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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持续发展与乡村治理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经验与思考

2023-01-05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中国合作经济 2022年10期
关键词:供销农民农业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总结推广“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经验做法,通过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实现村集体、农民“双增收”和基层社可持续发展。

咸宁市嘉鱼县嘉安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签约及费用发放仪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好党建引领这个“方向盘”,引领村集体走上经济发展“快车道”,为全面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供销合作社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直接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如何运用经济手段,发挥独特优势,通过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推进村“两委”与基层供销合作社有机衔接,开展经营性、公益性活动,组织和发动新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共同富裕之路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

充分认识供销社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产业兴则乡村兴。产业能否科学合理顺利振兴,村级集体经济能否发展壮大,是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的前提条件。简而言之,只有村、社区的经济发展了,党员干部才有威信,群众才有向心力,家庭才能稳定和谐,基层治理才有保障。

(一)先进经济组织在乡村善治中尤为关键

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较大进展,但从整体来看,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村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农民群体的增收困难问题依然最多。农业竞争力弱,农民收入少,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缺失,已成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最大瓶颈。

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耕地、水、劳动力、资金、技术、机械、设施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给乡村全面振兴带来了极大挑战。农业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资源,但仅有这些要素是不够的,农业农村的发展更离不开有效整合利用农民固有资源的经济组织。好的经济组织可以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生产力,激发活力,而落后的经济组织则会制约生产力,缺乏活力。

(二)合作制是当前农业经济组织的最优选择

中国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尚属于低质阶段,农民个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位,因此农民、农业经济主体的合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市场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农业合作制有利于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商品生产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社会分工,农业生产要追求专业化、商品化,就要进行多形式合作。

二是农业合作制可以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个体农户在市场经济中要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风险成本极高;农业往往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最直接,个体农户难以抵抗自然灾害,而合作制可以规避和减少市场与自然所带来的风险。

三是农业合作制有利于减少农产品的季节性损失。由于农产品的天然特性,大部分农产品如果不进行储存或加工,就必须立马消耗,否则腐损会造成农户的巨大损失,合作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不耐储存的问题。

四是农业合作制有利于市场竞争中的小规模经营农户。一般的个体农户因经营规模小,在采购生产资料和生产中使用大型农业机械或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时往往难以通过规模化获得经济优惠,出售农产品也不具有价格优势。合作制借助外部交易规模的扩大使农户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盈利。

五是农业合作制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生。农业合作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推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合作制作为连接农民与市场的中介,极有力地维持了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的稳定与均衡,改善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制是最适合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2018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 年11 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21.9万家,实际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培训的农户突破1.3 亿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9 万家,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40.6 万家。

(三)加强合作制度供给是实现乡村善治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完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已成为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于一体,融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的开放载体和多功能多形式的农业产业组织。但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合作制虽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规范,特别是组织异化和行为主体扭曲、产业融合与组织设计不匹配、集体组织与合作组织兼容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制这一组织优势的有效发挥,不利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图2 为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资下乡活动。

合作制供给不到位使“三农”问题在组织上缺少一个货真价实的合作经济组织,缺少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为农服务体系。因此,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资源,更离不开合作制的制度供给,乡村振兴最欠缺的就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培育造就一批产权完善、组织严密、运转高效、机制灵活的合作经济组织。

充分把握供销社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的“根”与“魂”,这是供销合作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撑的独特优势。供销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合作”大旗,把合作作为组织农民、改造农民、服务农民的有力法宝传承至今。在开展合作制这一制度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具有明显优势:

无人机直播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一是“三农”工作最终托底的“社会性”无可替代。“社字号”就相当于“公字头”的“国家队”,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不是简单地把“三农”工作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完全推向市场,这样政府就没有尽到托底的责任,这个托底责任就是供销合作社的责任,这也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原因。

二是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乡土性”无可替代。供销合作社从成立之初就是“泥腿子”,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天然的属性,为全国人民称颂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就是供销合作社人吃苦耐劳、拼搏进取的乡土情怀的生动体现,这一点也是供销合作社与其他农业部门的典型区别。

三是基层组织网络的“覆盖性”无可替代。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组织优势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法宝,遍布城乡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了城乡发展的方方面面,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了巨大作用。虽然近年来,基层社发展很不平衡,也产生了许多问题,但基层的“腿”还在、网还健全。

四是合作制的“合作性”无可替代。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多年来在发展合作经济,增强农民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方面,供销合作社通过联合合作的方式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在倡导的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新事物,以及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合作的新形式,在本质上依然是“合作”,符合供销合作社“合作”的内在属性。

五是改革创新发展的“拓展性”无可替代。新时期新任务,供销合作社的双线运行机制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巨大空间,无论是股权式投资模式,还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集团发展,在供销合作社都可以先行先试。

这五个“无可替代”就是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定位,把握了“合作”这一根本属性,就把握了供销合作社区别于其他涉农单位部门的“边界”和优势,就能有效克服合作制在当前“三农”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努力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充分发挥供销社在乡村治理中的示范作用

供销合作社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直接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坚持党建引领,以合作经济为抓手,开展“村社共建”,将基层社建在村、社区上,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生动实践;是提升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激活农村各类市场主体潜能、拓展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重要举措。

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为例。近年来,孝南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紧扣社会需求、紧贴改革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发展模式。

东桥模式:以“党支部+合作社”的模式,密切利益联结,找到延伸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撑点

一是依托党建创新设置。孝南区三汊镇东桥供销合作社以村“两委”为主导,充分发挥基层社和基层党组织的“双基”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联合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成立东桥村综合服务社、东桥村供销庄稼医院,服务农民生产生活。

二是创新利益联结,坚持以经济合作为基础,采取“供销合作社主导,农民为主体、能人领办”的模式,实行村民和社员共同自治,引领农民融入发展村集体经济。村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党支部与群众、社员在产业链上深度契合,先后建成蔬菜大棚、龙虾基地、林果基地、桃园垂钓、金果园、茶场等项目,为实现村集体增收与农民致富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的枢纽作用。

三是创新经营服务。东桥供销合作社设有日用消费品超市和农资经销店,同时积极为农民提供农技培训、大田托管、测土配方施肥、庄稼医院、无人机直播植保等综合服务,委托代理及中介服务,代办劳务信息发布、寄售、农业保险、快递物流、网购等服务,延伸县域流通末端节点,把村供销合作社打造成集生产生活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考虑到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原则上规定村供销合作社注册资金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股权结构和股权构成设定上,设定村集体资产不低于35%,以体现集体所有制经济属性;管理构架上,原则上由村“两委”负责人兼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激励约束制度,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和社务公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有效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和村集体经济起步。

在村“两委”干部及供销合作社的接续努力下,东桥村这个几年前基础设施薄弱,人均耕地面积少,无产业、无资金、村集体无收入的省级贫困村如今华丽变身“绿富美”。

浐川模式:以“村社共融共建”为目的,抱团发展,找到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力点

一是整合多元资源。杨店镇浐川村下辖11 个自然湾、17 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00 户、2756 人,全村耕地面积2345亩。近年来,村“两委”在掌握村集体家底的基础上,联合供销合作社通过招标承包、招商引资、使用权出让、租赁经营等途径,让村集体荒地、荒滩、林地、水面、房屋等闲置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开办了村集体产业——浐川茶场,发展集茶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企业持续发展、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目前已发展茶园3000余亩,员工580人,现年产“七仙”牌浐川龙剑茶近90 吨,产值5000 多万元,企业营业总收入5623 万元,利润总额428 万元,村集体年纯收入达50万元。2021年获评全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东桥供销合作社以村“两委”为主导,联合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成立东桥村综合服务社、东桥村供销庄稼医院。

二是吸纳农户、种植大户、经营能人入社,实现“农民变社员、社员变股东”。浐川村大力培育发展茶叶、油茶种植产业,吸引周边农户500 余人来公司和基地就业,村民人均年收入由2018 年的13000 元,增加到2021 年的39000 元,实现了收入翻番。同时,村供销合作社社员将所有土地流转给浐川茶场,入股农民成为“股金+分红+劳务酬金”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年底分红返利。目前浐川村已发展村供销合作社社员2000余人,农民入社率达到80%;浐川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吸纳农户260人,整合与流转农户茶园1200余亩,共吸引周边农户980人来基地就业。

东桥模式、浐川模式的启示

杨店镇浐川村、三汊镇东桥村通过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有效解决了市场经济下村“两委”靠政治优势组织农民实力不足、农业转型新形势下组织力量跟不上的问题,农村基层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提升了供销合作社形象,实现了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扩大了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使党的执政基础得到新的巩固和发展。

杨店镇浐川村、三汊镇东桥村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使村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取得了明显成效,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供销合作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必须以合作制为抓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产业兴旺,形成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必须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不断拓展基层社的服务领域和合作发展能力,全方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才能有效解决当前合作制这一制度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

充分放大供销社在乡村治理中的倍增效应

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总结推广“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经验做法,通过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实现村集体、农民“双增收”和基层社可持续发展,努力在促进乡村善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三社合一”,重构组织体系

有效的组织结构决定了内部的协调运行、要素的优化组合、权责的动态平衡。当前按照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三股合作社力量在集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应着力推动基层社按照“三社合一”的发展模式,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合发展,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更高质量的发展。

一是合理界定基层社成员资格。基层社要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广泛吸纳广大农民入社,合理界定基层社成员资格,使其由户籍意义上的农民转变为职业意义上的农民,使合作社名副其实。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农民的职业归属感,提升合作社的凝聚力,增强合作社的带动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充分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占。减少工商资本、土地流转大户对合作社经营权的绝对控制。

二是着力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按合作制原则,借鉴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基层社负责人选举程序,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权利运行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广泛吸纳村“两委”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社会能人从事基层社经营管理,采用“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组织架构,及其形成的广泛利益共同体,真正实现基层社自主决策、民主管理、共同经营。

农户到基层供销合作社购买农资。

三是不断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坚持以股份合作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规模化综合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民建立产业联结机制,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坚持农民主体原则,做到成立一个组织,带领一批农户,兴旺一方产业,打造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帮助农民树立市场意识、自主精神、开放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民的自主性。

(二)深化“三产融合”,重振产业发展

按照“两个体系”“双线建设”的思路,加快构建“区级有平台、乡镇有基地、村社有网点”的基层组织网络和服务网络,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供销合作社的带动能力。一方面,要加快推动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通过整合区域资源,推进内外联合合作,新建重组各类加工、流通、服务类企业,带动一二三产业互联互通。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基层社的股权联结,既可向下参股控股基层社,也可吸纳基层社参股,推动现代商业资源与供销合作社经济资源形成相对稳固的利益联结,推动区镇两级一体化发展。

二是提升基层社的服务能力。积极组建为农服务中心,围绕耕、种、管、收、加、储、销,提供“一条龙”式生产托管服务。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生产服务需求。拓展冷链物流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立足村、社区,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保险代办、邮政电信、快递派送和汽(火)车客运票务代理代售等服务,不断拓展公益性服务新领域。

三是增强“双线建设”的牵引带动。加强与基层社的联合合作,发挥好区供销合作社“双线”建设在资金、项目、技术、渠道、人才等领域的优势,帮助基层企业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创新现代商业模式,实现县乡村整体协调发展,增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四是深化品牌宣传战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对供销合作社投资入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元素融入,把供销合作社的文化、理念、精神、品牌融入到各个层面,并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让供销合作社的金字招牌重新亮起来。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构建农副产品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通过品牌战略,提升供销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进“三化联动”,重建服务网络

健全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会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服务规范化“三化联动”为重点的行业指导体系,将供销合作社系统产业经营活动转化为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的重要途径。

一是主动融入农业农村改革。推动集体资产资本化,通过帮社记账,促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规范化记账、专业化理财、制度化管理,推动财务规范化;通过帮民办事,有效弥补政务服务短板,推动行政服务便捷化;通过代购代销,促进产品双向流通,切实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动流通一体化;通过代耕代养,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推动经营集约化。

二是切实延伸基层社服务链条。发挥社有企业的经营优势,为基层社提供更多为农服务手段和渠道,特别是要重视“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开展“互联网+基层社+现代物流”行动,加快“供销e家”县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基层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实行多元投入,开放办社。对认同供销合作社办社宗旨,尊重供销合作社章程的社会力量及个人,引导和支持其参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并根据其投资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公益性服务,由供销合作社与技术团队签订服务外包协议或各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聘请技术人员,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咨询和技术培训,开展大田托管、测土配方施肥、庄稼医院、无人机直播植保等综合服务,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农资信息等;开展经营性服务,由供销合作社提供支持,设立日用消费品超市和农资经营网点;开展代理性服务,由综合服务社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协助,提供代购代销、话费充值、生活服务缴费、快递收发、代办农业保险等服务。有条件的基层社要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养老幼教、文化娱乐等公益性服务。

三是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手段,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优化农民组织化的外部环境与制度环境,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登记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合作社日”活动,营造农民组织化的浓厚氛围,让合作制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政策支持、财政扶持、项目支撑、税收优惠、教育培训等形式,大力培育新型农民,鼓励农民之间的联合合作,支持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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