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对策分析
2023-01-06朱小兰
朱小兰
(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临汾 041000)
山西省黄河流域涵盖全省11 市86 县(区、市),流域面积970 万hm2,是国家“十三五”期间“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全面加快山西省黄河流域造林绿化步伐,统筹整合利用生态旅游资源,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1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
1.1 林草资源大幅增长
坚持把造林绿化作为林草建设首要任务,整合布局“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环京津生态屏障建设等国家级、省级林业工程,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每年实施营造20 万hm2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26.67 余万hm2,初步建成了以北部风沙区防风固沙林、吕梁山中南部水土保持林、汾河上游水源涵养林、沿黄河地区经济林及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为骨架的区域防护林体系,流域内森林覆盖率由2011 年的不足20%上升到2019 年底的24.87%,修复退化草地5 067hm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林草资源总体上呈现数量持续增加、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1.2 城乡颜值整体提升
坚持绿化彩化财化有机结合,科学推进绿化工程实施,在黄河流域晋西北风沙区建成了百万亩连片的人工林基地,在晋陕峡谷建成了600km 的绿色长廊,60%以上的县建立城郊森林公园;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流域内长治、晋城2 市完成创建,太原、运城等2 市10 县完成创建备案,河曲等10 县积极进行申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每年完成村庄绿化400 个,有26 个村获得“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有189 个行政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认定。
1.3 资源保护卓有成效
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逐步构建形成党政同责、属地负责、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等机制。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将卫星图片执法纳入林草资源管理日常工作,落实“实时监测、即时推送、及时处置”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破坏林地行为。针对全省草原分布及特点,研究不同的修复路径,探索退化草原的综合治理效果。对自然保护区等6 类自然保护地实现统一管理,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出台《山西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起草完成了《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建立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努力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1.4 绿色产业蓬勃发展
累计实施、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30 万hm2,不断优化种植结构,产值持续增加,效益稳步提升。坚持“小灌木、大产业”战略,新建和改造沙棘等特色经济林14.67 万hm2。大力推动经济林基地建设,累计建成60 个省级示范园、120 个县级示范园,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速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发挥林草优势,推进文化、旅游和森林康养融合发展,不断让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不断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2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 系统治理理念不到位
流域内市县(区)之间的协同配合不够,工程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部分地方政府往往只注重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对造林后期管护、森林抚育经营等缺乏重视,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贯彻不够到位。
2.2 保护优先意识不够牢
部分地区未将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增长等生态保护修复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牛羊为害成为影响造林绿化成效的最直接因素,虽然忻州、吕梁、临汾、运城等沿黄河4 市已经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措施,但是牛羊为害造林绿化成效的现象依然较多。从目前状况来看,个别地方注重通过发展畜牧业,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对林牧矛盾不够重视,导致造林绿化成效不高。部分区域仍然存在林牧矛盾、违规占用林地草地等问题,保护优先、依法保护的意识还不够牢固。
2.3 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
目前,黄河流域跨省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下游省份在享受上、中游流域生态保护成果的同时,未能对上、中游流域的生态建设给予合理补偿,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加快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造成影响。
2.4 旅游资源利用不充分
全省许多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遗迹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特别是沿黄河干流第一山脊线内,生态极度脆弱,森林公园数量只有3 处。由于沿黄河区域在生态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投入不足,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牵引力不大,而且部分自然景观呈现点状分布,相距比较分散,周边缺乏绿色打底,即使目前发展起来的旅游项目,也是依靠传统旅游支撑,自然生态旅游少之又少。
3 对策和建议
3.1 科学有效规划布局
推动实施“双重”工程,坚持“多规合一”,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推动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相协调,统筹把握森林、湿地、草原、荒漠等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找准服务国家战略和省级部署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融入国家“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形成上下协调的规划体制;推动省级规划与年度计划相衔接,在安排工程任务中,各省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在完成建设目标的同时落实年度计划,推进系统治理工程取得实效。
3.2 严格责任落实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强化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生态建设成效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3.3 健全生态投入机制
依据国民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等情况,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投入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定期对生态建设投资标准进行调整,满足生态建设实际需求。同时,应建立生态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鼓励各地采取以地换绿、以林换绿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创新生态建设公共资金投入机制,允许各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奖补生态建设成效较好的单位,调动各级积极性。
3.4 整合开发旅游资源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第一山脊线内自然保护,率先建设以森林公园等为主的自然保护地,扩大紧邻黄河丘陵区、沟壑梁峁区森林草地生态系统保护面积。在条件较好的区域,实行高质量、高标准人工造林,以良好生态建设带动特色农林产品生产,深化产品加工,丰富生态旅游内容。加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植物认知、森林学堂、生态科普等趣味教育,补齐自然生态旅游项目匮乏的短板。建立综合奖补鼓励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承包保护、建设发展自然生态旅游景区,鼓励普通百姓开展“农家乐”“森林人家”“黄河人家”等特色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规模化的生态旅游景区。
3.5 构建完备的保护体系
应该按照国家和省里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划定禁牧区、休牧区和轮牧区,实现林牧分区发展;制定鼓励舍饲圈养扶持政策,加大推行舍饲圈养力度,对生态区位重要地区明确舍饲圈养目标任务,增强各类牧草栽植供给能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畜牧产业协调发展;尽快出台禁牧、轮牧和休牧制度,推进相关立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为尽快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