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报告
2023-01-04田芳
田 芳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山西汾阳 032200)
1 区域概况
汾阳市位于山西省腹地,西依吕梁山,东濒汾河水,地跨东经111°26′~112°00′22"、北纬37°08′44"~37°29′10",距山西省会太原市108 km,东南与平遥市、介休市相交,南以虢义河与孝义市交界,西依薛公岭与中阳市、离石区为邻,北沿墙板山与文水市毗邻。全境东西长52 km,南北宽37 km,行政区域总面积1 179 km2。
2 分类对象
为全面摸清本市耕地资源质量,按照要求完成本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与数据库建设,开展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本次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依托汾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三调”),分类对象为通过国家核查的最终“三调”同一时点更新成果的耕地图斑,包括耕地和种植属性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的相关地类,作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单元,种植属性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的地类图斑作为扩充分类单元。
3 技术路线
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的技术路线为:根据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要求及相关文件对技术要求进行解读,对所需收集的资料数据进行梳理,解读实施要求及最后的成果要求;根据既定要求实施外业补充调查,取得9个样点样品送检;得到基础数据与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准备建库;按照数据库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数据库建库,建立新库,并完成其中10个要素内容的填充与完善,形成数据库。数据库形成后进行质检,质检合格后对所得到的数据库成果进行整理,得到汇总表,对汇总结果进行分析,给出应用建议,最终形成市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报告、质检报告和数据库。
4 主要程序和技术方法
4.1 资料收集与外业补充调查
4.1.1 资料收集情况
根据技术标准要求以及耕地资源分类指标来源要求,完成了所需资料搜集与整理工作。收集的基础资料:耕地土壤农化分析数据汇编、耕地质量等别资料(2017、2018)、“三调”阶段性成果中的耕地和“两类恢复”矢量数据和坡度图数据、土壤条件理化性质数据。
4.1.2 外业补充调查
外业补充调查情况:汾阳市布设9个土壤样品采集样点,按照技术要求完成采集9个实地样点土壤样品。采样过程中,在“国土调查云软件”同时记录采样点经纬度、海拔、气温等基本信息,并现场拍摄,完成现场调查记录表。外业补充调查成果:对所取得的9个样点的土壤样本进行检测,得到样点的土壤生物多样性、pH值、有机质含量等指标数据。
4.2 分类体系构建
总体思路:以国家下发技术标准要求等为依据,构建汾阳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体系构建,并按照指导和原则要求获取本市的分类指标,根据获取指标数据进行数据库建库,最后对分类汇总结果进行分析描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由国家统一构建,指标数据获取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完成。汾阳市按照国家统一构建的分类指标及指标分级分类标准(分类指标共包含6个层级)开展本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体系采取分类分级的思路,指导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实施。分类为从自然地理格局、地形条件、土壤条件、生态环境条件、作物熟制和耕地利用现状6个层面,一共包含自然区、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生物多样性、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熟制、耕地二级地类等10个指标,对不同层面上指标进行分级,形成分层分级指标体系。
第一层级:自然地理格局。揭示中国自然界的地域分异规律,体现自然环境各要素(如温度、水分、地貌)的生态地理关系,全国用《中国生态地理区域》的49个自然区来反映。数据由国家统一提供,本市所属自然区为华北山地丘陵,代码为20。
第二层级:地形条件。反映耕地所属地表单元陡缓程度,用坡度来反映,分为≤2°、2°~6°、6°~15°、15°~25°、>25°共5级。
第三层级:土壤条件。反映耕地资源土壤的理化性质,用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指标来反映,各指标均分为3级,其中土层厚度分为≥100 cm、60~100 cm、<60 cm,土壤质地分为壤质、黏质、砂质,土壤有机质含量分为≥20 g/kg、10~20 g/kg、<10 g/kg,土壤pH值分为6.5~7.5、5.5~6.5或7.5~8.5、<5.5或≥8.5。
第四层级:生态环境条件。反映耕地生物种类的丰富程度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用生物多样性、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2个指标来反映,各指标均分为3级,其中生物多样性分为丰富、一般、不丰富,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分为绿色、黄色、红色。其中,市级数据汇总不包括土壤重金属指标,该指标由省级确定并进行赋值。
第五层级:作物熟制。根据积温条件确定的同一地块上一年内能种植作物的种类数,熟制分为1年3熟、1年2熟、1年1熟3级。指标数据由国家确定并下发,本市熟制为1年1熟。
第六层级:耕地利用现状。用耕地二级地类来反映,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3类。其中包括“三调”确定为K类的“即可恢复”与“过程恢复”的耕地,此类耕地为扩充耕地单元,耕地属性确定为旱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的核心是要准确分析、客观描述耕地的自然地理特征,采取分类分级的思路,突出耕地重要的基本特征,不再进行综合评价。
4.3 分类指标获取
本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过程中所使用的指标数据均按照国家下发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搜集,指标获取的实际来源如下:自然区,熟制指标由国家下发确定,直接引用。坡度,耕地分类图斑(包括扩充耕地单元)由“三调”国家核查提供确定数据,直接引用。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数据来自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耕地质量分等成果及更新成果数据,以及本次外业补充调查样点数据。生物多样性指标数据由本市9个实地调查样点数据提供。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由省级单位赋值,市范围内分类不包含该项指标。
4.4 分类结果
本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对象为市范围内的耕地和恢复地类单元。本次分类工作对市范围内所有耕地图斑10 591个以及可恢复地类图斑3 556个进行了处理与分析。分类结果表明,本市共有耕地图斑10 591个,其中二级地类为旱地的有7 041个,二级地类为水浇地的有3 549个,水田图斑1个;有可恢复地类图斑3 556个,其中二级地类为即可恢复的为2 734个,工程恢复的为822个。
4.5 数据库建设
本次分类对全市所有耕地分类单元进行处理。在对所有图斑的基础地理信息和土壤理化性质信息的处理分析基础上,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标准》要求,依据分类与编码原则,根据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空间要素类的定义与结构要求,通过对各个耕地图斑的土层厚度、所属自然区、熟制、土壤pH值、土壤生物多样性、坡度、二级地类、土壤有机物含量、土壤质地等数据赋值,分别完成行政区层属性表、分类单元层属性表、分类因素层属性表、调查样点层属性表,最终构建形成数据库空间要素属性表,包含14个要素的分类数据库1个。
4.6 成果检查
对于本次分类工作最终形成的数据库、资源分类汇总表、资源分类技术报告等成果,运用下发的质检软件逐一进行质检。根据得到的质检反馈情况与报告,本次分类形成成果通过质检软件检查,符合质检要求。
4.7 成果汇总情况
4.7.1 耕地地类成果总体情况
汾阳市耕地所在自然区为IIIB3华北山地丘陵,耕地地类坡度主要为平坡,缓坡、斜坡和陡坡较少。耕地土层厚度都为1级,大于100 cm,土壤质地主要为壤质。土壤有机质含量中等,主要为2级,部分为1级,土壤PH都>7.5,偏弱碱性。区域内熟制均为1年1熟,耕地二级地类分布情况主要为旱地、水浇地和少量水田。
4.7.2 恢复地类成果总体情况
汾阳市可恢复地类总面积为7 376 hm2,所在区域所属自然区为华北山地丘陵,可恢复地类整体坡度为平缓和陡坡。总体土层厚度情况良好,土层厚度为1级,可恢复地类耕地质地主要为壤质土。土壤有机质含量一般,主要为2级,少量为1级。土壤pH总体偏弱碱性,可恢复地类所在区域熟制均为1年1熟,耕地二级地类情况主要为工程恢复类,少部分为即可恢复类。
5 结果分析及建议
5.1 分类结果分析
5.1.1 耕地地类分类结果分析
汾阳市现有耕地总面积31 210 hm2,根据国家下发自然区划分,耕地所属自然区均为华北山地丘陵。总体看,耕地坡度较为平缓,平坡耕地占77.19%,缓坡耕地占2.87%,斜坡耕地占5.30%,陡坡耕地占2.95%,峭坡耕地占11.69%。
汾阳市共有耕地41 100 hm2,耕地土层厚度情况良好,全市土层厚度等级全为1,主要为壤质土,部分为黏质土,耕地总体土壤有机质含量一般。总体分布情况为:土壤有机质含量等级为1的占比23.39%,等级2的占比76.61%,等级为3的占比为0%。耕地pH值指标等级为2b,占99.66%,耕地pH值指标等级为3b,占0.34%,土壤整体偏弱碱性。根据国家下发行政区熟制资料,汾阳市耕地熟制均为1年1熟。汾阳市耕地二级地类为水田、水浇地和旱地;水田占比为0%,水浇地占比为53.44%,旱地占比为46.55%。
5.1.2 恢复地类分类结果分析
根据国家下发自然区划分,汾阳市耕地所属自然区均为华北山地丘陵。总体看,汾阳市可恢复地类总面积7 377 hm2,平坡可恢复耕地占36.86%,缓坡可恢复耕地占5.00%,斜坡可恢复耕地占16.02%,陡坡可恢复耕地占5.13%,峭坡可恢复耕地占36.99%。可恢复耕地土层厚度情况良好,土层厚度等级为1占100%,主要为壤质土,少部分为黏质土。可恢复耕地总体土壤有机质含量良好,总体分布情况为:土壤有机质含量等级为1的占比6.72%,等级2的占比93.28%,等级为3的占比为0%。可恢复耕地pH值指标等级全部为2b,土壤偏弱碱性。可恢复地类耕地所在区域熟制均为1年1熟,汾阳市可恢复地类主要为即可恢复,少部分为工程恢复,即可恢复为86.45%,工程恢复为13.55%。
5.2 应用建议
5.2.1 实施耕地资源差别化保护
由分类结果可知,本市耕地主要为旱地,耕地质量产量总体水平不高。耕地资源宝贵,为进一步落实国家1.2亿hm2耕地红线要求,遵循“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概念,在保护现有耕地的同时,通过田水路林村的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措施加强耕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相关部门均应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在耕地资源分类结果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针对性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和管理水平。
5.2.2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耕地资源分类成果是对耕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的总结,不仅反映了耕地数量的多少,而且能反映耕地质量的优劣,是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分类结果信息,如坡度、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等,结合影响耕地地块的主要限制因素及作物的生长习性,科学合理优化种植业结构,针对性地使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作物产量,科学管理作物生长。以长期实现中产耕地,建设升级,保护高产耕地,最终实现耕地质量总体提升,维持耕地质量稳定不下降。
5.2.3 维护耕地资源生态环境
由分类结果可知,本市局部区域存在盐碱化土地,土地盐碱化后植被作物无法生长,利用系数降低,加之本市土地表面多为砂壤,土表植被遭到破坏后极易受风蚀突破,造成退化或沙化,致使土地生态系统退化、遭到破坏。土地生态系统是自然系统中与人类社会紧密相关的一部分,保护生态、修复生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应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运用系统性、整体性的措施修复受损土地生态系统。
5.2.4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要求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按照“占优补优、数量质量并重”、“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要求,实行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确保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全部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必须落实“进出平衡”方案。适当补充耕地储备库。根据分类结果得到两类耕地地类情况,重点关注可恢复地类,结合实际地类条件,全面统筹耕地后备资源位置、地类、面积、权属、开发限制因素、预计投资成本等因素,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
5.2.5 为国土空间规划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开展空间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已有耕地资源分类结果,将空间生态修复与整治思维融入规划。以实际耕地资源与实际利用情况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区域农、林、生活生产功能定位,优化区域产业布局。针对各区实际问题设置整治提升项目,加大配套工程的建设,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的同时,提升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性,提高耕地利用与管理效率,实现提高区域经济活力与生产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