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网点化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的思考
2023-01-11惠仕兵
惠仕兵,曾 骥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成都,610036)
1 四川省水文系统水质监测工作基本情况
四川省水文系统水质监测工作始于1959年,2002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了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增挂“四川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下设成都、乐山、内江、绵阳、南充、达州、雅安、西昌、阿坝9个市(州)分中心实验室。1995年首次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1],之后分别于2000年、2005年、2009年、2012年、2015年、2021年6次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现有检测能力范围是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水、大气降水)中119项参数的检测。2022年1月,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检测机构名称变更为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四川省量水设施设备计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名称变更后,延续之前的网点管理方式,省中心对网点内的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实验室质量控制、资质认定、监测能力建设及监测工作等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2 水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发展回顾
水质监测质量控制是指在水质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可靠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所实施的全部质量保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等措施[2],可以概括为“人、机、料、法、环、测”六部分。1985年,水利部水文司着手推进质量控制工作,先后与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培训普及质量控制知识,组织全国水利系统各级水质监测机构陆续开展了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1992-1993年,水利部水文司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利系统水质监测机构的第一次质量控制考核和质量全优分析室评定[2],省中心网点内的眉山、雅安、南充、达州、绵阳、内江、凉山分中心被水利部授予“质量全优分析室”,成都、雅安、达州、凉山分中心于2013年再次被授予“优秀实验室”。1993年起,水利部水文司着力推动水利系统水质监测机构申请国家计量认证,省中心于1995年首次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迄今为止,先后经历了6次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查评审,均顺利通过。
2003-2004年,水利部水文局组织进行了全国水利系统水质监测机构的第二次质量控制考核[3];2011年全国第三次质控考核全面开展;2014年,首次组织开展全国各级水利系统水质监测能力验证,此后又在2015-2016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能力验证;2015年,全国水利系统水质监测“七项制度”考核启动;2018年,再次开展全国水利系统水质监测能力验证;省中心全部参加并顺利通过了上述所有考核。期间,省中心还多次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组织的一系列质量控制考核,所有考核均顺利通过。
多年来,省中心通过强化技术指导、狠抓管理,促进了网点内质量控制制度的建设,将水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全过程纳入了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各地区分中心分别从人员管理及培训上岗考核(人)、仪器设备(机)、样品管理(料)、检测标准及参数(法)、场所环境(环)、检测成果(测)等方面,对水质监测质量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管理。省中心一直要求各分中心将质量控制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层层压实,“谁主管、谁负责”,细化责任、义务和职权范围,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整改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同时,重视技术人员在日常分析、管理中的细节培养,确保样品的采集、检测、评价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全覆盖,工作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网点内质量控制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 新形势下水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重点
2018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以下简称《通用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转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市场监管总局作为资质认定的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构建了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和“暗访、举报调查”的“四维”监管体系,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与日俱增,不仅通过资质认定的难度越来越大,保留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我省网点化管理的实验室存在点多、面广、人少、经费短缺的现状,这对我们的管理体系运转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质量控制是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环节,是保证监测成果质量最重要的手段,省中心将继续采取多样化的质量控制措施,持续提升网点内质量控制水平。
3.1 强化监督
省中心是多场所网点化管理的检测机构,对地区分中心的质量控制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管理的方式有内审、抽查等,其作用更多的是纠正发生的不符合或风险。各分中心负责质量控制的具体执行,建立覆盖“人、机、料、法、环、测”的监督机制,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所有要素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并记录、存档、备查。由分中心自行任命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独立执行监督,是质量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有效的监督能在风险或不符合还未发生或刚发生时就将其纠正,第一时间消除可能对检测质量产生的影响。目前,各分中心每月均有2次(或以上)检测任务,每次任务完成周期一般为7~9天,而质量控制工作需要覆盖每次检测全过程,因此,省中心的管理不可能同步覆盖每个分中心的每次检测全过程。随着机构改革的落地,全省新增的12个市(州)水质监测分中心也将纳入省中心的管理范围,点更多、面更广,监管难度更大,这就需要各分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和省中心对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质量控制意识,夯实质量控制措施,真正把质量控制做实、做细,覆盖实验室运转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从近年来省中心对地区分中心的内审和抽查情况来看,各分中心监督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未以正式行文的方式对监督员进行任命;二是监督员参加培训的时间较少,业务能力不足;三是随机性监督较少,监督过程主要集中于检测工作,缺乏对管理体系运转过程的监督;四是缺少对管理层、合同评审、检测成果报告的监督。
今后,省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各分中心监督效能:一是提高监督员业务能力,监督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行业培训;二是每年对各实验室检测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三是要把监督工作覆盖检测工作的全过程,不留盲区,强化对合同评审、检测成果报告的监督;四是将监督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2 压实岗位职责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水利评审组专家对我省的9个分中心进行了资质认定复查评审,专家们通过现场检查、问询、座谈和盲样考核(43个样品)等方式对我中心的管理体系运行和质量控制工作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检查后,同意我中心通过本次复查评审并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随着资质认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的难度不断提高,参加并通过资质认定是验证机构管理水平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最权威的手段。可以说,国家级资质认定是一块“金字招牌”,含金量极高,通过并保留的难度也较大。通过资质认定复查评审,专家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省中心通过历年的内审和抽查也发现,地区分中心岗位人员只熟悉本职工作,对其他岗位的职责缺乏全面的了解。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岗位的工作都互为印证、互相补充,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管理体系运转。所以,各分中心在今后工作中还要持续压实岗位责任,尤其是监督员、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内审员等关键岗位,为此提出加强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几项工作要求:
一是省中心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管理,统筹负责全省质量控制工作;
二是分中心严格落实“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内部责任追溯制度;
三是分中心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要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省中心的要求确保质量控制持续有效,2~3年对岗位进行轮换,确保所有技术人员充分熟悉各岗位职责;
四是分中心岗位人员要持续加强理论和操作学习,提高责任心,熟悉并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 结语
2021年3月,郭亨孝厅长到省水文中心调研工作时表示,水文是水利的“立行之本、立业之本,不可小视”。水文工作中,所有评价、预报、规划工作都离不开高质量的水文监测成果做支撑,监测成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水文工作的质量。水质是水文的重点要素之一,水质监测成果是水文监测成果的重要组成,全省水利发展“3226”工作思路及“4+1”重点工作中,水质水生态监测工作均是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重要支撑。省中心要从事关全省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进一步推进网点内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提升质量控制效果,助力新时期水文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