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车辆”不享受“三包”权利
2023-01-09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杨泽群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 杨泽群
车主朱先生反映其在4S店买了一辆车,厂家召回维修更换零件后,发现四轮定位不准,轮胎跑偏,要求免费更换轮胎,但4S店不愿意负责。
4S店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分别联系朱先生和4S店,并与交通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多次进行协商、调解。
经调查,发现该车涉及非法改装,经营者不需承担相应的三包义务。
法律依据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保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经营者对下列质量问题承担的三包责任:(二)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而造成的损坏;(三)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仍然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的损坏。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案例分析
经调查发现,涉诉车辆因事故进店维修时,配备21寸轮毂、轮胎,非原厂19寸轮毂、轮胎,朱先生表示这是提车后在第三方改装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经营者免除三包责任的范围,因此对车主免费换轮胎的诉求不予支持。据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改装车辆应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切勿非法改装,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影响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