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农机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2023-01-04谢杨青
谢杨青
(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安徽合肥 230601)
0 引言
自2006年,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以来,安徽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累计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巿、县(区)68个,其中: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巿、县(区)49个。“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仅成为安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农机安全管理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品牌工程。
2022年4月18日,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再次联合下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与前几轮的创建条件相比,“十四五”方案存在哪些变化,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又对农机安全生产起到哪些促进作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面对新一轮创建,如何把握机会,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1 “十四五”创建方案与“十三五”方案的不同点
在这里,笔者主要选择一些“十四五”方案和“十三五”方案之间比较明显的区别,具体细节变化不再一一赘述。
1.1 取消创建数量指标限制
“十三五”方案中,提出每年推出10个左右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和100个左右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而“十四五”方案只是泛泛提出,每年推出一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和示范县(区、市)。表述的改变,说明各地只要认为具备申报条件皆可申报,没有名额限制,且无需在创建省级的基础上申报国家级。
1.2 设定5年创建有效期
与“十三五”方案相比,“十四五”方案设定5年的创建有效期,彻底改变多年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只进不退”的现象。2015年,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委托安徽省起草全国“十三五”方案时,大家对是否设定创建时效和退出机制存在争议,然而由于当时国家正在大力整顿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考虑到能保留一项创建活动并不容易,最终还是以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为前提,没有设定创建有效期和退出机制。可以说,设定创建有效期是“十四五”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进步。
1.3 取消“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
同样是受国家整顿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影响,“十四五”方案取消“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表彰。这对长期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失去荣获省部级表彰的机会,导致基层农机监理人员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少了一项重要荣誉。
1.4 创建内容变化
一是“十四五”方案明确提出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这表明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是今后的主要方向。二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这与“十三五”时期的“六个一”宣传活动相比,更注重主动性和长效性。三是“十四五”方案结合机构改革后的现实情况,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提出创建任务,而“十三五”方案的各项创建任务主要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
1.5 创建条件变化
一是“十四五”方案提出动态管理:“对创建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示范市和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的示范县,当即撤销示范资格……”,而“十三五”方案设立3个申报否决项,并要求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要在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基础上产生。二是“十四五”方案提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达到87%以上,比“十三五”时期高出1个百分点。三是“十四五”方案要求,拖拉机运输机组实施“亮尾工程”,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四是“十四五”方案对农机安全监管设定了一些量化指标:每年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召开2次联席会议;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等。
2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促进作用
2.1 能够增加农业农村部门的话语权
但凡在体制内,要想干成一件大事,必定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尽管当前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比较重视“三农”工作,但是“三农”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创造的社会价值占比并不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始终是处于基础地位和作用,这就导致农业农村部门在工作层面上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而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能够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一个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的机会,通过向地方政府及主要领导进行工作汇报,争取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纳入到县、乡政府目标考核当中,并在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还能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关系,寻求工作层面的配合,形成必要的工作合作。一旦创建成功,荣获表彰,地方政府还能在当年工作考核中获得相应加分项,而行业部门做出成绩后,政府也很少会吝啬奖励,这又无形中优化了农业农村部门的整体发展环境。
2.2 能够有效整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内部行政资源
近两年,全国各地都进行了机构改革,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已经由原来的农机管理部门变成农业农村部门,而原有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也不再具有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职能,改由新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现在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创建活动,仅是自身内部就需要合理分配农机管理股(室),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等部门的工作任务。如果不能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难免会在一些具体事务上推诿扯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可以利用开展创建活动的机会,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避免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的现象发生。
2.3 能够切实提升农机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尽管大家基本认同,要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农业机械化,但与那些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农业机械化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些西方国家的农业机械作业水平基本在95%以上,而我国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71%,“十四五”目标是提升至75%。虽说开展创建活动并不会对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但通过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授予“平安农机”乡镇、村荣誉称号、警示路牌等方式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了解农业机械化对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作用。
3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农机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3.1 能够有效促进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上台阶
据统计,安徽省各级财政投入创建“平安农机”的专项资金累计达到6 429万元,从“十二五”开始,省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县区开展创建。全省累计有72个县(市、区)建立农机驾驶人无纸化考试室,增添农机检测设备68台(套),农机电子桩考设备52台(套),农机事故处理设备34套。由此可见,开展创建活动,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还能加快农机安全监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2 能够加快农机安全精细化管理进程
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致使原有的农机安全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要求,加快建立更加符合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安全监管新模式,而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既是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由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一剂良方。
3.3 能够提高农机手的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要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不可少。可以说,如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搞好了,监管工作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一项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为主体,广大农民和社会群众为间接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活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预防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3.4 能够拉近农机管理者和农机手之间的关系
农机监理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和农机手之间的本质关系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如果在工作中处理不好彼此的这种特殊关系,极容易引发农机手的抵触心理。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可以促使我们农机监理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放下身段,进村串户,上门服务,与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结交真心朋友,说知心话,让农机手真切感受到管理者是真心为了他们生产作业安全,为了他们的家庭平安。
4 把握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几大关键点
俗话说,十个指头有长短,眉毛胡子不能一把抓。“十四五”方案列出了五大项24条创建条件,尽管条条都重要,但也存在主次之分。那些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促成的创建条件就是主要条件,而本就属于我们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创建条件则属于次要条件。
4.1 政府支持是关键
尽管按照“十四五”方案要求,创建活动要由地方政府提出申报,但主要工作都是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地方政府是真重视,还是走走形式,其结果区别可谓巨大。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政策文件和项目经费两个方面。创建文件由市、县(区)政府,还是政府办公室印发?显然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创建文件规格更高,力度更大;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情况,能从中看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性、配合性;历年来以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情况,是否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对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创建活动所需的资金投入情况,能否满足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需要?是不是持续性投入?在这些方面都可体现出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
4.2 基层工作要扎实
基层工作是大多市、县(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最大薄弱点。类似于成立乡镇、村“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安排一间办公室挂上“平安农机”活动室牌子,以及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制度上墙等层面上的问题基本都能容易做到,但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农机手学习培训等软件层面上的各项工作却存在着明显缺项,甚至花样百出,用同一个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的复印件充当档案材料,学习记录上的签名字迹基本相同等等。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无非是平时工作不扎实,是为了顺利通过核验而弄虚作假。
4.3 装备建设要跟上
社会在发展,历史在进步,各行各业也都需要与时俱进,紧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未来大型化、智能化的农业机械无法再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踹”的检验方法,判断它们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以先进的农机检验设备仪器进行检验,还需添置必要的无纸化农机考试设备、农机桩考设备和农机事故处理仪器。同样,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也要配置现代化的执法现场记录仪等设备仪器,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4 管理方式要创新
机构改革后,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发生较大变化,只保留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申请人考试、核发证件及农机事故处理等事务性工作。在原有的安全监管模式被打破后,需要尽早创新管理方式,以适应改革带来的新变化,不仅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还要多在便民服务措施、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下功夫,寻找能够真正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工作思路。
4.5 安全生产要留痕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其他工作存在着较大不同之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定要进行责任倒查,安全事故本身究竟是责任事故,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需要通过认真调查分析后,才能做出判断。相关部门在调查中,会重点检查行业部门是否履责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上级行业部门的工作部署,是否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并形成闭环等等,而这些都需要行业部门拿出相关的材料证明,包括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留下必要的材料痕迹绝不是什么形式主义,这不仅能让我们在开展创建活动时手上材料丰富,也能为后人开展相关工作汇集历史参考资料。
5 行业现状对开展创建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5.1 农机拥有者接受管理的意识总体不强
由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购买者和使用者主要是农民,他们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相对不高,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如果购买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是从事道路营业性运输,考虑到挣钱需要,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算是愿意接受管理,但那些只从事农田作业的农业机械,多为季节性使用,其拥有者接受管理的意愿不强,甚至非常抵触。以安徽省皖北地区为例,大部分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门前都停放着小四轮或手扶拖拉机,但无一悬挂号牌。要想对这些农业机械实施任何方式的管理,难度都极大。
5.2 机构改革后,从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增多
当下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部门主要有4个:一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订;二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主要从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以及驾驶员考试等事务性工作。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巡查,对农机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上道路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的路面安全监管工作。由于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部门和机构过多,很容易在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因此,必须建立农机安全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