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就业形态稳就业作用 提升新就业群体就业质量
2023-01-10刘敏
刘敏
伴随着我国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平台网约工为主体的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年)》显示,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8.3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为84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11%以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就业群体的引领凝聚和权益保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加强政策支持與引导。为了解新就业群体的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情况,2022年8月,我们对北京市1994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部分平台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和专题调研。调查结果显示,新就业形态持续释放稳就业活力,但新就业群体仍面临就业收入稳定性差、职业伤害风险大、职业技能提升难、归属感弱等困难。建议稳定平台经济发展预期,通过党建引领、分类施策、兜底保障、职业赋能和政企联动,更好发挥新就业形态稳就业作用,促进提升新就业群体就业质量。
一、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一)性别:男性占比超过八成
本次调查的1994名受访者中,男性为1638人,占总人数的82.15%;女性为356人,占总人数的17.85%。
(二)年龄:中青年占比超过九成
从年龄分布来看,中青年是新就业群体的主力。其中,26—35岁的受访者占总人数的47.94%,36—45岁的受访者占26.13%,25岁以下青年占20.8%,三者合计占比超过9成。在其余受访者中,46—55岁人群占4.9%,56岁以上人群仅占0.25%。
(三)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学历超过七成
新就业群体的受教育程度较高,70%以上的受访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31%。
(四)职业:快递物流员和外卖送餐员近八成
“外卖送餐员”和“物流快递员”分别占总人数的45%和34%。“网约车司机、货运驾驶员、代驾等”“网点店主、微商”“网约家政人员”以及“主播、电竞”四个职业类别占全部受访者的5.3%。
(五)户籍:京外户籍超过八成
京外户籍占全部受访者的比例为83.6%,其中外地农村户口占65.3%,外地城镇户口占18.3%。北京本地户口中,城镇户口占比为13.25%,农村户口占比为3.2%。
二、新就业形态能够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就业需求,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渠道
(一)新就业形态包容性强,吸纳就业的效应明显
在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平台企业提供的灵活就业机会总体保持稳定。虽然快递、网约车等行业二季度受到疫情冲击,但是疫情结束后订单和用工恢复较快。调查显示,平台企业满足多元就业需求的作用明显,不仅为低学历、低技能的外来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的工作机会,也吸引了一些高技能的自由职业者,同时为部分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深造或者正式就业之前创造了过渡和缓冲机会,有效缓解了疫情对经济和就业的冲击。从年龄分布来看,90%以上的受访者为18—45岁之间的中青年。从学历和职业分布来看,30.5%的受访者为高中及以下学历,主要为快递物流员、外卖送餐员和网约车驾驶员;30.9%的受访者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为网店店主、微商、主播和电竞人员等。从户籍来看,京外户籍的受访者高达83.6%。从专兼职情况看,9%的受访者为兼职从事新就业形态。“工作自由度高”“进入门槛低”和“就业机会多”是受访者进入平台就业的主要原因,选择人数占比分别为42.7%、37.31%和21.9%。
(二)新就业形态收入可观,对求职者吸引力较强
根据本次调查,78.4%以上的受访者月平均平台收入在5000元以上。其中,月平均收入在8001—10000元区间的受访者人数最多,占比为32.4%,月平均收入达万元以上的受访者接近10%①。其中,物流快递员和外卖送餐员的月收入显著高于网约车司机、货运驾驶员、主播、微商、网约家政人员等其他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万元,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432元。相比之下,新就业群体的收入比较可观,对求职者吸引力较强。在关于平台就业吸引力的调查中,34.5%的受访者表示“收入比较高”是选择平台就业主要原因之一。
(三)新就业群体福祉有所改善,权益保障有所增强
自国家出台一系列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加强新就业群体权益保护的政策以来,各地政府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对新就业群体的组织力凝聚力,注重探索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制度安排,积极谋划促进新就业群体成长,激励新就业群体融入城市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调查显示,49.6%的受访者享受了平台企业购买的意外伤害险,43.43%的受访者享受了平台企业购买的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购买比例达到30%以上。48.4%的受访者表示企业在制定关于工资支付、抽成比例、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时,征求了他们的意见。这些比例普遍高于此前的相关调查数据。
三、新就业群体仍面临就业收入稳定性差、职业伤害风险大、职业技能提升难、归属感弱等四大困难
(一)就业收入稳定性差,劳动强度相对较大
新就业形态虽然就业容量较大,但是从业人员的就业和收入稳定性较差。调查显示,新就业群体多数都是“按单取酬”,一旦工作量不足,就意味着收入减少。尤其在疫情冲击下,抗风险能力更差,生存危机感很强。调查显示,45%的受访者在平台工作时间不满一年,70%左右不满两年,其最担心的两大问题是“收入不稳定”和“工作不稳定”,占比分别达到36.3%和26.7%。与此同时,新就业群体劳动强度较大,67.3%的受访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在6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和12小时的受访者分别高达55.8%和34.5%,工作强度显著高于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作时间②。其中,物流快递员和外卖送餐员的工作强度显著高于其他行业。
(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伤害风险较大
新就业群体工作的“非全日制、临时性、灵活性”等特征带来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弱从属性,使新就业群体面临强自主、弱保障的挑战。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存在只签订了民事合同、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不清楚合同签订情况。在已签约的受访者中,仅有19.3%是直接与平台企业签约,49.3%与劳务派遣公司或外包公司签約。32.6%的受访者没有购买任何保险,50.4%的受访者没有享受意外伤害险,56.6%的受访者没有享受工伤保险,养老、医疗、生育等其他保险的覆盖率更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和工伤事故,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受访者表示最希望政府优化的政策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维护劳动权益和改善就业服务,选择人数达到30%以上。最期待享受的社会保险是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养老保险,选择人数占比分别为26.9%、23.4%和21.4%,表明防范职业伤害与风险的兜底保障最受关注。
(三)就业培训内容单一,技能提升面临困难
虽然政府和平台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在增加,但是目前培训内容相对单一,主要是常规的岗前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相对于传统就业领域,面向新型就业的市场化培训体系尚不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尚不成熟,许多从业人员感到职业技能提升面临困难,未来成长空间有限,进一步导致该群体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调查显示,30.8%的受访者担心自身素质难以适应岗位需要或者职业发展没有前途,47.3%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完善就业政策与服务、支持技能培训,帮助提升职业竞争力。其中,网约家政人员对技能提升的诉求最强烈。
(四)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安全感归属感不强
尽管政府和平台企业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的诉求表达渠道在增多,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新就业群体感到缺乏正式的困难反映渠道,对平台企业的归属感偏低,对居住地社区的归属感更低。调查显示,18.2%的受访者觉得“没有渠道表达困难”,33.4%的受访者主要通过非正式渠道倾诉困难,六成左右的受访者表示对平台和社区归属感不强。
四、建议统筹平台企业发展和新就业群体核心诉求,更好发挥新就业形态稳就业作用
(一)稳定预期,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明确平台经济监管规则、开展常态化监管的同时,充分肯定平台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稳就业、惠民生方面的积极贡献,持续释放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信号,稳定企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努力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进入门槛,持续推进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小微商户进入成本与经营成本,通过促进平台企业和市场主体发展增加就业、保障民生。
(二)党建引领,加强阵地体系管理服务
结合各社区、街道实际,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枢纽平台,以社区楼宇党群服务站、快递配送站等工作阵地和辖区餐饮、药店、便利店等商户门店为支撑的综合服务阵地体系,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中的动态、全面覆盖。探索适应快递员、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党组织组建方式,通过企业建支部、行业建支部、属地社区兜底等方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积极吸纳新就业群体加入工会和群团组织,有效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宣传推广各地典型经验,持续为新就业群体开展暖心服务,建立常态化沟通和诉求表达机制,为新就业群体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新就业群体的获得感和党组织凝聚力。
(三)分类施策,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
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用工关系,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一是针对非标准劳动关系情形,既考虑从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和个人参保意愿,又要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特征及企业生存压力,通过第三类协议约定新就业群体从业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的方式和条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二是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研究工伤保险改革措施,鼓励企业为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并且不作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适时出台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着力降低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风险,兜住劳动权益保障底线。三是鼓励各地调整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参保政策,逐步放开户籍限制,并实现工作地和户籍地社会保险的互联互通。
(四)完善规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基准问题加强研究,研究确立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护的标准框架。在劳动报酬方面,监督企业合理制定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和报酬构成等规则制度及算法,由劳动者与行业协会参与协商,并向社会公布。在工作时间方面,合理规划新就业群体在线等待时间和实际工作时间,建立在线时长的强制休息制度。在劳动安全方面,推动企业建立更人性化、强度更适中的劳动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和责任追究机制,更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
(五)职业赋能,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强化政策支持,放宽培训补贴条件,逐步将与平台企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企业平台提供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培训范围。鼓励新就业群体在工作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报名登记、补贴申领和发放流程。创新培训模式,赋予试点企业培训评价自主权,支持企业通过自建线上培训平台、APP或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培训,鼓励企业开发适合新就业形态群体特点的课程资源,强化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探索建立新业态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提升新就业群体发展空间。
(六)政企联动,提升社会融入感归属感
更好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政企协同共治的工作合力。加强政府和企业对新就业群体基本信息、岗位供求信息的共享,加大新就业形态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对新就业群体相关问题的研判,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同推进问题清单的梳理和解决,及时排查劳动用工矛盾与风险。共同开展职业素养提升行动,发挥政府政策引导、资金补贴、技能等级认定和企业开展专业化培训的优势,帮助新就业群体提升职业素养。协同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参与,鼓励新就业群体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物资运输、文明宣传、治安协调等活动,实现企业绩效考核与社区服务积分、先进表彰的联动,提高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感和归属感。
注:
①这里调查的收入仅指受访者通过平台就业获得的收入,不代表其全部收入。
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
(作者为国家信息中心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