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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思想及当代启示

2023-01-08李念烛王宁西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生产力分配公平

李念烛 王宁西

(北京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将“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单独增加列为“十个明确”之一,标志着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分配方式的本质和规律,然而分配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活动,要受到生产、消费等其他经济活动的制约,分配制度也与经济制度的其他方面密切相关。因此,重温《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思想,对于新时代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指导分配制度改革、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现实启示作用。

一、《哥达纲领批判》中分配思想阐述的意义

《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晚年的一篇文献,其写作目的是肃清拉萨尔派长期在工人群体中所宣扬的机会主义思想,促进工人阶级政党团结,并使工人运动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其中,马克思重点批判了拉萨尔派所提出的公平分配思想。

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工人内部主要存在着两大党派:一派是由拉萨尔担任主席的全德工人联合会,这一党派正是资本主义思想在工人中得以反映所产生的派别;另一派是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即爱森纳赫派,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基本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主张,在一系列政治、理论等原则性问题上,两派始终存在着分歧。1871年,在普法战争胜利,德国重归统一的背景下,工人阶级内部开始尝试停止分裂,进行联合,并通过了合并纲领。但爱森纳赫派领导人为了尽快实现联合,对许多原则性问题进行了妥协,导致起草的合并纲领充斥着机会主义的色彩。这一错误思想将会对工人运动产生极坏的影响,甚至会最终导致工人运动的彻底失败,必须要及时给予纠正。因此,马克思对这一纲领进行彻底的批判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有利于肃清工人运动中长期存在的机会主义思想,为工人运动指明正确方向。在这份纲领中,拉萨尔派重点提出了所谓的“公平分配”“铁的工资定律”等充满机会主义色彩的分配思想。由于分配问题与广大工人阶级利益紧密相连,直接关系到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马克思一直都给予了密切关注,拉萨尔派在这份纲领中试图以意义模糊的“劳动所得”等概念迷惑工人阶级,宣传通过改革实现最终的分配公平,以维持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达到他与资产阶级政府相互勾结继续剥削工人的目的。让工人将全部希望寄托于分配改革之中,忽略最根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使得工人群众失去坚定的革命立场,导致工人运动的妥协与退步。马克思通过对这一思想的彻底批判告诫广大工人群众,单纯在分配领域做文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彻底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才能实现公平分配、最终获得自身的解放,这为工人阶级今后的斗争指明了正确方向,并为逐步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科学指导思想打下基础。其二,标志着马克思分配理论的进一步升华和发展。马克思通过对拉萨尔派所谓公平分配思想的无情抨击和彻底批判,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自己的分配思想。马克思分配思想的成熟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开始将目光转向经济领域,当时他的思想刚刚经历了从哲学向经济学的转变,分配思想并不明确,仍处于探索时期。1844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分配不公现象进行了初步的思考,但只是从流通领域进行考察,并没有从最根本的生产角度来解读,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仍停留在表层。1945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初步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认为应该“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1847年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已经能够运用正确的哲学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方法的使用,不仅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提供了指导,而且为科学分配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基础,此后,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都对分配问题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论述,逐渐意识到分配问题与生产、交换、消费等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思考,马克思最终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系统地阐述了其分配思想,即任何一个社会的分配方式最终都取决于社会生产方式,从这一角度理解社会分配问题,是马克思分配思想的精髓,也是最终能够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和关键。

二、《哥达纲领批判》中分配思想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在对拉萨尔所谓公平分配观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配思想。

(一)公平分配是一个历史范畴

“在共同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435-436首先,马克思指出“公平”具有相对性,不存在超越历史条件的绝对公平,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分配公平的基础条件。“公平”实际是法权概念,归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对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因此,公平分配只有在拥有发达生产力的前提下才能实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对共产主义社会进行描述,共产主义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与极大丰富的物质资料,人们能够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相比于过去其他社会形态有了飞跃式的发展,但依然远远落后于共产主义社会所要达到的水平,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因此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分配公平。其次,马克思认为“公平”带有主观性,不同的主体和阶级对其理解不同,在阶级社会中不存在能够被各阶级都接受的“公平”。马克思在论述这一观点时提出了一系列的质问,不仅批驳了拉萨尔的小资产阶级的分配观点,还进一步阐述了自己对于公平分配的认识,马克思问道:“难道资产者不是断定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2]432也就是说,目前的分配方式符合资本家对于“公平”认定的标准,即资本家投入资本获得利润,工人付出劳动得到工资。但事实上,对于无产阶级来说这种分配恰恰是最不公平的,他们只获得了自己所创造价值中以工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小部分,而大量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收入囊中。由此可知,公平具有极大的主观性,阶级社会中不存在所有人都认可的公平,并且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始终处于弱势,所谓的分配公平自然是以资本家的利益为先,因此,只有通过消灭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无产阶级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二)分配方式取决于所有制性质

马克思对“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2]428进行了批判,并指出分配方式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他提出,“只有一个人一开始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他的劳动……成为财富的源泉”[2]428即拉萨尔所提出的观点是一个伪命题,在无法获取生产资料并与之相结合的情况下,劳动者仅仅凭借着自身的劳动不能创造出任何财富。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于资本家,无产阶级在长期的剥削与压迫之中逐渐丧失了原本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不得已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并以此求得生存。资本家就理所当然地依靠这一点对劳动者进行剥削,占有他们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这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分配不公现象的根源。分配方式取决于所有制性质,实现公平分配就必须解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而拉萨尔却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反而说劳动是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刻意掩盖这背后存在的剥削关系,抽象地谈论财富的创造和归属,以此为前提得出的分配观也不可能实现他鼓吹的“公平”。

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空谈分配问题而刻意回避最根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做法,并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对于分配问题的认识。他指出,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最终要取决于所有制性质,因此,一切企图通过变革分配方式来实现社会分配正义的做法,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3]。

在阐明上述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资产阶级对于生产资料的垄断也在不断加强,导致社会基本矛盾不断深化,财富两极分化不断加剧,无产阶级想要求得自身的解放就必须要从根本上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不是空谈分配等概念,这才是工人党应该提出的纲领。

(三)按劳分配思想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两大发展阶段,同时指出,出于对各种因素的考量,这两大阶段必然要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这一创新概念也由此提出并得到了阐释。马克思通过分析拉萨尔提出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2]428,对所谓的公平分配思想进行批判。

首先,马克思批判了这一观点中提到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其一,马克思认为,“劳动所得”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模糊概念。“什么是‘劳动所得’呢?是劳动的产品呢,还是产品的价值?如果是后者,那么,是产品的总价值呢,或者只是劳动新加在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上的那部分价值?”[2]431-432也即所谓的“劳动所得”只是空洞概念,概念使用的不明确也就导致了分配原则的不确定。其二,马克思认为“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是一个伪命题。对社会总产品进行分配之前必须要扣除生产资料的费用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管理费用、社会福利和保险费用等。这时,“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也已不复存在。

其次,马克思又针对“平等的权利”这一概念进行了反驳。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应区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并且两大阶段具有内在连续性,经过第一阶段的过渡发展才能进入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还处于相对稳定的阶段,因此其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必然处于低级阶段,还隐含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系列不足,在这种条件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同时,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中的平等权利就体现在以劳动为尺度来衡量一切社会成员。这看似是十分公平的分配,实际上只是形式上的公平,而不是内容上的公平,因为它默认了个人天赋上的差异。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

再次,“属于社会一切成员”本身就蕴含着不公平的因素。非劳动者也必然包括在社会一切成员之中,物质财富完全是由劳动者创造的,分配时却人人有份,那么所谓的“平等的权利”也只是一种空谈。

马克思论证的理论逻辑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向高级阶段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意味着这一阶段的分配制度势必也具有过渡性,不仅分配方式如此,其他诸如生产、流通等领域同样具有过渡性。如果仔细读一下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面关于商品、货币关系消亡的历史条件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这里所提到的条件几乎跟《哥达纲领批判》中是对应的,即商品价值关系存在的生产力基础与按劳分配存在的生产力条件几乎完全一致[4]。换言之,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条件下,不仅决定了要采取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同时也决定了商品价值关系在这一阶段依然会存在。这也说明按劳分配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市场经济也是不可分割的。

三、《哥达纲领批判》中分配思想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通过对拉萨尔机会主义错误分配思想的批判,科学地阐述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分配理论,并进一步强调了生产对于分配的决定性意义。这些科学的思想,至今看来依然闪烁着真理的光芒。对于我们今天更好地理解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经济制度,努力实现共同富裕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前提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经过改革开放多年的发展,我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生产力水平较之于共产主义社会仍然有很大的差距,还不具备实现公平分配的条件。因此,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大力发展生产力依然是第一要务。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当生产力实现了一定水平的发展、物质生活资料等得到极大丰富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决定分配,决定消费,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更高水平分配、实现人的解放的最基本物质前提。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追求人的解放,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在无产阶级“争得民主”之后,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6]。这就告诉我们,我国作为一个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点,重视生产力的重要作用,通过政策支持、技术革新等方式促进其发展,才能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人民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正因如此,邓小平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7]。江泽民也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胡锦涛强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改变的判断,即“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生产之间的矛盾”[8]9。同时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8]10。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核心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

(二)坚持和完善实现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绝不仅仅同分配制度本身有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9]20即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才有可能出现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限制,“通行的”还只能是具有资产阶级法权性质的按劳分配原则。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生产力实现了高度发达之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才能成为现实。其次,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还取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所需的物质条件主要以资本和地产的方式出现,并且绝大部分都由非劳动者,即资产阶级所掌握,与之相对,人民群众一无所有,所能依靠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并以此作为自己获得生存的唯一手段。既然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以这种方式分配,消费资料的分配也必然偏向于资本家,从而导致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相反,如果将资本家手中掌握的生产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划归广大劳动者集体所有,“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9]20。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决定了其分配必然是有利于资本家阶级的,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的前提下,劳动者才能获得平等的权益,才能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中获得真正的公平,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思想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好更平稳地继续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三)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生产与分配之间的良性循环

马克思通过批判拉萨尔所谓“公平分配”的谬论,阐述了社会总产品的再分配理论,并系统阐述了其分配理论。马克思在论述过程中,不仅充斥着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导一切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分配方式的深刻批判,也充满着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比如,他在反驳拉萨尔“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这一错误观点时指出,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必须要扣除“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要“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9]17等。再如,他将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权利,认为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并且言明这是“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可避免的“弊端”[9]19。在马克思看来,公平正义理当是分配的应有之义。因为分配与生产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就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10]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也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所决定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要关注分配的公平性问题。如果说,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将蛋糕做大,那么关注分配的公平性就是要将蛋糕分好。当前,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分配领域中存在的无序状态,这也是影响当前我国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从坚持分配的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大局出发,就必须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着力解决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两个比重在国民收入中持续下降的问题,消除初次分配领域的不公,要按照“提低、扩中、控高、规灰、打非”的总体思路,规范分配关系,整顿分配秩序,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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