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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协定对中国优势产业链东亚重构的影响研究

2023-01-10张晓兰

贵州社会科学 2022年12期
关键词:电子产品产业链优势

张晓兰

(国家信息中心,北京 100045)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未来,我国对外开放将从一般贸易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而通过制度型开放保障我国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将成为一个新的重要研究任务。优势产业链作为重要产业链的一部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产业链指各个产业部门按照一定的技术经济联系,基于特定的时空布局而形成的链条状关联形式,包括供需链、企业链、价值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的有机组合[1]。产业链的完整性与稳定性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国内大循环的基石,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背景下,我国产业链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优势产业链正在加快向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转移。2022年1月1日,RCEP率先在核准的10个国家正式生效,这将是我国推进产业链在东亚重构的历史性机遇。RCEP协定一方面将推动我国成为东亚国家制造业中间产品流向区域和最终产品的最大消费市场,另一方面将为我国优势产业链在东亚国家重构提供良好投资贸易环境,从而有助于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进而维护我国优势产业链安全稳定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目前,学术界对优势产业链的内涵和选择尚没有统一标准,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优势产业的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和资本积累等方面展开。主要观点认为:一是优势产业具备一定市场份额、经济效益良好[3];二是优势产业在一个地区或行业具有较大经济比重、一定生产规模和相对资源优势[4];三是优势产业对经济影响力较大,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和资本积累能力[5]。RCEP协定实施将有助于中国扩大出口、优化进口[6],到2035年将使中国出口和进口增量分别较基准情形累计增长7.59%和10.55%[7]。能否成功利用RECP协定和深度经济一体化趋势,推动我国产业链向东亚转移,引领东亚国家产业链有序调整和重构,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8]。

基于专家学者对优势产业的内涵阐述,结合RCEP协定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和我国产业链向东亚转移情况等,我们从供给、需求、制度等三个层面共12个指标,提出优势产业链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进一步界定我国优势产业链主要集中在产业产值占比较高、产业关联性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和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链。

二、我国优势产业链选择

产业链分为广义产业链和狭义产业链,本文指的是狭义产业链,主要面向具体生产制造环节,包括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制造的各个生产部门的完整链条。根据资源密集度分类法,将产业全部生产部门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三类[9]。同时,结合优势产业链的内涵界定、选择标准和选择原则,建立优势产业链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而明确我国优势产业链的范畴。

(一)优势产业链基本内涵

优势产业链是指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制造的各个生产部门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10],主要由国家的比较优势决定产业链各个生产环节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空间配置。本文试图从比较优势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提出我国优势产业链的范畴界定。

第一,从比较优势理论来看,一个国家能够在国际竞争中获取独特利益,通常拥有人力资源、资本资源、自然资源、知识资源和基础设施等相对成本差别的生产要素[11],并利用这些生产要素发展本国具有优势的产业链。

第二,从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来看,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是比较优势理论的传承和发展[12],国家竞争优势反映一国的相对比较优势,包括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二者合力能够促进国家竞争优势,但一国具有比较优势并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波特的国际竞争优势模型认为,一国的产业竞争力和国家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同业竞争和企业战略等因素[13]。

(二)优势产业链选择标准

1.竞争支配优势

优势产业链是国民经济或地区经济占有支配地位的主要产业链,在国民经济中的规模较大,拥有稳定而广泛的市场份额,能够提供较为丰富的产品,贡献较大比重的税收,还能吸纳一定数量的就业人口。优势产业链在产业集群中处于明显优势地位,而产业链竞争力是判断优势产业链的重要标准,包括较强的竞争实力、较大的竞争潜力、较高的竞争能力和较好的竞争环境。

2.带动辐射优势

优势产业链通常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点产业链,既有自身发展的独特优越性,又有发展壮大的趋势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产业链结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对提高和改善整体产业链结构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优势产业链具有较高的产业链关联效应,对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关联配套具有较强的带动辐射力,能够对其他产业链产生一定的溢出效应,推动国家或地区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

3.经济资源优势

优势产业链是资本、劳动力、技术、市场、自然资源、区位等多种优势共同叠加作用的结果[14]。优势产业链的经济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通过培育壮大能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链。同时,优势产业链市场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广阔,市场容量较大,具有较大的现实和潜在需求,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和需求向更高层次提升,在更高水平实现动态平衡。

4.动态调整优势

优势产业链的发展程度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发展方向。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势产业链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一经济发展水平阶段是优势产业链,但当经济发展到更高水平时,会随着生产要素改变、市场体系发育等发生变化,尤其是供应链企业的更新变动促使产业链不断优化升级。新的更具活力的产业链将取代原有产业链,发展成为新的一个时期的优势产业链。

(三)优势产业链选择原则

1.完整性

产业链的完整性是指从原材料生产到中间产品制造,再到最终产品销售等各个生产部门所构成的完整链条,也是我国工业体系完备的重要体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外部冲击时的整体性断链,同时享有国家范围内产业链集成效益。我国优势产业链要遵循产业链完整性原则,既包括横向产业链各环节的完备性,也包括纵向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性,既能发挥产业链的集成优势,又能避免外部冲击造成链条过长所带来的整体性断链风险。

2.稳定性

产业链的稳定性被视为产业链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产业链的稳定性表现出较强的抗外部冲击的韧性与能力,且拥有稳固的供应链,能够提供丰富的产品供给。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参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程度越深,其产业链的稳定性就越弱。我国优势产业链要遵循产业链稳定性原则,既要有较强的韧性和竞争力,还要能够满足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实现供给与需求在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进而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15]。

3.基础性

产业链的基础性是支撑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决定和反映国民经济长期、快速、稳定与协调发展,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前提。我国产业链的基础性体现在其产品具有中间产品特性,通常成为后续产业部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投入品或消耗品。我国优势产业链要遵循产业链基础性原则,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之间存在较强的联系,同时,对其他产业链的发展发挥决定性和制约性作用。

4.安全性

产业链的安全性是指一国在整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中具有控制力和国际竞争力,能够有力保障关键和重点产业的生存与持续发展。我国产业链的安全性不仅要能抵御外部经济和技术变化的风险,还要能对冲外部突发事件的不利影响。我国优势产业链要遵循产业链安全性原则,既能发挥产业链集成优势,避免外部冲击造成链条过长导致的整体性断链风险,又能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与要素,防止产业链外迁导致的局部产业“空心化”风险。

(四)优势产业链选择的指标体系构建

优势产业链的选择主要包括单项指标法和多项指标法,本文主要采用单项指标法对优势产业链进行判断。单项指标法是指选取具有代表价值的若干项指标,通过各个单项指标或综合单项指标比较判断得出优势产业链。在进行优势产业链选择时,遵循完整性、稳定性、基础性、安全性等原则,充分考虑RCEP协定的影响因素和风险分析,结合我国产业链实际发展情况,主要从供给、需求和制度三个层面建立了优势产业链选择的指标体系:目标层——优势产业链选择体系。原则基准层——供给指标、需求指标、制度指标。指标层——资本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就业吸纳率、技术要素密度、市场占有率、产业贡献率、产业总产值增长率、需求收入弹性、政策支持、竞争环境、创新能力、产业集聚,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优势产业链选择的指标体系构建

1.供给指标

要素优势指优势产业链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的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所展现出来的优势。本文采取了资本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就业吸纳率和技术要素密度4个二级指标来衡量要素优势。

2.需求指标

市场优势指优势产业链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所展现出来的优势。本文采取了市场占有率、产业贡献率、产业总产值增长率和需求收入弹性4个二级指标来衡量市场优势。

3.制度指标

环境优势指优势产业链从设计研发到产品销售等所有生产制造业环节中政府政策支持、良好竞争环境等在市场竞争中所展现出来的优势。本文采取了政策支持、竞争环境、创新能力、产业集聚4个二级指标来衡量环境优势。

(五)优势产业链选择结果

从根本上说,我国优势产业链的选择应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出发,对产业链分工体系进行有侧重的选择并进行优化组合,以充分发挥本国的动态比较优势。对此,结合优势产业链的基本内涵、选择原则,以及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立足于优势产业链的选择标准,本文从供给、需求和制度三大层面共12个指标,构建我国优势产业链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

基于优势产业链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分析得出:我国优势产业链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两大类。从劳动密集型产业链看,我国优势产业链主要包括纺织服装、家具等;从资本密集型产业链看,我国优势产业链主要包括电子产品、汽车、光伏等。选择这些优势产业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产业规模大,吸纳就业人口多。2020年,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等制造业总产值分别为60786.3亿元、10177.5亿元、109135.9亿元、70645.7亿元。而且,这些产业链吸纳就业人口数量较多。2021年,纺织服装吸纳就业人口高达2000多万,占全部就业人口比重的1.84%,是制造业占比最高的一个细分产业链,也是我国稳就业的重要力量;电子产品吸纳就业人口占比为1.83%,汽车吸纳就业人口占比达0.69%。

第二,市场潜力大、国际竞争力强。2020年,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等制造业出口额分别为15306.4亿元、3715.3亿元、41536.1亿元和3152.4亿元。其中,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等制造业出口额占总产值的比重为25.2%、36.5%、38.1%。更重要的是,家具、电子产品、汽车等制造业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具有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实力。

第三,产业利润大,发展韧性强。2020年,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等制造业的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1313.3亿元、2192.7亿元、16636.2亿元、14547.6亿元。而且,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光伏等优势产业链产业关联度较大,产业链上下游联系紧密。

三、我国优势产业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本文立足于优势产业链选择标准和选择原则,结合优势产业链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着重分析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我国优势产业链发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一)我国优势产业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产品附加值偏低

目前,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等优势产业链的产品附加值整体较低。以我国纺织服装为例,据OECD数据测算,我国所有出口产品的国内附加值比重不超过70%,其中纺织服装的附加值占比仅处于世界中等水平,电子产品、无线电话机配件、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的整体附加值比重仅有45%,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超过80%的附加值占比[16]。

2.中低端生产加工环节向外转移

近年来,随着我国原材料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叠加中美贸易摩擦与新冠疫情影响,我国优势产业链的生产、加工环节持续向越南、马来西亚等要素成本更低的东南亚国家转移,且趋势仍在加强。鲁泰A、百隆东方、天虹纺织、健盛集团等纺织服装企业已在越南、缅甸等国进行产业链扩张,立讯精密、歌尔等电子产品制造商也开始到东南亚国家投资布局。2018-2021年我国向越南转移的机电产品份额约为4%,2020年越南取代我国成为美国最大的家具供应国。

3.产业链结构受到外部冲击

受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优势产业链运行受阻,新冠疫情叠加乌克兰危机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冲击我国优势产业链的稳定运行,我国优势产业链供给压力不断增加。尤其是发达国家鼓励制造业回流,并通过改变生产要素和最终产品流动性重构价值链,严重动摇我国优势产业链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电子产品等优势产业链全球生产网络布局受到严重影响,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供应能力下降,大大降低了其在全球产业链的核心地位和国际竞争力。

4.链主企业发展不充分

尽管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光伏等优势产业链的控制力和竞争力较强,产业链上的企业数量较多,但世界一流企业和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有限,龙头企业资源整合能力不强,缺乏产业链核心凝聚力。目前,汽车制造相关企业33.3万家,仅有比亚迪、吉利、一汽大众等链主企业;纺织相关企业接近132万家,注册资本100万以下的企业超70%,个体工商户超60%;光伏产业链企业超过4.4万家,企业注册资本主要在5000万以下。

(二)我国优势产业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1.供应链风险

优势产业链的供应链风险主要指链上一个环节或者一个企业发生意外断供,将威胁到整条供应链有序顺畅运行。尤其是受到外部冲击造成供应链前端企业产能供给不足,导致后端原材料供给缺失。新冠疫情爆发时,武汉“封城”致使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无法为日产汽车和韩国现代汽车供货,造成了日、韩汽车企业停工停产。同时,疫情升级也促使国内企业不能正常复工复产,物流运力下降,供应链之间产品流通受阻,企业外部供应链中断,这加剧了对外贸易依存度较大的优势产业链生产网络的脆弱性,出现了纺织服装、家具的部分加工组装环节向最终产品市场转移。同时,汽车、电子产品的部分生产环节向中间产品市场转移,导致了我国优势产业链在国际供应链环节中“后向参与”能力下降。

2.需求链风险

优势产业链的需求链风险主要指在需求链的制造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等各个环节上都要根据实际需求来进行生产或管理,而最终需求可以逐节向上传导,最终导致整个需求链产生更大风险。中美贸易摩擦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大对我国出口限制。从中美贸易商品结构看,我国对美国出口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家具、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包括家电、电子产品)、日用品、鞋帽等,汽车、光伏等优势产业链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也较大。显然,在很大程度上,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和光伏等企业出口份额大幅减少,企业链间协作逐渐中断,继而向上游传导造成需求链整体萎缩。同时,疫情全球蔓延也造成欧美国家最终需求持续下降,引发对我国中间产品的需求锐减,需求链的整体萎缩将给供应链带来“脱钩”风险。

3.价值链风险

优势产业链的价值链风险主要指产业链在生产环节的价值提升过程中受阻或中断。在全球疫情影响下,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正在向发达国家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低端附加值环节正在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汽车等优势产业链面临发展中国家“低端锁定”,汽车和光伏等优势产业链面临发达国家“高端封锁”。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科技施压和霸凌制裁,全球知识链流动被限制,自由竞争环境恶化,国际技术壁垒不断提高,我国电子产品、汽车和光伏等优势产业链向研发设计、品牌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攀升受阻,或将陷入中低端价值链陷阱风险。

四、RCEP协定实施对中国优势产业链的积极影响

在优势产业链发展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供给、需求和制度三个层面分析RCEP协定对我国优势产业链的积极影响,有助于我国发挥生产体系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而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安全稳定与国际竞争力。

(一)RCEP协定为优势产业链东亚重构提供供给支撑,有利于我国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

随着RCEP协定实施,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等将加快我国优势产业链贸易创造效应,推动区域内产业转移和产业链深化,提高我国优势产业链中间产品附加值,扩大我国中间产品贸易规模,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1.加快优势产业链中间产品流向我国市场

RCEP协定实施后,将通过扩大我国中间产品出口市场,进一步凸显我国在东亚国家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提升我国市场资源配置能力,优化对外贸易网络和投资布局[17]。RCEP成员国是我国纺织、电子产品等优势产业链的主要出口地。随着RCEP协定实施,其他成员国将逐步放宽我国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RCEP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也推动了成员国间的中间产品流动性上升,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汽车等优势产业链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出口。与此同时,我国对欧美市场的中间产品需求或将下降,对欧美市场的依赖度也将有所下降。

2.提高我国优势产业链中间产品生产能力和附加值

RCEP关税减让有利于扩大我国优势产业链中间产品的生产,提高优势产业链中间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加强优势产业链的优化与整合。同时,RCEP原产地规则将加强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推动区域内产品生产成本最小化和贸易效率最优化。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产品等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将提高,从而密切成员国产业链合作关系。其中,因成本问题在区域外生产的部分贸易将向区域内转移,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中间产品流动速度将显著提高,产品专业化分工程度上升,有利于扩大我国优势产业链的贸易规模,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RCEP协定为优势产业链东亚重构提供需求支撑,有利于我国构建紧密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

RCEP协定实施后将带来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转移效应[18],部分成员国之外的贸易可能向成员国转移,进一步扩大区域内成员国间的贸易规模。同时,各成员国通过相互开放市场、关税减让、消除区域内要素和商品流动壁垒,构建一个更加自由、公平、便利的优势产业链分工体系。

1.提高成员国与我国优势产业链最终产品分工关系

随着RCEP协定实施,产业链间的分工体系将被打破。关税减让、原产地原则、投资准入等规则,有利于成员国间发挥比较优势[19],推动形成区域内新的生产分工体系。在纺织服装、家具、汽车、电子产品等优势产业链中,我国与东亚国家合作趋势明显。在电子产品产业链方面,日本、韩国占据高端技术和高端制造核心地位;东南亚国家逐渐取代我国成为东亚生产加工中心,在分工组装环节和部分中低端零部件生产方面占据优势;我国将通过技术积累、超大市场规模等优势,逐渐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研发设计等上游环节,以及终端产品的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

2.推动我国成为优势产业链最终产品消费市场

RCEP协定关税减让有利于我国发挥最终产品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将纺织、家具、电子产品、汽车、光伏等优势产业链的加工、组装环节转移到越南等生产成本更具优势的其他成员国。以汽车产业链为例,RCEP协定降低了汽车产业链的贸易和投资成本,将打破长期垄断的“日美欧”中心体系,东南亚国家有望打造东亚地区汽车零部件加工和组装中心,成为东亚汽车产业链下游的生产中心。我国则充分利用全产业链配套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汽车产业链的部分低端零部件生产和组装环节逐步向东南亚国家转移,而国内汽车企业逐步转向研发设计和营销等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东亚国家的产业链分工体系。

(三)RCEP协定为优势产业链东亚重构提供制度支撑,有利于我国提升在区域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地位

RCEP协定通过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经济体制,推动各成员国深化东亚生产网络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为我国优势产业链参与区域重构提供制度基础。

1.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我国优势产业链国际市场主动权

在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等优势产业链重点领域消费品中,9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家具产业链已完全采用国际标准。RCEP协定要求成员国采用国际标准进行沟通协调,其实施后将促进我国与其他成员国的交流合作,推动各成员国采用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为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等产品出口东亚国家创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也促使我国纺织服装、家具等产品在国际标准制定中赢得更多主动权。

2.通过强化合作共识营造我国优势产业链引领东亚重构的制度环境

与WTO现有协议及成员国已有的自贸协定相比,RCEP协定的制度框架达到更高的开放水平[20]。RCEP协定将提高区域内投资便利化程度和经济技术合作水平,推动成员国投资环境持续改善、资源和要素匹配效率不断提高。其中,以汽车、电子产品的优势产业链为典型。目前,我国汽车、电子产品等优势产业链正处于中低端附加值高附加值转型阶段,日、韩以高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为主,东南亚国家以中低端零部件和产品组装为主。RCEP协定降低了汽车、电子产品产业链的贸易投资成本,为我国整合东亚国家的劳动力、技术、品牌、设计等要素资源提供助力,我国企业可以将汽车和电子产品产业链上的低端零部件生产和组装环节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加强与日、韩在高端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汽车、电子产品优势产业链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RCEP协定既对区域内成员国的贸易、投资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推动我国成为东亚国家制造业中间产品流向区域和最终产品最大消费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国优势产业链东亚重构的制度环境。优势产业链结构的地理重塑与制度环境变化,促使我国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构建紧密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以及提高我国在区域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地位。

五、政策建议

我国要素禀赋和经济发展阶段与RCEP其他成员国不同,优势产业链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体现了我国与东亚国家区域分工的基础。对此,我国应以RCEP协定实施为契机,加快实施优势产业链“东亚链主”战略,引领东亚国家产业链重构、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进一步维护我国优势产业链安全稳定。

(一)控制产业链转移速度,避免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尽管我国优势产业链向外转移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产业转型升级趋势。但从中长期来看,我国优势产业链过快向外转移将造成局部地区产业“空心化”。对此,我国应控制优势产业链向外转移速度,避免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一是掌控产业链布局节奏,引导产业链合理有序转移,警惕类似日本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因制造业大规模向海外转移,导致了生产链条收缩速度快于国内投资增速而引发产业“空心化”现象。二是加强同东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的联系,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供应链在东亚经济中的地位,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三是我国产业链布局应积极审慎,在进行优势产业链布局与体系构建时,应形成水平、垂直两个维度的合作网络,最大限度结合各项生产要素,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有序推进低端产业链转移,着力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

RCEP协定实施后,我国优势产业链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对此,我国应遵循优势产业链自身发展规律,有序推进低端产业链向外转移,实现优势产业链“渐进式升级”,着力提升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一是加强优势产业链上的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推动RCEP成员国间的纺织服装、汽车、电子产品等产业链的合作,建立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并提升产业链价值,促使我国优势产业链深度嵌入东亚国家产业链体系中。二是加快优势产业链向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国际化等方向发展,加大对研发、设计、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的投入力度,培育优势产业链中高端环节,真正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国际分工地位。三是积极引导优势产业链在国内保留关键零部件生产和研发、设计、品牌等附加值较高的环节,进而推动优势产业链向研发、设计、营销、品牌和售后服务等上下游延伸,提升优势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

(三)优化调整产业链区域布局,打造以我国为主导的东亚产业链体系

优势产业链的适当转移有助于加快我国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以我国为关键分工节点的东亚产业链分工体系。尤其是在美国启动“印太经济框架”(IPEF)试图将我国挤出东亚产业链的背景下,我国应借助RCEP协定实施的契机,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等优势,积极打造以我国为主导的东亚制造业生产网络和市场网络,推进东亚国家产业链融合和我国优势产业链重构。一是合理布局我国优势产业链的生产基地与生产能力,发挥我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和资源禀赋的互补性,加强与成员国的产业链配套合作,着力构建我国优势产业链在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亚国家的主导型产业链分工体系,提高东亚国家资源整合能力,确保我国劳动密集型等优势产业链的国际竞争优势。二是我国应积极主导RCEP成员国的产业链重构,充分利用日本和韩国的技术优势、东南亚国家的成本优势、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资源优势等,提升我国优势产业链在东亚生产网络中的核心节点作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控制力。三是提升东亚生产网络的产业链融合度,推动加工、组装等产业链中低端环节向劳动力资源更丰富的东南亚国家转移,进一步加强与日本和韩国在第三方市场的科技和产能合作,提高东亚国家生产网络的内生循环能力,打造东亚产业链共同体。

(四)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提高引领东亚产业链重构的话语权

RCEP协定实施从制度层面为我国引领东亚国家产业链重构提供良好投资贸易环境,促使我国在东亚国家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地位不断上升。对此,我国要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提高引领东亚国家产业链重构的话语权。一是优化我国与日、韩产业链合作的制度环境,加强我国优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与日、韩深度合作,我国为日、韩提供广阔的终端产品市场,日、韩为我国提供技术研发等帮助。二是加强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合作的共赢理念,强化我国优势产业链的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与东南亚国家合作,我国为东南亚国家提供中间产品市场,实现成员国之间的互利互惠。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东亚国家产业链重构中的话语权,积极参与相关规则制定和标准化认证体系建设,并通过区域产业链重构逐渐重塑全球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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