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标值法的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研究*
2023-01-09欧阳博强
欧阳博强 ,刘 浩
(韶关学院商学院粤北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广东 韶关 512005)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形成乡村振兴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1]。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构建一套全面、科学的指标体系来评价战略实施效果是非常有必要的[2]。乡村振兴成效评价是综合审视乡村振兴水平、制定乡村发展战略和模式、综合部署乡村振兴各要素以及乡村振兴实践的重要基础[3]。韶关市作为粤北典型农业区,相较于省内其他区域,迫切需要实现乡村振兴。课题组在乡村振兴评价研究基础上[4],结合粤北山区实际情况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法和目标值法进行成效测度和评价,以期为成效评价提供一定的实践基础。
1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评价指标及目标值确定
1.1 产业兴旺
从效率、品质、工业、要素、科技5个维度选取13个指标,如表1所示。以农业产值和产业组织辐射范围反映效率[5],以省级农产品牌数和食品安全合格率反映品质,根据《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效率目标值为301亿元和100%,设定品质目标值为300个和97%。以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固定资产增长率和村级物流覆盖率反映工业,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劳动生产率和作物全程综合机械化率反映要素,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工业目标值为150家、10%和100%,设定要素目标值为69万t、4.5%和70%。以科创投入占GDP的比重、百村专业协会数和百村科普示范数反映科技,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设定目标值为3.5%、1家和10家。
表1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指标
1.2 生态宜居
从生活、生态、生产、设施4个维度选取12个指标,如表2所示。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厕普及率、空气优良化率和污水处理率反映生活[6],以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森林覆盖率、乡村道路绿化覆盖率反映生态,根据《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生活目标值为98%、100%、100%和60%,设定生态目标值为100、73.9%和50%。以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单位能耗的农业增加值反映生产,根据《广东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设定生产目标值为24 kg/亩和40 000元/t。以千人乡村医疗点数、乡村道路硬化率和千人养老床位数反映设施,根据《广东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设定设施目标值为1家、100%和35床。
表2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指标
1.3 乡风文明
从家风、乡风、民风3个维度选取8个指标,如表3所示。以专任教师的师生配比和个人文娱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反映家风,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设定目标值为15∶1和16%。以国家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村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和互联网普及率反映乡风,根据《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目标值为25%、100%和100%。以百村艺术表演团体数、每村农家书屋数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反映民风,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设定目标值为1家、1家和100%。
表3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指标
1.4 治理有效
从主体、效果、方式3个维度选取8个指标,如表4所示。以“两委”交叉任职率和书记、主任“一肩挑”比重反映主体[7],以贫困发生率、村集体年均收入和农村客运通达率反映效果,根据《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主体目标值为95%和85%,设定效果目标值为0、50万元和100%。以村务公开民主示范覆盖率、每万人刑事和民事立案数量和公益电影放映频率反映方式,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方案》设定目标值为100%、10起和12场。
表4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指标
1.5 生活富裕
从生活水平、生活差距、生活保障、生活品质4个维度选取8个指标,如表5所示。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率反映生活水平[8],根据《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21—2022)》设定目标值为23 000元和10%。以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反映生活差距,根据《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目标值为1.84和38%。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基本医疗覆盖率反映生活保障,根据广东省全民参保计划设定目标值为579元和100%。以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占比反映生活品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设定目标值为50辆和80%。
表5 粤北山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指标
2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价分析
构建产业、生态、乡风、治理、生活“五位一体”乡村振兴评价体系的核心在于指标赋权[9],而权重设置经历从主观向客观赋权的转变。当前学界愈发注重客观评价[10],课题组采用熵权法计算客观权重,测算乡村振兴整体和各维度实施成效。结果显示,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达到目标值的78.61%,其中,产业兴旺达到目标值的78.90%;生态宜居达到目标值的82.85%;乡风文明达到目标值的66.81%;治理有效达到目标值的73.70%;生活富裕达到目标值的85.81%。
1)从产业兴旺来看,农业产业带动、品牌效应、工业基础、农业机械化及科技投入与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宏观层面的农业高效掩盖了产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企业的有限带动制约了品牌化发展,经济发展滞后、土地细碎分布的自然社会特征限制了机械和科技的发展。
2)从生态宜居来看,高化学品投入、低产出的生产状况威胁生态、生活环境,乡村医疗和道路设施与目标需求存在偏差。
3)从乡风文明来看,低文教支出的消费和财政结构表征个人和政府层面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4)从治理有效来看,农村基层治理取得一定的主体成效,但法治和自治的治理方式有待推进,韶关市农村基层治理形成良好经济和政治效果、薄弱社会效果的治理格局。
5)从生活富裕来看,城乡居民生活差距进一步缩小,生活、医疗水平得到保障和提升,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仍与目标值存在较大差距。
3 研究结果
课题组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体化为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依据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确定战略实施成效目标值,运用韶关市宏观数据进行熵权赋值,计算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成效。现阶段,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达到目标值的78.61%,五个方面的达成率依次是生活富裕(85.81%)、生态宜居(82.85%)、产业兴旺(78.90%)、治理有效(73.70%)和乡风文明(66.81%)。研究发现:1)目前韶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农户带动不足的产业发展不充分、农业品牌化发展的龙头主体基础薄弱、农业机械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自然社会局限等农业产业问题;2)高化学品投入低增加值产出的生产环境、乡村医疗和道路设施供给与目标需求存在偏差等设施生态问题;3)卓有成效的主体建设和有待进一步推进的法治和自治形式形成的良好经济和政治效果、薄弱社会效果的结构性治理格局;4)在城乡居民生活差距逐渐缩小和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与目标值仍有较大现实差距。
4 对策建议
1)培育本土化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业品牌化、产业化带动小农户发展。做大做强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有品牌,实现龙头企业和小农户共同发展。
2)推动农业减量化和投入高效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3)推进富有成效的乡村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果。建立社会协同、村民自治、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确保乡村治理有效。
4)实施生活水平提质行动,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行制度赋能。依托韶关市特色农业产业优势,促进产业持续提质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