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刍议
2023-01-04赵英
赵 英
(青海省委党校,青海 西宁 81000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这是新形势下党对做好我国民族工作的全新解读,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于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国各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个缩影。跨境民族地区作为中国西北、西南边疆的最外围,西北、西南地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熔铸已经成为维护边疆安全、推进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前提。进入新时代,多个跨境民族省区在民族地区治理等方面先行先试,贡献了“民族智慧”“跨境经验”,成为广大民族地区熔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诠释。
一、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基础与现实条件
跨境民族又称跨界民族或跨国民族,“是在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人们共同体的民族过程与人类社会的国家过程普遍发生的一种叠合现象”[2]。目前学界的共识是:跨境民族是指长期的历史发展形成紧靠边境(国界线)两侧,居住地直接相连,分居于不同国家中的同一民族,把跨境民族集中生活的边境地区称之为跨境民族地区[3]37。我国领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陆地边境线长达20000余公里,同12个国家有边界关系。其中,广西与越南接壤,云南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西藏则与尼泊尔、印度和不丹接壤,且与缅甸和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泰国、柬埔寨等国家与地区相隔不远。从东北鸭绿江起,北至黑龙江,主要有五个跨境民族,分别是朝鲜族、赫哲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在北方,跨境民族主要有蒙古族和俄罗斯族。在新疆,则与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八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约5600公里,是中国交界邻国最多、边境线最长的省区,生活着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蒙古和俄罗斯等7个跨境民族。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地理共生态、经济共生态、文化共生态、社会共生态使中华民族在不断壮大融合中走向了内聚。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长河中,汉族的作用自不必`说,少数民族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同样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云南的跨境民族自古以来虽与境外的相同民族同宗同源、密切往来,但在近现代以来,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各跨境民族同胞都能坚定地维护国家利益、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意识。如1875年景颇族、傣族等民族反对英国入侵者的马嘉理事件;清末景颇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各族人民的反抗英国入侵者的片马事件;1934年佤族同胞自觉抵御英国殖民者的班洪事件;抗日战争时期,各族人民为抵抗日本侵略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20世纪70年代,苗族、壮族、瑶族等同胞踊跃参加中越边境的自卫反击战。在大一统形成的过程中,边疆跨境民族逐渐认可中央政治权威,国家认同不断强化。同时,儒释道等中国传统文化不断浸润边疆跨境民族,使这些民族在认同本民族文化的同时,自觉融入到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认同中。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民族地区快速发展,成绩斐然,但一些跨境民族地区仍因地理、自然环境制约而发展不足。国家通过西气东输、南水北调、西电东送等举措,将民族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变为发展优势,推动广大跨境民族地区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中央通过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等多方式多渠道予以支持,深化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合作,补齐短板,实现了跨境民族地区全部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当前,跨境民族地区外出务工、上学的人口和其他地区到边境谋生的人逐年增多,人口流动的加速带来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碰撞,享受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广大跨境民族,其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感得到极大的增强。
二、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挑战
民族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之相关联的一切问题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新形势下,跨境民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广大跨境民族地区发展改革稳定的整体环境紧密相连。
挑战一:民生需求甚于主流价值诉求。广大跨境民族地区民生问题源自当地经济发展不足、自然条件特殊等多重因素。各族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广大跨境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源自民生方面的基本需求未得到满足之前,民众源自思想认知方面的价值诉求一定不会太强。近年来,中央多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明确强调促进边疆包括跨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支持跨境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项目,广大跨境民族地区进入了有史以来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发展速度提升最快、民众获得感最强的时期,但依然面临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挑战。以西藏、新疆、内蒙古、云南四省区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四省区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农牧区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四省区经济处于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客观来看,四省区地区生产总值对全国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仍然很低,尤其是四省区跨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足问题依然突出。四省区各自有独特的发展条件和迥异的自然地理环境,因而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鲜明的区际差异。在社会深度转型期,社会群体间不仅利益分化明显,利益冲突也在不断加剧,广大跨境民族地区亦概莫能外。从国家发展大环境来看,城乡间、区域间发展差距逐步拉大,部分民众产生了赶不上现代化快车的焦虑与不适,导致心理失衡。从部分跨境民族地区来看,近年来,在吸引外资等过程中,个别外来企业对当地人力资源吸纳不够,甚至牺牲生态环境,片面追求效益,轻视或忽视当地民众禁忌习俗及宗教信仰,损害了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当地民众不满,甚至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蛊惑挑拨人心的口实。当前,跨境民族地区社会群体利益诉求与社会稳定成正相关的特性没有改变。以西藏、新疆、内蒙古为例,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来看,其类型基本表现为因历史遗留的草山纠纷、水源纠纷引发的争夺自然资源的群体性事件,因土地征用、拆迁等引发的涉及干群关系的突发性事件,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群访事件,等等。受损方极易受民族、地域等因素影响,表达非理性诉求,进而导致利益群体间出现价值认同分化,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熔铸。这说明,维系社会公平公正与生态平衡、维护社会成员“兜底”民生底线,以及切实回应基层民众利益诉求,是夯实价值认同社会根基的有效做法。
挑战二:自我民族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模糊。民族认同是指基于对同一民族长期形成的文化、身份、习俗等的认可,逐渐建立起来的一种对同一民族的归属感。民族认同体现的是民族意识,国家认同则是更高层次上的认同,是对所有民族组成的统一国家的认同,体现的是公民意识。近年来,跨境民族地区各民族的交往互动日益频繁和密切。有交往就会有碰撞,交往中难免产生比较心理,从而使自我民族认同开始由“自在”状态向“自觉”状态转化。部分跨境民族的自我认同表现为:狭隘的个体民族意识膨胀,甚至基于共同语言、共同风俗习惯、共同宗教信仰、共同种族、共同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产生对境外同一民族的向往与聚合意识。甚至有个别民众,只知有本民族,不知有中华民族,对本民族的认同高于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在一些基本全民信仰宗教的跨境民族地区,由于宗教几乎支配着所有精神世界和部分现实世界,部分人的宗教认同也往往高于中华民族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跨境民族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一些人口众多、高度聚居的跨境民族,受国内外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思想和情感易产生波动和异化,从而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熔铸。部分跨境民族地区还存在一种现象,即:政治身份认同与文化身份认同存在张力。从云南、广西等跨境民族地区的边界划定来看,存在划定前后跨境民族身份认同差异的问题。从时间来看,中缅、中老、中越边界都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国家和地方历史与政治实际划定的。这种客观现实使得云南、广西等跨境民族的身份认同与心理意识存在这样一种客观情况,即“边界划定之前我是外国人,边界划定之后我才成了中国人”或“边界划定之前我们是一个国家的人,边界划定之后我们成了两个国家的人”等。随着改革开放成果惠及跨境各族群众,跨境民族对祖国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对自身是中国公民的政治身份认同不断清晰并强化。但是,跨境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毕竟毗邻而居,从历史渊源、血缘关系、文化根脉来看,同语言同文字,同文化同信仰,这使得跨境民族在文化身份认同方面又与境外同一民族具有相通特点和相向的吸引力[3]40,也易于导致这部分民众在同一民族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方面“左右摇摆”。
挑战三:文化差异与中华文化认同间存在张力。在现代性和传统性、全球化和本土化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背景下,文化成为贯穿其中的核心要素。然而,在实际的民族交往交流过程中,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历史人文生态以及政策、制度等因素影响,跨境民族地区部分民众对待中华文化与自我民族文化,表现出两种态度。一是将中华文化等同于汉文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层面对利益和权利的关注普遍强化,部分汉族因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人口数量的优势,产生民族优越感,自信心、自豪感增强,同时也有对少数民族居高临下施舍和恩赐的心理。二是将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面临外来文化移入、传播和冲击等压力,部分民族成员会下意识处于防备和抵制状态,加之利益冲突、观念意识差异,从而形成民族本位主义,或称文化保守主义,最终带来自身文化的封闭式微。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期,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冲突必将给社会各方面带来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日渐凸显,由于体制性的缺陷如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等,一些矛盾在广大跨境民族地区积聚到一定程度,也必将导致不同程度的社会信任危机和文化认同危机。
挑战四:社会风险与民族事务治理较量。兴起于西方国家的治理理论,强调多元的分散主体达成多边互动的合作网络。20世纪末,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机构、私人机构以及公民个体处理其共同事务的方式之总和,其目的是通过协调社会行动来调和社会利益,进而化解社会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社会治理与以往社会管理相比,其飞跃在于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政府实现从“全能”向“有限、从“管理”到“服务”、从“权力”到“责任”转变,亦即实现从过去单一的政府主体型向社会多元主体转变,突出强调主体与客体间的互动关系。跨境民族地区历来为我国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并存的区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宣示了新时代跨境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广大跨境民族地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创新思路,民族事务治理与国家战略相融入,与脱贫攻坚、文化旅游、互联网等相融合,向深层次、全领域、多维度拓展,向人心凝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治理目标迅速迈进。但与国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相比,某些方面的短板问题还十分突出。其一,从治理层级结构看。集中表现为:民族事务治理始终以各级党政机关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力量作为体制外边缘力量,不能顺畅进入民族事务治理主体领域。其二,从治理主体看。普通民众在社会协商、利益诉求、情感宣泄等方面缺少话语权,社会协商沟通、民间力量整合等往往被碎片化,极易导致社会问题累积,进而造成政府与社会的矛盾对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间的平衡互动、平等协作尚未成为社会共识。基于此,打破层级式的治理结构,构建起利益互惠、信息共享、权利平等、责任同担的民族事务治理结构,变政府与社会间权力博弈为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广大跨境民族地区依然任重道远。其三,从治理能力看。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与合理的顶层制度安排,同时还需要输入与输出高超的治理能力。反观目前跨境民族地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最迫切的应是运用大数据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与水平较为低下,多数跨境民族地区大数据收集、处理、产出所需要具备的专业化数据处理技术和能力,还相对滞后。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能力不足,面对层出不穷的自媒体蝴蝶效应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一些跨境民族地区尚不具备依据网络舆情数据准确监测和判断经济社会未来走向的能力。加强对数据的管控和舆情判断分析,防止数据失控进而导致民众心态失衡,就变得尤为重要。
三、新时代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着力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牵涉经济民生改善、政治保障、社会治理、人文理念等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新时代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夯实经济与社会基础
经济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底座和根基。历史与现实造成的滞后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薄弱的社会基础,客观上影响制约着部分跨境民族熔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此,应促进广大跨境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民生,培育增强社会价值认同的生态土壤。要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加大对直接惠及跨境民族生产生活公益性项目工程落地的力度,扩大跨境民族地区交通、水利、通信等的覆盖面。加大农村公路、防洪、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和美丽乡村等项目的实施力度。强化文化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乡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加大跨境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搞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大后续产业投入力度,帮助发展特色产业,有效解决异地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完善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扩大跨境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全面加强跨境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加强乡镇、村学前教育,转变教育模式,实施教学精细化管理。依托异地办班平台,通过向外输送生源,提高民族学生教育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把解决跨境民族地区的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保障制度供给
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作为后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彰显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以及对民族地区的有效制度保障供给。广大跨境民族地区应通过有效制度供给,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与水平。
其一,建立完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机制。从本质上看,民族事务治理的核心在于民族问题的高效解决。近年来,不少跨境民族地区因利益关系不平衡、利益诉求不顺畅所形成的民族问题日益增多。这就需要尽快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机制,畅通民族社会成员“减压”和“排气”的表达通道。其二,建立完善多元参与的协商对话机制。广大跨境民族地区既要合理动员安排各级政府、社会和社区组织参与协商,也要有序接受各类合法的民间组织、社团等参与对话。各级党委、政府既要“放权”,多赋予社会和民间基层参与治理的权力与职责;也要“延伸”,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整合各类社会民间资源,通过协商对话、利益整合,达成治理共识。其三,提升网络风险应对能力。民族事务与互联网的日益交集已成为社会共识,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时常反映在民族事务治理中。跨境民族地区要积极拓宽主流舆论接收渠道,尤其是针对网上问题向网下蔓延、网下问题向网上扩散等现实问题,加强主流媒体建设,拓宽主流舆论接收渠道。应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如增加跨境民族地区市(州、盟)县(旗)两级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人员编制,提高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涉跨”网评员教育培训基地,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延伸“涉跨”等宣传平台,发挥好新型媒体宣传媒介作用,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声音。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实现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提供的新契机,推进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广大跨境民族地区可以借鉴内地发达地区经验,加快数据资源整合步伐,尽快建立民族宗教事务大数据分析平台,打破地区和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三)优化人文环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启迪公民心智的社会工程,必然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人文环境。与其他民族地区一样,广大跨境民族既有天然的人文心理属性,同时也面临文化碰撞、价值冲击等现代性挑战。需通过有效途径优化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环境。
其一,要正确引导民族社会心理。民族社会心理如“一币两面”,存在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的民族社会心理表现为开放、包容、接纳的情感和态度,有助于民族个体或群体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接受和认同;消极的民族社会心理则表现为群体或个体内在的封闭、保守甚至排他,易于导致自我民族中心主义的嬗变与恶性膨胀,对主流价值观产生抵牾、拒斥心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主流价值,其在跨境民族地区的认同过程,实际上就是国家主流核心价值观不断与当地各族民众民族社会心理相调适的过程,这是我们思考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和实践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促进各民族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位的“嵌入”。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广大跨境民族地区必将告别地域封闭的往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逐渐增多。正视民族社会心理差异,正面宣传教育,因势利导,引导各族民众自觉遵循“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原则,是广大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其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当前,广大跨境民族地区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多元文化交流碰撞的转型阶段,这必然带动跨境民族地区文明与文化的变迁,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共有精神家园的凝塑从来都不是建立在拒斥民族优秀文化基础之上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行不悖。”[5]广大跨境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传统深厚,共有精神家园只有根植于民间大众文化土壤,才能保持长久生命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是以行政命令取消民族差异或在忽视差异的基础上强制推进,更不是在无视民族共性的基础上放弃自觉引导,而是在民众自愿、自觉、自为基础上实现取长补短、资源共济[6]。既要看到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将培育和增强社会价值认同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也要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视作社会价值认同的血肉,植入主流文化价值建设,让各民族的心理认同、文化共鸣与思想融汇共生互补,成为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厚人文土壤。
四、余论
基于对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准确把握和清醒认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创新民族领域话语体系,提出并一再重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既是对中华民族前途命运以及对国家统一安定大局的沉着应对,也蕴含着对我国民族工作实践的反思与升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我们久久为功,脚踏实地,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着手建构,既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宏图大略,更需要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每一分子精诚团结、勠力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7]立足新时代,我们必须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认识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从新时代党的使命任务认识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其重要性,从广大边疆地区民族工作的短板弱项认识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针对性,从民族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认识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殊紧迫性。必须更加自觉地把跨境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下认识和把握,牢记“国之大者”,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边疆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