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以生态为核心以千古木兰陂为节点系统打造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
2023-01-05
充分发挥木兰溪山水林田湖草沙要素齐全的优势,集成实施“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工程,将木兰溪打造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流域展示带、全要素展示馆、全景式展示轴、全方位教育培训交流展示中心,使木兰溪成为引领莆田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带、文化带、健康带、产业带、创新带,让荔林葱郁、白鹭翔空成为家门口的诗和远方。
这是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新目标。莆田有这个底气。
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获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成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国家蓝色海湾整治城市。
木兰溪治理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典范,列入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成果,进入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木兰溪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入选中央组织部组织编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河湖引领打造幸福河湖——莆田市以木兰溪创建示范河湖引领幸福河湖建设》,入选2021年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如今,实施木兰溪综合治理,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木兰溪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全程推动的。历届莆田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同志“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嘱托,20年传承接力,从成立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至今,先后6任市委书记皆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坚持以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统揽美丽莆田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化全流域系统治理,莆田在坚守,也在求变。
全流域系统治理,首先强调“全流域”
全流域系统治理,首先强调全流域。莆田拥有整个木兰溪流域,在统筹规划和统筹治理上也就更加从容。从源头仙游县的自然保护到下游生态绿心的荔枝林,从支流上的“大水缸”东圳水库到入海之处三江口,从戴云山到兴化平原再到近岸海域到湄洲岛,真正的全流域保护,全流域治理。
全流域科学划定水生态空间。编制《莆田市城乡水系及蓝线规划》,在河道两岸划出100米宽的绿化带和河流恢复自然坡岸的空间,留足两岸1公里生态控制线。加强建筑控制线管理,实施木兰溪及干流两岸建筑退距工程,推进城市拥溪、跨溪、沿溪发展。在木兰溪干流,将两岸1公里以内和汇水支流两岸500米以内的区域划为“禁养区”,取缔全部养殖场,土地全部复垦或转型成苗圃等第三产业用地。在支流上的东圳水库,将汇水区域全部划入保护区,实施生态林工程,构建环河湖生态缓冲带,助力水库水质从过去不达标的Ⅳ类提高到目前的Ⅱ类。
全流域统筹强化水生态保护。上游,木兰溪从仙游县城穿城而过,主要任务就是固本清源,保护水系、森林、动植物等生态系统。中游河谷盆地和下游平原,是莆田主要的城镇发展区域和人口聚集区,主要策略是中下共治。中游,实施退耕还林、退田还草,保证清水下山、净水入库。下游,保护荔枝林和生态绿心,系统修复河口和湿地,实施南北洋平原河网区的生态修复。全流域以生态治理为主,以水质提升为目标,打造“生态木兰”。
全流域统筹江河湖海的水生态系统。建设安全生态水系500多公里,串联治理下游400来条内河。推行“拆、截、清、治、引、构”模式,推动仙游县沧溪和枫慈溪、涵江区三汊河等水质不稳定达标的入海小流域达到优良水质。推动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大湾建立“湾(滩)长制”,建设“美丽海湾”。恢复自然岸线、海岸原生态风貌,促进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海岛综合价值,致力于从用海、护海到养海、还海的生态文明发展新路。湄洲岛的生态岸线率达80%,在2020年度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全国共55个)实施情况评估核查中,荣获“优秀”等次。
全流域系统治理,核心在“系统”
木兰溪的系统治理,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理念,还强调统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相关责任,统筹各相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统筹各有关体制机制创新并转化为治理效能。
统筹构建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出台《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山体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编制《木兰溪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莆田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等,做到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一体联动。出台《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统领木兰溪流域的系统保护,明确建设节水、安全、生态、洁净、文化、智慧“六水木兰”的有关制度。
打造河长制的“莆田模式”。首创流域“双河长”,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市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段、问题河道,由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河长、河段长。木兰溪主要支流、重要小流域、城区内河共55条河道,全部升级为县级河长。创设河长日,每月20日由市级河长召集各河长轮流到各县区现场点评、督促推进。率先设立市法院、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开创公检法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先河。在全国首开外企河长之先河,全市共设“企业河长”22名。探索建立乡愁河长、网络河长、校园河长、老人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实现开门治水。编制各县区“一河一档一策”,将木兰溪等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分为12个单元网格,建立河道档案管理。
在全国率先对单条流域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巡察紧盯问题整改,“点穴式”监督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实施“5+X”联席会商机制,由莆田市纪委监委、木兰溪巡察整改督导组、河长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五部门定期会同相关职能单位对影响流域系统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同题共答,会商会办,推动问题早协调、早化解。市里制定实施《木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考评方案(试行)》,将木兰溪汇水区域4个县(区)29个主要乡镇和街道纳入考评,聚焦7项指标推进情况,量化工作成效评估。
在全国首创“生态司法+审计”制度。莆田出台《关于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衔接机制的意见》,充实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创新审计方法,通过数据提供、提前介入、工作协作、审中核实、报告体现、结果反馈、结果运用等制度设计,将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有机衔接,将履职情况呈报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生态司法+审计”模式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年》白皮书。同时,不断完善“生态司法+”协同机制,创设生态修复金、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从业禁止、巡山护鸟等,有关做法在全国法院有关工作座谈会上予以推广。
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7年,印发《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由市级财政和下游地区财政共同筹措补偿基金,按照上年度市财政总收入的3‰依水质分配,鼓励上游地区保护生态治理环境,为下游地区提供优质水。仙游县通过生态补偿,促进污染物减排,实现了区域内木兰溪水功能区100%达标。市里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流域”的双重生态补偿办法,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省级试点,在福建省首家创立生态公益林市县两级补偿机制。
全流域综合治理,落脚点在“治理”
2021年,主要流域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5%,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未出现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国省控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在全省排位保持前列。这是木兰溪全流域治理取得的成绩。
强化污染物源头减排。木兰陂以上流域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制革、琼脂等排放氮、磷为主的工业项目。多部门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以及涉水工业企业、餐饮业、洗涤业、医院等四大类排水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6700多家餐饮店、100多家医疗机构和100多家洗涤行业企业完成规范整治。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全口径”入河排水口排查整治2.06万个,完成现有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施“身份证”管理。建成20个“污水零直排”试点村,污水收集管网长约293公里,实现了生活污水不直排入河,以点带面整治全流域河网农村污水。推动6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污水零直排区”。
创新水环境监管方式。建设“数字木兰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5座,初步实现全流域水质在线实时监控,紧盯木兰溪主要汇水支流河口和乡镇交界断面。系统强化污染源“查、溯、治”,采取“自动站+小微站+人工采测”相结合方式,全面监测分析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形成木兰溪干流及主要汇水支流水质变化分布可视化一张图。
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陆源入海排污源和入海水流规范整治工作,开展木兰溪入海口两侧海岸线“全口径”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实施“蓝色海湾”项目整治,恢复自然岸线、海岸原生态风貌。完成海漂垃圾来源调查,建立清理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态化。实施互花米草治理,营造和修复红树林,从源头减少海漂垃圾。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推进生态绿心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保护荔枝林面积约150公顷、荔枝树3万株,绶溪片区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打造“城在园中,城园相依”的公园城市。充分利用荔枝林带、水道河网、景观道路等,构筑城市“绿项链”。建成100余条共323公里长的城市绿道体系,沿江、沿河、环湖、达山、通公园。建成区绿地率达40.9%,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生态红利”真正转化为“宜居指数”,呈现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荔林水乡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