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智慧税务背景下大企业税收征管分析

2023-01-09邱栋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2年7期
关键词:征管税务机关数据管理

邱栋

(福州中翰鑫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 350000)

1 引言

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已然无法满足新经济、新业态的需求,大企业税收征管也面临新的问题。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智慧税务建设的目标,提出了全面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与转型。大企业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在于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化税收征管的顶层设计、协调机制、人员配置等,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强化税收风险管理,这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2 智慧税务背景下大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方式较为滞后

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管理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事后控制方面,当企业成功提交财务报表文件之后,税务机关结合有关数据和标准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评价。实际上,这种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如部分大企业为控制纳税额从而减少上缴税款,在申报缴税之前就对财务报表的编制进行规划。如果大企业的税收收入出现流失,则会对我国的税收规模带来严重影响,减少我国整体的税收收入等,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事后控制通常是损失已经出现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并不能起到预防控制的效果。

2.2 大企业税收征管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征管流程基本实现了对各项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但从体制机制方面看,关于大企业的税收征管机制依然不够成熟,仍需进一步优化征管体制机制,这是税收征管与数字化经济有效接轨必须经历的过程。目前,我国已经设置了专门负责大企业税收征管的机构,但这些机构之间的横向、纵向合作机制存在一些漏洞,对于大企业税收征管的职责划分也不够合理明确,内部控制机制尚需完善,数据安全管控以及风险防控管理等有待强化,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直接限制了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成效。如今,大型企业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跨地区性和复杂性等特点,这对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提出了一些挑战。相关部门需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这不仅是满足时代发展需要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智慧税务建设、实现大企业税收征管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

2.3 数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真实可靠的涉税数据是大数据管税得以实现的关键依据。当前,税务机关在开展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时,经常面临涉税数据信息不完整等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大企业纳税人报送的涉税数据有限,通常包含企业申报数据,如申报信息、财务报表、发票等,其中可用数据不足。同时,大企业纳税人通常没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规划和编制报表,也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指标。不同企业对纳税申报信息的要求不同,这使得税务机关在设置风险分析和监控指标期间,面临所需数据不足、无用数据冗余的现状。第二,大企业报送的涉税数据的质量参差不齐、口径不一,税务机关在处理这些涉税数据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而且数据最终的实用价值不够理想。部分大企业纳税人填报的财务报表具有逻辑混乱、敷衍了事等问题,这导致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存在明显的干扰性,甚至对税务机关设置行业预警指标带来负面影响,且提高了数据提取、风险识别的难度。第三,第三方涉税数据缺失,多部门联动难以实现,单凭税务机关的自有数据很难实现对大企业经营现状的全方位考察,其需要根据市场监督、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匹配和分析,但实际上这些第三方信息的缺口非常大[1]。

3 智慧税务背景下大企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3.1 以智慧税务为契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立法建设是规范大型企业税收征管中涉税数据采集、整理和使用的关键要素。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面临各种制度的权威性不足和内容分化等问题。因此,构建一个完善且统一的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法律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第一,应根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制定和完善企业专业化管理及涉税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应用等法律法规。对于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的内容,应该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例如,在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过程中,有必要明确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关键依据,以扩大大企业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深度。第二,根据法律修订的进程和阶段性成效,基于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大企业税收征管的形式、程序、权力责任等,如税务机关需要结合工作开展需求收集大企业涉税数据,明确收集涉税数据的权力,并且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的流程,为落实智慧税务建设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3.2 完善税收大数据管理体制

为提高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完善税收大数据管理体制尤为重要。当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成为各个行业发展与转型过程中的热门话题,而这些技术在大企业税收征管中的实践应用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数据管理和风险防控虽然具有一定的基础,但缺乏统筹规划,尤其在数据管理的前瞻性与系统性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充分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建设和改造税收征管数字化体系,相关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各种税收征管制度与工作开展规程进行优化,建立以税收大数据为核心动力,具有高集成性、高安全性、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体系。在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为持续优化涉税数据管理的联动机制,需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将风险管理的特点与要求作为基本方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大企业涉税数据的高效化处理,提高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构建更可靠的框架体系,实现资源配置的全方位优化[2]。

3.2.1 构建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相关部门需要运用现有的数据应用系统,构建标准化的智慧税务系统,并且对现有的税收征管标准进行调整,严格控制涉税数据的安全性,建成企业层面、税务层面的各项基础数据系统,整合并统一大企业税收征管数据管理标准,健全大企业税收征管的制度框架体系。

3.2.2 根据岗位责任制度优化数据处理标准

为全面拓展涉税数据的获取渠道,需根据岗位责任制度改善数据处理标准。相关部门需要构建完善的数据质量管控及考评机制,优化现有的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多方位的联动机制,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数据的完整性与精确性,不仅要落实大企业税收数据管理建设,还要保证建优、建好。

3.2.3 合理设置大企业税收征管内设部门

根据国内外税收征管经验来看,大企业的跨地区经营特征使得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要点表现在纵向统筹、横向联动等方面。结合各级税务机关的改革进程,根据大企业税收征管的重点、难点、要求等,征管部门应结合编制数量和人员到位情况科学划分现有工作职能,合理配置内设部门。各级税收征管机构需要合理配置纳税服务、数据分析、风险管理等部门,并根据行业情况适当增设其他职能部门[3]。

3.3 流程再造,全面推进智慧税务创新

3.3.1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

在智慧税务背景下,税收管理应当从原本的业务流模式转变为业务环模式,战略层面需要将纳税人作为战略部署决策以及制度建设与执行的主体,业务层需要将办税服务、数据运维、税务稽查等作为核心要点,建立全新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流程体系。

3.3.2 办税服务精细化流程再造

第一,构建多维度且具有互补性的办税业务新格局。持续推进网上办税厅、电子税务局建设进程,抓住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机遇,减少纳税人办税过程的业务量以及程序环节,在减轻税务人员工作压力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简单便利的办税服务。第二,构建纳税服务评价体系。通过多方位、多维度的涉税大数据分析模式,引进成分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等手段,让纳税人从浅层的顺从向深层的认同、内化转变,让纳税服务变得更加贴合实际,更能满足纳税人需求。

3.3.3 分析评估精确化流程再造

第一,构建更加完善的涉税分析体系。从宏观角度出发,引进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针对金税四期系统大数据和政府机构、银行等外部数据,针对大体量的大数据进行归类与整合,找到其中的内在规律。在微观方面,利用“纳税人全息图”来预估纳税行为,针对纳税人的行为提前作出反应和应对。第二,加强纳税评估。根据审计系统应用的现场审计AO 系统模式,开发现场纳税评估系统,进行资源共享、动态交互、质量控制等。第三,构建税收风险预估防控机制。构建分类税收风险应对体系等,从数据管理和风险识别、风险控制、评价与反馈等方面持续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的痕迹化控制以及征税、管税、查税的一体化整合[4]。

3.3.4 税务稽查精准化流程再造

首先,要构建大稽查网络搜索机制,开发更适合大企业税务稽查与数据采集的各种功能,让数据采集更加便利、所采集的信息更具价值性、构建的模型更加科学立体、指标分析更加精确、稽查结果更加可靠等;其次,要构建精准稽查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针对调查取证以及分析结论等过程展开动态化监控,对稽查实施痕迹化管理,并为最终的决策提供可靠参照。

3.4 引入大数据思维,强化数据管理

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企业税收征管正在探索大数据时代下的数字化转型,大体量的数据信息是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依据,但其也对原有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智慧税务的实现离不开各种关键数据的支持,也需要构建更加多元化的数据采集渠道以及管理机制。

3.4.1 管理纳税申报数据

在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中,纳税人申报数据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数据之一,是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得以开展的前置条件。对此,税务机关需要做好数据的采集以及筛选工作,在合并同类项的同时筛除冗余无意义的信息。同时,在数据安全方面要做好风险预测与控制,选择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为风险预测和判断提供依据。此外,要建立税务机关和大企业之间的互动协调机制,提高税务机关的数据处理效率,引导大企业在自身内部构建更加完善的涉税数据管理、统计、报送制度,提升大企业涉税数据报送的质量[5]。

3.4.2 建立税收数据共享平台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个行业的管理变革都要从多角度展开全面思考,跨部门的税收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是大企业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路径,但这对税务机关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对此,需要关注以下要点:第一,全面落实大数据开发战略,建立信息全面的税收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大企业税收征管的数据化水平。税收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需要将各种税收大数据的整理作为基础,不但要从中提取有效数据,还需要集中商务、信用等第三方机构的数据信息。第二,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为税收数据共享提供依据。各职能部门的数据收集标准和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各项数据可能在互通互联方面存在一定的阻碍,例如,数据不对称、不完整、质量不统一等问题。对此,需要建设更加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这也是提升税收征管质量的关键要素。第三,拓展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共享渠道,构建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将税收数据共享平台的主体由税务部门间,延伸到其他职能部门和税务部门间、税务机构与企业间等。由于第三方机构的涉税数据获取来源更广,而且更具高效性,所以从内部的角度出发,大企业税收征管单位要做好风险的识别与防控等工作,多部门联合对第三方数据进行筛选、分析、挖掘等。从外部的角度出发,需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展开密切合作,获取其他职能部门对于税务机构税收数据管理的支持与配合。

3.4.3 优化对涉税数据的应用

涉税数据管理是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因此,需要重点把控涉税数据的质量,这也是涉税数据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在数据采集和筛选时需要协调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同时,要建立涉税数据安全意识,构建更加科学的涉税数据安全保密机制,全部涉税数据都需要经由税务内网或其他可靠的方式传递和共享,数据存储设备与环境都要达到安全标准。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负责人需要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规避数据外泄问题。此外,要改善涉税数据采集与应用方式,建立完善的采集平台以及工具,为数据管理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6]。

4 结语

大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且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大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大企业本身具有经营范围广和涉税事宜复杂等特点,所以存在的税收风险点也相对较多,若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缺漏极易对国家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将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优化提上日程,运用智慧税务理念健全大企业税收征管体系,借助信息治税的优势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

猜你喜欢

征管税务机关数据管理
基于大数据管理的管道智慧检验系统的研发及应用
企业级BOM数据管理概要
定制化汽车制造的数据管理分析
基层财政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分析
CTCS-2级报文数据管理需求分析和实现
洞察全球数字税征管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王军:走联动集成的税收征管现代化之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