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共同富裕的智慧养老:理想图景、现实问题与对策建议
2023-01-11张兴文
文/张兴文
智慧养老是智能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变革的方向,通过精准化、智能化养老服务帮助老年人享受健康生活、增加社会参与机会,实现养老服务体系质量和效率提升
所谓“智慧养老”,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构建面向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养老场景的物联网系统与智慧信息平台,以老年人相关数据驱动,实现养老服务精准化、智能化供给的新型养老模式。智慧养老是智能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变革的方向,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老年人福祉提升、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理想图景
供需对接精准高效。智慧养老是一个供需对接精准化、高效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其包括服务需求、服务内容、服务主体和要素资源四个方面,需求精准化识别、服务精准化供给、过程精准化管理三个环节。通过可穿戴设备物联感知、老年人大数据画像、算法智能决策等智能化数据采集、分析、决策,政府、企业和社会等不同主体能够精准识别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及其所需的服务,从而供给主体可以适当方式高效提供养老服务,并通过全过程管理、评价反馈机制等形成业务闭环。
资源要素配置优化。智慧养老以构建数据驱动的智慧养老平台为核心特征。作为指挥中枢,智慧养老平台通过对各参与主体相关数据的感知、汇聚,基于知识、规则、数据进行分析决策和模拟推演,形成服务指令,指挥数据、资金、服务等资源要素在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合理、高效分配,最终实现数据流驱动的服务流与资金流的协调统一。
社会效益有效提升。智慧养老通过技术赋能,变革重塑了传统养老服务流程,实现养老服务体系质量和效率提升,进而促进老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通过智慧养老服务,一方面,能够有效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参与水平和自主活动水平,增进老年人群福祉;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养老事业人力资源、资金等社会投入成本,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和人群间养老服务差距,提升社会公平与效益。
现实问题
边界模糊:存在多元主体间的“三重困境”。一是服务困境。在浙江“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下,各子体系基本/非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和内容界定不够清晰,造成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等主体间责任模糊。二是市场困境。当前,政府是智慧养老的主导力量,市场主体总体上处于“被动回应”的发展状态,从而导致市场对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回应不足。三是治理困境。从政府服务供给看,智慧养老服务呈现“多部门、多主体、多层级”的碎片化特点,制约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主体之间的持续协作;从政府监管职能看,当前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中监管、评估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监管方式和手段不足,需求—供给—评价的量化闭环机制尚未形成,难以精准反馈信息,保证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
供需错位:智慧养老供需存在“三重三轻”的结构性错位。一是“重产品、轻服务”。目前,智慧养老实践中呈现出一定的“技治主义”“唯技术论”倾向,片面强调物联设备、养老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和产品的引入,忽视与老年人刚性需求、多层次需求以及相关痛点难点的深入互动,线下服务跟进不足,导致智慧养老“叫好不叫座”。二是“重概念、轻场景”。各类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倾向于追逐热点,套用“智慧养老”“智能养老”等概念,智慧养老的实质要素缺乏,多元应用的场景化、系统性集成不足,导致“以偏概全”“虚名大于实效”。三是“重单干、轻协同”。由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关探索启动时间不一、侧重点不同、发展水平差异,智慧养老相关平台建设统筹协调不足,智能设备、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服务内容等相关标准缺乏,导致区域、领域间的智慧养老服务碎片化问题。
数据不畅:养老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安全等仍存诸多问题。首先,相对医疗、金融等行业,养老服务领域智能硬件技术、养老需求评估、养老服务流程等方面的标准化程度低,使得养老服务数据密度较低、采集难度较大、共享难度较大;其次,智慧养老相关的政企信息云平台,搭建层次不高、行业壁垒明显,导致数据分割、烟囱林立,多跨协同的养老服务大数据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深度不够、开放机制仍有待探索。再次,智能终端设备数据采集伦理、数据传输存储安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性、重要性和敏感性更强,必须加强审慎、规范监管。
效用折损:老年人数字鸿沟限制了智慧养老效用的充分释放。一方面,受老年人对智慧养老产品消费意愿、支付能力、使用能力和使用习惯等因素限制,相关智能产品的老年市场触达难度较大、购买后的闲置率较高;另一方面,智能养老产品适老化水平较低、使用黏性较弱,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支撑不足,导致老年人使用体验感不好。以上两方面的因素,使得智慧养老服务供给过程中出现效用折损,应有的效果难以充分显现。
对策建议
目标引领,把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浙里长寿”集成改革(“浙里康养”)的突破性抓手。当前,省委正着力一体化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谋划开展“浙里长寿”集成改革(“浙里康养”),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集成性要求不断增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展现了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顺应了数字化变革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系统性重塑的改革要求,建议将其作为“浙里长寿”集成改革的突破性抓手,围绕智慧养老服务分类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应用场景集成示范、科技适老化创新、老年人数字鸿沟治理、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研究任务举措。
需求导向,抓好智慧养老场景集成示范。积极借鉴上海市智慧养老的经验做法,着眼老年人安全防护、照护服务、健康服务、情感关爱、社会参与等多层次需求,通过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等,研究、编制、发布智慧养老场景需求,协同各级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形成合力,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引导科技力量开展适老技术研发和科研攻关,场景化提供适老化、精准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形成典型的场景示范,进而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大场景中推进系统化集成。
数字赋能,深入谋划“浙里康养”重大应用。按照数字化改革“1612”体系架构图,加快深入谋划、启动实施“浙里长寿”重大应用。一是探索“养老大脑”建设路径。积极构建老年人群精准画像数据库,探索开发老年人异常状态监测算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模型、养老服务智能监管模型等一批通用算法、模型、工具,逐步沉淀和提升“养老大脑”智能化分析决策能力;二是迭代升级若干子场景。在《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的基础上,增量开发老年人精准画像子场景、养老服务需求精准评估子场景和养老服务全流程监管子场景。二是新增一批制度成果。在绍兴市制定发布《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七个地方标准的实践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相关标准研究与制定,以标准化促进跨部门数据融合、业务对接,提升数据安全。
改革驱动,推动构建智慧养老的“整体智治”格局。通过建立精准识别—精准供给—精准监管的智慧养老业务量化闭环体系,实现数字化、精准化的“整体智治”格局。精准识别。整合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跨部门工作机制与相关数据,建立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需求自我申报制度,围绕老年人属性特征分析、需求分析等构建老年人群精准画像,创新老年人需求精准识别机制,助力找准养老服务供给的标靶。精准供给。参考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性服务的划分,分类推进兜底性养老服务、普惠性养老服务和生活性养老服务,不断明晰政府、市场、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职责定位和功能作用,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精准协同供给。精准监管。建立数字化全流程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围绕养老服务质量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差距等主要方面,开展养老服务供需全流程监督,建立评估反馈机制,促进智慧养老供需体系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