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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法律移植视角的劳工标准研究

2023-01-08李贤祥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守则微观劳工

□ 李贤祥

中国的改革开放本身与全球化保持内在逻辑一致性,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以中国为代表的劳动力较为充裕的发展中国家,采用“两头在外”双循环发展模式。在成就“中国制造”的同时,有些企业因劳工、生产环境等条件较为糟糕而备受指责。20世纪90年代,欧美一些国家消费者纷纷掀起道德责任运动,强烈谴责采购商购买未达到劳工等条件的发展中国家产品,并借助“货币”选票倒逼采购商对采购的产品必须有FLA、SA8000和ETI等劳工标准认证。这类认证被 Lin(1)Lin,L.W.Legal Transplants through Private Contracting:Codes of Vendor Conduct in Global Supply Chains as an Example [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2009,57(03):711—744.、史晋川等(2)史晋川,林锦,王婷.跨国采购合约、供应商准则与劳工法律移植——富士康事件后一种反思[C].第九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 2011.、Ferrando(3)Ferrando ,T.,.Codes of Conduct as Private Legal Transplant:The Case of European Extractive MNEs [J].Europe Law Journal,ELJ WISH Issue,2013,19(06):799—821.认为是贸易双方通过私人合约形成的跨国界绑定的微观法律移植。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制度建设上形成对外开放的新体系,与此匹配的贸易制度需要高质量提升,所以对接国际劳工等标准,出口市场多元化,均匀、平衡发展较重要。国际劳工标准对国家劳工法律制度的嵌入和移植,是全球一体化在制度方面的重要体现,其移植主体和形式必定是多样的。而基于微观行为的劳工标准移植已成为非常重要的形式,这是整体性劳工法律移植无法企及的,不仅是因为其受到既定制度的强制约束,同时移植进程中也会遇到熊彼特式创新或毁灭的运行成本过高的情形。宏观层面看原来的劳工标准,更多是基于外生性视角阐释劳工标准与一国贸易投资等方面关系。而把劳工认证当作微观法律移植,就是要从微观视角内生性分析其机理,且分析发展中国家微观企业劳工标准移植的机制、演变规律及绩效,是一个较为新颖且现实的问题。本文尝试通过微观法律移植视角梳劳工标准文献,以探寻新发展格局下企业如何更好的执行劳工标准,从而更有效提高企业员工的收入和福利水平。

一、全球生产网络中微观法律移植问题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已突破意识形态的禁锢,很多发展中国家加入到本来是发达国家发展非常成熟的经济体制。特别是随着世贸组织的成立,更多国家为了适应贸易平台修改本国相关法律,如韩国参照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民法典的规范和制度修订民法典。法律移植通常侧重于通过政府渠道跨司法管辖区重新定位法律(如立法机关或法院),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推动法律移植这一浪潮达到顶点的强大引擎。单个国家法律改革通常从不同法律体系中转规则的片段,并将这些碎片整合成一部法律,法律的标准化或统一,特别是在全球范围内金融贸易领域,国际政府组织、半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是其标准化和协调的贡献者。

(一)“盆栽式”法律移植的困境

Dixit认为,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法律在这个领域运行成本较高、可信度较低,很难生效,这在发展中国家转型经济中表现得更明显。(4)Dixit,A.K.Lawlessness and Economics:Alternative Modes of Governance [M].Published b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221.事实上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在法律移植时,往往借助于立法机关对来自不同法系的法律片段进行整合,形成新的法律。但发展中国家在法律制定和移植中扮演较弱角色,所以过度法律标准化往往给这类国家带来很多风险。如国际劳工组织一直致力于推进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上而下的劳工标准统一。劳工标准较低既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比较优势,也是发展特定阶段既定之“原罪”。而标准统一化运动中必然有讨价还价的过程,所以劳工法律制度没有像发达国家及对应其他法律制度统一标准进展顺利。Pistor 和许成钢基于法律不完备性理论解释法律移植的效果问题(5)Pistor,K, Xu,C.Incomplete Law.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J].2003,35(04):931—1013.,鉴于法律移植无法带来完备的法律时,其替代执行机制显得非常重要。越来越多地商事个体在跨国界商业扩张活动时会把一国的商事制度移植到交易国,而商人成为替代官方的非官方法律移植的主体。

全球生产关系的变化和买方驱动的供应链的兴起,影响了面向国内消费和当地市场供应链的工作条件,表现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采购商及其主要供应商开发了生产计划和制造系统,尽可能为品牌和大型零售商提供广泛产品选择和更少劣质产品库存。这种订单波动通过泰勒工作组织解决,其产品大多是手工组装,实现生产的快速放大和缩小,需要非常灵活的劳动力供应,自然会给下游的工厂及其工人带来相关劳动力问题,这也是全球价值链中恶劣工作条件的根源。经济方面,外包给发展中国家的供应商有廉价的劳动力,且宽松的监管会降低一定成本,包括转型成本(劳动工资)和交易成本(劳动和环境条件)。考虑到交易双方处于不同空间,且商业文化和制度会有较大差异,从商业角度来看,要保证加长的供应链顺利进行的供应流,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等成为关键。只有交易成本的增加不会抵消转型成本降低带来的好处,才能确保外包盈利。

移植的法律标准或协调化通常是国际谈判和调解的产物,类似仲裁条款及全球商业合同中规范供应商行为的守则,就是在官方宏观层面正式移植无法达到预想效果情形下非官方替代执行的较好例子。相比政府立法,通过自下而上的私人途径移植可能更容易,有时能避免政治或官僚障碍,且双边达成协议可能比多方政治代表达成共识容易得多。私人承接中移植的法律不仅有私法,还包括公法(如人权,劳动法和环境法),政府和私人渠道进行法律移植之间的差异决定于各渠道在特定环境下的比较优势。随着第二次技术革命带来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基于各自比较优势的国际分工,发达国家采购商较多采购来自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较低的制造工厂甚至血汗工厂的产品,发展中国家企业在积极融入全球贸易体系的同时,越来越多地选择“点对点”的途径绑定、移植标准、合约等,这就涉及到当前特有的较为有效的微观法律移植。

(二)微观法律移植的概述

新自由主义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并购等措施建立起世界性寡头垄断,逐步在控制生产和贸易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强大议价能力支持下,跨国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合同,向发展中国家传递一种新的法律秩序,这种传输可能被解释为法律移植,且非法律制度作为契约的执行机制使得移植成为可能。这一趋势削弱公共部门对相关公司的有效监管,同时又能遏制相关活动的有害影响。越来越多的民间社会组织发起运动,谴责一些国家环境破坏、劳动条件恶劣和人权侵犯等行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形式的私人监管应运而生。一些非政府组织推动这些私人倡议,将其作为影响跨国公司相关政策执行的工具。

私人承接进行的合法移植不但非常可行,是大规模法律改革的有效途径,且可以尝试通过立法方式升级为法律移植,移植国根据实验获得信息可能更容易选择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法律进行移植。目前宏观法律移植与经济发展的研究已经十分成熟,关于微观法律移植还没有比较统一的概念,但总体来说很多学者都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阐释:一是关注微观个体的行为,不再是和宏观的国家层面有关;二是移植往往是强制性法规,如食品和药品标准,但也有非强制性的,如自愿性劳工标准认证;三是这些强制性或自愿性标准都有向法律演化、统一的趋势。

Lin认为(6)Lin,L.W.Legal Transplants through Private Contracting:Codes of Vendor Conduct in Global Supply Chains as an Example [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2009,57(03):711—744.,跨国公司通过私人合约要求供应商按照生产守则供应产品其实是一种法律移植,是一种微观领域的移植。跨国公司具有非常强的讨价还价能力,要求供应商按照指定规则生产,所以这种外部指令性移植(7)Miller,J.A Typology of Legal Transplants: Using Sociology,Legal History and Argentine Examples to Explain the Transplant Process[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2003,51(04):839—885.,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同时控制交易成本和跨国界风险。

史晋川、林锦和王婷认为(8)史晋川,林锦,王婷.跨国采购合约、供应商准则与劳工法律移植——富士康事件后一种反思[C].第九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 ,2011.,消费者偏好的改变是跨国采购合约下法律移植的一个很重要的驱动因素,供应商准则是采购商基于发展中国家法治供给不足情况下的替代机制。通过私人合约的法律移植比通过正式立法更有效率,劳工法律制度的变革与社会经济进步是同步的,偏离最优路径会导致劳工处境恶化。

Ferrando通过对欧洲四个不同国家采掘公司分析证实(9)Ferrando,T.Codes of Conduct as Private Legal Transplant:The Case of European Extractive MNEs [J].Europe Law Journal,ELJ WISH Issue,2013,19(06):799—821.,来自其公司制定的生产守则可以代理跨国公司网络中的私人法律移植。借助于公司内部系统自我调整和自我训练的规则在跨国经营中进行传播,有助于自下而上的法律移植,同时也能避免边界的约束。

通过以上学者对微观法律移植的陈述,可以看出他们各有其侧重点:Lin从节约移植成本和降低风险角度去考虑;史晋川等从消费者偏好视角去分析产生微观法律移植的原因;Ferrando更多从拓宽跨国公司的边界去看待微观移植的作用。当然同时也可看出以上学者观点的共同点:在微观领域出现规则、标准的移植是宏观法律失效或不完备情况下,跨国交易的微观个体自行制定的游戏规则的移植。既是对不完备法律的有效补充,也是对法律移植微观领域的研究,以更好地完备宏观法律移植,促进宏观经济增长。微观领域涉及规则、标准移植的案例很多,如环境标准、食品标准和劳工标准等,本文将选取劳工标准作为微观研究的对象。

二、生产守则与劳工标准认证

跨国规则制定是当今全球价值链的一个组成部分,全球价值链被描述成“规则流动的基础设施——即可持续性、公平、人权和安全的标准,跨国私人监管需要和国内治理结构进行一定的互动。后面学者也尝试探讨道德消费和各种认证制度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一)全球生产网络中私人监管的生产守则

从公共监管到私人监管的转变也源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协议,这些协议旨在通过限制国家使用非关税贸易壁垒来促进国际贸易。由于私人和自愿性标准不受世界贸易组织这些限制的约束,它们被视为在国际舞台上引入社会和环境标准的替代方法。有关全球生产网络的私人监管文献经常强调其跨国层面(10)Eberlein, B., K. W. Abbott, J. Black, E. Meidinger and S. Wood Transnational Business Governance Interactions: Conceptualization and Framework for Analysis[J].Regulation & Governance,2014,8 (01):1—21.,但对其国内表现形式的研究明确地提醒人们,对劳动条件的影响有限。以巴基斯坦为研究对象,Nadvi表明(11)Nadvi, K.Global Standards,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Global Value Chains[J].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2008,8(03):323—343.,除非私人监管深入当地环境,否则私人监管不太可能影响劳工,而Nadvi和 Reichert对马来西亚电子行业的研究表明,私人监管无法触及二级承包商。Brooks在对孟加拉国服装业更进一步的研究中认为(12)Brooks, E. C.Unraveling the Garment Industry: Transnational Organizing and Women’s Work[M].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2007:84.,关注当地环境揭示了全球反血汗工厂活动的反常结果。国际反血汗工厂运动似乎放大了当地活动家的优先事项,而不是忽视这些优先事项。Bartley和Niklas调查大量印度尼西亚服装、鞋类和电子产品工厂,包括不受生产准则约束的工厂,以及多种类型的劳工问题,也有助于分析不同形式的监管如何影响不同劳动条件的全球生产网络。(13)Bartley,T.,Niklas,E.Z.Beyond Decoupling: Unions and the Leveraging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Indonesia[J].Socio-Economic Review,2015,4(14)231—255.

尽管如此,学者们有时认为国家劳工检查比私人审计师更有能力影响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劳工条件。Barrientos和Smith基于通过审计的认证供应商的调查发现(14)Barrientos, Stephanie, and Sally Smith. Do Workers Benefit from Ethical Trade? Assessing Codes of Labour Practice in Global Production Systems[J].Third World Quarterly,2007,28(04):713—29.,有证据表明生产准则改善了“结果”标准(如健康和安全、工作时间和工资),但在很大程度上未能改善工人的“过程权利”(如组建工会或避免歧视的权利)。Locke等对51个国家的800家耐克供应商工厂进行的研究表明(15)Locke, R. M., F. Qin and A. Brause.Does Monitoring Improve Labor Standards? Lessons from Nike [J].Industrial and Labor Relations Review,2007,61 (01):3—31.,随着时间的推移,只有大约20%的工厂合规性有所改善,而近一半的工厂合规性没有改善,36%的工厂合规性有所下降。Thomsen和Coe分析认为,生产守则往往“对促进工人机构的影响有限”,因而加深了“通过此类私人监管在提高劳工标准方面进展甚微”的认识。(16)Wells, D.Too Weak for the Job: Corporate Codes of Conduct,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bour Standards[J].Global Social Policy,2007,7(01):51—74.但学者们研究发现,行为准则至少可以在某些时候改善某些做法。Barrientos和Smith对参与道德贸易倡议的11家公司及其在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的23家供应商进行了研究发现,准则往往改善了结果标准(如健康和安全以及最低工资的支付),但在很大程度上未能改善过程权利(如自由集会和歧视等)。Nadvi等分析了法规如何提高童工合规性(17)Nadvi, K., P. Lund-Thomsen, H. Xue and N. Khara.Playing against China: Global Value Chains and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International Sports Goods Industry[J].Global Networks,2011,11(03):334—354.,并努力促进合同计件工资向带薪劳动的转变,而Ruwanpura记录了生产守则的不均衡影响(18)Ruwanpura, K. Ethical codes: reality and rhetoric? A study of Sri Lanka’s apparel industry, geography and environment[C].Hampshire: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2012.,表明后者可以限制童工的使用,同时不能确保结社自由。因此,关键在于有哪些劳工问题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基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生产守则会呈现不均匀影响。首先,受公司影响的私人监管系统重点是改善提供这种合法性的劳工问题(19)Anner, M.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reedom of Association Rights: the Precarious Quest for Legitimacy and Control in Global Supply Chains[J].Politics & Society,2012,40(04):609—44.,消费者更关注结果标准(如童工和健康与安全),而不是过程权利(如工会权利)。其次,企业通常不愿意放弃管理自主权和控制权,基于全球生产网络的公司不愿意支持在某些生产决策方面挑战全球生产网络治理的解决方案,强大的工会被认为会“破坏供应链”和“削弱企业控制”,因此守则对工人集体权利的影响可能较为有限。再次,Barrientos和Smith将守则的不均衡影响归因于“技术或合规在私营部门中占据主导地位”,将劳动力作为一种非实体的生产要素,而不是与拥有权利的人联系起来。最后,守则更有可能影响成本相对较低的劳工问题。在守则合规性与重要采购标准(如价格)不冲突的情形下,采购商及其供应商基于成本效益的考量,可以进行适当的变更。(20)Ruwanpura, K. N. and N. Wrigley.The Costs of Compliance? Views of Sri Lankan Apparel Manufacturers in Times of Global Economic Crisis[J].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2011,11(06):1031—1049.

(二)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调解模式

在劳工组织、人权组织等NGO组织推动下,生产守则的运动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的“内部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的“外部守则”。一些行业性联盟、非政府组织及国际机构开始制定较为标准化的三方生产守则。第三方认证的概念吸引较多学者进行分析研究,部分原因是其已成为一种突出的“私人监管”形式,涵盖了从劳动到环境可持续性再到公平贸易的许多不同行业及对应产生的较多问题。认证某种程度可以改善公司的市场地位或帮助企业应对相关维权压力,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即使是可信的第三方认证计划也很少能达到对应的形象(21)Seidman, G. Beyond the boycott: labor rights, human rights and transnational activism[C].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2007.,工厂审计往往无法产生合规性。(22)Locke,R. M., Amengual,M.and Mangla,A.Virtue out of Necessity? Compliance,Commit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Labor Conditions in Global Supply Chains[J].Politics & Society,2009,37(03):319—51.关于全球标准和认证究竟是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它们在不同行业和国家的有效性,以及它们在更广泛的全球治理领域中的作用,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在一些国家相应的供应链中,认证制度获得了实质性的管理权力(23)Cashore, B.Auld,G and Newsom,D.Governing Through Markets: Forest Certifica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Non-state Authority[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4:78.,在跨国一级,它们与国家行为者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混合治理领域。(24)Djelic, Marie-Laure, and Kerstin Sahlin-Andersson (eds), Transnational Governanc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of Regulation[M].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25.此外,要理解认证,必须考虑有关监管理论和实践中较广泛地存在已经超出了行政程序特点的趋势(如命令和控制等),这包括一些利用市场、信息、审议以及“软法”作为监管工具的实践。(25)Schneiberg,M and Bartley,T.Organizations, Regulation, and Economic Behavior: Regulatory Dynamics and Forms from the 19th to 21st Century[J].Annual Review of Law & Social Science,2008,4(02): 31—61.

“以市场为基础”的监管呼吁引发较多政策建议,从加强产权到“总量管制和交易”。认证是以市场为基础,其影响行为的力量主要来自市场需求。这可能来自实行“政治消费主义”的最终消费者、投资者、宣传特定品牌形象的零售商或大型组织(如政府、大学)的采购许可政策。无论如何,违规行为的“代价”是由市场力量决定,而非行政当局。认证并不像总量管制和交易那样完全采用市场机制,总量管制和交易不仅利用市场来确定污染价格,而且还利用市场来确定企业提高绩效的最有效方式。由于认证计划设定了特定的绩效标准,它们依赖于市场力量,同时还嵌入了一些基于非市场形式的专业知识或道德的替代性“约定”(26)Renard,M.C.Fair Trade: Quality, Market and Conventions[J].Journal of Rural Studies,2003,19(02):87—96.或“价值订单”。(27)Boltanski,L and Thévenot,L.On Justification: Economies of Worth [M].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6:45.

社会和环境认证倡议也是一种自愿方案。在所有的自愿项目中,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企业都必须有一定的参与动机,这就造成了严格性和参与性之间的紧张关系。(28)Potoski,M.and Prakash,A.A Club Theory Approach to Voluntary Programs in Matthew Potoski and Aseem Prakash (eds), Voluntary Programs: A Club Theory Perspective[M].Cambridge: MIT Press,2009:75.此外,由于大多数认证项目是私营的(除了政府赞助的生态标签),它们不仅面临着建立权威的挑战,同时还需获得企业的支持。再加上参与者可以轻松退出并制定自己的标准,这就建立了一个复杂的信誉政治。认证计划可以与其他常见形式的自愿监管区别开来,主要是在监督和验证方面。虽然许多良好行为准则和原则(如行业准则、全球契约)缺乏监督或仅仅依靠自我报告,但这里讨论的认证计划通常包括第三方系统,用于监督“实地”绩效。与那些确实需要外部审计的准则相比,认证系统更进一步利用审计授予某种“批准印章”。

三、劳工标准移植的微观机理

劳工标准国际化可以通过两个平台实现:第一是政治平台:发达国家政府与发展中国家政府;第二是民间平台:发达国家公司与发展中国家公司。由于司法体制和程序设计方面的原因,劳工标准往往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民间劳工标准的推行这一市场行为会对企业产生相当大的约束力,从而在客观上起到了辅助司法和执法的作用,降低了司法和执法成本。而微观企业劳工标准的移植涉及的主体主要是买方和卖方,对应文献主要有下面三类:

(一)基于买方和卖方行为视角的研究

Henkle从买方的视角进行研究,认为SA8000给供应商更多的信任,使得侵犯人权的风险降低。(29)Henkle,D.. Gap Inc. sees supplier ownership of compliance with workplace standards as an essential element of socially responsible sourcing [J]. Journal of Organization. Excellence,2005,25(01):17—25.Ciliberti等认为合同和信任是协调供应链过程的两个机制,当合同不完备时,信任就显得尤其重要,SA8000在解决合同不完备和建立新合作商信任时显得非常重要,但对第二、三层供应商的间接协调作用较小。Miles 和 Munilla认为SA8000能够通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30)Miles,M.D.and Munilla,L.S.The Potential Impact of Social Accountability Certification on Marketing:A Short Note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4,50(02):1—11.,使得供应商能够自觉地遵守该规则,同时提高企业在生产环节中的地位,提高供应商的可信度。但是它的影响程度和公司规模有很大的关系,大型企业比较重视企业的信誉度,而且实行该制度所需要的成本也相对较低,所以一般乐于实行;但对小型公司来说,受限于既有成本和认知度,导致很难高标准执行该制度,从而限制了小公司的快速发展。Wolters认为由于政府干预、文化匮乏、经济落后,发展中国家第二级和三级的供应商很难达到认证标准的水平。(31)Wolters,T.Transforming international product chains into channels of sustainable production. The imperative of sustainable chain management [J].Greener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2003,43(08):6—13.Ciliberti等认为(32)Ciliberti,F;Pontrandolfo,P.and Scozzi,B.Investigat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upply Chains:a SME Perspective[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08,16(02):1579—1588.,缺少严格的规制或者政府的不作为,供应商信息反馈的困难、文化和语言的差异,同时缺少和供应商充分沟通的工具,使得机会主义更容易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所以监督显得尤为重要。Muller 等观察到,仅是生产商认证,而非第二、三级供应商认证意味着认证公司没有对工作条件负责,未来的认证应该围绕中心地点展开,包罗供应商所有地点,这样可以尽可能多地监督到厂商的工作条件。从供应商角度,Stigzelius 和 Mark-Herbert认为买方不支持成为实施SA8000的一个重要障碍。(33)Stigzelius,I.and Mark-Herbert,C.Tailoring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to Suppliers:Managing SA8000 in Indian Garment Manufacturing[J].Scandinavian Journal Management,2009,25(01):46—56.买方不分担供应商遵守标准的成本,而且没有合同保证标准代表一个安全投资,所以遵守标准的同时又要保持对买方有吸引力的价格是很困难的。

(二)关于认证方选择的研究

一些学者认为,在认证过程中,使用第三方进行认证,设置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供应商的相关资质也要进行监督,最后公布相应的结果,从而提高信息的可靠性。除此之外,还有一方、二方的认证。所谓第一方认证主要是供应商自己进行的认证,第二方认证是买方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的认证。(34)Dewally,M.and Ederington,L.Reputation,Certi?cation,Warranties and Information as Remedies for Seller-buyer Information asymmetries:Lessons from the Online Comic Book Market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6,79(02):693—729.Hwang等通过二方和三方认证的对比分析(35)Hwang,I;Radhakrishnan,S and Su,L.Vendor Certification and Appraisal:Implications for Supplier Quality [J].Management Science,2006,52(10):1472—1482.,认为三方的认证所花费的成本较少,相比二方认证,第三方认证没有相应的监督成本。Lepoutre 和 Heene认为(36)Lepoutre L.,Heene A.Investigating the Impact of Firm Size on Small Business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Critical Review[J].Review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2006,67(03):257—273.,小公司迫于大客户的压力较多采用的是第三方认证,而且由于其较弱的议价能力,所以还需要加强和其他公司的合作,促进自身的发展。相比较大公司资金丰富,小公司参与企业认证较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成本较高,所以经常被要求第三方认证而不是第一方或二方认证。当然,小公司也面临同样解决不好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较多问题。

(三)微观机理的经济学分析

Ciliberti等认为,SA8000减少了供应链上的交易成本,这样的标准代替了合同大部分,守则通过事前和事后影响交易成本,事前阶段主要是协商和搜寻成本较少,因为采购商选择供应商只需看其有无认证。(37)Ciliberti,F;Groot,G.and Pontrandolfo,P.Codes to Coordinate Supply Chains:SMES’Experiences with SA8000 [J].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2009,14(02):117—127.事后阶段是监督和执行成本的较少,因为第三方只需认真对待监督审证的工作即可。认证减少信息不对称但不能完全解决,公司和客户必须在SAI框架内依赖并信任第三方。Ciliberti等把企业认证问题纳入到委托代理的框架内分析(38)Ciliberti,F;Groot,G.and Pontrandolfo,P.CSR Codes and 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s in Supply Chains: Four Case Studies [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1,19(03):885—894.,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两个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作者通过四个案例来解释生产守则(SA8000)如何帮助没有讨价还价能力的中小企业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生产守则特别涉及到第三方认证,可以通过供应链与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商交换信息,通过协商准供应商可以通过接受认证或开启认证过程来大大减少逆向选择。就道德风险这块,风险规避型供应商会较好遵守守则,但守则的局限在于无法剔除那些有机会主义行为的供应商,这就需要采购商借助地方非政府组织诠释和保护这种行为,同时加强第三方对供应商的监督。

四、我国企业劳工标准移植的研究

进入21世纪后,处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正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阶段,也频繁受到安全、公众健康、环境保护等社会管理领域矛盾及低效行政垄断等问题的困扰,社会公平正义的完全实现尚需时日。核心劳工公约是社会公正的基本条件,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带来的一系列市场失灵,社会性规制也加速从国外向中国扩展延伸。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道德责任运动通过一系列商业力量倒逼中国供应商满足劳工制度要求,中国有关规章制度虽然赋予劳动等部门监督权,但未规定任何法律责任或惩罚办法,所以劳工认证得以自愿性形式展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完善中国劳动法律规范提出新的要求,表面上是微观个体外部命令式社会性规制跨国延伸,实则涉及国与国之间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劳工制度的演化和博弈。当然,在特定时期这也是交易成本较小的移植形式,很多学者基于微观视角对劳工标准微观经济学机理展开了分析。

中国40多年的渐进式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劳工标准认证作为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入场券”和发达国家消费者推行的“道德标签”,在中国移植进程中也是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调节下采取“自愿性”认证的渐进行程。国际劳工标准与中国劳动立法的融合模式是选择纳入?或者混合并行?前者比较简单,但某些条款脱离现实发展阶段,将有损经济和社会发展。近些年,相关学者研究中国企业劳工标准问题的文献也不断增加,更多学者尝试从企业内、外部影响因素分析其现状。Chan将我国的劳工标准和墨西哥进行比较分析(39)Chan,A.and Robert,J.R.Racing to the Bottom:International Trade without a Social Clause [J].Third Word Quarterly,2003,24(06):1011—1028.,有两个非常重要因素影响我国企业劳工标准的执行:我国国内的户籍制度和工会的力量,在这两个因素中,工会是内部的原因,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工人正常福利待遇的提高。Ngai基于对2002—2003年间两个中国服装企业供应商的研究发现(40)Ngai P.Global Company Codes of Conduct,and Labor Conditions in China: A Case Study of Two Factories[J].China Journal ,2005,54:101—113.,投资一定费用用于员工宿舍建设的供应商的工作条件要比没投资的供应商好。Niklas通过相应的研究分析表明:中国供应商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41)Niklas,E.Z.Revisiting Supplier Compliance with MNC Codes of Conduct: Recoupling Policy and Practice at Chinese Toy Suppliers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4,119(01):59—75.,存在不按照约定遵守瑞典厂家要求的情况,在生产的过程中,减少相应的程序来欺骗零售商;除此之外,由于经济利益的关系,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相关的生产、零售部门及雇工会逐渐放松对约定好的相应规则的执行。Chan通过对锐步公司在福州和台湾两个供应商的生产过程进行相应的调查(42)Chan,A.Challenges and Possibilities for Democratic Grassroots Union Elections in China [J].Labor Studies Journal,2009,34(03):297—317.,得到在实际的工业生产中,通过工会,能够保障工人相应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方式也只是暂时的,当生产的成本有较多降低时,由于工厂的管理方掌握主动权,同时中华总工会又会参与谴责跨国公司对中国制度及其运行的干扰,所以工人的权益还是无法保障,血汗工厂的条件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性变化。通过对研究为沃尔玛供货的中国服装和玩具企业的劳工标准执行度研究发现,供应商在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的要求上违反生产守则规定。(43)Chan A.,Siu K.Analyzing Exploitation:The Mechanisms Underpinning Low Wages and Excessive Overtime in Chinese Export Factories[J].Critical Asian Studies,2010,42(07):167—190.

有学者从外部性视角基于对2000年初耐克关于中国和越南供应商的研究发现,如果买卖双方的关系从简单的市场操作到相互的合作关系,生产守则的实施更能提高工人的权利。(44)Lim,S-J. and Phillips,J. Embedding CSR Values:The Global Footwear Industry’s Evolving Governance Structure[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8,81(01):143—156.另一些学者对生产守则遵守程度依赖于供应商的大小,正常而言,小企业(1 000人)较大企业(10 000人)更易遵守劳工标准。(45)Locke, R.Amengual,M and Mangla,A.Virtue out of Necessity?: Compliance, Commit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Labor Conditions in Global Supply Chains[J].Politics & Society,2009,37 (03),319—351.同时认为,生产守则的遵守与供应商国外所有权正相关。在对锐步公司中国的供应商的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相应的生产守则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而且由于成本的增加,“血汗工厂”状况更加严重,议价权较高的采购商没有和供应商分担成本、中国国内GDP竞争及ACFTU无作为成为劳工标准向下竞争的重要因素。Bartley 和 Zhang通过对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查分析得知,很多公司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劳工标准,但是它在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快速发展以及推动在中华总工会的劳动代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公司守则能够提高工人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应继续发挥相应的私人标准的角色,即使目前没有占绝对主导作用,也能帮助境内对劳工权利、福利等的认知及工厂开放交流的渠道,所以这样的劳工标准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体现了我国劳动体制和国际体系融为一体的过程。Niklas在对2004—2009年中国四个玩具供应商的研究时发现(46)Niklas,E.Z.Revisiting Supplier Compliance with MNC Codes of Conduct: Recoupling Policy and Practice at Chinese Toy Supplier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4,119(01):59—75.,2009年除了生产守则中的加班和工人保险没有很好安排外,绝大部分生产守则都较好遵守,同时认为生产守则的政策和实施如要更好结合,需要以下四方面的条件:一是增加外部需求和监督;二是改变外部需求的类型;三是内部化外部需求;四是在组织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实施压力时,更多缔结信任关系。

近年来相关中国学者开始从微观视角分析企业劳工标准执行的内在机理。史晋川、李贤祥(47)史晋川,李贤祥.基于买方市场的劳工标准移植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10):38—47.用信息租模型分析基于产品买方市场的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移植的特征时发现,发展中国家高劳工标准的存在是供应商追求信息租金和采购商追求真实剩余之间博弈的均衡。同样在对发展中国家产品卖方市场研究时发现,供应商的劳工标准趋于最低要求水平是供应商通过卖方市场势力帕累托改进的结果。(48)史晋川,李贤祥.基于产品卖方市场的劳工标准移植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01):154—167.李贤祥在对劳工标准信号的作用分析时发现,当供应商风险偏好为中性及劳工标准呈现为规模型和效率型正外部性时,最后劳工标准执行度较高,供应商的净收益较之前提高较多。考虑到信息传递成本及最低标准等有限责任信息租,供应商与采购商要满足委托代理的过程,采购商还必须多支付相应的代理成本;类似经验品属性决定对应企业劳工标准执行中会产生挤出效应,所以通过长期的声誉机制维持较低合约激励。市场机制使得具有不同筛选要求的认证与非认证企业,在竞争中会达到企业劳工标准内生筛选均衡,劳工标准认证又会在一定的时间通过内在相关规则约束及持续改进的正反馈机制产生生产效应。

五、总结及研究展望

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和法律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明显,而跨国界商事主体一直都是法律移植的主要推动力量。决策主体选择宏观还是微观法律移植,不过是依据不同需要进行制度供给的路径选择,通过私人采购合约的散点式劳工标准移植,在特定阶段比通过正式立法更有效率。本文尝试从微观法律移植视角对企业劳工认证标准进行研究,在梳理劳工标准文献时发现,内生性的研究主要是从数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使用动态优化及博弈论工具进行相应的研究目前相比较少,且主要是基于宏观层面的分析。而微观视角的分析也主要基于微观个体行为的研究,很多是基于买方市场的分析,且大都是陈述性的介绍。而在研究的过程中,如果将劳工标准认证看作微观法律移植,就是要从内生的角度进行机理分析。借助劳工标准认证外部命令式微观法律移植,一方面渐进融合西方较为成熟的宏观法律移植理论,同时也结合转轨国家法律移植经验教训。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在短短几十年间就经历了西方国家上百年变革的国家,在吸收国家劳工组织相关条约的同时,还要考虑原先制度惯性的约束。如何寻求合适的路径来移植劳工法律制度?很明显,相比转轨国家那种事后被证明失败的“休克式”移植,这种通过劳工认证形式的渐进式微观移植应该更加适合我国国情,所以这样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坏非常重要的就在于能否解决好个体逐利性和信息不对称两个约束条件,信息有效性、激励相容性及资源配置有效性成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阶段,而劳工标准认证也在从原先的“便不便宜”的成本节约型到现在“有没有”“好不好”的数量质量提升型转变。从“两头在外”的双循环到现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变化,微观法律移植视角的劳工标准研究不仅要尝试解决不同企业之间的劳工标准为什么会呈现明显差异的问题,更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原先外部命令式劳工标准到自主内生高质量劳工标准提高的动力机制。通过相关的资料研究和数据分析,结合不同市场结构微观个体议价权的不同,研究买方和卖方博弈之后的均衡劳工标准的确定及对应市场绩效的评价。相应的劳工标准移植在微观视角下问题的研究,需要系统回答劳工标准向下竞争的原因、提高企业劳工标准的信息传递机制、声誉机制、制度内生演化机制问题。由此可能分析得出的新发展格局下企业劳工标准发展模式及对接国际高标准要求的实施路径,既是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哈佛学派的S-C-P范式的应用,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应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贸易反倾销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充分实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社会效益,是下一步需要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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