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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2023-01-07

广西城镇建设 2022年7期
关键词:自建房建设厅自治区

许显辉在广西分会场参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并召开专题会议

7月8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调度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展,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部际协调机制召集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部际协调机制副召集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许显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掌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在广西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现场会结束后,自治区副主席许显辉随即召开研究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现场会精神有关工作。许显辉强调,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性、全局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加大排查力度,加快整治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黄诗谊 刘文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大会

7月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大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汪夏明主持会议。韦可飞、叶云等厅领导参加会议。

唐标文指出,一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属性进一步“红起来”。

唐标文要求,全厅党员干部要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实施好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等“两大行动”,推动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三大发展”,防范好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四大风险”,确保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平稳健康运行。要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黄金玉 刘文华)

唐标文到三江、都安调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7月20至2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率队到三江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调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唐标文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百日行动”攻坚战和长效管理持久战,统筹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

唐标文指出,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地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对于燃气安全,相关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对于传统村落保护、村级垃圾处理,各地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紧抓好相关工作。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管理维护,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地要因地制宜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充分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秦钟明)

广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初步鉴定工作

7月2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暨“百日行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初步鉴定技术培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汪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工作重点,科学有序组织开展初步鉴定工作;要认真严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初步鉴定工作,做到排查范围要“全”,排查过程要“严”,鉴定结论要“准”。要加强工作经费、工作生活条件、安全风险管控等要素保障,强化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按照既定时间完成初步鉴定工作,确保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攻坚取得圆满成效。

在“百日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区各地通过广泛发动基层干部开展地毯式摸排,目前共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56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8358栋。第二阶段工作中,全区各地将组织本地区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专业高等院校,以及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参建单位的专业技术力量约1万人,对辖区所有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出具初步鉴定结论,将相关初步鉴定信息录入系统。与此同时,还安排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300多名技术能力过硬的专家到各县(市、区)进行驻点指导。(黄金玉)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座谈会部署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7月8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国雄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实现安全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会议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突出做好行业监管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能力整体提升;要强化监督执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督办制度,迅速启动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调查;要积极宣贯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同时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扩大智慧工地、智慧监管试点,助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胡田田 韦威)

广西大力实施“引进来” 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特许核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通过进一步优化资质审批管理,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优秀区外建筑业企业,带给广西先进的管理理念、施工技术和生产方式,引领广西建筑业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通知》主要对区外建筑业企业如何在区内申办包括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在内的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了相应的核准条件、核准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从而吸引区外交通、水利企业等其他行业企业“落户”广西。

《通知》还对获得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在一定时间内满足相应的人员、业绩、产值,以及5年内母公司必须持有子公司60%以上股份,且不得迁出注册所在地等规定,鼓励企业扎根广西长期发展,并倒逼企业做大做强,为广西建筑业发展作出贡献。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对获得特许资质企业的管理事项,要求各市按照企业承诺事项的时间节点对其承诺事项进行核查,对未达到特许核准承诺要求的企业,将依法撤销其特许资质。(胡田田 苏委武)

广西4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获全国推广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做法,形成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三批)》,向全国推广。广西有4项经验做法入选。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广西贯彻“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任组长、20个自治区直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县成立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共有14个设区市、74个县区成立了领导小组。

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力度。广西在本年度政府一般债发行额度中安排1.58亿元,专项用于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3.3万套(间)改建和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广西重点聚焦产业园区、教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大中专毕业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需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需要的乡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加强宣传引导,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展改革、教育、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全区高等院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视频会,向全区87所高校宣贯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并答疑解惑。各高校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原则,新增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约7500套(间)。(姚琳尹)

广西今年投资5.28亿元改造5502户农村危房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2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广西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安排,明确今年将完成5502户农村危房改造,7月全面开工。

《方案》提出,同时具备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这3个条件,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此外,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方案》要求,各地要主动公开改造政策和有关标准,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操作。陆地边境一线危房改造要以原址翻建为主;要完善农房功能,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加强特色塑造,保护传统民居。

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87万元,自治区本级补助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6636.88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1925.7万元。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将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由乡镇、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乡镇、村委会或施工单位。(王凌云)

广东: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

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巡查工作安排在2022年7月至11月进行。

巡查组根据各市报送的在建项目清单,按照随机原则抽取受检项目,每个地市抽查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个。此次巡查主要从以下范围抽取巡查对象:一是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二是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三是市政工程项目;四是涉水工程项目;五是近两年事故多发的工程项目类型等。

《通知》要求,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行全覆盖复查复检。对自查自纠开展不力的,或未认真整改消除专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对逾期不完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实施建筑市场信用惩戒。

如发现仍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一律对相应责任主体处以暂扣直至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限制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承揽业务;对未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且冒险施工作业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广东日报》)

山西:力争三年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从现在开始,山西省针对城乡自建房安全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专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地要对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在城市,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还将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

山西省明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自建房,采取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来源:《中国建设报》)

江苏:发布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清单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适宜推广应用技术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

《手册》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技术研究,形成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环境宜居、资源节约、运维管理六个方面的改造技术清单,适用于江苏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

《手册》整合了全龄社区、适老社区和儿童友好型社区等理念,提出了基础设施改造和不同年龄居民需求的公共空间优化等技术体系,为科学编制改造方案提供了技术支撑。《手册》按照技术简介、技术应用和相关规范3个方面,逐个提出技术要点,提供“菜单式”改造清单。比如,对于不少老旧小区存在的“飞线”充电问题,《手册》指导在改造中安装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设施时,应注意充电设施与相邻建筑距离不小于5米,方便居民用车及满足安全要求;充电桩安装到车棚内的,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在设备或者插座上安装挡雨板;每个充电桩都在合适的位置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宜隐蔽,位置不宜过远。(来源:新华网)

河北:印发指导图册助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日前,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编制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以下简称《指导图册》)。

《指导图册》遵循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施工扬尘达标排放为目标,从基本规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现场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5方面出发,将“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使用。同时,考虑到工程项目类别、建设地点、技术特点以及施工环境等差异因素,《指导图册》还针对部分内容提供了多种方案供相关单位选择实施。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指导图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防尘、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鼓励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具体情况对《指导图册》做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来源:人民网)

海南:发布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海南省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在系统一体化设计方面,《标准》贯彻了装配式内装修系统化、集成化、一体化设计理念,协调各专业要求,统筹各阶段需求,依托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在消除质量通病方面,《标准》要求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方法,解决传统施工现场湿作业多、施工精度差、工序复杂、建造周期长、依赖现场工人水平和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在设计、制造与运输、施工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使用维护各阶段均强调对质量的要求,同时要求采用BIM技术,保证部品部件及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在绿色健康方面,《标准》要求通过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与部品部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升室内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降低不良环境对建筑的影响,实行绿色施工等措施实现绿色健康要求。在高性能方面,《标准》对装配式内装部品和设备管线等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以及建筑结构受力、防火、节能、隔声、卫生防疫等均提出设计施工方法和品质要求,并在“工程质量验收”章节中提出了相应性能要求的检验方法,兼具指导性和落地性。(来源:《海南日报》)

厦门: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

据厦门市政府官网消息,厦门市将围绕智治、兴业、惠民三大方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为厦门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注入更加强劲的数字动能。

厦门市将从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资源、数字社会、数字基础设施以及数字化发展环境6个方面,实施38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适度超前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厦门将全面推进“双千兆”光网城市建设,按照“以用促建”的思路,力争2022年新建5G基站1万个、5G虚拟专网50个。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和系统应用,推进新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交通运输、物流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东南智慧供应链产业园、城市级车路协同及数字化智慧出行示范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BRT线路专属路权优势,打造精准公交、夜间无人驾驶物流等示范应用。建强城市大脑中枢,加快提升数据赋能、技术赋能能力。建设统一应用支撑平台,集约化提供用户管理、身份认证、城市信息模型(CIM)、电子支付等技术能力,赋能各区各部门应用建设。(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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