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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特征与防控机制研究

2023-01-03郑建福徐永胜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赌球跨境犯罪

郑建福,徐永胜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互联网产业呈现出巨大的活力和韧性,成为我国应对新挑战、建设新经济的重要引擎。然而,依靠虚拟支付、网络云服务等新兴互联网技术,跨境网络赌球活动也得到迅速扩张,严重破坏了足球竞赛及其产业的健康纯洁,向竞技体育的公平公正发起了挑战,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跨境网络赌球犯罪是传统赌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扩展,其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网络赌球平台,并将赛事作为赌博对象,组织或参与押注牟取利益的一种非法行为,呈现出参与门槛低、营销花样多、操作便捷、赔率大等特点。参与者只需在博彩网站或手机APP上对各大型球赛的运动员、比赛过程、比赛结果等进行投注,即可能获取高额的回报。理论上,足球、网球、篮球、橄榄球等都可以成为赌球对象,但由于体育博彩最初源于足球,足球作为世界上的第一运动,球迷是所有球类运动中最多的,加之其赛制简单、可操控性强、关注度高、参与方便等特点,足球赛事更容易成为网络赌球的对象。在2022年卡塔尔足球世界杯赛事来临之际,足球的网络博彩热度持续升温。为此,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足球赛事的跨境网络赌博展开。

据国家体育总局彩票管理中心统计,我国每年有80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因赌球而流失境外,是体育彩票发行总额的15倍,[1](见图1)几乎相当于全国旅游业一年的总收入,而其中大多数赌资都被境外的赌球网站和地下赌球集团吸走,同时还衍生出以下众多现实危害。

图1 国内赌球资金流失与体彩发行规模对比

其一,形成网络黑灰产业,威胁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实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黑灰产团伙为网络赌球提供开发源代码、搭建网站、定制在线客服、提供数据接口等服务,涉及客服、运维、支付等多个环节,已经基本形成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还泄露了赌球群体大量的敏感信息,给国家的网络信息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其二,巨量赌资持续外流,威胁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早在2003年广东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广东省政协委员梁平、张效民等人提交的《关于制定相关法规打击地下私彩》的提案中指出:“广东省地下赌球在赛季旺的时候,一周就能流出几十亿资金,数目之大,令人触目惊心。”[2]中国彩票研究所所长王薛红表示:“赌球涉及的赌资可能占我国非法赌资的一半,达到几千亿且在呈不断扩大之势流至海外,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3]全国每年在巨额资金外流的同时,还损失了大量的税收。此外,大量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地下庄家和赌球集团手中,其在拥有巨大财富后存在操控国家足彩经济市场、侵蚀国家金融主权、冲击国家金融体系等风险。

其三,普通民众易受毒害,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网络赌球门槛低、易上瘾,一旦参与,往往会被其高额回报和刺激感所吸引。青少年容易沉溺赌球,荒废学业;成年人容易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赌球不劳而获,一夜致富。而一旦赌博失利,对于广大的普通家庭来说,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往往是难以承受的,极易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导致家破人亡,严重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更有甚者,一些网络诈骗分子则会利用足球世界杯赛事的噱头来欺骗狂热球迷和观众,使赌球和诈骗相互交织叠加,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

二、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特征

跨境网络赌球是一种典型的跨境网络有组织犯罪,具有跨境性、网络化和有组织性等特征,相较于传统的线下赌球犯罪活动,其表现出更加复杂化、多元化。准确把握其内在特征及态势,是对跨境网络犯罪有效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多元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前提。

(一)组织结构严密,层级分工明确

跨境网络赌球通常借鉴企业的“金字塔”运营模式,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近年来,网络赌球越来越专业化、集团化。犯罪集团负责人往往潜藏在境外,居于“金字塔”的顶端,负责统筹维护,掌管集团的各类运营和财务;其余组织者听从负责人的指挥,继续发展下级。以2018年俄罗斯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查获的北京特大网络赌球案为例,位于“金字塔”运营模式最顶端的是境外赌博团伙老板。在老板之下的代理进一步细分为“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商”“会员”“接单人”等6个等级,[4](见图2)下级成员可在信用额度内任意投注足球比赛且同级之间互不认识。老板给每个一级代理发放一个专门用于登陆境外赌博公司网站的编号,一级代理再发放不同的编号给其发展的二级代理,相应提取不同比例的“返水”(资金回报),职权层级分明。[5]

图2 跨境网络赌球集团“金字塔”运营模式

再以我国浙江省为例,笔者以“网络赌球”“足球”为检索项,以“刑事案由”“浙江省”“2008—2021”为搜索要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搜索到82份有效裁判文书。(见图3)

图3 2008—2021年浙江省裁判文书数量分布

分析上述文书后发现,浙江地区网络赌球经营模式分为自营和代理两种,其中自营经营模式有3例,代理经营模式79例,(见图4)两种经营模式均为金字塔结构。境外赌球公司成立网络赌球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总经理,总经理在其负责区域内发展区域代理,区域代理主要负责招收赌客,赌客则具体参与不同类型的网络赌球。

图4 赌球经营模式类型

(二)参与途径便捷,博彩群体庞大

相比于传统的赌球活动,网络赌球在运作手法上便捷性更强,违法成本更低。网络虚拟身份与电子化交易的赌资流动给赌球人员提供了便利。由于使用虚拟身份,参与人员对网络赌球活动与个人社会地位的关系认识模糊,加速促进大量各怀需求、形形色色的球迷持续涌入,尤其是每届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总会掀起网络赌球的狂潮。据网络数据显示,2010年南非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全球赌球金额高达100亿欧元,其中60%的增量来自中国内地,而2014年巴西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境外非法赌球网站竟从中国内地抽走了1万亿元人民币资金。[6]同时,由于网络赌球押注简单、无需赌具、无需场所、无需聚众、无需现钱,盘口众多,民众极易放松警惕,放宽对自身的道德和法律要求,再加上高额回报的诱惑和刺激,众多人员深陷网络赌球犯罪活动之中。犯罪组织者在实施犯罪时不需要选择特定的对象,在制作赌球网站或者盘口APP之后,通常采用“广撒网、多捕鱼”的方式,诱骗民众上钩,一旦有人参与到赌球活动中,组织者将会提取高额佣金。[7]在足球世界杯比赛期间,甚至有赌球团伙专门在人口密集地点使用“伪基站”设备,向周围手机用户发送投注网站广告,吸引更多的平时不关注足彩、因全民陷入足球世界杯赛事狂欢而对足彩表现出兴趣的“泛足球竞彩者”参与。

(三)犯罪手法虚拟,团伙行踪隐秘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不断进步,赌球类犯罪的犯罪痕迹也越来越难以追踪,呈现出虚拟化程度高、隐蔽性强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庄家将博彩平台接入互联网,在境外租赁或搭建服务器,在线上组织网络赌球犯罪。由于其服务器架设在境外,招赌、揽赌形式多样,欺骗性大,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同时,犯罪人身份隐蔽,相互之间多以暗语交流,如“半球”“滚球”等,且账户信息、身份信息多采用虚拟身份注册。[8]跨境网络赌球在形式上反映为电子数据的交流,这种电子数据不经过特定的转换,肉眼根本无法看见。而且在发案后,电子数据的载体也并未发生任何变化,易于被删除和毁灭,因而遗留物不会轻易暴露,并不会在被侵害的计算机系统所处的空间留下诸如足迹、手印等犯罪痕迹。[9]这种虚拟化和隐蔽性给犯罪侦查带来很大的难度。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于2021年12月联合颁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不断加大对网络赌博特别是跨境网络赌球的打击力度。

(四)涉案资金庞大,利益链条冗长

赌球作为体育博彩的重要内容,其交易规模极为可观。截至2018年,境外赌球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公司138个,赌球网站1656个。[10]跨境网络赌球的巨额资金使犯罪人和境外赌球集团有能力对该“市场”进行资源整合,从而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同时,他们还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为空壳公司等非法金融机构的成立提供资金来源及结算和转账服务。实践中,犯罪团伙在转移资金时为规避风险,常借助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跑分平台”),首先用该平台收集、购买大量个人收款码,将其提供给赌球平台,赌客根据平台提供的二维码支付佣金,最后第四方支付平台依据赌球金额收取相应比例的手续费,形成规避资金风险的完整利益链。[11](见图5)

图5 规避资金风险利益链

三、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防控难点

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持续加大对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的扩散蔓延。但是,跨境网络赌球团伙也在加速迭代犯罪手法,从而给侦防管控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一)赌球线索发现难

由于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实施借助于互联网这一途径,使得该类犯罪行为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时空要素,典型的表现是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地相分离,犯罪团伙成员线下聚集性特征减弱、网络分布式特征增强。同时,虚拟空间的便捷性也使得跨境网络赌球的组织活动变得更加隐蔽,团伙成员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一般采用“盘口”“滚球”“半球”等暗语、行话进行沟通,以规避网络审查。此外,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组织层层分级的组织架构,也给侦查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代理在严密的组织架构中互不相识,通常仅能查获并打击掉其中一二个层级,很难挖掘并打击全链条的犯罪。

(二)电子数据取证难

跨境网络赌球犯罪中涉及的证据多为聊天记录、账号、资金流转等电子数据,如何有效固定和提取这类电子数据十分重要。犯罪人有意识地利用加密、提取即破坏等方式规避侦查,使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另外,电子数据相对于传统数据而言,更易于丢失和损毁,提取过程中工作量巨大,给案件侦破带来巨大的挑战。

(三)涉案资金追踪难

跨境网络赌球中赌客群体庞大、资金量大,致使公安机关在清查赌资去向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大额资金转移时,通常利用第四方支付、洗钱团队等进行结算,甚至很大一部分赃款直接流转到境外,很难被追踪和追回。这种逃离监管和公安视线下的资金非法转移方式,导致赌资和赃款难以有效被追查。

(四)组织结构突破难

不法分子试图将我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网络赌球“市场”整合到一起,在国外架设服务器的同时,在国内开展多级代理,形成了单线联系的组织严密的“金字塔”式架构。他们利用虚拟IP等技术手段,最大程度地隐藏了犯罪人的身份信息,加大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依靠公安机关单一地域、单一部门、单一手段进行打击时,往往只能抓获其中某一个环节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之间难以形成锁链,犯罪行为和受害人的因果关系、犯罪事实也难以对应,造成跨境网络赌球犯罪取证难、认定难、打击难的局面。

(五)跨境执法协作难

互联网的分布式特点和网络便捷性使得跨境网络赌球案件区域跨度大,组织者和参与者数量多,分布于境内外多地,办案人员人手不足、难以跨境执法,给侦查工作的证据收集带来了极大挑战。例如,在部分东南亚国家,由于赌球带来的灰色收入甚是可观,当地政府放任网络赌博发展,甚至在极少数地区将网络赌球合法化,这使得犯罪人能够利用区域司法协作的滞后性和冲突性,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发展国内代理,导致侦查工作困难重重,对此类犯罪往往是治标不治本,较难从源头上予以查处和根治。

四、跨境网络赌球犯罪防控机制

针对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态势、内在特征及防控难点,当前亟需建立黑灰产监控机制、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宣传防范机制和技术对抗机制。

(一)建立跨境网络赌球黑灰产监控机制

跨境网络赌球犯罪集团由分散性的犯罪团伙组成,由技术团伙、推广团伙、核心犯罪团伙、洗钱团伙等组成,形成了平台供应、广告投放、代理承包、跑分洗钱等黑灰产业。为此,需建立涉网赌球的监控机制。一方面,及时落实网络服务平台的监管责任。网络赌球业务的开展需要各网络服务平台支撑,在现实案例中,甚至有平台明目张胆地为网络赌球提供标价的推广服务。因此,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平台责任和失职责罚,要求平台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赌球行为,加大对网站的监测,及时封堵和关闭有害网站,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网站注册者的信息。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与银保监等部门合作,切断跨境网络赌球交易渠道。要充分发挥银保监部门黑灰样本与反洗钱经验,归纳网络赌球资金流动的特征,建立数据可疑账户名单,及时提交公安机关,以智能方式代替传统人工排查,帮助公安机关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12]

(二)构建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预测预警机制

公安机关需要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预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的资源优势,由侦查部门牵头,建成一体化预警平台,通过数据建模,不断迭代升级预警模型,精准输出涉跨境网络赌球类预测预警情报。综合资金流数据,分析资金转移规律,[13]重点关注“境内外转账”“多笔转账”“大额转账”等特点,会同金融机构反洗钱等部门,建立储户资金异动风控模型,筛查存在异动的资金,循线拓展深挖,及时推送预警信息。

1.建立情报研判队伍,开展分析研判。组建专业情报研判队伍,对各类涉网络赌球的情报进行分析研判和解密。一是加大对VPN密钥的破解,通过关键词等方式锁定境内翻墙用户重点人员。二是加大对网站的分析,通过模拟用户的操作行为,刻画目标人物画像,精准锁定网络赌球犯罪群体。三是主动加入赌球人员私密圈,通过人工爬取方式获取信息,深挖管理层人员和赌球平台。

2.生产跨境网络赌球情报产品,实现情报导侦。大型网络赌球平台大多通过网页云端开展,其网站安全性相对较低,可以利用网站和APP漏洞,获取后台数据,必要时可对其关键设备、运维和开发人员开展“攻击”,对赌球平台进行监控,持续获取情报信息。[14]重点经营为跨境网络赌球提供服务的技术团伙、推广引流团伙、代理招募团伙、核心犯罪团伙和洗钱团伙的身份、活动范围和时空轨迹等情报。

3.构建大数据预测预警系统。根据情报产品,运用分布式运算方法和基于数据的学习方式,对收集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决策类分析处理,[15]构建预测预警系统,筛选跨境网络赌球犯罪活动中出现的“赌球”“返现”“赔率”等关键信息,快速筛选重点情报推送至打防管控治端口。针对跨境网络赌球活动高频发、易扩散的特点,建立分布式云平台,对资金流和信息流持续跟踪,从源头治理跨境网络赌球乱象。同时,探索基于云平台的网络涉赌人员档案数据库建设,监控其日常活动,建设以大数据支撑人员管控的自动化平台。

(三)健全跨境网络赌球宣传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针对跨境网络赌球的宣传防范机制。公安机关通过网络赌球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深刻认识网络赌球的严重危害性,培养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赌球等有害信息。在宣防工作中,不仅要将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掠夺性、残酷性和破坏性的本质危害宣讲清楚,将防范意识滴灌入脑入心,还要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营造对赌球的舆论攻势,特别是在2022年卡塔尔足球世界杯赛事期间,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在防范治理网络赌球犯罪中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宣传的责任,组建专业的宣传队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广泛宣传,引导民众观看宣传视频、了解经典案例,认识赌球犯罪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高民众抵制赌球的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防控氛围,打好反网络赌博的全民战争。

(四)建立跨境网络赌球犯罪技术对抗机制

1.依托社会工程学方法增强对抗能力。跨境网络赌球犯罪集团组织架构严密,但由于其需要开展层级代理与业务支撑,仍会存在不少的人为漏洞可以突破。公安机关可以利用掌握的情报信息排查不法分子,对其实现网络虚拟身份到社会现实身份的转换。利用社会工程学方法,通过对犯罪人员的逐步接触、降低其心理防备等方式,对犯罪团伙持续展开“攻击”渗透。

2.突破人才体制限制,提升技术对抗能力。在网络犯罪与打击治理中,人才对抗是关键,网络赌球集团高薪聘请技术人员,不断提升网络赌球平台的安防能力。公安机关也急需打破公务员体制限制,采取聘任制等多种方式高薪招募高水平技术人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已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这充分体现了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和专业人才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各级公安机关应该着力培养网安专业人才,通过专项招聘、特殊招聘等方式,增强专业人才队伍实力,提升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同时,要坚持实战与理论相结合,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计算机、侦查打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增加网络安全投入,提升技术反制能力。为了应对网络犯罪持续带来的安全威胁,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不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加大安全技术及产品研发,提升针对网络犯罪的反制能力。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需要增加相应的资金预算,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互联网安全防范基础技术开发,以及网络赌球犯罪信息识别、拦截、封堵等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五、余论

跨境网络赌球犯罪是涉网新型犯罪类别中比较特殊的种类,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往往缺乏报案人,公安机关获取犯罪信息的渠道只能通过情报信息工作、通过大数据预测预警系统主动发现。面对跨境网络赌球团伙不断增强的技术防范能力,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的防范机制,那么,这类犯罪的危害后果将不断扩大,进而会衍生其他多种危害后果,甚至会威胁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完善相应的防范机制,主动出击开展源头性防范和治理,是治理跨境网络赌球犯罪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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