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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治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若干思考

2023-01-09吴兆崧

四川建材 2022年1期

吴兆崧

(福建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0 前 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2020年工程建筑行业对于国内的经济产值贡献率达到 7.15%,产业下的农民工队伍已经非常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4月的统计2020年农民工人数为2.9亿人,预计2021年将超3亿人大关[1],反观每年层出不穷的农民工讨薪事件不断触动着人们的神经,这是值得深思问题。同时讨薪的原因也表现得更加深层次[2]。根据建筑行业面临的这种情况,国务院发布了针对解决农民工薪资问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规定了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等若干规定。但是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条例指导下管理的控制力度也表现的参差不齐,农民工讨薪事件还是经常发生。在这样的行业发展背景下为解决有多又杂的农民工讨薪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条例能解决的,应当在联系当前农民工管理的大背景下,理论联系实际,在深入剖析农民工讨薪的背后,针对性地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多部门、多单位结合利用好当前建立起来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联动管理。运用并发挥好农民工管理制度将会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更好地做出贡献。

1 农民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文件

当前建筑行业下的农民工队伍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但是因为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建筑行业下的农民工管理不能一概而论,只能将大致存在的管理问题共通点归纳如下。

1)人员的组织结构复杂:入场施工的农民工中包括泥工、木工、瓦工等多个工种,导致人员管理下组织结构复杂其中又包括多工种间的穿插作业,在无法完美协调好工种作业的前提下容易发生误工、返工等情况。

2)流动性大:在满足当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农民工往往会选择在附近的项目进行“再就业”以获取更多的劳动报酬,同时因项目的工期原因导致工人一年内转出多地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3)趋利性明显:由于当下新区的不断建设,同一地区的建设项目往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了抢进度,项目间往往会提高工种单价以获取更多的工人来满足自身的进度要求,工人也往往因为单价的提高放弃当前项目的工作转而向单价更高的项目上工作,这给后期工程结算阶段带来了隐患。

4)口头承诺多于合同形式:因进场施工的工人多以亲戚、同村等组织形式,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关系因“老乡情”等原因很难签下来,即使签下来也是在合同条款里面出现各种问题。在这种前后矛盾的情况下农民工与班组长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得不以口头形式约定单价进行管理[3]。由于上述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工管理困难继而容易引发讨薪事件。

当前全国范围内作为农民工薪资问题的理论指导的文件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同时国务院推行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凡是进场进行施工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签订进场合同以及进场承诺书,每天进场施工进行考勤管理。各地各部门也针对性地根据当地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2 农民工讨薪的原因

2.1 施工企业以中标为前提招揽工程

由于当前建筑施工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在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会因为外围环境的情况选择性地忽视招标合同中对于工程款拨付条例的规定,以工程中标作为企业生存的前提,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拨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讨薪事件的发生。

2.2 班组长恶意低价进场施工,成本结算煽动讨薪

对于有些专注于项目利润的施工方来说,会以项目班组的报价作为其进行项目施工的依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多家班组无限制的价格对比,导致最后进场班组的单价超常规的低下。这种情况下班组的价格一般还是存在微薄的利润空间,但是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而言一般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过程管理中存在对班组行为处罚等一系列原因,这就导致在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其班组无法形成利润空间,班组长为拿到工程款只能引导农民工以各种形式进行讨薪,包括围堵项目部与政府部门、甚至动用暴力进行讨薪以及各种各样的讨薪方式[4],引发社会的不良反应并发酵,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2.3 项目管理不当

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未重视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并且未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将农民工管理寄希望于班组长进行管理,实行以包代管的工作制度,并且项目开工前未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人施工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项目返工增加农民工工天的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梳理不清,将本是合同规定内容中的包干工程内容以签证、点工的形式计入工人工资。这都导致了农民工在后期索要工资达不到预期要求的情况下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

3 关于根治农民工讨薪的对策研究

3.1 优化项目管理,倡导全员参与

项目部应积极履行项目管理义务,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有序配合,项目设立专门的劳务员岗位将进入项目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采集劳务人员信息,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三级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交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考勤管理制度,务必做到每一个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必须在考勤系统上留有痕迹,对进入现场而没有留下痕迹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弥补不足。当天作业完结由班组长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当日班组作业人员的核对确认,做到每日一核,每月一结。同时加大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将项目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理念传输至项目管理及农民工,将项目的管理工作积极有序的搭接起来,争取进行全员参与的项目管理模式。

3.2 政府建立农民工黑白名单库

为根治农民工工资讨薪事件的发生,政府应发挥宏观角度下的联动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基于当前阶段已经推行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升级发展农民工黑白名单库,将进入本行政区域的劳务作业人员联合劳动、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并通过现场检查、电话咨询等相关形式不定期核对由项目部录入名单库的人员,保证项目部工作的农民工人员的真实性。在基于本行政区域下的工作行为对农民工进行打分,对于在其他行政区域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库内报警处理。防止不法分子跳区域间作案,扰乱当地建筑市场秩序。随着名单库的不断升级,依据作业行为进行农民工职称评审、医社保缴纳等相关动作。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的农民工管理体系,更加深层次地保障农民工权益,同时争取将农民工管理推向更高层次的管理。

3.3 建立政府与项目的联合纠纷小组。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工讨薪事件的产生往往比较复杂,有时候不能归咎于一处,有劳务人员的原因也有项目管理的原因。因此,在这样的一种相对立的情况下,如果单独由项目部来解决问题往往显得比较棘手,但如果由政府部门单独解决问题则显得过于“一刀切”,有时甚至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应建立政府部门参与下与项目联合纠纷小组,政府部门运用自身的公信力在积极听取项目部真实情况并安抚工人情绪的前提下,进行项目情况的分析与上报工作,同时项目部根据自身的情况汇报政府部门并请示上级。处理农民工讨薪的过程在政府部门的参与下有迹可循,增加了恶意讨薪的成本,同时在处理过程中加强了项目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为日后的工作加强了对此类事件的工作总结,对根治农民工讨薪事件具有推动作用。

4 结 语

解决农民工讨薪事件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间各司其职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应通力合作,深处社会发展变革的时代,政府部门要发挥宏观作用不断进行制度的探索与引导,施工单位应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紧跟时代步伐完善农民工管理制度,断绝农民工讨薪事件的发生,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发展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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