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美德当代叙事的四重维度
2023-01-10陈进
陈 进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播与传承除了依靠经书典籍外,更多的是借助道德叙事的方式。所谓“道德叙事”,即是“叙事主体借助于对平凡而又有深刻意义事件的叙述,发掘或揭示内隐于这些生活、事件、经验和行为背后的道德思想和价值观念,以促进受教育者核心价值观和健康人格形成发展的活动过程”。①刘新玲、朴素艳:《道德叙事及其借鉴》,《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第3期。基于这一定义可以发现,道德叙事能够通过生动真实的“讲故事”形式,将中华传统美德发展成为中国社会普遍的道德共识。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自信的态度去说清楚中国的价值理念。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叙事是中国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不仅反映了坚定的文化自信,而且也是中华民族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的重要途径。故而,用好道德叙事方式,讲好中华传统美德就显得尤为重要。用好道德叙事方式,需要从叙事语境、叙事方式、叙事内容、叙事载体四个维度发力。
一、坚持道德叙事语境的一元性与多元性相统一
道德叙事语境是一个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道德价值体系的反映,“它既是一种话语方式,也是一种思维方式”。②陈然兴:《叙事与意识形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6页。在中国古代的道德叙事中,“中华传统美德所涵育的基本价值观念和道德主张始终以儒家的‘仁’为最高的道德理想,把仁作为道德判断的核心标准”,③白云翔:《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与坚定文化自信》,《山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9期。并由此构建起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使中华传统美德在道德价值体系层面上趋于完备。尽管道家思想的兴起与佛家思想的传入对儒家思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就价值体系层面而言,“虽然儒家思想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但始终和其他学说处于和而不同的局面之中” 。①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华传统美德的道德叙事始终是在一个相对稳定并且单一性的道德语境中展开的。
然而,价值多元化是当代道德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当代道德叙事的基本语境。价值多元主义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其自身的个性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每一种生活方式“追求的目标与遵循的道德原则不同”,②以赛亚·伯林:《扭曲的人性之材》,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年,第11页。故而每一种价值都有着自身独特的作用和地位,每一种价值都值得被肯定。因此,以“至善论”为代表的一元论并不能反映真实的世界,人们的生活实质上是个人在多元价值中自由选择的过程。在价值多元主义看来,各种价值之间是不可公度的,每一种价值都有其存在的依据,“这些价值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唯一的合理秩序,没有人能对某个价值排序提出一个普遍性的辩护理由”。③威廉·盖尔斯敦:《自由多元主义》,佟德志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7页。因此价值多元主义坚称“道德现象的本质标志之一显然就是,行为者必须认识自身和决定自身,并且不能够让任何东西从他那里夺走这种职责”。④伽达默尔:《诠释学: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03页。
这一道德叙事语境的转变打破了传统“至善论”的桎梏,不仅瓦解了近乎教条化的传统道德标准,而且赋予了不同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推动了人类社会道德的进步。但是价值多元主义也让人类面临着全新的道德叙事难题,即:在价值多元化语境下的道德叙事是否存在统一的道德标准?如果存在这样的标准,它又会以怎样的形态呈现出来?
对于这一问题,西方理论界一开始试图通过价值对话的方式来构建新的道德叙事语境,其代表人物就是哈贝马斯。在哈贝马斯看来,价值多元化在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时代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人们只有通过不断交流、协商和妥协,才能构建起价值中立的话语共识。哈贝马斯的话语共识内容复杂,“不仅包括道德的自我理解,也包括利益的均衡与妥协、目的理性的手段选择、道德论证以及法律关系的验证等等”,⑤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86页。但他却拒绝为这一共识提供任何统一的道德价值标准。哈贝马斯寄希望于抽象的“主体间性”,认为只要有足够的包容性,不同价值主体之间必然能凝聚共识并最终团结起来。价值对话尽管必要,但以包容差异来达成共识的方法并不成功。
于是,自由主义的叙事语境应运而生。盖尔斯敦认为,自由主义是统合社会和保持多元的最佳平衡,因为“自由主义会最大可能地创造条件,使个人或群体能够按照他们自己对有意义有目的的生活的理解去生活。另外,它还会极力维护个人从他们不再认可的生活方式中退出的能力”。⑥威廉·盖尔斯敦:《自由多元主义》,佟德志等译,第70页。换言之,自由主义是维护价值多元主义的最好的制度。应当说,将自由主义作为当代道德叙事中的价值标准,用自由主义来证成价值多元主义在理论上更具有合理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逻辑不自洽的问题。然而从道德实践的维度上看,自由主义只是一种新的至善论。首先,现实中的自由主义不是绝对中立的,它无法脱离特定的善。约翰·格雷认为建立在对某种特殊的善考量基础上的道德原则,其内容必然是空洞无物的。因此它坚称“对于善的不同观点支持着不同的正义观”。⑦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顾爱彬、李瑞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 34页。自由主义只要承认某些道德原则,那么它就不可能维护价值的多元性。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主义实质上是以个人自由作为其核心价值,新冠肺炎疫情大蔓延正是最好的例证。其次,自由主义的包容性是一种假象。“如果存在着不可还原的许多种价值,而且他们无法以任何尺度来加以评定或权衡,那么作为自由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消极自由,就只能是许多善中的一种。”①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顾爱彬、李瑞华译,第 34页。事实上,当自由主义面对价值冲突时,会以有利于自由主义价值的方式加以解决,而否定非自由主义的正当性。在西方意识形态的操控下,当代的自由主义已经走到了多元价值的对立面,成为阻碍价值多元的存在。最后,自由主义意义上的共识也是虚假的。格雷发现:“美国有许多人实际持有的是一种非自由主义的信念,他们只不过在策略性地使用自由主义话语,并非真的具有对自由主义的共识。”②刘一哲、王恒:《价值多元:自由主义的证成还是否定?》,《学海》2012年第4期。这意味着自由主义所说的共识只是话语体系的共识,多元价值的分歧依旧存在,只是被选择性地忽视了。
西方在应对多元化叙事语境的问题上之所以陷入困境,究其根本不在于它试图用自由主义统摄多元价值,而在于自由主义本身是否具备这种能力。作为一种近代出现的伦理思想,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与资本主义相伴而生的,这就使得自由主义本身很难摆脱资本主义文化自身的局限性。人类的文明发展到今天,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已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它不仅不是人们的出路,相反有可能将人类世界带向更加不确定的境地。相比较而言,中华传统美德比自由主义更具备引领性的作用。罗素就曾指出:“如果西方不低下头来,重新认识并学习东方智慧,西方文明将使人类走向彻底灭亡……中国人将创造出不可预测的更为伟大的文明,未来的希望在中国。”③伯特兰·罗素:《中国问题》,秦悦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第36页。
首先,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文明形态的价值表征。梁漱溟曾提出“文化早熟论”,④《梁漱溟全集》(第3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59-260页。认为中国文化发乎理性,是对理想的一种关照。如果把西方文明(特指英美文明)作为现代文明标准,那么中华文化的“早熟”恰恰成为不能产生“现代科学”“民主政治”的原因。但是如果从全球化的维度来说,以中华传统美德为核心的中华文化相较于西方文化更加成熟,更符合世界文化的发展趋势。这种成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华传统美德“包容性”的特质可以统摄“一”与“多”的关系。作为世界上唯一没有被中断的文化体系,中华文化在传承优秀传统美德的同时,还在以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态度不断吸收、借鉴其他不同文明优秀的文化成果,并不断塑造出当代中国文化的文明形态。可以说,中华文化自身就是“一”与“多”的统一,而中华传统美德就是这里的“一”。另一方面,中华传统美德所特有的“和”观念将有助于化解“一”与“多”的对立。中华文化早在先秦时期就对“和”形成了深刻认识,不仅能从本体论层面认识到“和实生物”,而且还能将“和”的道德观念融入政治、经济、外交、审美等各个领域。这种文化认知是以基督教文化为底色的西方文化所不具备的。
其次,中华传统美德经受过长时期的历史考验,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朱贻庭认为:“中华传统美德是在历史传承过程中积淀在民族心理中的一系列为民族群体认同的价值观。尽管中国传统道德的社会结构根基(如宗法等级制等)已经消失,但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在某些重要的方面依旧有着某种共同之处。因此,它对社会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⑤朱贻庭:《文化生命结构与传统道德继承》,《道德与文明》2012年第4期。事实上,作为中华文明智慧结晶的中华传统美德,其自身的存续也经历了数千年的实践考验,发生了诸多变化。当代中国所传承的传统美德“不一定是崇高的‘圣人道德’、‘君子道德’,它很可能是一些人伦日用的平凡道德,然而这些道德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因而也是现代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它们是共时性的,超时空的”。⑥朱贻庭:《文化生命结构与传统道德继承》。相比较而言,西方的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文化的道德观念,尚未经历长期的实践考验和扬弃过程,因而很难摆脱其时代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传统美德在处理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等问题上要比西方自由主义道德观念更有适应性和跨时空性。
最后,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文化有着内在一致性,有助于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意识形态的维度来看,西方在处理一元性和多元性问题上,失败的重要原因在于把资本主义当作“历史的终结”。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断言资本主义已经走向穷途末路,但是“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①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79页。这一判断依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文化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两者在思维方式、价值追求、人民地位、社会理想等方面都高度契合。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在中国传统美德的道德思维中都能找到其缩影;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在中华传统美德中有民本主义思想与之呼应;马克思主义强调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认为的“义以为上”“以义统利”“先义后利”的义利观高度一致;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在内容上也和中华传统美德所讲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有着共通之处。可以说,中华传统美德更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更能够代表人类社会的未来。因此,当代的道德叙事要在开展多元价值观对话的基础上,进一步突显中华传统美德的价值引领作用,从而逐步实现道德叙事语境中一元性与多元性的统一。
二、坚持道德叙事方式的情感性与说理性相统一
中华传统美德的道德叙事目前存在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情感性叙事,一种是说理性叙事。所谓情感性叙事是借助人们的道德情绪(如高兴、愤怒、同情等)通过实现情感共鸣以达到道德价值的有效输出,而说理性叙事则是借助道德推理分析道德故事背后的理由和原因以实现道德价值输出的功能。两种道德叙事表达方式辩证统一,共存于道德叙事的过程之中。
红曲红、辣椒红均属于安全、无毒、天然提取的食用类色素,因此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未限定其在肉脯中的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即可[11];而蛋黄粉则属于食品原料,对使用量更无需限定。
在当前的道德叙事中,人们更倾向于运用情感性叙事的方法来进行道德叙事。一方面,情感叙事可能更接近道德叙事的应有之义。情感主义认为,“道德的知识原本就不是靠道德推理获取和证成,而是靠人们的道德生活体验和体认,也就是通过亲切可心的情感和心灵感应来传递和生成的”。②万俊人:《重续美德的故事》,《读书》2001年第6期。故而,“道德叙事不是探究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是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法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③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24页。换言之,道德叙事就是在让“叙事主体表达自己的生命故事”的同时,在叙事者和叙事对象之间构建道德情感的共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情感性的道德叙事更符合道德叙事的内涵。
另一方面,情感性道德叙事可能比说理性道德叙事更具有效性。丹尼尔等人曾就道德情绪对道德行为的有效性进行过实证考察,他们认为道德情绪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正向关系,道德情绪(如同情、内疚等)可以更好地促使人们从他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并且激发个体通过道德行动(亲社会性行为)来消除这类情绪。④Daniel E.,Dys S.P.,Buchmann M.,et al,“Develop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sympathy,moral emotion attributions,moral reasoning,and social justice values from childhood to early adolescence”,Journal of Adolescence,vol.37,no.7,2014.在此基础之上,吴鹏等人就道德推理和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道德情绪和道德推理之间的关系也展开了实证研究,认为“道德推理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正相关,与不道德的行为之间存在负相关”,但相较于道德情绪,“道德推理与道德行为的相关程度更小”。⑤吴鹏、刘华山:《道德推理与道德行为关系的元分析》,《心理学报》2014年第8期。同时,道德情绪往往可以激发人们的道德推理,从而更好地促进道德行为的产生。⑥吴鹏、范晶、刘华山:《道德情绪对网络助人行为的影响——道德推理的中介作用》,《心理学报》2017年第12期。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情感性道德叙事在影响个体道德行为、塑造个体道德品格等方面有着更大的优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情感性的道德叙事方式也有着自身的局限性。首先,这种叙事方式必须以道德移情作为条件,但道德移情本身却是有条件的。韩玉胜就认为:“人类情感自身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天然缺陷,将道德建立在人类普遍移情基础之上必定同样面临难以克服的难题,移情在很多情况下扮演着缩小道德判断范围的角色。”①韩玉胜:《移情的道德叙事与论域检视——以斯洛特移情道德学说为中心的考察》,《齐鲁学刊》2017年第5期。人类情感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这使得道德移情的标准、范围等因素会随着叙事主体和叙事对象自身的差异性而千差万别。换言之,纯粹的情感性叙事一般只能在有着相同情感逻辑的叙事主体和叙事对象之间形成情感共鸣,而对排除在这一情感逻辑之外的人则难以发挥作用。
其次,情感性叙事方式对提升道德认识水平的效果并不明显。从功能上来说,道德叙事以提升叙事对象道德认识水平为目的,但个人的道德情绪与道德认知不存在必然联系。即使在个人道德认识水平不充分的条件下,道德情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们的享乐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转而关注他人的利益。这表明情感性叙事即便能够促使具体道德行为的生成,甚至强化起人们的道德直觉,但是对于形成以道德理性为基础的社会价值共识而言,作用并不明显。
再次,情感性叙事方式中特殊化和个体化的表达存在弱化道德规范性的风险。情感性道德叙事往往以叙事主体的道德情感为出发点,这种道德叙事更像是一种心理学叙事。施特劳森将道德叙事分为心理学叙事和伦理学叙事两种类型,前者是历时性叙事,即体现叙事者那一时刻的道德体验,后者是对前者的道德评价,并以“善”和“美”作为其价值指向。在施特劳森看来,以个体道德情感为基础的道德叙事过分强调了个体(自我)在道德叙事中的中心地位,而忽略了道德自身的社会功能——引导人们走向美好的生活。②郭笑雨、王晓朝:《论麦金太尔的道德叙事理论》,《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的这一社会功能往往以道德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人们历时性的道德情感有时恰恰与道德规范之间形成价值冲突,最终让一些道德叙事呈现出反社会道德规范的情况。
基于情感性叙事方式自身的局限性,我们有必要更好地推动说理性叙事方式在中华传统美德叙事中的发展。“理”是道德叙事的灵魂,道德叙事的根本目的是借助“事”来说明背后的“理”。这也是区分普通叙事和道德叙事的关键。中国古代的道德叙事在说理性方面一直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但进入近代以后反而成为较为突出的短板。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是传统道德中的世界图景与现代生活之间的断裂。因此,当代中华传统美德的说理性叙事就是要在二者之间构建起联系,使传统美德可以寓于现代生活之中。首先,说理性叙事要从概念化、抽象化走向具体化、形象化。说理性叙事绝不是概念的堆砌或抽象性的原则,它实质上是从实践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智慧结晶。要想理论具有说服力,就必须让理论变得具体,因为只有形象化的内容才更容易被人们理解,才更容易融入道德叙事当中。其次,说理性叙事要从独白式走向对话式。中国传统道德叙事往往以独白式的方式展开,缺少与其他不同道德观念的对话。在多元价值背景下,对话式的说理性叙事不仅能够直接回应不同的道德观念,而且可以更好地展现出自身理论的全貌,提高理论的解释力。最后,说理性叙事要从抽象继承转向创造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是说理性叙事背后的理论,对于这一理论的继承并不是被动地抽象继承,而是要以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态度去创造性地继承。一方面要把握中华传统美德的历史本义,另一方面也要结合时代问题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创造性地诠释和解读,使之适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
三、坚持道德叙事内容的真实性与虚构性相统一
作为一种特殊的叙事形式,道德叙事以文学叙事作为承载其价值内核的表现形式。而对于文学叙事来说,虚构性和真实性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决定叙事内容方向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学界一直有两种观点:文学叙事真实说和文学叙事虚构说。文学叙事真实说强调“真实”在文学叙事中的重要性,认为“真实”才是文学叙事中确定且固有的美学特征。弗兰科·克莫德就指出:“文学叙事必须要以反映或揭示现实为目的,其虚构部分必须以模仿生活原初状况作为限制。”①殷企平、朱安博:《什么是现实主义文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21页。相比较而言,文学叙事虚构说则强调虚构在文学叙事中的重要性,认为虚构是文学叙事的特点和本质。韦勒克、沃伦等人就认为:“所有虚构性的作品,不论其艺术造诣高低,都可以纳入到文学叙事的范围内。”②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 年,第 14 页。尽管关于二者关系的讨论在理论界并不是非此即彼,但是究竟应该“虚构多一点”还是应该“真实多一点”却的确是文学叙事演进史中不可能绕过的话题。
在传统的文学叙事中,“真实性”一直是判断叙事内容的重要标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真实性”既不是哲学意义上的真实,也不是历史意义上的真实,而是文学叙事上的真实,即叙事内容是否能够让叙事对象形成“真实的在场感”。从文学叙事的角度来说,真实要经历五个阶段:第一,对象的真实存在;第二,主体的真实认知;第三,认知主体的真实叙述;第四,媒介对真实叙述的真实处理;第五,叙事对象接受叙事内容的真实。五种真实在不断传递的过程中将不断流失“真实性”,文学叙事的“真实”实质上就是真实的最后一个阶段。为了保证这种真实性,传统文学叙事提出了“摹仿说”“再现说”等理论。
以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叙事为例,真实性和虚构性的关系问题具体表现为史传叙事和小说叙事的关系问题。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中国道德叙事的内容都是以史传叙事为主流,如《左传》《尚书》《国语》。史传叙事以实录性为特点,突出历史真实性的首要地位,并在叙述历史真实事件的过程中通过“春秋笔法”的叙事技巧将价值观念嵌入叙事文本。伴随着民间叙事的兴起,小说叙事以“补史”的名义进入了道德叙事的领域。小说叙事以虚构性为特点,通过艺术化的叙事手法,以虚构的故事来传达伦理观念,如《搜神记》《西游记》《三国演义》。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中国的道德叙事……始终是以史传叙事作为它的骨干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中存在着史传叙事和小说叙事一实一虚,亦高亦下,互相影响,双轨并进的景观”。④杨义:《中国叙事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页。一方面,史传叙事中蕴含的道德理念是小说叙事的底色。尽管小说叙事摆脱了史传叙事的时空限制,并且以更加灵活、生动、丰富的叙事技巧和叙事手法对经验生活进行加工和处理,但是在叙事理念、叙事时空的整体感等方面并没有完全脱离史传叙事,反而将“信实如史”作为其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小说叙事是对史传叙事的延续和拓展。不论是史传叙事还是小说叙事,都承担着道德教化的社会责任。史传叙事绝不仅仅局限于历史事实的重现,而是要借助史传来立法垂教、借事明理。小说叙事尽管在内容上光怪陆离,但是其根本着眼点还是继承史传叙事的道德教化功能,宣传仁义礼智、忠孝节义的价值理念。可以说,强调真实性是中国古代道德叙事的内容取向和评判标准。
然而,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个体化、单子化的社会结构让人们更加关注自我的感受,现代文学叙事的任务也由此发生了转向。章国锋就认为:“文学叙事不再把反映和摹写外部世界的现实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而转向了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探索和挖掘。”①章国锋:《从现代到后现代——小说观念的变化》,柳鸣九主编:《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7页。这种文学叙事的转向使得虚构性的空间变大,人们不再重点关注叙事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而是更注重叙事内容背后所传递的价值内涵。值得注意的是,当叙事脱离了现实的掌控,文学叙事中的虚构就存在变成虚假叙事的危险。这里的虚假叙事特指的是缺乏真实性的叙事,具体表现为叙事内容不符合生活的实践逻辑。从效果来看,道德叙事的德育功能要发挥作用,必须立足于叙事对象相信叙事内容所展现的场景,而这种相信恰恰建立在日常生活逻辑的基础之上。如果道德叙事的内容违背了这一逻辑,必然导致叙事对象难以对叙事内容形成真实的在场感,道德叙事就变成了道德谎言。特别是进入信息化时代,伴随着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人们的生活也更加充满故事性。人们对于真实信息的需求已经远远大于对于艺术虚构的追求。换言之,真实性才是当代人对道德叙事的追求。
为此,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叙事在内容上首先要讲述人民自己的故事。中华传统美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深刻地融入全体中国人民的具体行动当中。中华传统美德最真实的当代叙事就是中国人民自己的故事。只有用情用力讲好自己的故事,道德叙事才能真正影响当代社会中的人们,并且向世界展现中国传统美德的强大魅力。不仅如此,道德叙事的内容还要符合当代社会生活发展的实践逻辑。好的道德叙事未必完全是真实的,甚至整个道德叙事中的人物、情节、场景可能都是虚构的,但是叙事对象却能够对叙事内容形成真实的在场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叙事过程的真实。叙事过程的真实往往体现在叙事中的人物、情节、场景是否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如果每一个环节都能与现实生活保持一致性,那么叙事的真实性依旧能够实现。这意味着只有建立在深入的生活实践基础上的道德实践才能实现真实性和虚构性的统一。
四、坚持道德叙事载体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
道德叙事载体是连接道德叙事主体和道德叙事对象的媒介,是承载道德信息的物质承担者。道德叙事载体在形态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使其能够从不同的维度影响叙事对象对于道德信息的接收。同时,道德叙事载体自身的特质有效提升了道德对象接受道德内容的兴趣和意愿,成为增强道德叙事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德叙事载体类型十分丰富,既有文字类的叙事载体,如神话、诗词、散文、小说,又有艺术类的叙事载体,如绘画、雕刻、戏曲、评书,还有习俗类的叙事载体,如民风、民俗、家风等。这些道德叙事载体将传统道德融入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传递道德观念的同时,还塑造起与道德价值一致的审美旨趣,彰显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魅力。
文字类叙事载体是中国古代道德叙事中最常见的传播媒介,其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神话、诗词、散文、小说等,其中又以神话、诗词和小说最具民族特点。神话是道德叙事中最早的载体,它的形成来源于先民的集体智慧,反映的是先民对于“整个宇宙的形象以及人类对生命的起源、自然的力量和人性中的各种欲望的认识”。②让·皮埃尔·韦尔南:《神话与政治之间》,余中先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41页。尽管不同民族的神话母题基本相似,但叙事方法和表达方式又伴随着民族文化的差异而传递出各自民族所特有的价值观念。中国的古诗词是具有民族特色的道德叙事载体。诗词通过描写历史或现实中的人、物、事件,在叙事对象心中形象生动地勾勒出某一种意象,使之产生情感共鸣,进而对其道德情操产生影响。可以说古诗词这种道德叙事载体发挥着“美教化,移风俗”的道德教育作用。除了神话、诗词,小说也是传统美德叙事中常见的载体。我国的小说最早可以追溯到六朝的志怪小说,随后经历了唐代的“传奇”小说和宋元的“话本”,最终发展成为明清的文人白话小说。就效果而言,明清的文人白话小说是最为完备的道德叙事载体。与西方的小说不同,中国古典小说明确以道德教化为目的,它通过对情节和人物的生动刻画,展现出忠孝仁义等中华传统美德。可以说,中国古典小说是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小说中的人物成为民众口中津津乐道的道德典型,并使民众在消遣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道德熏陶。
艺术类叙事载体是对文字类叙事载体的重要补充,比文字类叙事载体更具延时性和传播性。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艺术类叙事载体又可以分为绘画、雕刻以及言语三类。绘画叙事以绘画作品呈现出来,借助叙事对象的视觉联想,通过记录道德叙事中的代表性“瞬间”传递出叙事主体的道德情怀和伦理旨趣,起到“明劝诫,著升沉”的作用。与绘画相似,雕刻叙事也依靠视觉联想传递道德信息。雕刻叙事的表现形式既有以歌功颂德、纪念功烈为目的的碑文(“铭”),又有以借物抒情、彰显德性为目的的雕塑,这些载体有助于道德叙事长时间保存下来。除了以上两类,言语叙事是传播效果最好的载体。最具代表性的言语类叙事载体就是曲艺,包括戏曲、评书、相声等形式。言语类叙事载体通过虚构情节、夸张人物等方式增强了道德叙事的故事性,有效提升了道德叙事的传播效果。更为重要的是,这类载体可以跨越叙事对象的阶级性,让传统社会中的王公贵族和平民百姓可以自觉树立相同的道德榜样和道德目标。
如果说艺术叙事类载体是将道德叙事与娱乐生活相联系,那么习俗类叙事载体则是道德叙事与日常生活联系的结果。习俗类叙事载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地区性叙事载体,另一种是家庭性叙事载体。民俗是地区性道德叙事载体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内容涉及广泛,涵盖了从衣食住行到婚葬嫁娶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汉书》中说,“上之所化为风,下之所化为俗”。陈建宪认为民俗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①钟敬文:《民俗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2页。民俗这种道德叙事载体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美德的社会化和大众化,是其下沉并渗透到民间社会的体现。与地区性叙事载体不同,家庭性叙事载体是我国独有的道德叙事载体,其渊源是儒家文化中“家国同构”的观念。家规家训是最具代表性的家庭性叙事载体,其形成要么来自祖辈对自身成长经历的经验总结,要么来自对他人经验的借鉴或反思。家规家训的目标是要在行为习惯、思维方式、道德认知等方面引导和规劝其他家庭成员,最终形成既能符合社会规范又能体现家庭特点的家风。
通过以上的梳理不难看出,中国传统社会已经形成了多维度、多层次的道德叙事载体。这些叙事载体以不同的方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社会的道德心理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更好地推进中华传统美德当代道德叙事的发展,在叙事载体方面就必须坚持继承性和创造性的统一。我们要继承和保留传统的叙事载体,不断赋予这些道德叙事载体以全新的生命力。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要继承传统叙事载体的传播思路,即要将道德叙事与人们日常使用最广泛的叙事载体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探索出传统美德与全新叙事载体的结合路径。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接收信息的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影响力在不断缩小,取而代之的是手机互联网,动漫、手游、短视频等已经逐步成为现代人接收信息的重要载体。与传统媒体不同,这些叙事载体有着自己独特的叙事规律。仅以手游为例,手游中的参与者就是叙事对象,手游的道德叙事可以让叙事对象完全沉浸在叙事空间中,他们不再是叙事中的被动接收者,而是故事的参与者,因此在心理上打破了传统叙事空间中“局外人”的感觉。游戏的过程也是一个交互的过程,叙事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观察叙事空间中的任意物体或角色,从而打破道德叙事中的“第四墙”。②“第四墙”就是将观众所在的真实空间和演员所在的叙事空间做一个分离,让观众可以看到叙事空间内故事的发展,却不参与其中。克劳斯·布鲁恩·延森:《媒介融合:网络传播、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三重维度》,刘君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8页。基于手游的这些特点,道德叙事远远超出了游戏故事情节本身,叙事的任务还涉及游戏内部空间的设计、光的指向性、声音的引导性、色彩符号的暗示等。可以说,当代道德叙事载体所遵循的叙事方法与传统的道德叙事技巧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因此,以创新性的思维去思考中华传统美德与当代叙事载体的结合方式,才是推进道德叙事发展的正确路径。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国人精神世界和价值理念的集中表达。还需尤为注意中华传统美德当代叙事的另一个颇为重要的方面——国际传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故事是国际传播的最佳方式。”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12页。“展形象就是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②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339-340页。中华传统美德国际传播在现实层面表现为“讲故事”“展形象”“传声音”的实践统一。“讲故事”就是要把中华传统美德以通俗易懂的故事叙事方式展示出来,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异域表达方式创新;“展形象”就是要系统推进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建设,塑造出适应当代国际需求的现代形象;“传声音”就是要凝练展现中国声音的传统美德话语体系,助推中国价值观传播。总的来说,中华传统美德当代叙事既要有坚定的本土意识,也要有开放的世界胸怀,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