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路径研究
2023-01-09方仙美
方仙美
(铜陵学院 金融学院,安徽 铜陵 24406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农业保险产品。众所周知,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很大,而农业保险是农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工具,能为农业“产兴旺”保驾护航,对于促进农户增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村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1]。
在国内,众多学者对农业保险进行了研究。周县华、余洋、郑军、魏加威等从农业保险需求层面为出发点,通过分析中美两国种植业保险产品的差别,认为我国农产品保险应进一步注重满足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突出政策性保险的普惠性和广覆盖[2-5]。郑军、盛康丽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通过有调节的中介模型研究分析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协同效率关系,认为我国应合理配置财政投入,因地制宜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协同机制,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机制以促进乡村振兴[6]。高富锋,董经圣以福建省农业保险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福建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提出政府应根据不同时期农业发展的特点来确定相应的发展思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以及拓宽农民关于农业信息的各种渠道等建议[7]。吴丽媛,杨利峰,李磊以安徽省为例,通过选用1998—2016年安徽省农业保险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得出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关系系数较小,表明安徽省的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村经济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十分明显[8]。在国内众多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成果中,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农业保险有助于保障农村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对农村经济发展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因此积极运用农业保险工具能更好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然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是不同的,农业保险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相继也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粮食产量已连续四年占据全国第四位,是重要的粮食产区之一,但同时又是自然灾害多发区域。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的相关保障工作,将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安徽省农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因此,研究分析现阶段安徽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探究安徽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路径,对于促进安徽地区农业保险发展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2021年5月,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提出,构建一个总体政策框架和若干具体实施方案的“1+N”政策供给体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形成以大宗重要农产品保险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为辅助,叠加政府巨灾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的“一主三辅两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强有力保障①。
(一)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我国农业保险的市场规模在逐渐扩大。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51.8亿元,到2021年发展到了965.18亿元,增长达到18.6倍之多;2007年的农业保险服务的农户数为4981万户次,到2021年发展达到1.88亿户次;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从2007年的1126亿元发展到2021年的4.78万亿元。而安徽地区自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农业保险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近些年来,安徽省通过结合政策性与商业性保险共同发挥作用,力争从产品、服务以及政策支持等各方面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有效发挥风险转嫁与分散功能,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9]。其中,通过对安徽地区2007年至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每年赔付支出金额情况分析可知(图1),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农业保险保费从2007年的0.53亿元发展到2020年的33.26亿元,增长将近达到63倍,保障总额大幅增加。其赔付支出金额也逐年增长,但波动范围较大,其中,2016年与2020年的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超过其保险费收入,从中也体现了农业保险产品风险大、利润薄的特点。此外,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约为36.3亿元,各级财政补贴约达到28.2亿元,保费规模与上一年全年基本持平,可见农业保险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较好地弥补了农民损失和保障农业持续健康生产。
图1 2007—2020年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情况
(二)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保障范围逐渐扩大
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与农户的现代化,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随着农业新科技产品融入农业的生产发展中,农村农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逐渐呈现创新型、多层次以及差异性的变化。在安徽省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中,对于大宗农作物产品建立了三级保障体系,即“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此外,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户多样性的保险需求,提出了针对特色农产品的“基本险+商业险”的保险保障模式,力争逐步实现足保障、广覆盖、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如下表1所示,通过比较2012年与2018年农业保险改革政策情况来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其中在大宗农作物保险中,2018年的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政策中,水稻、玉米与小麦的保险金额分别达到了406元/亩、282元/亩与367元/亩,相比较于2012年的保险金额情况明显有所提高。但是在保险费率方面依旧保持原先的成本水平。
表1 2012年与2018年大宗农作物保险中水稻、玉米与小麦农业保险情况对比
此外,对于国家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农业保险范围政策,安徽省全面积极响应并落实,对于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在产粮大县推行水稻、小麦、玉米成为大灾险试点,在所有规模经营主体中基本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结合不同县市农作物发展特点,进行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实现成本相应变化,适应市场价格波动,建立保额动态调整机制,降低保费逐步提高大宗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保障农户收入稳定[10]。在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方面,安徽省逐步分批将部分市县作为特色险试点,采用各级政府与投保户共同分担保费的制度,实现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覆盖,这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作用与意义。
(三)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安徽省农业保险在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方面有进一步提高,具体从图2可知。安徽省2018年的农业保险在中央财政保险保费的补贴资金为6.19亿元,到2020年补贴资金达到为12.32亿元;而在2021年保费补贴资金下达累计17.71亿元,相较于2018年保费补贴资金增加了近11.5亿元,与2020年比较,资金增加了近5.4亿元,增幅达44%;占中央财政补贴各省份总额的5.8%,在全国位列第6位,与2020年相比提升了两位。随着安徽省农业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在保费补贴政策方面,主要根据全省区域进行分布,其中在大宗农作物保险补贴标准中,提高了省级以上财政补贴的承担比例,高达70%以上;适当降低了市县财政补贴比例。
图2 2018—2021年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情况
此外,安徽省将着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将积极争取将大棚蔬果、淡水养殖、茶叶等优势品种保险逐步纳入以奖代补试点范围中,在支持以奖代补特色险品种之外,还因地制宜地开展地方特色险种。另外,还根据参保农业的需求,鼓励各地方政府及保险机构可视情况适度优化特色险保费的分担比例,提升农户的保险意识,鼓励农户在参保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商业险,从而建立多重保障体系,以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型、多层次以及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②。
二、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农业也逐渐现代化、规模化、商品化以及市场化。虽然安徽省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面临农业供求不匹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薄弱等问题。同时,由于农民保险意识仍普遍薄弱,以及逆选择、道德风险较高。因此导致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产品风险大、利润薄,最终可能使得保险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驱使下逐渐停办长期亏损的险种,从而严重影响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继而减缓甚至阻碍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步伐。
(一)农户保险意识淡薄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使得农村建设有了保护性政策,当农作物受灾后农户可以得到充足的补贴,同时由于农民保险意识仍普遍薄弱,从而使得农户产生受灾后等待政府直接补贴的心理。农户保险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农民主要靠种田种地生活,相对来说收入普遍不高,农业保险保费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一项较重的经济负担。同时大多数农民没有接受良好正规的义务教育,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对保险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有农民将保费与乱收费相混淆,所以仍有部分农民参保意愿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继而抑制了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二是对农村农民关于保险相关知识的宣传不够,从而导致当地农户对保险的认识不足,多数农户还是停留在以前的“靠天吃饭”小农经济思想,只有在大灾之后才后悔没有购买保险,灾难发生之后才蜂拥投保。多数农户没有风险防范意识,还未形成将农业保险作为规避农业风险与保障经营生产的习惯,缺乏现代风险管理的观念,继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三是农民对于政府救济依赖性强,部分农户依然存在着“有困难找政府”的心态,这种思维定式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户内心对于保险的排斥,对农业保险的积极意义缺乏真正的认识。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得各种现代科技装备、保险科技以及智慧农险等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农业经营主体形式也相应变化,继而对农业保险产生了新的需求。相对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主要呈现六大特点的转变,分别是由传统农户的农产品自给自足转变为农产品商品化;由农地细碎化转变为农地规模化;由农户分散化转变为农户组织化;由农业兼业化转变为农业产业化;由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化转变为生产经营方式集约化;由农业副业化转变为农业职业化[11]。创新型、多层次的农业经营主体变化面临的风险也更加多样与复杂。例如相较于传统小规模农户而言,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相对而言变得更高,对于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更高,同时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化使得其在先期需要投入的资金也更大,由于农户信贷融资风险较大,继而又面临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而现阶段农业保险政策还无法全面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要求,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仍然不足。
(三)农村地区金融环境落后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
通过对安徽省农业保险市场经营状况分析来看,农业保险普遍面临风险高、赔付率高的特点,这也是制约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的根本原因。此外在农业保险的经营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逆选择风险较大,而且发生风险后,由于农村地理位置、环境因素等综合因素导致查勘技术难度大,理赔成本较高,给保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四)农业风险分散机制有待健全
安徽省地区当属国内自然灾害发生率较高的农业大省之一,因此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安徽省农业经济的发展。从地理位置分析来看,安徽省地形地貌呈现多样性特征,在气候上明显呈现出差异性特点,安徽地区每年降雨量较多,而且不同区域变化大,旱涝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导致不同地市气候变化明显,这对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大大降低了农户的农产品收益。甚至可能在同段时间内,跨县、市同时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巨大损失,也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此外,政府对于农业再保险的扶持政策还有待完善与加强,由于农业保险产品风险大、赔付率高、利润薄等特点使得农业再保险的分保条件十分严格,处于自然灾害高频率地区的农户面临的损失风险仍然较大,从长远发展分析,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农业再保险政策以及健全农业保险分散机制直接关系和影响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12]。
三、完善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路径的措施
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给出了明确的指示目标,而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正好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安徽地区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工作,更新保险理念,利用农业保险改革新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13]。
(一)广泛深入宣传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意识
农业保险作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与保障收入的保护伞,为大灾之后的农业恢复生产提供资金来源。然而现阶段仍然存在不少农户对保险方面的知识不了解,甚至是排斥的,因此非常有必要利用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提升知晓率、参与度和监督水平。以农户喜闻乐见方式和通俗易懂语言,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保险的相关成果和政策,提升农户的风险管理意识,也让农户充分了解现有的各种农保产品,引导广大农户根据自己的需求积极选择相应的农保产品。积极引导农业保险试点结合当地的各产业发展实际特点与农户的保险需求,始终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农户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大宗农作物保险或者其他项目的农业险种,通过不断转变农户的保险认知,继而逐步影响与提升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与保险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户对于农业保险的参保率。
(二)开发多样性的农业保险产品,提升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目前保险公司基层业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操作水平以及职业素质仍然较低,因此基层农业保险业务人员的各方面能力有待提升,要不断加强相关的职业培训。此外,必须以满足农民现有需求为目标,保护各地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与特色产业相对应的农业保险产品[14]。主要措施如下:第一,创新特色农险产品。近些年来,随着各地区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安徽也在不断创新与之相应的农险产品,例如针对玉米、大豆、生猪等产品探索相应的目标价格保险,另外对于区域产量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也处于逐步开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的作用,进一步保障农户的收入稳定。第二,探索绿色农险。对于环境污染、品牌溯源、农产品质量、耕地地力指数等绿色农险产品,安徽省都有涉及,并积极探索开展;另外为满足全方位的风险保障需求,应积极创新开展绿色、有机食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等农产品保险。第三,对于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代理人,针对农户尤其是脱贫农户应积极探索新的投保模式。例如,及时调整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稳定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险,推动育种制种产业发展,防止农户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第四,为深入了解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设计出能与农户保险需求相对应的农险产品以及相关政策,同时必须在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结合安徽省农业实际发展特点,创新农业保险保障模式。进一步激发保险机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行业特长和资源优势,叠加放大政府相关政策的实施效应。
(三)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升农业保险专业化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提升农户信用等级,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安徽省政府应积极鼓励在农业保险中融入信贷、农产品期货期权、担保等金融工具,推动“政银保担企”这种合作新机制的建立,支持保险机构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期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等新模式。例如为便捷保户融资的服务过程,将互联网、大数据等运用到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开发农户信用码,运用大数据等逐步实现“见码放贷”,缓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此外,要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以农户需求为中心,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保险科技新成果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与专业化服务的水平,安徽省积极构建“特色产业地图”,完善险种落地、产品创新、风险管控、标的管理、移动作业以及增值服务,细化完善内控体系。此外,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客观定量赔付机制,进一步简化承保、理赔等办理手续,提升以保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农业保险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构建农业保险巨灾制度体系是推动农业保险全面展开的重要基础,安徽省应根据国家有关保险业发展政策积极建立适合本省农业发展特点的巨灾保险制度。采用以政府为主导并结合各保险机构共同承保的模式,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协议约定形式由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相应比例的保费,此外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保费分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在承保范围方面,先期可将大宗和特色农产品,政府创办的工业、道路、科技、产业园区等纳入巨灾保险中;在巨灾保险赔款方面,其中人身保险险种的赔款可直接支付给受益人,而其他险种赔款额则全部支付给各市、县政府,然后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损失补偿、减灾救灾以及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事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级政府因自然灾害而需要的支出,从而减低了政府的财政风险。各级政府应积极发挥其主导职能,统筹落实各部门职责,切实保障巨灾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升社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这对于农民生产发展以及保障国民整体经济的稳定都有着重大作用与意义。
四、结语
“三农”问题关系着国计民生,农业的发展关系着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工具,对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安徽省应坚持按照试点开办,协同管控的思路稳妥进行,创新产品,做精专业,做好平台,做实服务,共同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注释:
①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ah.gov.cn)。
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https://www.sohu.com/a/464257201_12110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