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
2023-01-09李天瑞
李天瑞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人民民主制度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其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上,更体现在其“全过程民主”的实践形式上[1]。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时说:“人民民主就是一个全过程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典上又一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它使民主的运作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并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创造了新的形态。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基础:以“三统一”为原则
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指出:“如果没有完全的民主,就没有胜利;无产阶级要战胜资产阶级,必须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苏维埃的民主制度,是第一次让所有的人民学会管理。”
(一)“三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贯彻“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在保障人民权益、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中作出了有益的探索。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五大提出了维护人民合法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原则。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这是我们党的头等大事。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的有机统一不但超越了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也为整个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整个社会制度的“定海神针”。具体表现为:一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领导力的内在规定。一方面,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指导和引导,使它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从而不断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发展;另一方面,为了切实反映民意,党的各级组织在全过程民主实践中的各个环节中提供了充分组织保证。二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的内在规定。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的特征、基础和目的,而社会主义性质和全过程是人民民主与其他民主的最显著区别。三是用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即通过法治来规定国家政权架构,保障公民的各种民主权利。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逻辑:目标追求、制度体系与民主实践相结合
(一)以人民为核心的目标追求
在目标追求上,人民民主在全过程中是以人民为核心的,而要实现人民的意愿,则需要通过制度、规范、程序来实现[3]。在这一进程中,得益于制度的不断建设与完善,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并对民主实践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指导。
(二)以健全为宗旨的制度体系
在制度体系上,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外,新型政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在新型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则是团结而紧密的,各方以对社会主义道路的一致认同作为共同政治基础,将政治协商、民主参与和监督融入民主政治的运行中,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西方政党之间的相互倾轧和竞争现象的出现,特别是人民政协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可以上达中央,下通各界,有效传达各界人民群众的诉求[4]。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下,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通过长期民主实践探索总结,对基层民主治理的内涵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具体包括: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村(居)民自治、强化村(社区)组织动员、优化村(社区)服务模式等。
(三)以问题为导向的民主实践
在民主实践上,将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实践和民主程序运作进行有机结合,人民在民主政治实践中的作用也是在相应的民主程序下才能够得以体现。民主实践既需要按照民主的程序来进行,也需要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积极的推进措施,紧紧围绕“问题导向”开展工作。比如,在一些地方,为加强人大代表的职能,采取“代表问政”的形式,成为探索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一种有效途径。在此过程中,整个程序的人民民主与民主实践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它为民主的实施提供了规范与保证,另一方面,它也可以通过实践来推进我国的民主体制不断完善、不断创新。
总体上,“目标、体制、实务”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体发展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直接的、最根本的、最本质的、最能反映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其实践既反映于民主程序的运作中,又体现在各地区、各单位的创新民主实践上。在这三种关系中,以目标为指导,以制度为载体与保证,以实践为生动的表现与创造,彼此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环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环相扣
(一)“票决制”民主的缺陷
原始的民主形式是直接民主,其形式是古希腊的民主。在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是民主的主流,代议制并不是要求民众直接参加决策和实施,而是让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来决定和实施。在这种背景下,选举既是代议机构运作的主体,又是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垂直问责机制。代议制民主发展到今天,选举制度已经不再局限于代议机构,而是在国家、政党、社会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选举制度注重个人的选择权,注重一人一票、一票等价,与封建时代的独裁政体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一票决定”的民主制度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领域的投射。资本势力操控选举,除了造成金钱政治、恶性竞争等问题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民主仅仅被视为人民选择政治精英的工具,其政治参与大多局限在选举过程中,很难在日常政治活动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人们常把这样的民主称为起点民主、断点民主。
(二)全过程民主的优势
当前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已涵盖了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选举只是整个民主链条中的一环。
首先,要严格执行民主的决策。民主决策在某种意义上是由民主和磋商决定的。民主决策不仅关系到民主的运作,也关系到它的运作效果,它是整个社会民主进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整个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其次,推进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只有在人民的监督下,权力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民主监督本质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反映了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制中,民主监督是最基本的权利。
最后,整个人民民主建立了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的建立构成比较完备的体制来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人民的政治参与,从而在全过程内形成新的实践和新的机制,相较于单纯“票决制”民主具有明显优势。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绩效:人民利益需求与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机连接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问题,在世界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一)人民利益需求的客观存在
中国的现代化必然包含着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毛泽东同志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民众对公共权力,尤其是政府的监督,可以防止执政者的精神松懈,避免国家权力的异化。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要求直接参与政治生活、表达利益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人民当家作主,是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就全国范围内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只有在制度上、程序上、内容上、形式上不断地充实,才能使人民的利益要求得到持续的满足,将民主的思想和价值观渗透到各个层面,既保障了民主的发展,又提高了民众的满意度。
(二)维护人民利益的现实举措
在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5]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涵与外延。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是全面的,全面是指实行民主的范围广泛、无盲区;在具体的民主实践中,通过多样的参与形式、完善的运行程序来维护人民权利。它的创新性表现为:一是把公民的平等参与和权利的行使结合起来;二是将民主化与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健全的制度与民众的参与充分结合,将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连通起来,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人民民主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转变,更突出了民主的人民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作出的明确部署。我们要确保人民依法、直接、间接地行使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维护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发挥其创造性,通过制度保障其权利。
五、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西方民主的超越
(一)是全过程对纯选举的超越
民主的标准,曾长期被西方国家自诩为其创造且具有唯一性,这样的局面已被全过程人民民主所打破,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6]。相对于西方民主,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使民主的内容变得更加广泛、更加丰富。时至今日,一些学者对熊彼特的民主观点提出了批判,认为熊彼特的民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主的发展,将民主限定在了投票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一旦选民投了票,他的权力就会被“清零”。竞选时的喧嚣和投票后的冷清,都表明了选举民主的局限性。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说,民主选举并非民主政治的全部内容,如果一意孤行,必然会出现问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都要健全。民主选举不过是“马蹄”,发展民主政治,若只换“马蹄”,那还不如不改,不然就会出现“选时民主,选后无民主”,将原本的制度弄得乱七八糟。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不仅注重选举,注重保障选民的意愿,遵从人民的意志,并且注重选举后的日常管理。它既是国家的治理,也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治理;它既是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又是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和监督,以保证人民手中的权力永远属于人民,永远为人民服务。这一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感、普遍性。
(二)是人民性对资本性的超越
人民性是民主的首要特征,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西方民主制度拥有所谓普选权,但真正民主权利只被少数群体拥有,其实质是为少数人谋福利。
西方民主之所以被称为“少数民主”,就在于它受到了太多的资本的影响。一些学者认为,西方民主并不是民主,而是“钱主”,不是由人民来统治,而是由钱来决定,谁的钱多,谁就当选。因此,虽然西方国家拥有普选权,但是在现实的大选中,如果不依靠强大的资金支持,他们根本无法获得大选的胜利。
少数与多数、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是民主政治与政权为谁服务的本质与核心。在西方民主制度中,资本力量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资本的掌控者往往是少数的财团和他们的代理人。所以,西式民主虽然常常宣称公平自由,但实质上却是民主被资本的力量所掌控,民主的成果也不会被民众分享。与此相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会“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绝无可能被资本掌控,资本也绝无可能绑架国家政权、异化公共权利、违背人民意愿、侵害人民利益。
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终极效果:持续完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一个社会的民主模式,既要看它的运作过程,也要看它的运作效果,它能不能真正地解决人民的切身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的满意度。“没有了核心的利益,民主就会变成一具没有生命和魅力的躯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的终极效果是持续完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主要表现在选举环节,并不具有全程性。因此,公众的政治参与很难对其产生实质的影响。而且,由于党派利益的操纵,政治和党派斗争等,使得公共政策“公共性”的保障变得更加困难。拿美国来说,时任总统特朗普在新冠病毒流行的早期阶段,为了竞选连任,对美国的疫情进行了轻描淡写。此后,由于两党间的争斗,导致了疫情的“政治内耗”,民众的基本生命权利得不到保障。要完善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后的评价机制。评价具有动力和指导作用。一种政策执行后的结果如何,不能只靠个人的感觉,而是要从实践中找出问题与缺陷,从而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与之相比,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一系列实践中用事实向全世界展现出了其超越西方民主的优越性,为那些希望发展民主又保持自身独立的国家带来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为人类政治文明创造新形态。
总之,从本质上讲,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全过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民主思想与中国的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成果,它是民主目标、制度和实践的有机统一,民主运作的程序和绩效的有机统一,群众的需要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之间的有机联系,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政治文明做出的新的贡献,创建出的新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