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023-01-08
广西城镇建设 2022年6期
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按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建立全域普查、认定公布机制,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清单。同时,通过编制实施保护规划、保护方案、保护图则,把保护范围划出来,并进行挂牌保护。
《实施方案》明确,既要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也要充分挖掘并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
《实施方案》要求,除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之外,对于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历史地段也要纳入保护范畴。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