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现象分析、驱动机制与转向策略
2023-01-10崔腾飞
崔腾飞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 太原 030031)
一、问题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重要衔接点,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各地如火如荼的乡村建设,贺雪峰认为中国农村有两个前途:一个前途是衰落与萧条,这是当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情况。另一个前途是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乡村,成为修复城市人在城市受伤的休养地。[1]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提出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政府与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央开始加大财政投入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很多地区取得了一定成绩。[2]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涌现出安吉模式、临安模式、湖州模式、衢州模式等,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先锋模范。[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强调要在全国整体实现“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必须建设好美丽乡村。[4]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我国乡村未来发展的永恒话题,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5][6]近些年来,中西部地区以地方资源为优势,涌现出了“非农业带动型”“农产品加工带动型”“农业旅游业融合带动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型”“种植结构优化带动型”等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模式。[7]但多数地方政府为了吸引资本和改善投资环境,在基础设施、产业引进上展开竞争,建设重复、产业高度同质化等问题频现。[8][9]
房振龙等对浙江杭州、金华和绍兴三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景观同质化、建筑同质化、发展模式同质化和产业同质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综合性的应对建议。[10]也有学者从项目制的角度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认为在项目制竞争性“发包”“打包”“抓包”的逻辑下,项目资源的投入多是“点位”投放,在村庄形成了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这进一步扩大了乡村与乡村间、地区与地区间的差距,激发了地方政府和县乡村的普遍竞争性情绪,美丽乡村建设容易陷入“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同质化怪圈。[11]还有学者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社会投资主体的参与欲望没有得到全面的、充分的调动,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内生和外生动力机制。[12]当然也有部分地区走出了自己的经验,比如青岛即墨区前东葛村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强调通过政府、企业等外在主体的动员支持,村两委、党员及村民的积极参与以及各主体间的良好互动,来激发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动力。[13]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中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产业极度相似、景观高度雷同、产品相互模仿等同质化现象,学者们从正反两个方面给出了相关解释,但对“为什么会产生同质化?如何扭转同质化趋势?”这两个问题的内在机理研究比较少。本研究尝试通过建构压力型驱动机制的概念以回应以上两个问题。
二、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现象分析
(一)研究概况
X县隶属于湖北省,其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从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目标算起,可以分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十三五”(脱贫攻坚)和“十四五”(乡村振兴)三个时期。其中“十四五”(乡村振兴)时期,X县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最大。X县2020年获批22个示范村建设项目,2021年入选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建设试点县,开启了从“示范”到“全域”的美丽乡村建设。遵循“全域建设、全域治理、全域景区”的理念,X县修编了8个乡镇规划,60多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半高山以上地区规划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四季康养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打响高山集镇生态康养品牌。山下香溪河谷地带以高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昭君村5A级景区创建为抓手,推动昭君镇景镇村融合、南阳“双泉寨”温泉小镇建设,打造沿香溪河观光旅游示范带。按照“皓月当空、繁星满天”这一发展思路,8个乡镇坚持因地制宜地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差异化、景观化发展。
笔者于2021年10月跟随调研团队对X县的县、乡村干部、农业类企业负责人、地产负责人和普通村民20余人进行了访谈。通过访谈发现,地方各级面对“政治压力”,是被迫被卷入到美丽乡村的同质化建设行动中的,比如县级政府提到的“全国都在打造美丽乡村,我们也不能拖后腿”、乡镇干部提到的“不想做花园里的乞丐”、乡村干部提到的“你不申请别人就申请了”、村民提到的“各个村都在搞美丽乡村建设”等等。压力型体制成为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关键逻辑,其贯穿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情景-行动策略-行动结果的整个过程。本文尝试以目标-情景二维为参照,从社会行动背景、社会行动策略(目标与手段)和社会行动结果三个方面来对美丽乡村建设现象进行分析(见图1)。通过社会行动系统理论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压力型体制建构出压力型驱动机制的概念,以揭示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内在机理。
图1
(二)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现象分析
1.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背景。在压力型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各级党委将美丽乡村建设设定为“政治任务”,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项目上的自主权变小,也就必然将它们设置成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地方和基层的特殊性没有反馈的余地,其积极性很难发挥出来。也就是说,中央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事务设定越多,地方的“政治任务”就越多,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就越小,地方政府针对地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的机制创新就越难。正如X县副县长LQ在访谈中所提到的:
“美丽乡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借美丽乡村建设契机,X县各级各部门很好地实现了动员,能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集中力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但对基层长时间深入的调研与比对难以保证”。(LQ,2021-10-18)
另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国家的专项转移支付,是通过民生工程的有效投入以遏制城乡发展失衡的措施。可以细分为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饮水安全和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冬季清洁取暖、产业发展和建设文明乡村等项目,近些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入产出的管理是不断趋于标准化、规范化的。正如X县ZZ乡HP村村支书CGH所提到的:
“HP村2021年开始申请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建设周期为2年,总投资7775万,包含有基础设施、道景打造和林旅康养等项目,各项目经费投入、采购招标、实施验收等都进行规范管理”。(CGH,2021-10-19)
随之,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标准化的项目管理方式对压力型体制产生反作用,在压力型体制和项目制的相互作用下,国家自上而下政策设计与实施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所处的政策情景和面对的政治压力也不断技术化。正如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GJZ所提到的:
“X县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通过项目制形式实行,美丽乡村建设各项目的细分使得各层级与各部门具有了明确的目标,能够将省里与市里的决策有效地在我县贯彻执行,集中全县力量短时间内可以取得非常好的建设成效。但为了应对各种考核指标,乡镇政府和乡村干部的压力却不断增大”。(GJZ,2021-10-18)
标准化的项目管理在使地方建设和治理不断规范的同时,也意味着压力型体制开始由弹性化走向刚性化,其表现是运作过程技术化、硬性指标过密化、考核方式综合化和监督问责跨级化。[14]压力型体制刚性化增加了上级政府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动员能力,但同时也导致了乡镇和乡村干部权责失衡,复制应对照搬的逻辑盛行。
2.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策略。美丽乡村建设以目标为参照,从决策产生的角度,目标可分为价值目标和事实目标。价值目标是想要实现的相关目标假设,事实目标是与现实世界及其运作方式相关的目标假设。价值目标与事实目标越接近,价值目标对决策的影响越大。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目标包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农村经济转型、乡村振兴战略等内涵,在决策的价值目标中有些是可接受的选择,有些是不可接受的选择,不可接受的选择越多说明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张力越大,价值目标与事实目标的错位越明显。在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目标超越了事实目标的情境下,各地方县乡村及社会各界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往往采取趋同的应对策略,以尽可能地符合对上的价值目标。
以下是X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县乡村及国企各自的行动选择。
首先,X县政府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目标对相关项目进行打包,基于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模式进行了设计打造,偏重全县域建设的宏观规划,忽视对当地社会经济等实际情况的考察,成了盲目的“照抄作业”,正如X县特产办主任CZR在访谈中所提到的:
“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2020年刚完成脱贫攻坚,目前应该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样子虽好但不实用。发展特色农业就好比‘建果园’,发展乡村旅游就好比‘建花园’,建设‘花园’要以建好‘果园’为前提”。(CZR,2021-10-23)
其次,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中,Z乡政府即处于X县标准化政策的情境中,其行动又嵌入在压力型体制的运行机制里,Z乡政府本应从基层社会运行的实际出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价值目标做出选择,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事实目标。但基于政策标准化情景与目标张力的考虑,Z乡政府侧重于与村庄共同做足对上的“面子功夫”,而忽略美丽乡村建设的原本初衷。正如X县H镇乡镇干部ZWY访谈中所提到的:
“我们镇刚刚脱贫,多数村庄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还很低,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该‘雪中送炭’,完善好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增加老百姓的收入,然后再‘锦上添花’,改善村容村貌和打造著名景点。然而当下的美丽乡村建设却是在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庄打造景点,想方设法做足外在的面子功夫,老百姓就像是住在‘花园’里的乞丐”。(ZWY,2021-10-20)
再次,村干部在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行动中,他们更在乎通过什么方式才能抓包成功,怎样才能打造成更符合上级目标的项目。对他们而言,由上而下的价值目标比由下而上的事实目标更重要,这必然造成急于求成、重建设轻管理、照搬复制等问题。正如H镇J村村干部YSJ在访谈中所提到的:
“各村都在争取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申请下来的项目实施周期多是1—2年,实施中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但在项目建成验收完成后,项目的维护和管理主要靠村级财政,很多设施由于村里缺少资金不能及时维护管理,最终成了重建设验收而轻管理利用的形象工程”。(YSJ,2021-10-21)
最后,昭君景点是X县政府引导国有企业昌发集团倾力打造的,昌发集团是参与X县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之一。县政府希望依托昌发集团的雄厚资金,带动农村一、二、三产的融和,加快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昌发集团也积极响应X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在昭君景点打造过程中投入大笔资金。但从昭君景点的社会经济效益来看,其运营权是归属于昌发集团下属的旅游公司,与周边村民没有任何关系,对周边农业农村的带动作用有限。正如昭君景点周边村民CM在访谈中所提到的:
“昭君景点建成后拉起了高高的围墙,一墙之隔,风景则大不相同,围墙内是景区,围墙外是农村,昭君景点是一个与乡村产业完全不相干的文化遗迹,是一个与乡村毫无关系的展品,周边村民很难从中受益”。(CM,2021-10-23)
3.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结果。美丽乡村建设在“政治任务”下,价值目标的同质性本性覆盖了事实目标的异质性需求,为了追求同质化的价值目标,各地县乡村及社会各界采取了趋同的应对策略,其结果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产品的同质化,比如发展模式同质化、景观同质化、产业同质化等。正如X县昭君镇乡镇干部HR在访谈中所提到的:
“基于‘千万工程’,浙江美丽乡村取得了成功,涌现出了很多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广大中西部县域美丽乡村建设也陆续效仿,其中X县结合浙江的安吉模式,坚持全域旅游为统领,充分挖掘山区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康养等产业,聚点连线成面整体推进全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HR,2021-10-26)
然而实地调研发现,X县农村的基础产业仍然是农业,尽管依托当地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可以发展旅游和康养等产业,但是旅游和康养产业对当地乡村发展的带动作用有限,这些产业基本上是对东部地区模式的复制,并且与中西部其他县域存在同质化竞争的问题。可以说,X县的美丽乡村建好了“花园”却丢了“果园”,其打造的旅游产业与乡村社会经济发展脱节,没有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驱动机制
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有一套强劲的驱动机制作为保障[15],它是促使美丽乡村建设的力量结构体系和运行规则,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结合X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历程以及特点,综合考虑政策环境、社会诉求、市场需求等因素,本文从外在动力机制和内在动力机制两个方面来勾勒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驱动机制。外在动力机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外因,内在动力机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因,外因强调美丽乡村建设中政府的客体性和领导力以及社会主体的创新力,内因强调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的主体性和创造力。外在动力机制与内在动力机制各自作用的有效发挥以及彼此间的耦合是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美丽乡村建设外在动力机制
稳定的、规范的、常态化的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外在动力和内在动力两套动力机制的支撑,其中外在动力是以政府为核心,结合银行、承包商、其他企业、社会公民等外在力量对乡村建设形成的外在推力,外在动力机制主要是社会主体参与形成推力的动力机制。实地研究中发现,X县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靠压力型体制下的政府推动,社会投资主体的参与欲望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充分的调动,没有一个健全的多元参与的外在动力机制,社会主体的创新力也没有被激发出来,美丽乡村建设成为由上到下推进的政治任务,建设质量和成效大打折扣。
X县美丽乡村建设以2019年为节点,2019年以前,以“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为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宜居村庄、特色村庄,完成环境卫生整治。2016年至2019年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3.7亿。2019年8月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湖北省开始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X县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县财政局负责具体项目争取与财政资金发放。2019年以来,全县共计选出1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其中省级示范村11个,每个村庄获得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市级示范村7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100万。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项目优先选择基础好、条件好的村庄,捆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资金,按照旅游点的标准进行打造。2019至2020年,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达5.5亿元,其中涵盖上级财政资金、本级财政资金以及吸纳的社会资本。2021年X县成功入选“2021年度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县”,进入了全县域美丽乡村建设阶段。这主要靠政府由上而下的外在推动力,该动力主要来自于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一套外在动力机制(详见图2)。
图2
美丽乡村建设中,各级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民和承包商都是参与的重要主体。其中各级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者和第一投资者;社会资本是村庄建设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社会公民是意见表达和建设捐赠的重要载体;承包商是项目规划和垫资投入的重要主体。从美丽乡村建设外在动力的概念来看,各级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民与承包商均属于外部主体,从图2可以看出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各主体应该是一种互动良好,作用较好发挥的理想状态。然而,X县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靠各级政府的项目和政策推动,社会资本、社会公民和承包商都是一种被裹挟的状态,各级政府单向的动员其他三个主体,三个主体被迫卷入到政府动员的乡村建设运动中。社会资本、社会公民和承包商的主动性如何调动,三个主体与各级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如何实现,主要取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外在动力机制的合理驱动。
(二)美丽乡村建设内在动力机制
乡村建设要根据村庄的区域分布、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特色产业等条件而定,政府等外在力量在乡村建设初期是主要的外在推力,村庄自身要素和运行机制是主要的内在动力。内在动力机制强调以村集体和村民为发展主体的动力机制,即村民组织及村民内部的投资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为解决生产、生活、生态等问题,将群众动员起来,真正参与他们自己美好生活的建设,并因此形成一个高度组织、深度动员的强社会,这个强社会才可以与强国家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振兴中国乡村。[16]
在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村民的主体性作用, 提升农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17]笔者在对X县4镇7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实地调研中发现,多数村庄出现了村集体不主动作为,村民主体性缺失的问题,究其根本在于其内在动力机制(详见图3)尚未完全构建,乡村建设主体的创造性没有激活,美丽乡村建设特色难以体现。X县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通过村两委组织、党员示范带动在乡村社会层面得以实现。初期,村两委知晓上级部门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主动对标美丽乡村建设的指标,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竞争,各村都想办法争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名额,各镇也努力向县里争取项目支持,进而获得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政策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在项目的实施和规划中进行协调统筹,村干部在项目的实施和落地中被动地进行动员示范,相对于村干部的积极,村民是项目实施等各类活动的具体参与者,村庄中的绝大多数村民处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状态。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最终成果来看,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对上的景点打造,却忽视了对下的农民实际需求。就像一位乡镇官员提到的:“乡村振兴应该首先解决老百姓的增收问题,不能为搞旅游而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目前的政策侧重于锦上添花的旅游景点打造,却忽视了雪中送炭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的地方政治资本,没有起到振兴乡村的目的。
图3
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源于村庄多数村民普遍受益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识,其稳定的结构形式是村庄共同体。村庄共同体依据现实基础整合了新乡贤、村民、村两委、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等多方资源,村庄内外各种力量的多维良性互动,是与现代社会相契合的一个系统工程。[18]其中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在乡和不在乡的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财富、权力、声望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公益性是其精神内核。[19]村两委和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村两委既是地方政府在村庄社会的代表,又是土生土长村民中的一分子,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村两委是处理各级政府与村庄社会边界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是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提供者,各级政府遵循的是政治逻辑,社会资本遵循的是市场逻辑,都需要地方动员争取。然而X县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依靠各级政府和村两委来进行,村庄共同体并没有发育出来,新乡贤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政策项目不是社会资本,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像是外人,其主体性没有体现。
(三)美丽乡村建设驱动机制分析
“外生-内生”的实践张力横亘在中国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之中,并演化成为乡村振兴时期的多重内生发展困境。[20]美丽乡村建设亦是如此,其驱动机制由内在动力机制、外在动力机制以及两套动力的耦合机制所组成。内在动力机制过强会抗拒美丽乡村建设中由上而下的政府组织力,外在动力机制过强会抑制美丽乡村建设中由内而生的创新力,两套动力机制之间的耦合状态非常关键。这需要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实现两套动力机制的均衡,即内外动力机制内部各主体的良性互动以及两种动力机制彼此间的良性耦合。这既能激发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又能使得内在动力活动在外在动力(保证政府组织力)的框架之内,同时内外动力两套机制之间还存在着一套稳定的耦合系统,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个维度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有机衔接。
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还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外在动力和内在动力的良性耦合机制密切相关,X县美丽乡村建设重外在动力推进轻内在动力培育,最终形成了外在动力为主的耦合机制,其中政府组织和项目支持成为主要的依据,“上级想要”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标准,无地方特色的同质化美丽乡村不断地被打造出来。湖北省X县的做法是,首先打包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动员县属国有企业昌发集团打造县域旅游拳头产品,鼓动民间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旅游产业扶持力度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各地乡镇政府配合县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规划和实施,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对上回应反馈、对下解释协调,保证乡村建设在政府组织力的框架内进行。从村基层组织的角度来看,X县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两委对于自己家乡的未来充满希望,热衷于X县美丽乡村建设事业,项目一开始勇于积极申报,都在争取国家和地方项目的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将乡村打造成“上级想要”的标准化样态。从乡村社会层面来看,乡村两委及其关系紧密的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参与者,绝大多数村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国家的事,保持着“事不关己”的心态。
外在动力来自于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农业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的一股自上而下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外在推力。内在动力来自于村庄共同体对本土文化传承、绿色生态空间、聚落宜居宜业、设施完善便利和社会服务高效本能需求,是乡村社会内生的一股由下而上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张力。其中美丽乡村建设外在动力与内在动力良性耦合机制主要包括各级政府与村两委的互动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协同保障机制、协同激励机制和协同制约机制,各机制内部力量在理论上是辩证统一、和谐均衡的。然而在X县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内在动力机制、外在动力机制中对内在动力的引育机制和两种动力的良性协调的耦合机制均出现缺位状态,外在动力大于甚至替代了内在动力,呈现出对地方及乡村的压力性特征,即压力型体制下的驱动机制,我们将其称为“压力型驱动机制”。在压力型驱动机制中,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设定为“政治任务”,由上而下压力式外在推动,加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标准化,验收方式趋于刚性化。为应对对上的“刚性任务”,复制东部经验重景观打造、忽略地方实际需求的同质化美丽乡村不断被打造出来。这成为了地方政府升迁的政治资本,给村庄留下的却是精力内耗和资源浪费等各种问题,压力型驱动机制亟需调适转向。
四、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转向策略
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同质化形态是压力型驱动机制的外化表现,美丽乡村建设的压力型驱动机制主要由外在驱动机制、内在驱动机制和两套动力的耦合机制组成。外在动力机制是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客观因素,内在动力机制是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的主观因素,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外因与内因是辩证统一的,美丽乡村建设驱动机制的应有形态是两套动力机制的良性耦合。当下,各地美丽乡村建设的同质化趋势要做出改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压力型驱动机制做出调整。
(一)外在动力机制方面:由政府单向的外在推动转向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协同
X县政府未能界定好自己的边界,单向的外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凸显出以下弊病:一是对上负责的形式主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更多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指标,重打造上级观看的景观而轻农民收益的实效,成为走过场的乡村建设。二是挤压其他主体的参与空间,村干部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上级分配的任务,只需要对上级负责不需要对下级负责(不需要从农民需求出发),村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和村干部的事情,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漠不关心。 三是政府财政的压力过大,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任务政府大包大揽,这使得早些年乡村债务数字惊人,这些年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规范化以及平衡各村发展,在有限的资金前提下,地方政府进行着“村村有,村村不达标”的乡村建设。当美丽乡村建设由政府单向的外在推动转向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协同(详见图2),那就意味着政府的角色定位会发生转变,从大包大揽变为适当投入,通过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公民和承包商积极参与,形成政社互动的良好局面,进而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多元主体的参与拓宽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沟通渠道,促使农民了解美丽乡村建设,懂得美丽乡村建设的本意,并使农民积极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事业中。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协同方式,不仅考虑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民的需求,也考虑到各方主体的市场利益,能做到将美丽乡村建设落在实处。
(二)内在动力机制方面:由村两委主导转向“村两委动员+村民主体”的多方参与
劳动力外流必然导致农村集体行动能力降低,[21]当下美丽乡村建设出现了村两委主导,农民乡村建设“主体缺位”的现象,其结果是村两委主导“申报项目-竞标项目-完成项目”的交作业模式。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政策标准化体系的产物,忽视了本地资源优势和农民内在需求,美丽乡村建设“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乡村建设缺少内生动力。美丽乡村建设由村两委主导转向“村两委动员+村民主体”的多方参与后(详见图3),首先村两委由“土皇帝”的角色转变为“领头雁”的角色,以“榜样”“示范”“带头”等形式激活农民主体性,围绕着村小组创新组织动员形式,增加农民集体行动能力;其次注意力从村两委转向“村两委+村民+新乡贤”的村庄共同体,村两委发挥动员沟通角色,新乡贤发挥辅助智囊角色,村民成为真正的主体,建构多层次新型村庄建设共同体格局。村两委要带头为新乡贤“返乡”创造条件,同时又要定位好新乡贤的角色,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其间处理好新乡贤与村民的关系,避免村民在村庄权力结构中的边缘化和对新乡贤的过度依附。新乡贤应重视倾听村民呼声,当好村民决策的智囊,积极争取社会资本。[22]
(三)良性耦合机制方面:由外在动力的单向建构转向内外动力的和谐平衡
美丽乡村建设的外在动力机制与内在动力机制之间既存在吸引力也存在张力,两者之间是一种良性耦合关系,内在动力要在政府组织的边界内,外在动力要张弛有度。基于前边的论述,由于外在动力的单向建构,X县美丽乡村建设中内外动力机制耦合出现了系列问题,其解决办法是转向内外动力和谐均衡的良性耦合机制。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各主体间互动和内部力量矛盾这两对重要关系。从第一对关系来看,要对政村社的互动边界有清晰的把握,美丽乡村建设的驱动机制是建立在多主体互动基础上的,对各主体的角色要有清晰的定位,彼此间的协同与分工要掌握好节奏,从第二对关系来看,主要涉及内外动力机制耦合中协同保障、协同激励和协同制约三套机制的内外关系问题。从外部看,三套机制共同反映着政社村互动的内在关系和乡村建设动力耦合的内在规律,可以为主体间互动与乡村建设机制耦合反馈信息;从内部看,三套机制内分别有对立统一、平衡均势的三对作用力,在协同保障机制下村庄共同价值的整合力与各主体职能分工的分化力,在协同激励机制下多方利益增加的助长力与村庄资源稀缺的致弱力,在协同制约机制下农村发展的促进力与发展基础的抑制力。科学处理以上三对作用力的辩证关系,最终可以保证实现内外动力的和谐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