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2023-01-09褚国建
褚国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向全党庄严宣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党经过一百年来的不懈努力,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和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根据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的统计,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部委党规163部。这样的伟大成就不仅在社会主义政党发展史上从未有过,在世界政党发展史上同样是划时代的成就。同时,一个政党的成熟,不仅需要政治、思想和组织的成熟,更需要制度的成熟,以此制度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就可以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确保我们党的领导地位的巩固,领导行为和执政行为的不断改进。
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新时代以来取得了新的里程碑式的进步和开拓性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作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向新的高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推动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地位,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推进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并且将依法执政确立为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明确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总抓手之中来加快建设,赋予党的制度建设新的时代内涵。可以说,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史上继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最为重大的里程碑事件。
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了全新的实践主题: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从何而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何处发展两大课题,提出了“十三个显著优势”和“三步走”、“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重大论断,其中,治理现代化第一步的目标就是“建党百年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高质量立法立规,不仅制定出台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法律,同时加快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完善迈出了扎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