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连翘产业发展对策探讨
2023-01-06曹仁
曹 仁
(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山西 大同 037000)
山西省现有特色经济林126.267 万hm2,年产值约150 亿元,其中连翘等灌木经济林35.667 万hm2,占28.2%,在特色经济林产业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全省连翘产业发展仍处于粗放型经营阶段,对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认识不足,构建全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兴业态的举措不多,在做好让三晋大地美起来、绿色产业火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的“后半篇文章”方面,还需要认真分析、深入研究。
1 连翘产业发展优势
1.1 连翘资源分布广泛
山西省连翘自然分布广、品种优势大、果实品质好,自古以来就是道地产区。全省现有连翘(人工+改造)面积20 多万hm2,亩产值在150 元以上,总产值已突破5 亿元大关,主要呈现3 大片,即太行山连翘带、中条山连翘带和太岳山连翘带,集中分布在50多个县(市、区),其中主产县25 个,占全国42 个主产县的60%。得天独厚的连翘资源优势,为打造规模化工业原料林奠定了重要基础,使资源优势不断向经济优势大踏步、跨越式转变成为可能。
1.2 国家联盟助推前行
2019 年4 月,连翘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落户山西,该联盟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首批110 个国家创新联盟之一。该联盟成立以来,重点帮助解决连翘经营管理标准体系不完善、良种化推广力度小、野生资源产量低、人工种植不规范、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知名品牌少等“卡脖子”问题,切实有效扭转掠夺式采摘、粗放式经营、初加工利用、无序化竞争的现象。2020 年12 月,山西省“连翘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2020 年度高活跃度联盟。
1.3 林草系统鼎力扶持
党的“十九大”以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小灌木,大产业”工作格局。在稳定发挥灌木林生态效益的同时,启动天然连翘林改造试点;推广连翘提质增效项目先行先试;发布《连翘人工林培育技术规程》《连翘天然林抚育管理技术规程》;重点以乡土树种野生资源改造为突破口,采取改造与新建并举、技术集成与改革创新同步的办法,大力发展连翘特色经济林,促进连翘产业提档升级。
1.4 政府层面加油助力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立足推动乡村振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革破题、科技带动等措施,多维度促进全省连翘产业不断向“集聚、集群、集约”方向发展。从2020 年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突出强调构建“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到山西(长治)中药材商贸平台建设规划的加快实施,再到山西药茶成功研发上市,政府层面出重拳托举全省道地药材发展,为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铺就了坦途。同时,《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于2020 年7 月1 日正式施行,全省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促进经济林发展在全国尚属首例,这标志着包括连翘在内的特色经济林发展走上了法治保障的快车道。
2 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
2.1 推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要顺应市场需求
连翘具有抗菌、清热、镇静作用,是一种集药用、食用和观赏等价值于一体的优良经济林树种。其叶和花均可制成茶叶,还可开发成保健品、食品、饮料等系列产品,必须充分挖掘利用全省丰富的连翘资源,让其更具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绿色、环保等理念的时代背景下,可以尝试依托集中连片的连翘林举办观花节、文化节,建立连翘主题公园,吸引人们观光旅游、赏花踏青,打造区域生态旅游的新景观、新业态,实现林业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互促共赢。
2.2 推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科学经营管理
积极探索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的原料林基地及深加工企业,促进连翘全产业链发展。加快连翘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一整套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到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充分发挥连翘产业国家创新联盟作用,整合国内外连翘发展的前端科技,吸收国内外专家智库力量为连翘产业发展集思广益、出谋划策,拓展连翘发展思路,不断创新连翘产业发展机制。重点要围绕连翘种苗繁育、良种选育、造林技术、改造模式、果实采摘、深加工等方面,加大科研技术研究攻关力度,为连翘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2.3 推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创新经营机制
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探索创新改革发展新机制,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林地流转的租赁、承包、入股等制度办法,丰富股权量化方式,深入研究将连翘资源集中流转给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统一管理的模式,把林地经营权流转起来,不断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切实让农民从中获得持续稳定的林业资产性收益。要按照适度规模、精细化管理的发展要求,在改造现有天然林的基础上依托国土绿化工程项目,适度新发展连翘人工林,形成一批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优势产区和产业集群。
3 推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3.1 进一步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依托各地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连翘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改造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发展林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切实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流转交易、资产评估等服务工作。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大户+村集体+农户”等模式,把林地经营权的评估价值、项目补助资金等折股量化后,以股本形式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连翘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2 进一步加快科学经营步伐
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尊重市场规律、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以市为单位编制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连翘产业发展。科学进行改造经营,通过组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加强改造技术培训,按照技术规范实施,确定专人进行全过程服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建设质量。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核心技术,打造自主品牌。加工企业要重点围绕产品精深加工等各个环节,采取“企业出题、专家攻关、成果共享”的模式,整合利用省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资源,加强连翘产品深度研发,开发更多的高附加值产品,提高连翘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
3.3 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的积极性
多层面创新投融资机制,把土地流转过来,进而把工商资本引进来,把金融资本撬动起来参与连翘发展。积极出台相应补贴政策、整合涉林资金项目,加大对连翘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完善小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农机补贴、政策性担保与贴息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延长形成种植、加工、销售等完整的产业链,积极探索生产高端化、精细化的连翘产品。要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将连翘基地的道路、水电、办公、生产厂房等纳入区域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简化连翘产业发展项目在企业注册、占地等方面的审批程序,方便投资主体进驻,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