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 推动文旅市场信用建设行稳致远
——访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2023-01-08何玲
◎文/本刊记者 何玲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步入实施阶段,《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将如何落地落实?下一步,对于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还有何考虑?记者就此采访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问:2022年1月,《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请问文化和旅游部将如何推动该项规定的落地实施?
答:《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月1日施行,标志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的必然要求,将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为推动《规定》落地见效,我们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系统推进,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为了让监管主体、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等有关群体,及时了解、掌握《规定》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我们采取了1(新闻通稿)+1(答记者问)+N(专家解读)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就社会和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综合宣传。我们采用答记者问的形式,对《规定》出台的目的和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适用范围、严重失信的认定标准和管理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7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分别从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提升文旅市场信用管理法治化水平、解决文化市场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提升文旅行业信用监管效能等角度作了解读,引导行业和公众深入理解《规定》的核心要义。加强对地方的指导,采用视频授课方式为北京、山东等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讲解《规定》内容及操作流程,为《规定》的落实夯实基础。
二是出台配套制度。为保障《规定》落实,我们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发布了《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失信主体认定决定书》《信用修复申请书》等六类文书格式,为落实《规定》夯实制度基础。我们印发了《〈规定〉重点问题释义(第一版)》,从“基本认识”“失信主体认定与管理”“法规政策协同与衔接”“配套制度与技术保障”等四方面对15个重点问题进行释义,让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理解到位、操作规范,保障依法落实,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三是启用管理系统。信用管理系统是落实《规定》的重要载体,我们坚持《规定》制定与系统建设同步考虑、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在原有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升级,建成了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启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通知》,发布了《操作手册》,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启用信用管理系统。该系统设置了失信主认定、管理措施、信用信息记录等多个模块,并实施权限管理,为各地依法规范使用信用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定》配套制度,采取“1(部门规章)+N(规范性文件)”的模式研究制定信用修复、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相关制度,持续提升信用管理效能。
以信用经济试点为抓手探索信用品牌培育机制
问: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促进信用消费。请问目前各地方在探索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消费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文化和旅游部将如何培育信用品牌?
答: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高效运行的前提与基础,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8月,我们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聚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探索信用交易模式”“拓展信用应用范围”等3方面7项具体任务,着力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为《规定》的实施奠定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为推动行业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其中,在探索信用交易模式方面,提出“促进信用消费”“培育信用品牌”两项任务。
促进信用消费方面,全国已有多地推出“信用(易)游”“信用(易)住”“信用(易)吃”等消费模式,串联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商家,将信用评价环节嵌入旅游消费环节,为信用良好的游客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山东日照成立“先游后付”诚信联盟,开发“一机游日照”平台,搭建国有平台与诚信旅行社、酒店、景区、民宿等的诚信联合体,文化和旅游领域放心消费全域创新活动有序开展。重庆武隆加强“信用旅游”建设,上线运行信用旅游系统,针对7类信用较好的人群实行部分景区免门票,部分酒店打折、优先办理入住等优惠措施,逐步实现“旅游商品经营主体信用透明,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商务环境和谐文明”。四川在2021年中秋节期间推出“多彩金秋·安逸四川”主题活动,将“信用游”作为省内旅游服务的重点模式进行全面推广和应用。
培育信用品牌方面,我们以信用经济试点工作为抓手,通过信用品牌培育先行先试积累相关经验,为下一步信用品牌制度化建设打好实践基础。本次信用经济试点,我们遴选并公布了14个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其中,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黄埔区和广东省广州市等3个试点地区承担了培育信用品牌的试点任务。我们将对上述三地加强指导监督、监测评估以及创新激励,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委派专人负责,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试点地区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推动形成信用品牌培育机制,打造地方信用品牌。
实施效果跟踪与评估形成协同高效良好局面
问:下一步,对于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还有何考虑?
答: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门需要加快推进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是对标最新要求,做好政策衔接。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印发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规范了失信惩戒措施,对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行了制度化安排。我们将对标最新要求,全面梳理相关事项,结合《规定》落实,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推动相关政策有机衔接、有效实施。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规定》要求。我们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有关要求,把《规定》的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我们将持续做好《规定》内容解读宣传工作,严格失信主体认定,依法依规实施管理措施,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加强对《规定》相关制度实施效果的跟踪与评估,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创新发展,提升监管效能。我们将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评价,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实现精准化和差异化监管。我们将持续抓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总结提炼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推进制度化建设。我们将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持续优化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加强推广应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