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态度和综合保障水平。通过对市民化质量的探讨和分析,旨在引起学术界和实践界对进城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的持续关注,逐渐改变单一追求市民化数量,进而转向更加注重市民化质量,避免进城农民工出现新的相对贫困或者出现农民工大规模返乡的“逆城镇化”现象。

第二,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是个模糊概念,但却可以直观感受到。严格意义上说,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内涵和外延尚不清晰,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却被我们真实且直观地感受到。宏观统计指标数据显示,全国及各地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差别,表象上看,是定居在城里的很大一部分农民工被作为常住人口统计进了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中,而其户籍没有转变,仍在农村老家,拉低了户籍城镇化率。实质上,这是“半截子”城镇化和低质量市民化的具体表现。按照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在城镇打拼多年的农民工可能具备了市民化的几乎所有条件,唯独缺少一套属于自己的产权住房,导致迁移落户困难,进而没法纳入户籍城镇化率去统计。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常年定居城镇,由于收入微薄,每个月仅够支付城镇生活的基本开支,“骨感”的现实让其对所在城镇没有幸福感和归属感可言,这是从微观视角可以真实被感受的市民化质量。

第三,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可从宏观和微观视角出发对标对表。农民工既然成为城镇新居民,那就可以考虑参照城镇居民的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标准来综合评价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需要说明的是,参照城镇居民标准不意味着全面对标对表,各方面都能达到城镇居民的水准和要求,毕竟市民化是个累积的过程。因此,选择体面的就业、稳定的收入、基本的社保、稳定的住所、合理的消费以及城镇居民的标识(城镇户口)等城镇居民的关键性指标,基本从微观角度可廓清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内涵。但还应考虑所在区域的市民化质量,因为有的关键指标不是农民工进城后自然而然获取的,是需要满足所在地附加条件和要求后给予和保障的,例如,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想拥有当地户口还需市民积分。因此,还需要从地区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资源环境承载等宏观角度去观测市民化质量。

第四,农民工市民化质量需要且可以建立观测指标体系。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高质量发展任务的具体体现。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可以被直观感受到的现实性,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市民化质量的观测指标体系,从不同视角和多个维度去观察刻画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通过遴选客观可量化的指标和相关统计调查数据构建观测指标体系,用事实说话,更加直观地去分析和认识农民工市民化质量,对比分析市民化质量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从而为农民工个体和所在城镇改进提升市民化质量提供指引和参考。

基于上述理解和认识,本文认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是对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优劣程度和市民化效果的综合反映,可从微观的个体市民化质量和宏观的城市市民化保障质量两个方面建立观测体系去系统认识和分析比较。其中,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应该包括:就业质量、社保参与、收入质量、居住质量、消费质量和身份变化等内容。城市市民化保障质量应该包括:人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公共服务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质量等。

二、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观测指标体系

系统思维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研究内容。〔12〕客观事物是多方面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有机整体,只有运用系统思维,才能把握整体,抓住要害,才能不失原则地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处置事务。具体到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上,由于影响市民化质量的因素众多,观察认识和改进市民化质量,同样需要坚持系统思维,运用系统观念和方法,遵循全面、客观、合理、适应等原则,着力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观测指标体系。

(一)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的原则

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因素众多,科学合理构建市民化质量观测指标体系时,应坚持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指标设定应该实用可行。指标的选取应该坚持从实际出发,指标体系构建应符合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相关工作实际,指标刻画的对象应“言之有物”。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相关研究还不够成熟,而国外与我国国情不同,可供借鉴和参考的地方不多,所以,在指标构建中可能会有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因此,指标选取必须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立足我国地方政府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农民工相关政策要求,尤其在二级指标构建中,涉及到的农民工个体和迁入地情况均具有异质性,选用的指标跨学科跨专业且种类繁多,有些指标是定性的,难以量化测量,又缺乏统一标准,因此指标名称除简洁易懂外,指标数据来源要可追溯可查询,涉及的数据要尽量可操作、可收集、可计算。〔13〕

二是指标选取应科学合理。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应该借助科学的方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相关的文献进行整理分类,熟悉掌握学术界有关市民化质量的研究进展和总体情况;其次,通过实地调研法,走访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以及农民工代表,咨询对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具体理解和认知,综合各方观点和意见,在此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深入分析,筛选出适合地方政府、兼顾学术研究的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初步建立的指标体系,还需进行反复检验和推敲,再次反馈征求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及农民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保证最终的指标体系合乎实际情况和一般情理,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是指标选择应尽可能全面。农民工市民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农民工自身条件和意愿,同时也要考虑拟定居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消纳能力,且两个是相对独立又紧密关联的系统,农民工系统本身具有异质性,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生活经历、不同社会关系的农民工对市民化的理解认识以及态度可能截然相反。城镇化系统本身也具有异质性,不同城镇有各自的历史沿革、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政府管理水平、营商环境等,对农民工的接纳能力和态度也可能千差万别。因此,要综合考虑两个系统的共性特征,多角度把握农民工市民化质量,选择恰当的指标来刻画,促进整个指标体系完整均衡,避免指标遗漏。同时还应考虑各项指标间联系、制约的关系。

依据上述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文献研究和实践认知,构建新时代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观测评价指标体系(见图1)。

图1 新时代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观测评价指标体系

从图1可以看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由内在的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和外在的农民工所在城镇的市民化保障质量两个二级系统构成,其中,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包括就业质量、社保参与、收入质量、居住质量、消费质量、身份变化6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下又包括若干个四级定性和定量指标。农民工所在城镇市民化保障质量包括人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公共服务质量、资源承载质量4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下也包括若干个四级定性和定量指标。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和所在城镇市民化保障质量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两个子系统,通过微观和宏观视角共同观测评价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二)微观视角下的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1.就业质量。市民化首先在于农民工的职业转变及职业发展情况,而就业质量综合反映了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影响了他们的市民化意愿和能力。〔14〕就业状态、就业单位所处的行业及其性质、有无合法劳资关系等是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表征。就业状态一般分为就业和未就业两种,如果进城的农民工获得就业机会的成本高、难度大,或者不能实现稳定就业,都将严重影响就业质量。农民工处于不同的行业、单位和职业岗位,有着不同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收入,一般来说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相对稳定,收入有保障;城镇私营企业管理相对灵活,就业稳定性次之;而在城镇中创业或自谋职业的,风险较高,充满不确定性。建立合法有效的劳资关系,取得合法稳定的就业身份对于保障农民工就业质量同样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因此,需要全方位提高农民工就业声望,改善农民工就业软环境,〔15〕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推动实现农民工高质量就业。

2.社保参与。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主要险种为支撑,以商业险种为补充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是城镇公共福利的集中体现,对城镇居民及家庭起到兜底保障的作用。农民工及其家庭参与社会保险,可以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就业岗位或因病造成家庭收入损失时提供必要的收入或补偿,是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重要反映。应该积极鼓励农民工及其家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稳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16〕做好城乡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撑起民生保障的保护伞。

3.收入质量。收入高低和可持续性是衡量农民工收入质量的重要标准。学术研究和实践均表明,收入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衡量市民化质量的重要指标。农民工实现市民化是其个体及家庭在迁入地重置生活的开始,相关的支出将高于迁出地。实现较高且可持续的收入是保证农民工克服迁移落户成本尽早实现市民化的物质保障。当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收入的可持续性不强,影响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能力和质量,需要地方和个人共同努力,提升岗位适应性和匹配度,不断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增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17〕保障农民工在农村的“三权”收益,拓宽农民工家庭收入渠道,降低其市民化成本,开源节流并举增加农民工及其家庭整体收入。

4.居住质量。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和不断改善的居住条件是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重要表征。当前,我国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和环境都有所改善,但在城镇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农民工占比依然不高。在当前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下,与城镇住房直接绑定的是城镇户口背后的教育、社保、就业等一系列的市民福利待遇,是影响进城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及市民化质量的重要因素。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进,房地产价格持续升温,房产价格和农民工收入差距却在逐渐拉大,拥有一套产权住房,甚至成为进城农民工奋斗的终极目标。因此,在制定城乡住房政策时,应关注农民工主体性〔18〕和市民化的实际,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稳定供应,合理控制商业地产价格,逐步将常住城镇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中,通过价格补贴、租售同权、农村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鼓励农民工进城自购住房或先租后买,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和环境。

5.消费质量。在城镇化进程中,促进消费是农民工家庭全面城镇化和内需持续扩大的重要基础。〔19〕农民工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反映出农民工及其家庭购买能力的强弱,也间接说明农民工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从消费水平看,一定时期内消费较少且消费对象单一的农民工及家庭,其消费质量不高。从消费结构看,生活必需品消费占比较高的农民工个人及家庭,其消费质量一般。农民工市民化以后,在购买住房和家庭汽车、随迁子女受教育、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消费支出随之增加,能够覆盖上述消费支出且有盈余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更倾向于在城镇长期定居,市民化质量也更高。因此,在观察消费质量的同时,注重同步考察收入水平和稳定性,有助于客观评价研究对象的消费质量。

6.身份变化。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是农民工身份变化的重要体现。户口迁移是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正向表达,是生活方式转变的开始,也是市民化质量的重要表征。因此,可以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受教育程度、户籍性质等方面对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进行观察。有研究表明,人力资本因素是影响市民化能力的最主要因素,〔20〕对所在城镇比较认同、归属感强,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更愿意也更有能力将户口迁往城镇,从而实现市民化。

(三)宏观视角下的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以上六个维度是对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的刻画和阐释。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不仅是农民工微观个体努力的结果,其所在城镇也有保障农民工顺利实现市民化的义务,农民工所在的城镇在宏观层面作出努力同样重要。因此,在考察农民工个体市民化质量的同时,需要同步考察其所在城镇对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保障情况,可以考虑从人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公共服务质量、资源承载质量等方面进行刻画和评价。

1.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以人为核心的具体体现。就业、收入、社保参与、消费价格都是农民工市民化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焦点。〔21〕以此可以观察农民工所在城镇关注和保障农民工及其家庭市民化的态度和水平。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和切身利益,才能不断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增强市民化能力,最终实现市民化质量的稳步提升。反之,没有保障好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城镇,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可能存在态度或能力方面的问题,或是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关注不够,或是对解决市民化问题存在能力欠缺。

2.经济发展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可以从城镇经济总量和人均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和规模,企业数量和效益等层面进行观察和分析。〔22〕通过对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素质等不同层面且有相互关联的指标进行观察和分析,可以判断一个城镇在保障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有着较好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的城镇,有能力去改进和提升农民工市民化基础和条件,营造有利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市场环境,从而增强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经济发展质量较差的城镇,企业发展困难,产业基础薄弱,区域经济落后,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支持不足,从而会延缓其市民化进程。

3.公共服务质量。“公共服务”一词起源于公共物品理论,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服务供给。〔23〕具体到农民工市民化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是反映农民工所在城镇提供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居民有关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环境容量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影响着农民工市民化全过程,关系着市民化以后农民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公共服务质量较差的城镇,难以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市民化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表现为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农民工获得公共服务的门槛较高、便利度不够,进而影响着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能力和质量,不利于市民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4.资源承载质量。经济学基础理论告诉我们,资源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需要进行很好的衔接和匹配,才能实现均衡平衡。资源承载质量是反映农民工市民化所在城镇在人口集聚、自然资源、财政收入、城镇边界等方面表现出的质量和水平。一个城镇的资源承载能力和质量,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必须考虑的约束性条件和要求。无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质量,未能有效匹配好城镇资源供给和农民工市民化需求的关系,盲目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将会诱发诸多问题。当城镇资源供给超过市民化需求时,容易引发资源浪费,如“空城”和“鬼城”的出现,就是房地产供给超出市民化对房地产需求而造成的。当城镇资源供给不足以支撑市民化的需求时,又会造成资源紧张,导致资源获取的竞争压力增加,甚至出现“黑市交易”和权力寻租等现象。

三、处理好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五大关系

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观测指标体系,既是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学术探讨的研究需要,也是观察评价各地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现实需要,还是改进提升农民工市民化工作质效的工作需要。通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观测指标体系,观察了解农民工市民化的短板和不足仅是第一步,寻求提高农民工市民化质量的思路和方法则是关键和初衷。农民工市民化实质上是城乡关系、工农关系、迁移规律、资源要素在农业农村人口流动中的折射和反映。因此,改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提高市民化质量同样需要坚持系统思维,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层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转”与“化”的关系,避免出现“半城镇化”现象。“转”与“化”关联农业人口转移的起点和市民化的终点。我国农业人口转移和市民化是个循序渐进的经济发展和历史过程,转移大致包括了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等形式,农业人口身份历经农民、兼业劳动力、农民工、新市民等转换更迭。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人口转移较为充分,农村人口占比已由新中国成立时的九成降至目前的三成多,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四成左右,反映出农业人口转移和市民化不同步,一些地方只有农业人口的“转”而无市民“化”,出现了“半城镇化”现象。2014年以来,我国农业产值占GDP比重一直低于10%,〔24〕凸显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只有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高质量地达到“转”“化”接续,聚集“人”气,才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让有能力和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变成新市民,加速构建工业化与城镇化共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实现城镇落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教育服务的占比达到九成,城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4.72%,而2021年末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6.7%,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着18个百分点的差距。〔25〕仍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镇工作居住,尚未全面同等享有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市民化,不仅要关注城镇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等数量指标的提高,更要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收入、住房、医疗、教育等市民化质量指标上的改善,使“人”体验到公平,让新市民体面地工作和生活,提高转移人口进城后的认同感。

三是处理好“乡”与“城”的关系,着力构建互促互融的新型城乡格局。“乡”与“城”连接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过往和未来。新中国成立后,在城镇优先和工业优先政策的推动下,城镇化效果明显,也暴露出城乡差距拉大、城镇无序发展、资源承载不足等问题,这种畸形的城镇化难以持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关系,不是简单地把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而是应坚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并举,逐步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作用,以乡贤、乡情、乡愁和乡土文化为纽带,发挥“人”的作用,引导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资源双向流动,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三权”收益,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互补共存,打造融合互促和互惠互利的城乡生态,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共同体。

四是处理好“城”与“镇”的关系,统筹发挥各级城镇承载作用。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其核心内涵。长期以来,东部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因就业机会多,收入水平高,市民化基础较好,吸引和集聚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同时也伴生了“大城市病”、农村“空心化”和东中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负面效应。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应以小城镇承载乡土文化,以大中小城市网络共享提高公共品供给效率,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通过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有序疏解大城市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产业链、供应链、资本链和人才链等经济关系为基础,建立完善城镇协同发展和利益共享机制,满足“人”的需求,激活中小城市发展活力,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增强人口转移拉力。

五是处理好“走”与“回”的关系,尊重返乡就业创业者意愿。“走”与“回”折射出农民工对流动方向的理性选择。我国农民工回流趋势已经出现,外出农民工总量逐步下降,外出和本地农民工收入差距正在缩小,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始兴起。未来一段时期内,这一趋势将随着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成效得以延续。农民工返乡地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顺应数字经济化与经济数字化趋势,培育壮大新业态,优化就业创业营商环境,在鼓励支持举家进城落户、创业的过程中,尊重“人”的选择,发挥返乡人口中能人的带动作用,发展新业态,建设特色小镇,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2022/10/25/ARTI1666705047474465.shtml。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www.lswz.gov.cn/html/xinwen/2022-02/22/content_269430.shtml。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7/12/content_5700632.htm。

〔4〕刘彤、汪晓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的思考》,《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5〕苏丽锋:《中国流动人口市民化水平测算及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7年第2期。

〔6〕张玮琪、钟丁静:《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研究报告》,《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26期。

〔7〕徐延辉、龚紫钰:《社会质量与农民工的市民化》,《经济学家》2019年第7期。

〔8〕张金萍:《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宏观经济管理》2020年第9期。

〔9〕李智:《聚焦“稳定住房”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基于2.3万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分析》,《中国经贸导刊》2021年第23期。

〔10〕史育龙:《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宏观经济管理》2021年第11期。

〔11〕龚月红、钟雨:《“90后”农民工就业质量测度及其提升策略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22年第20期。

〔12〕邵志毅:《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系统思维逻辑》,《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13〕刘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测评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劳动保障世界》2019年第15期。

〔14〕高兴民、郭芹:《就业质量视角下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探索》,《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15〕蔡瑞林、张国平、钱敏:《新时代农民工高质量就业的自我感知评价体系研究》,《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16〕朱凡凡:《探析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难点和出路》,《就业与保障》2022年第7期。

〔17〕刘启超:《家庭社会网络质量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城市问题》2020年第8期。

〔18〕王星:《国家、工厂体制与空间营造——外出农民工城市居住选择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19〕孟令燕:《我国农民工消费结构特征及其驱动因素研究》,《商业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

〔20〕张世梅、高双、 李凯鹏:《人力资本视角下吉林省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分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21〕张元钊、李鸿阶:《社会网络、就业水平与人民生活质量——基于OECD国家的实证分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22〕连杜政:《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中国省际经济发展质量的实证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22年第27期。

〔23〕赵阳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特性、原则与分类》,《标准科学》2022年第7期。

〔24〕桂华:《新时代我国“三农”政策中的十对辩证关系——乡村发展的战略与策略》,《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25〕《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落地:从高速城镇化转向高质量新型城镇化》,新浪网,http://k.sina.com.cn/article_5902176990_15fcc12de020017a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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