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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运动式治理到“新常规”治理:“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研究

2023-01-12程鹏立车文斌

关键词:专班动员违规

程鹏立 车文斌

(1.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重庆 401331;2.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重庆 400067)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校外培训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社会治理的研究主要围绕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展开讨论,“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治理亦属于该范围。运动式治理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且见效迅速,但其局限在于成本高昂而难以持续;常规治理的优势体现在成本可控且可以实现常态化和长效化治理,但在应对集中爆发的问题时,效果欠佳。这两种治理方式的特点不同、治理场景不同,各有优劣,但并非完全处于对立的状态。

落实“双减意见”至今一年有余,校外培训治理已卓有成效。“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通过前期对政策的强力执行来维持,难免陷入因治理成本高昂而不可持续的困境。要保证治理的有效性以及可持续性,治理手段的转变成为必然。为此,我们基于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相关理论,梳理分析了Y市校外培训不同治理阶段的特点及成效并提出改进的对策与建议。

一、文献回顾

(一)“双减”及校外培训治理

有关“双减”的研究,目前主要涉及政策分析、学科教育趋势、公立学校的政策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与发展趋势、课后服务等方面。其中,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及其治理方式。刘艳认为,“双减”政策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叫停成为一致共识,并似乎使其走到了行业的尽头[1]。张茂聪等人指出,“双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由政府主导并多方联动来对校外培训机构展开治理,不能单纯依靠行政的监管[2]。二是“双减”政策执行后校外培训机构产生的问题。平思情认为,基于供求关系失衡产生的违规培训是现阶段最为主要的问题,“双减”政策虽然会抑制供给端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但从需求端来讲,短期内对学科培训的需求很难明显被抑制,因此有关部门应对家长的焦虑不降反增的问题给予足够重视[3]。

知网数据显示,我国校外培训治理相关文献最早出现于2018年,并于2021年“双减”政策出台后,数量明显增加,这与校外培训治理的时间节点保持一致。2018—2021年间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如何给学生减负等方面;2021年“双减”政策出台后的研究则更多与政策相结合,主要集中在“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的治理形势、存在的问题、治理路径等3个方面。在治理形势方面,杨婷等人认为,对校外培训的治理虽然已有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运动式治理的痕迹,并且在方式上“破而不立”,整治手段单调、制度供给匮乏,难以真正“退烧”[4]。在存在的问题方面,陆道坤等人指出,法律缺位、监管乏力、监管部门协作不充分、制度柔弱、违规成本低、监管机制迟钝且效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给违规校外培训以可乘之机[5]。在治理路径方面,张墨涵指出,我国全面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治理整顿的政策框架与举措已基本形成[6];祁占勇等人认为,对违规校外培训治理对象的界定已趋向明晰、方法已逐步具体、主体参与已逐渐多元[7];薛二勇等人主张渐进式改革,认为应将市场调节与行政手段有机结合,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五位一体”治理大格局[8];孙伯龙认为,应达成遵循市场规律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平衡,以此推动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良性发展[9];王素斌等人认为,要扶持行业组织发展并推动行业内部治理,并对社会进行科学的舆论引导,帮助家长和学生科学地认识并理性选择校外培训[10]。

(二)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

运动式治理又被称作“运动式执法”“动员式治理”“专项治理”等,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针对特定问题,打破科层部门壁垒,集中资源力量解决问题的一种治理方式[11-12]。贺雪峰指出,运动式治理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点:一是自上而下,即任务由上级布置,并设定完成限期;二是一刀切,即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无条件完成,否则就会被上级一票否决[13]。周雪光认为,常规治理是建筑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之上,体现在稳定重复的官僚体制过程以及依常规程序进行的各种例行活动中的一种治理方式[14]。目前,学界关于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研究,主要涉及运动式治理产生的原因、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关系以及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间的转化3个方向。

关于运动式治理产生的原因,学界主要有路径依赖、特定的国家治理结构和组织制度、问题应对的治理模式等3种解释路径[15]。关于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关系,目前学界尚未达成统一认识。郝诗楠等人认为,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之间是对立的关系,在治理的过程中交替出现;运动式治理是常规治理的替代机制,两种治理机制有着内在的紧张和不兼容性[16]。这类观点在相关研究的前期较为常见。刘杨认为,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之间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不过是在不同的情境下所采用的不同治理方式[17]。这类观点在新近的文献中较常出现。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间的转化问题是近来研究的重要方向。两种治理模式的融合,其实质是同时融入各自元素,形成一种新的混合治理模式[18]。倪星等人认为,运动式治理努力寻求稳定且高效的组织基础,而常规治理则不断尝试跳出自己“苦心经营”的理性化空间,通过运动式的方式和技术化的治理寻求对新的权力空间和治理场域的重构[19]。

综上所述,尽管目前学界在“双减”与校外培训治理方面已经展开不少研究,且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研究已涵盖了社会治理的多个方面,但当前对“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治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关于其治理逻辑与具体手段的研究较少,运动式治理和常规治理的结合研究也不够深入,整体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

二、案例概述及其治理框架

(一)案例概述

Y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自治州州府,是一座县级市。作为经过历史整合的有机社会,县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一个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文化体系,将其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调查区域有一定的学术传统与合理性[20]。Y市位于新疆省西部,总面积644.01平方公里,主城区面积122.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60万。据Y市教育局统计数据,2021年,Y市共有中小学在校学生7.8万余人;“双减”前,Y市共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79所。

2021年7月“双减”政策出台后,Y市迅速响应政策,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后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与“双减”工作专班,明确了快速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阶段性治理目标。随后,Y市整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多方力量,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大力整治,要求各机构尽快转变办学性质。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Y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双减”工作推进会,对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确保于国家规定时间节点前全面达成目标,并于10月底完成全市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性质变更工作。

阶段性治理目标完成后,Y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与“双减”工作专班不再统一集中办公,小组成员回到各自原单位,仅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双减”回访、督查、部署等相关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则由教育局具体负责执行。随着时间的推移,“明转暗”的违规培训现象开始出现。X自治州“双减”工作专班在对Y市进行“双减”工作暗访时发现了几起违规培训活动,群众对此类活动的举报也逐渐增多。2022年寒假前夕,Y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再次集中治理力量,并借助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培训再次进行摸排与整治。与此同时,工作组还加强了对学校附近“小饭桌”、宾馆酒店等可能存在违规培训活动地点的摸排和巡查。在2022年寒假结束之际,为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排查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紧急通知》的要求,Y市又一次集中治理力量,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与违规培训的摸排整治工作。在此过程中,Y市“双减”工作逐渐摸索形成了重点时期重点整治,一般时期常规治理的工作模式。

(二)“双减”背景下Y市的校外培训治理框架

我们在前人已有的理论基础之上,结合对X州教育局、Y市教育局以及基层政府、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调研内容,系统地梳理了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的具体手段,总结出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框架(见图1),并将这一治理过程分为运动式治理阶段和“新常规”治理阶段。“新常规”治理是我们对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实践的概括性总结。Y市在治理中进行了实践创新,以常规治理手段为主,与运动式治理有机结合。为了将这一治理手段与常规治理进行区分,故称其为“新常规”治理。

图1 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框架

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框架反映了该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的总体逻辑,即在运动式治理阶段集中力量办大事,快速达到治理目标;在接下来的“新常规”治理阶段降低治理成本,回归常态化治理并维持治理效果。

Y市在运动式治理阶段的主要治理目标是快速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强动员式”治理手段成为这一阶段的最佳选择。“强动员式”治理手段具体包括组织动员、资源动员与绩效动员3个方面。在这3个“强动员”的加持下,运动式治理阶段治理效果立竿见影,但却成本高昂,不可持续。而Y市在“新常规”治理阶段的主要治理目标是维持校外培训治理效果,在实现常态化治理的同时降低治理成本。在这一阶段,常规治理有助于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常态化,且治理成本较为低廉,但遇到寒暑假违规培训高发的情况时,该治理手段则表现出局限性。为此,Y市将应急运动式治理作为特定时期的短期治理手段介入常规治理之中,通过二者的优势互补,达到维持一定治理效果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一般的常规治理手段往往无法满足“新常规”治理时期的治理要求,而运动式治理的介入时机如果不够精准,其治理效率也大打折扣。

为提升“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的效果,我们结合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相关理论,对Y市校外培训治理在运动式治理和“新常规”治理阶段的特点、成效以及局限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对策与建议。

三、运动式治理阶段:“强动员式”治理

打破科层制界限,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专班集中进行资源治理;形成联合执法力量,进行短时间的大规模从重从严治理,这些举措的出现标志着“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治理进入了运动式治理阶段。运动式治理由来已久,从帝制时代一直延续至今,适用范围也非常广泛。其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对某些突发性事件或久拖不决的重大社会疑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能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治理模式[11-12]。“双减”力度大、范围广,通过运动式治理能快速达到治理目标。通过梳理Y市运动式治理阶段的工作我们发现,强动员是其显著特点,具体可细分为组织动员、资源动员与绩效动员。

(一)组织动员

目前,根据研究领域的不同,组织动员的具体定义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组织动员,即以组织化的形式实施社会动员,属于集体行动的一种方式[21];二是强调对权力机构和多元参与主体的体系重组,是围绕治理目标以组织的形式对权力、资源和参与治理的多元行动者进行发动和再组合,并构造出一种协同体系的行动[22]。Y市开展的组织动员是对权力机构的重组,政府在机构、部门层面打破了既有的科层设置,通过建立健全相关专门机构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极力确保治理思想与方向自上而下地统一,具体来说是分两步走。

第一步建立组织。Y市在“双减”政策出台后,迅速成立了以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宣传部、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等19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成员单位力量设立“双减”工作专班。第二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Y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专项治理中的相关问题,并在治理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双减”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及协调工作;“双减”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议定事项,开展相关督促、指导、检查活动,按时、按规定汇总报送Y市“双减”工作情况,印发“双减”工作简报等;教育局、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分别负责Y市“双减”工作统筹协调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舆论宣传引导、证照审核、场地资质审核、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资源动员

资源动员理论起源于西方社会运动的相关研究,目前主要有两个研究方向。一是资源的动员。资源动员理论对“资源”范围的界定越来越广泛,既包括有形的资金、场所、设施、成员,也包括无形的意识形态、领袖气质、组织技巧、合法性支持等[23]。二是社会运动的动员背景。有学者认为,社会运动的成功得益于社会运动组织对资源的动员,但同时也取决于社会运动组织所嵌入的社会背景[23]。我们认为,资源动员主要是指治理资源方面的动员与整合,属于第一个研究方向。

Y市的资源动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力量的整合。为丰富解决“双减”治理问题的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的高效性,Y市在第一时间整合不同部门执法队伍,组建了“双减”联合执法队,深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加强了教育、市场监督、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避免了“双减”之前各部门分散治理的执法模式,做到全部问题一次查出。二是治理资源的分配。Y市一方面组建“双减”联合执法队,对登记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展开检查整治;另一方面合理分配治理资源,分工协作,借助现有治理体系在全市范围开展违规培训摸排工作。考虑到在全市范围内对藏匿于居民区、宾馆、酒店等隐蔽场所的摸排,远超“双减”联合执法队的能力,Y市将该项工作纳入已经成熟的社区“网格化”治理中,形成“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排查机制,在短时间内就通过层层摸排掌握了全市违规培训情况并报送“双减”工作专班,由“双减”工作专班安排联合执法队进行核实与查处。

(三)绩效动员

绩效被普遍认为是一项有效的管理措施。目前,针对政府绩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治理绩效、绩效评估、绩效管理3个方面。我们认为,Y市的绩效动员属于治理绩效范畴,具体是指在运动式治理过程中,为保证治理目标的顺利达成,上级会逐级向下施压设立细分治理任务与指标;同时,为保证治理绩效和指标的顺利完成,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执法主体也会比以往更加严格。具体来说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指标的设定。为确保按时完成“双减”总目标,Y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校外培训治理的各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细分任务目标。在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方面,Y市制定了快速压减机构数量、机构性质变更早于国家规定时间点等目标,同时要求对校外培训广告、示范合同文本、资金监管、师资及课程备案等进行规范。Y市原有179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注销75所、转型101所,综合压减率为98.3%,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为100%,并全部完成性质变更工作。此外,清理相关网络广告4 453条、户外广告2 867条,拆除楼体户外广告牌184个。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都与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纳入收费监管。

二是压力的传达与转化。首先是来自管辖上级的直接压力。自治区《关于全面排查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紧急通知》强调,对查不出问题的地区要进行实地核实和明察暗访;对因当地主管部门不作为而导致违规开办校外培训的情况要严肃问责。自治区“双减”工作专班还不定期地“回头看”,深入各地实际调研走访。其次是来自中央层面的间接压力。2021年9月起,教育部每两周通报一次“双减”主要指标进度排名后10位的省份,并设立群众投诉举报平台和典型问题“曝光台”。最后是压力的转化。一方面Y市对摸排出的违规培训机构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从重处理,对证照不全的机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另一方面,Y市主动对全市范围内学校附近的“小饭桌”进行摸排整治。“小饭桌”是指学校附近为学生提供餐饮、休息的场所,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开设于学校附近小区中。尽管不属于“双减”整治范围,但其地点隐蔽、学生集中的特点使其容易成为违规培训的场所。Y市通过摸排关停一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小饭桌”,在一定程度上清除了部分违规培训的隐患。

(四)治理成效及局限

Y市通过“强动员”式治理手段,在短时间内压减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治理成效立竿见影。然而,随着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运动式治理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联合执法队等部门属于临时性质,工作具有高强度、集中性、暂时性特征,同时需要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大量投入。运动式治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使得这种治理方式无法形成可持续的制度体系以及长效的治理格局[24]。具体来看,首先是人力成本高昂。Y市共抽调相关部门与单位的合计30余人组成“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在每次联合执法时再临时抽调约10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力量。不论是“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还是联合执法力量,其中成员都并非专职负责“双减”工作,而是还肩负有原工作岗位职责。在这种大力度、高强度的工作情况下,其本职工作势必受到影响。其次是财力投入巨大。例如,为快速达到清除校外培训广告的目的,政府不仅要在短时间内确定需要拆除的广告位置及数量,并聘请专业人员快速拆除,而且还要在短时间内建立本地校外培训机构线上监管平台、开通电子化投诉举报渠道,并维持相关的运营和维护,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财力。

四、“新常规”治理阶段:“混合式”治理

当校外培训治理的阶段性目标达成,“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双减”工作专班成员不再集中办公,运动式治理也不再是唯一的治理手段时,就标志着Y市“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进入了“新常规”治理阶段。该阶段的治理手段不再单一,主要以常规治理为主,必要时候辅以“应急运动式”治理,目的是要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

(一)常规治理

常规治理建立在科层治理的基础之上,主要是指官僚组织按常规程序按部就班运转的一种治理方式,在中国语境下,表现为“政治官僚制”[25]。官僚制作为现代化的组织形式成为现代国家的标志之一,以去特权、去人格化的法制为行事准则;以稳定、专业的官僚队伍和组织文化为基础行使公共事务,成为最难摧毁的组织制度[26]。

Y市的校外培训常规治理主要有主动性手段和被动性手段两种方式。主动性手段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具体是指Y市每年有两次年度例行审核。第一次审核在每年的3月,以审核材料为主,范围涵盖被审核机构的办学条件、机构管理、教学质量等3个方面,具体文件包括相关证照、机构规章制度、教研学期计划等20余项材料;第二次审核在每年的9月,以实地检查为主,重点核对被审核机构的各项信息是否与报送材料相符、办学场地是否合规、是否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相关人员资质、收费标准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等信息。被动性手段具有常态化特征,具体表现为设置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在所有国家法定工作日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及依法处置。Y市校外培训常规治理流程见图2。

图2 Y市校外培训常规治理流程

(二)“应急运动式”治理

所谓“应急运动式”治理,是针对运动式治理在“新常规”治理阶段作为常规治理的补充且仅在寒暑假这类特定阶段被启用,而对其特有的一种称谓。其总体治理手段沿用运动式治理阶段的治理资源和治理模式,重点针对寒暑假时期高发的违规培训进行突击整治。

Y市寒暑假期间的“应急运动式”治理手段可以总结为: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置。首先是早检查。Y市“双减”工作专班、“双减”联合执法队在寒暑假放假前夕,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展开拉网式巡查,并加强假期“双减”教育宣传;同时借助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对各辖区展开深入摸排,坚决杜绝各类违规培训行为的发生。其次是早发现。在寒暑假期间,Y市“双减”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人员力量,通过暗访,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街道社区展开违规培训突击检查,并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尽量做到应查尽查。最后是早处置。Y市对“双减”联合执法队发现并认定的违规培训,采取现场处置的措施;对社区摸排报送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规培训采取先核查,再处置并通报的措施;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威慑的作用。

(三)治理成效及局限

常规治理的主要成效在于有效降低了治理成本,并通过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监管制度较好地维持了运动式治理之后的治理成效。然而,尽管常规治理运行顺畅且成本低廉,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一是一般化的常规治理手段往往不能适应当下的治理需要。例如,在年审环节中,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时间间隔过长,导致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效率较为低下,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问题。二是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例如,尽管Y市建立了常态化的投诉举报及处理机制,但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却过于依赖群众监督,并未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作用。而群众更多地关注于违规培训和收费等问题,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无法被发现,整治范围受限。三是面对“双减”后的新局面,常规治理无力应对违规培训周期性反复的问题。“双减”后的寒暑假是违规培训发生的高峰时间段。这类在特定时间节点集中爆发的违规培训通常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形式多样、手段隐蔽,监管难度大,原先的常规治理难以应对。

“应急运动式”治理的主要成效在于弥补了常规治理的不足,能够有效解决寒暑假高频出现的周期性违规培训等问题。但随着全局性治理向阶段性治理转变,治理情况的严峻性降低,自上级传达来的压力也逐渐减少,“应急运动式”治理的效率也随之下降。因此,“应急运动式”治理作为“新常规”治理阶段的辅助手段,其参与过程应当以短期为主、应急为先。但目前对“应急运动式”治理的介入时机把握不够精准,出现了过分使用、过度使用或长期使用“应急运动式”治理的情况,使得该治理手段失去了原有意义,再次陷入治理成本过高的境地。例如,进入“新常规”治理阶段,治理紧迫性的明显降低,使得“双减”工作的优先级也较之前下降,原先集中办公的“双减”领导小组、专班成员也将工作中心转移回本职工作。待到“应急运动式”治理再次集结治理队伍时,再次参与者很可能已不再是原来那一批工作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彼此配合不够默契等问题,降低了“应急运动式”治理的治理效率,增加了治理成本。

五、“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的对策建议

尽管Y市在校外培训治理过程中有机结合了常规治理与运动式治理两种手段,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出现不少问题。因此,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常规治理的重构

首先应整合治理权力。对常规治理的重构要合理整合治理权力,避免因权力的分散化和碎片化造成治理的政出多门。目前,Y市教育局尚未设立针对校外培训治理的常设部门。我们建议设立专门科室,取代临时性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整合相关治理权力,统筹负责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以此来提高治理效率,维持治理效果;并充分明确该科室的权责,厘清与其他各部门、各科室之间的职责边界,一方面避免出现治理空白,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治理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明的问题而推诿扯皮的可能性。

其次要引入社会力量。治理不是管理,并非政府的独角戏,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首先应在治理主体中引入社会组织。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有能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加入治理校外培训的队伍,使其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与授权下充分发挥独立性、专业性等特点,进行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测等工作,有效提升治理过程中违规培训的发现率与处置效率。其次应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和参与积极性。政府要提高群众对投诉举报的认识,在群众熟悉的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热线电话等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发动群众力量主动搜集并提供违规培训的线索,在社会上营造多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应急运动式”治理的完善

首先要完善“应急运动式”治理在校外培训治理中的参与机制。能短时间内有效应对大规模违规培训的爆发,是政府在“新常规”治理阶段保留运动式治理的根本原因。但需要明确的是,“应急运动式”治理只是一种辅助配合的治理手段,因此找准其定位,完善其参与机制十分必要。一要明确“应急运动式”治理的适用情境。“应急运动式”治理是为了弥补常规治理的局限而采取的一种短时间内的治理手段。因此,以寒暑假为主的,短时间内会集中爆发违规培训的特定时间段是其适用情境。二要建立健全“应急运动式”治理快速响应机制。首先是确保能及时获取充分且准确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尤其是违规培训相关信息;其次是迅速跟进并核实情况,快速掌握相关违规机构实际情况;再次是果断决策,针对集中式、爆发式的违规机构实施“应急运动式”治理;最后是快速处置,迅速集结联合执法力量,对已查明的违规机构迅速整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不良影响与实际危害。三是妥善衔接“应急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转换间隙。在常规治理向“应急运动式”治理转换以及“应急运动式”治理结束并回归常规治理这两个阶段,应做好具体工作的交接,避免出现治理真空期。

其次是提高“应急运动式”治理的效率。一是精准把握“应急运动式”治理介入的最佳时机,并精确控制治理时间。这对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有着积极作用。“应急运动式”治理持续的时间越短,其治理成本就越低,治理投入产出比就越高。二是保证“应急运动式”治理主体内部的高效配合。该治理方式涉及多部门力量的整合,这就要求各部门间沟通顺畅、配合积极,严格避免各部门只是简单形式上的拼凑组合而没有真正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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