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模式下零工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解读
2023-01-05吴静
吴 静
(南京师范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23)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以其日新月异的发展不断创造和重构着人类的新历史。在德勒兹的“块茎”思想和奈格里的“诸众”理论中,互联网早期阶段的发展作为“去中心化”的关系生产典范,成为他们用来凸显异质性和反等级结构的理想性建构。然而,互联网在商业领域的全面纵深布展、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的推广,以及平台模式在商业运营、社交媒体等方面的全线扩张,使得原本的块茎式“去中心化”网络转变为以超级中心节点为“强中心”的八爪鱼式布局,全面控制正在通过每一个端口、每一次链接成为现实。平台不但成了新时代互联网的宠儿,甚至成为资本主义更加集约化的垄断形式,它通过连接和多边匹配的结构建立起无所不包的中心化权力生态体系。但另外一方面,这种带有垄断性质的生态体系并未铸就起寡头垄断的高壁垒,准入机制依旧开放,市场竞争也在新老平台之间存在。竞争的因素也从传统的价格、质量向生活的全方位扩展。在这种新的市场结构之下,数字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写了几乎人类生存与社会联系的所有维度,也创造了新的劳动分层,重构了劳动竞争与组织形式的关系。因此,对于数字经济体系内劳动问题的探讨也必须在把握理论普遍性的前提下深入到对特殊形式的分析当中。这是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研究具体现象的需要,也是立足于当代现实的问题意识的理论实现。
零工劳动(gig labour)就是平台模式所造成的劳动分层现象当中最显著的一种。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零工劳动”其实并不是电商经济或数字平台模式下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它的历史甚至超过了工厂模式下雇佣劳动力的历史,是自由劳动力市场始终存在的一种用工现象。但在前平台时期,这种个体责任制或小规模外包的特殊用工形式呈零散分布样态,在社会劳动力组成的整体结构中占次要的、辅助性的地位。然而,当平台一方面追求资产轻量化(目的是压缩成本,实现短周期、高周转),一方面致力于核心交易效率最大化的时候,零工劳动就成为他们实现扩张时所大量倚重的用工方式。数字平台模式以移动通信技术和智能监控手段为基础所搭建的零工劳动模式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几次迭代,使得传统的劳动价值生成方式和劳动者的组织方式都遭受到了挑战。它和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所聚焦的工厂模式下的生产劳动有了很大的异质性,原有的价值链生产中劳动对资本的隶属关系转变成了一种由劳动关系“拆卸”和社会化造成的新的权力关系网络,从而产生了数字平台模式下特有的社会逻辑和意识形态。这就要求在对平台模式下的零工劳动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的时候,必须将资本-算法-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置于市场结构乃至于整个社会范围内来进行思考。
一、零工:网络外部性导致劳动的社会化
数字平台企业具有前平台时期的网络产业企业的所有特征,如规模经济生存法则、排他性与兼容性并存、高固定资产对应高沉没成本及低扩张速度等。然而,它在更多方面也展现出了基于自身结构特点的不同价值生产样态,其中最明显的特质莫过于网络经济边际收益递增和网络的外部性。对于网络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呈现出边际收益递增现象的原因,在经济学领域多有讨论,大多从边际成本递减、数据信息的积累效应以及系统产品的网络效应等方面进行剖析。其实更值得关注的是平台模式的网络外部性所带来的改变。
网络外部性简单来说就是指连接到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人的数量,它分为直接外部性和间接外部性。直接外部性指的是一种产品的价值与使用相同产品或与之兼容产品的消费者的数量相关。这一点很好理解。因为由于同类用户数量的增加,他们彼此之间可以兼容或联络,于是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原有的用户免费得到了产品中所蕴涵的新增价值而无须为这一部分附加价值付出成本。以购买办公软件为例,随着使用同一软件的用户增多,该产品对原有用户的价值也随之增大,因为用户可以与更多的使用同一产品的用户实现信息兼容甚至在线共同编辑,从而简化了流程,达到了降低时间成本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单边平台仅仅具有直接网络外部性。间接外部性指的是一种产品的一类用户数量影响该产品对于另一类用户的价值。以外卖平台为例,对于外卖购买者来说,该平台的价值取决于入驻商户的数量和快递员的数量(这两者同时也都属于该平台的用户),他们中任何一类数量减少,都会影响到其他两类用户的使用体验。
由此可见,作为多边平台的数字平台企业是一个具有典型的网络外部性的系统。它们绝大多数是消费者市场平台,致力于将两个或多个相互独立的经济单元连接起来以实现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共赢。对于这些平台而言,间接网络外部性决定了终端用户可以利用平台做什么。这既是平台对他们的吸引力所在,同时也是平台的生存根基。“一个平台的命运和存在关键取决于其下游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与活力。平台能否赢得统治和生存的进化战争主要在于下游,在这里可以创造出屏障竞争对手的强大竞争力。”(1)阿姆瑞特·蒂瓦纳:《平台生态系统》,侯赟慧、赵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这里的平台价值链下游部分包括平台的终端用户、平台上应用服务的开发者、平台零售商户和物流等。
可以想像,在固定资产沉没性和价值链下游生长性的共同作用之下,数字平台企业必然向着资产轻量化和扩大下游网络系统的极致目标努力。而物联网、应用软件嵌入和业务分包模式则在客观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了可能性。它们实际上在提高技术应用的同时完成了劳动的社会化迁移。这种迁移的趋势随着平台逐渐倾向于打造以核心业务为中轴的商业生态系统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大型平台企业往往不满足于只扮演一个中介的作用,而是致力于利用自己的平台构造相对完整的商业网络体系,……通过并购和入股小型创新创业企业等方式,……构建自己的商业帝国。”(2)荆文君:《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垄断”现象与福利效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0年版,第19页。平台对业务的融合将线上线下联结在一起,成为一个世界,深刻影响了数字化时代的劳动组织形式和社会结构。它是市场中握有话语权的生态系统的建造者,是去中心化的散在节点之上的中枢。然而,对于一个日趋庞大的构架来说,传统应对线性价值链生产的协调机制和层次结构都不能有效弥合在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那么,降低沟通管理成本就显得至关重要。于是,在这种以业务融合为基础的扩张势头之下,无论是为了实现网络规模经济增长还是为了有效协调平台内部的一致性以达到顺利完成核心价值生成的目的,减少内部资源投入、降低生产的边际成本都使得平台企业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将大部分劳动关系从自身“拆卸”出去的途径。
当然,这种“拆卸”以及作为其后果的劳动社会化所带来的劳动组织关系的变化不但是多样的,而且也一直处于动态迭代的过程(譬如平台和骑手之间的关系在短短十五年间就经历了从直接雇佣模式到众包模式、到外包模式、到个体工商户模式的变化)之中。牛津大学社会人类学教授项飙在2021年10月9日“智能传播与数字平台”主题会议上做了题为《平台经济中的“逆向劳动过程”》的大会发言。他把“逆向劳动过程”概念作为平台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的一个本质性区别:在以工厂为中心的传统价值创造过程中,资本用可变资本部分购买“劳动力”从而获得实际“劳动”,劳动过程是资本关注的核心;而在平台模式中,劳动者直接出卖劳动本身,劳动隶属关系被悬置,资本面临的挑战则是在不必维持劳动力隶属的前提下维持劳动的稳定性供给。这一点得以实现的前提在于劳动的社会化使原本具有一致性专业要求的劳动过程本身被分解为大量简单劳动并以分包的形式和市场发生关系。而这种劳动拆分和大规模的社会化降低了劳动技能的专业性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使得面向劳动者的现有的反向就业保护壁垒不再有效。劳动不再和具体的、专业性的劳动者相关,而是被普遍化为抽象劳动。
这种“逆向劳动过程”的实质是劳动的社会化所导致的劳动隶属关系的改变,从“资本-劳动力”的单向关系变成了“资本-劳动”的单向关系,传统中需要维持的人的因素变成了可以通过最大范围的社会化替换的因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平台模式下新的连接法则对于社会结构产生的影响,劳动本身被匀质化。当企业通过裁员、精简、重组来逐步减少全职岗位,甚至把之前的全职工作分解成小项目或小任务,然后用自动化、外包或承包的零工劳动方式去完成时,平台所有者则不再需要关注和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条件。这里已经不能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劳动力价格的论述来衡量。因为当劳动本身被抽象化和普遍化之后,劳动力从企业的拆卸实际上是劳动者福利的丧失,它是以传统企业组织者所承担的责任从现行法律制度中“脱嵌”来实现的。零工劳动的提供者本身也是平台生态系统的用户,因此,不但其劳动范式和劳动组织形式发生转换,它和平台的权责义务也发生变化。这种改变使传统高度组织化的劳动变为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分散劳动,零散劳动者的边缘化加剧,难以与平台形成抗衡。并且,作为用户存在的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和机会成本也转而由劳动力在社会范围内自行负责,甚至连生产过程也在劳动匀质化和最优化的情况下被纳入算法控制的范围。德勒兹和加塔利认为这是资本有机构成发生变化的必然结果。“全自动控制机和信息处理机……重建了一种普遍化的役使机制:可逆的和循环性的‘人—机’系统取代了二者之间的不可逆和非循环的古老的征服关系;任何机器之间的关联都是通过内在的互通(而不再是使用或效用)而实现的。在资本的有机构成之中,可变资本规定了一种对于劳动者进行征服的体制(人的剩余价值),其主要范围则是企业或工厂;然而,当不变资本的比例随着自动化的过程而不断增长之时,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役使,与此同时,劳动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剩余价值变为机器性的,而范围则扩张到整个社会。”(3)德勒兹、加塔利:《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661页。
值得注意的是,“逆向劳动过程”的出现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遭到了挑战,相反,它是剩余价值的当代表现形态。平台模式特有的劳动组织形式对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被连接和评价的方式的改变,事实上是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结果。“在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后福特制生产条件之下,活劳动在某一生产过程中逐渐减少,但又不断进入各个领域和环节中,活劳动不仅处于和死劳动所代表的资本关系的张力中,同时也被置于由公共性产品或服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当中。”(4)吴静:《智能化生产条件下对“活劳动”范畴之反思》,《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第47页。按照马克思的批判理路,这实际上意味着当生产劳动整体性地向社会领域、尤其是原先的非生产领域(或时间)弥漫的时候,剩余价值的完成就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和劳动时间内部。这不但意味着马克思针对机器大工业时代工厂生产所做的剩余价值论述依旧成立,更证明了剩余价值的形成随着劳动的整个社会化外溢过程不但依旧存在,反而在广度和强度上都有所增加。特别是当劳动被拆卸为“零工劳动”,劳动过程不再取决于工厂条件,而是依赖于社会条件的时候,资本就实现了对社会条件的总体吸纳。同时,马克思用“雇佣工人工资”所标注出的劳动力购买过程,并非意味着对劳动者的所有权,而是对劳动发生成本的考量,即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价格。而在平台模式之下,劳动过程呈现出社会化散射时,部分劳动成本也由劳动者和社会所分担。这时平台所有者为碎片化的雇佣劳动所付出的价格已不足以体现劳动发生的总成本。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把其误解为“劳动力价格”,反而是掩盖了更深的剥削的存在。另一方面,零工劳动竞争的特点是进入时的壁垒低,职业技能需求在碎片化的同时被摊薄,用户劳动者进入与退出都相对容易,劳动力市场形成了近乎于完全竞争的格局,这也影响了劳动提供者在和平台进行福利博弈时的地位。劳动形式的这种转型在社会心理层面上也迎合了新自由主义心理学所鼓吹的个体自我治理的立场,在加速群体多元化的同时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根本性影响。对于这种形式上的颠覆性变化不但不应该进行简单的判断,反而应当深入到结构内部的张力中予以分析。对此的解读,必须借助于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资源。
二、算法最优劳动时间与匀质化的劳动价值
以外卖行业的零工劳动者为例,如果说“困在算法里的外卖小哥”所刻画的是个体零工劳动者和算法理性之间的不平衡关系,那么统计学意义上的数据则从宏观角度展现了算法理性对于社会劳动的影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外卖行业派送速度每年都在不断提高。平台将之归功为算法“优化”和服务提升的表现之一。然而,深入地分析发现,这一速度的逐年提高既不来源于配送难度的降低,也不来源于城市交通的改善,而是算法像挤海绵一样不断优化出来的效率。劳动过程不再被视为整体性的创造,它将福特制和泰勒制以来的专业化分工推向极致,形成了劳动细节的碎片化和匀质化。这是算法本身的工作理性,它使劳动过程像巨大的乐高组合一样,由无数标准化的碎片耦合连接而成。对于外卖骑手,算法不仅可以做到估算骑手从接单到取货到送货的一系列时间,还可以根据骑手的年龄和身高,测算出骑手相应的步长和速度,以尽量缩减其中步行部分所花费的时间,可将其称之为“算法最优劳动时间”。这一概念对劳动过程的统摄和马克思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定义商品价值的过程形成鲜明对照,是平台特有的经济模式之下劳动过程社会化和匀质化的真实凝练。
在《资本论》第一卷进入到商品的二重性时,马克思为了讨论商品的价值及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可能,做出了两个规定。第一个规定是从生产使用价值的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中凝练出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们(劳动产品)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52、21-22页。在这里,马克思准确地透视了商品价值的形成根本,使用抽象化的方式避免了对形式内容不同的具体劳动的个别认定,以劳动一般的本质对价值概念进行界划,同时也为商品交换的可能性和交换价值的质性基础奠定了基石。在此基础之上,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它指的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52、21-22页。,是用来对形成价值实体的社会平均劳动进行量化衡量的概念。对这两个概念进行研究的学术文章和专著汗牛充栋、巨细靡遗,所以在这里不需要再去展开。但有一点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尽管从理论上而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旨在进行量化可能的概念,但在现实操作中却是一个难以被定量分析的概念。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概念本身依旧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算术上的平均量。如果试图对它进行界定,其涉及的几乎所有条件本身都是必须由更多的、需要精确量化的条件所规定。以“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为例,它至少需要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数据:所考察的地域范围及企业范围、时间范围、生产条件所涉及的诸如设备、人机比等。何况,“正常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这些描述本身就是一种模糊的定性表达,无法被定量分析。但从形式概念表达的意义上,读者却可以很明确地看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得了对抽象劳动的量进行规定的可能,而抽象劳动本身的比较则表达为其所耗费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差别。这种同质基础上的量的差别,所蕴含的是关系性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不能实证化的量的规定性概念不但不是马克思理论的疏漏,反而是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刻意追求的结果。
马克思在1873年为《资本论》第二版写的跋中批判了当时流行的对他的这本著作所使用的方法的各种自相矛盾的批评。他指出自己的工作是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前提下,“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后,现实的工作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52、21-22页。。从这里看出,马克思为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所设定的任务不是如流行的庸俗经济学一般通过定量的方法对经济现象做出总结和解释,而是“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以求揭示出现象发展和变化的规律。这也就决定了《资本论》这本政治经济学著作,必然有着经济学和哲学两重话语。这也在很多学者的研究中被关注到了。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是这样一个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去把握现象背后之关系的概念。它反驳了将商品价值形成的依据定位在个别具体劳动时间之中的错误主张。同时,它作为一个标准尺度,也反映着社会一般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以及不同生产者在市场上的地位及其生产效益的高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的存在,不但不是一个量化企图失败的产物,反而是从纷繁复杂的具体商品表面向社会生产层面透视的中介,作为关系性范畴,它反射出在以市场结构为中轴的社会生产关系分布中的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马克思将这一哲学概念嵌入自己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用意被哈维敏锐地察觉:通过从具体劳动活动中抽象出一般的人类劳动,马克思确定了具体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正是在资本主义特定的雇佣劳动关系下,抽象劳动才得以成为价值尺度。哈维准确地把握住了马克思对于各范畴之间关系维度的强调,但他在《资本的限度》一书中却展现出一条与马克思不同的理论进路:哈维从经验性层面推演至抽象性层面,将流通领域中的矛盾转移到生产领域中的矛盾;而马克思的逻辑则是从哲学抽象层面推导关系性范畴中存在的根本矛盾,并通过质性抽象统摄、反观现实。这种建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对抽象本质的把握,既可以看出马克思对黑格尔形而上的分析理路的承袭,又反映出马克思强烈的现实批判指向,这正是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哲学范畴时应该秉持的立场。
这种批判方法上的创举在对数字平台模式下零工劳动进行分析时同样适用,因为它被平台征召的过程恰恰经历了一个由抽象化到被量化的过程。尽管这一过程有了很大的异质性,但马克思的辩证分析的方法依然可以帮助我们直抵问题的核心。这一次,哲学方法论与量化的可实现性正面遭遇。大数据及算法将社会生产带入了一个不但可以数据化甚至可以最优化(这个暧昧的词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它亲效率、亲资本的属性)的境地。以外卖平台的快递服务为例,这类劳动的特点在于以数字平台为核心形成O2O(online to offline)衔接的物质劳动过程。线上部分指的是劳动者需要在应用程序上签订平台协议,即接受平台的管理和任务派遣以及遵守平台规则等,线下部分指的是劳动者所进行的大多是面向特定客户提供服务的劳动,即劳动者的实际性的物理在场。通过数字平台,劳动者可以接收劳动任务,完成的任务越多,其薪酬越高,“计件工资作为最适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资形式在数字时代以零工经济形式再现了”(8)谢富胜、吴越、王生升:《平台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第75页。。这种表面上的“按劳取酬”在算法“优化”的工作路线和时间范围内使零工劳动者处于一种权责不对称、沉没成本极高的状态。由于零工劳动本身具有空间上的流动性和时间上的弥散性特点,时空维度也被纳入了计算理性的范畴。不但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边缘破裂,劳动时间内部的环节被细分到精准化,连劳动转移过程也被严格限定在最佳效率的选择中。从“被困在算法里的外卖小哥”到为节约时间不按导航选择路线行驶的货拉拉司机,尽管劳动过程已经向整个社会范围扩散,但借助智能监控设备,其每一个环节都被严格控制以符合经过算法精确计算的标准尺度。而当零工劳动者试图脱嵌于算法的控制,或是社会性环节发生意外导致超出标准时间时,劳动者所遭遇的风险和付出的代价将远远高于他在遵从算法时获得的利益。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科学技术成为与劳动相对立、服务于资本的独立力量,一般说来属于生产条件成为与劳动相对立的独立力量这一范畴”(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6页。。甚至算法每“优化”一次,对零工劳动者的劳动强度的精准控制就增加一分。
表面上看来,算法最优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同的地方在于前者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了量化。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的差异远不限于此,两者反映出了完全不同的逻辑路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虽然是一个哲学概念而非实证经济学概念,但它依旧遵循了从经验上升到抽象(即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路径,是对社会现实层面的总结凝练,是现实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反映,同时也是以哲学高度对现象的本质层面所进行的思考。而“算法最优劳动时间”则完全不同。它并非是对业已发生的劳动过程的总结,而是借助大数据采集和数据挖掘技术通过其他相关数据(如路面里程、建筑物高度、成年男性的身高与步伐长度、步行速度、交通工具速度等)自行制定出来的标准。它是经验数据综合的效率要求。这一标准本身不是对真实劳动经验的描述,而是需要劳动者去努力达到的效率要求,换言之是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量化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不可避免地带有了技术决定论甚至是“机器控制主义”的色彩。这种控制旨在从形塑劳动者的行为模式开始,进而改变社会关系的构成和规则,以达到算法所追求的最佳效率。它甚至可以反向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规则,使技术理性获得最大优势。所谓“最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而言的。然而,消除劳动过程耦合障碍以达到“最优”的全部重任是由劳动者自身来承担的。
“算法最优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差别准确地勾画出平台模式下的零工劳动和传统工厂模式劳动的本质性差别。同时,“算法最优劳动时间”不但体现了算法理性对匀质化劳动的规制,而且也是技术理性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它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现实观照,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穿透力所在,它准确地反映了劳动过程的社会性展开方式以及劳动关系张力的改变。
三、嵌套层级构架期待社会关系重组
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马克思不但把价值概念转化为一种社会关系,同时标注出个别生产企业与整个行业平均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差距值。这个偏差体现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得以不断提高的原因。而“算法最优劳动时间”则通过数据技术在经验层面上揭露出技术对劳动者的管控,它所体现的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经由平台架构技术对人的凝视,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谈到的技术的“自治性”。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到“算法最优劳动时间”的转变,是资本对劳动者的直接控制关系向被技术中介后的间接控制关系的转变。与这一转变形成对应的是,零工劳动者与平台的关系也由直接雇佣关系转为间接外包或协约合作。这个变化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平台所形成的技术基底逐渐成为不断建立自身规则的独立架构体系,是中介作用主体化的极致发展,它放大了零工劳动者与(平台)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不对称关系。这种从资本、劳动和劳动组织形式(技术)之间辩证关系入手来反观生产方式的方法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所强调的。
此外,对零工劳动进行分析,有两条必要的历史线索是不能忽视的:一是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渗透和贯彻;二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的经济组织网络化所带来的弹性劳动的异军突起。这两者之间的奇异张力使得它们既有冲突又形成结合,塑造了数字平台企业模式下零工劳动的新局面。因此对这一新的劳动关系所反映出来的生产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变革的思考,也需要从这两个不同的方面去进行。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在1996年提出了“社会的麦当劳化”概念,用以描述麦当劳快餐的连锁经营方式所体现出的现代社会的合理化进程。他认为这种方式的实质正是马克斯·韦伯所谓的以效率为根本目标的“规则化”过程。“麦当劳化”的精髓在于它成功地为劳动者、管理者和消费者提供了高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不仅包括机器和工具,也包括材料、知识、技能、规则、程序、方法等对人的控制)的原则。这些原则在细节上的实施不但使得管理成本被压缩,还可以模块复制的方式实现快速扩张,以消除或减少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带来的风险成本。“麦当劳的工人们也倾向于强调他们工作的量而非质的方面,由于这种工作的质的差异很小,工人们最关心的是如何尽快地完成他们的工作。这种情况与消费者的情形十分类似,这就是要求工作人员多做、快做而只需付很少的钱。”(10)乔治·里茨尔:《社会的麦当劳化》,顾建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8、57页。这样的描述看起来和平台模式下的基础性零工劳动非常相似,后者通常涉及日常生活的快递、外卖、驾乘、保洁等劳动密集型领域的服务业,表现出明显的劳动去技能化和劳动过程标准化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尽管“麦当劳化”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平台控制的零工劳动有着根本的异质性,但是其形成的内在机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以大数据作为基础的平台结构和算法控制正是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原则的极致:数字时代可以在全维度、全过程无缝精准地实施高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因此,里茨尔对劳动的“麦当劳化”所做的批评在这里看起来毫不违和。“与所有其他理性系统一样,科学管理同样存在诸多的非理性。首先,它是一种非人道的系统,在其中工人被视为消耗品,并被当作一种消耗品来对待。而且,由于工人在其中只能从事一种或少数几种任务,他们的大部分技能与能力都无法发挥,也得不到利用。”(11)乔治·里茨尔:《社会的麦当劳化》,顾建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8、57页。然而,斯蒂格勒走得更远:“世界的技术性是使它‘首先并最常见地’呈现于它的实际性中。实际性使确定非确定(逃避最终极的可能性)成为可能,它是一切计算的生存性根本。实际性为计算的生存性起源烙下了技术的本质印记,所以计算就是生存的沉落。”(12)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爱比米修斯的过失》,裴程译,译林出版社2019年版,第8页。他认为这种通过可计算的数学算法来运行的自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会消解一切创造和反思的可能;换言之,如果没有社会外驱力的介入,表面上看来拥有自由选择权的零工劳动的劳动者一旦进入实际劳动过程,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处在弱势的地位。
另外一条线索却提供了一种表面相似但结果却大为不同的情形。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旧金山湾区建成了一个全球电子链接(WELL)的数字社区,它实际上是一个远程会议系统,可以实现实时或非同步发送或分享信息。在湾区的数字技术从业人员看来,WELL不仅是一个可以交换信息、建立社交网络的虚拟社区,更是一个可以让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直接对接,寻找自由职业或灵活工作的平台。“这种以技术为中心的管理形式,将新公社主义者对非等级制社会组织的偏爱和管理的控制论思想结合在一起。”(13)弗雷德·特纳:《数字乌托邦——从反主流文化到赛博文化》,张行舟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152、153页。它通过协调系统内部各部分的行为进行调节,“机器和人将为各自利益及系统整体利益而共同进化。这种共同进化将同时发生在人际领域、电子领域和经济领域。在社会和电子层面,系统自身也将成为回路的一部分”(14)弗雷德·特纳:《数字乌托邦——从反主流文化到赛博文化》,张行舟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152、153页。。当然,这种早期的公告牌系统(BBS)和今天的数字平台相去甚远,但它所勾画出的零工劳动的理想状态,是当下很多不加前提地鼓吹发展零工劳动甚至将之视为未来用工主流形态的声音所乐于使用的依据。
但必须看到WELL系统以及为数不少致力于通过虚拟市场匹配人类的智识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平台与本文所谈及的数字平台企业的共同点及关键性区别: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通过平台的技术支撑和数据资产所进行的匹配可以为任何一方降低搜索和交易成本,实现有效的人力资源交换;不同点在于平台是否介入劳动过程并对其实现控制。劳动过程是劳动的核心,它的组织方式从根基上决定了劳动的性质,甚至也决定了以劳动为中轴的社会关系的结构。从“算法最优劳动时间”这个概念可以看出,数字平台企业模式下的零工劳动的突出特点在于数字算法有效地实现了对劳动者的技术管理和干预。这一点在平台构架中是通过嵌套层级下的模块化来实现的,而平台与劳动者的关系变更正是强化模块化运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平台经济中用工关系的性质呈现出多样化。但总体上看,与前文谈到的“逆向劳动过程”相对应的是,劳动关系由平台雇佣转为第三方雇佣(众包)或个体商户的合作关系,前者平台主动与零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劳动法下的用人单位职责,而在后两者中,平台则不负有此项责任。作为众包劳动者或个体商户的零工劳动者,是平台的用户一方,与平台形成了合作关系。其劳动发生过程实质上已不再是平台内部结构的一部分,而是以移动片段的模块方式接入平台。“强化模块化将这些属性(简单、有弹性、可维护、可演化)赋予构架。通过将协调者的工作与其互补者的工作分离,然后在它们之间使用稳定且明确记录的界面来实现模块化。”(15)阿姆瑞特·蒂瓦纳:《平台生态系统》,侯赟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79页。
然而,这种模块化所形成的接口关系实际上已经演变成平台企业将劳动的外部性成本向社会和劳动者转嫁的局面。由于外卖平台市场优势地位明显,掌握着对下游配送商市场的绝对定价权,零工劳动者或众包公司难以形成与之抗衡的力量。这种局面不仅侵害了这些劳动者的权益,也破坏了中国的劳动用工法律制度。(16)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2021年9月完成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中,在考查了大量实际案例的基础上,详尽地梳理了当前外卖平台复杂用工模式带来问题与挑战,从法律方面给出了对策与建议。很多法律方面的实务工作者和学者都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且在零工劳动关系认定和权益保护方面也都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韩国甚至承认了快递工会的合法地位,这使得原本松散的零工劳动者能够以组织化的方式争取行业权益。
但事实上,零工劳动成本向社会转移的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此,它实际上涉及平台体系的负外部性问题。负外部性指的是因为法人单位没有承担其决策和行为的全部成本或负面后果,从而造成其中一部分向社会外溢的现象。污染是负外部性的一个典型例子。以外卖平台的零工劳动为例,快递骑手为了赶上“算法最优劳动时间”所带来的交通事故增加、道路风险加大的问题,由于劳动者个人行为所导致的消费者受损害问题,疫情条件下的交叉感染等更多方面的问题都不是平台经济模式可以自发规避和解决的。除此之外,还有平台对公共性的吸纳问题,它使得公共资源和通用社会法则不断遭遇改写。(17)吴静:《总体吸纳:平台资本主义剥削的新特征》,《国外理论动态》2022年第1期。这就使得新型的平台规制和社会治理需求被日益提到日程上来。它从根本上反映了平台经济所形成的嵌套层级构架对社会关系重组的要求。
四、结语
数字经济以及平台模式在今天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对于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冲击也越来越大,我国相关行业的劳动力就业形态也因此发生了重大变化。零工劳动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新的市场结构的变化,满足了多层次的发展需求和用工需要,同时促进了劳动者灵活就业以及再就业,对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零工经济的劳动过程出现的社会化外溢现象,必须置入马克思所论述的社会化大生产趋势来进行审视,它是一般性的社会分工与工厂内部分工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生产从机器体系所实现的规模化集约向数字平台连接实现的全社会范围内的集约型分工协作的转变。表面上看,这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劳资关系、劳动过程、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形成等)都形成了挑战,但事实上却是前者逻辑不断发展和推进的新阶段。“算法最优劳动时间”概念显示了数字技术平台对劳动的极致模塑作用,有助于透视这一阶段零工劳动的本质。但另外一方面,平台经济模式下的零工劳动也使整个社会的治理和保障体系正在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社会关系的变革不仅体现在生产关系的中轴结构中,同时弥散到生活关系以及其他所有维度的关系再生产模式中。如何在维护平台经济健康增长和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保证这一市场具有长期的可持续性和社会效益性,是我国新阶段发展数字经济必须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