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的若干思考
2023-01-07盛越
盛 越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湖南 长沙 410000)
0 引言
当前,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轨道交通工程作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相较于其他建设工程,具有涵盖专业多、专业性强,工期要求高的特点,这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笔者在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时,发现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在诸多质量管理环节仍存在问题,尚须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1],以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
1 关于钢筋连接的质量监督
1.1 直螺纹套筒的进场验收
地铁车站中钢筋连接以直螺纹连接为主,依据 JG/T 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套筒出厂的包装、标识、原材控制及出厂检验等均有明确要求,依据JGJ 107-201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套筒进场必须提供各种规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然而,直螺纹套筒生产行业并不规范,鲜有厂家能够提供完全符合规范标准的产品。作为钢筋工程中重要的构配件,施工、监理单位在套筒进场时对于直螺纹套筒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及产品把控仍不严谨,认为只要钢筋连接件抗拉强度合格即可,殊不知套筒的原材质量直接影响钢筋连接的拉伸性能。规范中对于直螺纹套筒进场后需要进行的复验内容也不够明确,这可能也是导致直螺纹套筒生产行业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因此,必须加强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强化规范标准的学习,严格执行材料进场的报验制度和监理的核验制度,对“非标”产品应坚决予以退场。同时,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应尽快更新相关规范标准或出台相关地方标准。
1.2 直螺纹连接的试验检测
JGJ 107-201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前应进行机械连接工艺性检验,并按套筒规格、套筒厂家、套筒所连接钢筋的厂家分别送检,工艺检验项目应包括拉伸极限强度和残余变形。实际工程中,部分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不同厂家生产的钢筋分别送检工艺试验,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工艺检测报告也并不符合规范要求。此外,施工现场直螺纹连接的见证取样送检基本不能真实反应代表部位的实体质量,送检件并非直接从实体中随机截取送检。
因此,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钢筋机械连接的工艺检验抽查,并通过飞行抽查的方式,加大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测力度,以确保工程钢筋连接质量。
1.3 直螺纹连接实体质量控制
不同的施工班组,钢筋加工(包括钢筋切割、抽丝、端部打磨等)及直螺纹连接质量参差不齐,断丝、端头不平、丝扣不足和外露丝扣较多等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切实加强实体工程质量。
2 关于地下车站部分桩基的验收监督
建筑桩基检测工作是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至关重要的环节,桩基检测结果体现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水准,直接关系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然而,在轨道交通工程中,部分桩基受条件制约无法进行检测,如地下车站抗拔桩的检测和基坑竖向支撑临时立柱桩的检测,难以达到设计文件和规范的验收要求,这也成为一项验收监管漏洞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通过翻阅多个车站不同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可以发现,设计说明对抗拔桩一般都要求检测桩身强度、完整性,并采用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验抗拔桩的抗拔承载力。但大多数设计单位并没有考虑到基坑内受限于有限空间,一般没有条件做抗拔静载试验,施工单位往往开挖至基底后仅进行桩身质量检验(即完整性检验)后直接进入主体结构的施工,验收时对于未完成的检测内容相关责任主体也未明确给出处理意见。
另外,基坑竖向临时立柱桩一般需承担横向水平支撑的自重荷载及铺盖板以上的路面荷载等,特别是对于盖挖法施工的地下车站,临时立柱桩的竖向承载能力直接影响基坑安全,设计文件也往往提出要对承受竖向荷载的桩基进行静载检测。根据施工工序,开挖前临时立柱桩及格构柱已施工完毕,基坑范围内桩体为空桩,对该类型桩基做静载试验明显是行不通的,因此施工单位也常常忽略这类桩的检测。严格来说,依据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围护结构分部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并不完整。
基于上述这两类型桩基的验收问题,该如何消除隐患?依据 JGJ/T 403-2017《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当传统静载试验条件受限时,基坑内桩基可采取自平衡静载试验。因自平衡静载试验需预埋荷载箱和复核桩下部反力维持情况,故应当在设计阶段提出这类桩采用自平衡法试验,并明确荷载箱预埋位置及检测荷载控制值。这也侧面反映出高质量施工首先要求高质量设计,要加强设计阶段的图审工作及监督介入力度。
3 关于附属通道顶管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
地下车站出入口作过街通道时,受地面交通及地下重要箱涵管线影响,以及工期制约条件,越来越多的采用顶管法施工,如长沙地铁 5 号线、6 号线多个车站出入口采用了顶管法。然而,目前顶管法仍以市政管道的顶管为主,对于这种应用于轨道交通的大断面矩形顶管技术尚未形成标准化施工体系,针对管节的制作及成型顶管的验收无具体标准。根据长沙地区已完工的出入口工程的质量监督经验,总结了顶管法施工在管节制作及成型顶管的验收重点。
3.1 管节制作验收
大断面矩形顶管管节为立式浇筑成型的钢承口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管节的生产过程应当实行驻厂现场监理,对原材检验、工序检查、成品试验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督。出厂前应进行管节型式检验及标识,型式检验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外观质量及管节尺寸偏差。混凝土管节进场时混凝土强度、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管节表观应无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管节端面混凝土应平整、光洁、密实,承口、插口的工作面应光洁,钢套环应无焊瘤、毛刺、锈斑等现象。
结合长沙地区顶管法工程经验,管节尺寸和主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参考市政管道工程及盾构工程相关规范相关要求,综合取值如表 1 所示。
表1 管节几何尺寸和主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管节的验收可参照盾构管片 10 环作 1 个验收批次,即每 10 节管节作 1 个验收批,验收的组织和程序要求参照盾构管片执行。
3.2 成型顶管质量验收
参考市政管道工程及盾构工程相关规范的取值,并结合长沙地区顶管法工程经验,顶管施工贯通后结构的允许偏差如表 2 所示。
表2 顶管施工贯通后结构允许偏差
施工完成后顶管洞门接口、节间嵌缝及注浆管处易发生渗漏,须逐节检验,并须满足设计要求。为防止管节背后存有空洞不密实或管节上部地层有脱空区域,建议验收前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管节背后及管节上方地表进行地质雷达探测,以确保路面行车安全。
4 关于工程资料的监督
工程资料是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的积累、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追溯的有效手段、工程标准化水平的重要载体[3],但目前轨道交通工程实际的资料管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料与现场不同步,检验批及原始记录滞后于工程建设进度。项目部对于工程资料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资料员配备不足,且资料员专业素养薄弱。
2)内容编制混乱,缺乏真实性。因轨道交通工程的特殊性,许多检验批表格没有标准模板,一些资料员生搬硬套,随意编造数据或者数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导致无法客观反映工程质量,难以追根溯源。
3)资料管理意识不足。部分技术人员及监理只签字不审核,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缺乏管理,甚至存在代签现象,直接影响法律责任划分。
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监督抽查力度,着重检查原始记录资料及隐蔽验收记录,督查工程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并与监理资料进行抽查核对,保障工程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
5 结语
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在于人,而轨道交通工程基于其施工工艺的全面性、复杂性和新颖性,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都很高。作为工程监督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交底工作,对工程实施分阶段和分重点监督交底,既包括对监督工作程序、内容的宣传和贯彻,也是对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提出相应要求。在建筑业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当下,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督执法人员不仅要严格执法,更应科学监督,拓宽相关专业领域知识,逐步提高加强监督工作效能。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