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亮剑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脊梁
2023-01-05
文_本刊记者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零容忍的决心,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对腐败零容忍,既是决心,也是信心。对那些仍然执迷不悟、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的腐败分子,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做到“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反腐败没有禁区、盲区
今年6 月,中宣部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绩单”:截至今年4 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438.8 万件、470.9 万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3 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4 万人。
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之所以能够成效显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大老虎”的落马,也雄辩地说明,全面从严治党绝非空话,反腐败绝对不存在“禁区”一说。
如果说“大老虎”的落马证实了反腐无禁区,那么,“清水衙门”揪出的“大蛀虫”则充分表明反腐无盲区。所谓“清水衙门”,通常是指那些在某些人看来,权力相对较小、“油水”相对较少的部门。有的人认为,这些部门一无权二无钱,没有滋生贪腐的土壤,这些部门里的工作人员无非是过着按部就班的平常生活,不会出现大的个人问题和作风问题。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那些看似“清汤寡水”的部门,近年来也查出了一些腐败案件,有的甚至是大案、窝案。“清水衙门不清”,警示我们腐败现象具有隐蔽性、狡猾性和顽固性,任何时候都不能对其掉以轻心。
今年年初,电视专题片《零容忍》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8 点档播出。该专题片一共五集,共选取16 个案例,采访纪检监察干部、有关审查调查对象及涉案人员、干部群众140 多人,生动讲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故事。
专题片选取的16 个腐败案例中,涉及的领域有政法系统、金融系统、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等各个方面,涉及的腐败分子既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中国科协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刚,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这样的省部级高官,又有安徽省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工作人员张雨杰、甘肃省永登县民政局低保办原主任赵永琏、江苏省仪征市陈集粮站原站长高时林这样的基层人员。这也再次说明,我们党与腐败势不两立,反腐败就是要不设禁区,不留死角,不因行业特殊而止步,不因身份级别而例外。
反腐败没有“老好人”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各级干部,“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从事了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决不能当“老好人”。
所谓“老好人”,实际上是立场不稳、是非不分、原则不明,属于典型的“墙头草两边倒”。他们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人,对四风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违纪违法行为默许纵容,奉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事准则,用“和稀泥”的方式来维系“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表面和平。长此以往,官场风气势必受到污染,表面上是和谐融洽、一团和气,背地里却是人心涣散、乌烟瘴气。
“老好人”胆子很小,这也怕那也怕,同级监督怕伤了和气,怕孤立了自己;面对“一把手”腐败,更是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还有的是自身就不干净,担心“敲了别人的鼓而引响自家的锣”……实际上,所谓的“老好人”并不是“真好人”,归根到底,这些人时刻想着的只是一己私利,他们只关心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利益,却丝毫不在乎老百姓的看法和感受,丝毫不顾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大局。这样的人,甚至都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又如何指望他们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明确指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老百姓痛恨腐败、痛恨贪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同腐败作最坚决的斗争。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使命担当,挺纪在前、敢于较真,在日常工作中,有的放矢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让广大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纪委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则要敢于问责,敢于亮剑,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反腐败没有“灯下黑”
如何监督执纪者,破除“灯下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们党对这个问题也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自我监督,要求“清理好门户”“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2018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为了支撑信任的理念,在第七章规定了完善《监察法》的监督机制,要求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坚决防止“灯下黑”。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既宣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是反腐败斗争的最重要防线,纪检干部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如果自身作风都不够硬,如何能打硬仗?“打铁的人”首先必须是“铁打的人”,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在遵规守纪、改进作风方面做出表率。
实践表明,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能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纪守法,抵制了各种歪风邪气,守住了廉洁底线,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然而,监督者手中的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同样可能产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违法勾当。而且,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不守规矩,透支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信,危害更大、影响更坏,因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同样不能缺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更要刀刃向内、严惩不贷,决不能姑息养奸。
今年9 月1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刘彦平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刘彦平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的副部级“内鬼”。2021 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马玉蝉等多名纪检“高官”被查处。这些官员的落马,彰显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释放了严管严治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