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皮山县波斯喀河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分析
2023-01-03豆建军
豆建军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1.地理位置
皮山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最南端,喀喇昆仑山的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南缘,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汉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等12个民族聚居的边境县,距离首府乌鲁木齐1800km。全县总面积3.97万km2,下辖16个乡镇(315国道南北分别有7个平原乡镇和9个山区乡镇)、一个农业综合开发区和一个良种场、一个国有牧场。
波斯喀河发源于喀喇昆仑山北坡,河源最高海拔高程5395m,散失于皮山县藏桂乡附近,海拔高程1400m,河道总长113km。地理坐标界于东径78°23′~78°49′,北纬36°45′~37°19′之间。波斯喀河水文站以上断面集雨面积为958.1km2,河长81.3km。
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1 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2.1.1 三条红线落实情况(工业、农业、生活节水情况)
根据《皮山县水资源公报2020年》,截至2020年底,波斯喀河现状年总用水量为3950万m3。其中,农业用水量为3922.10万m3,生活用水量为27.90万m3。按照水源划分,引用地表水3500万m3,地下水450万m3。
2020年波斯喀河“三条红线”分配水量指标为2543.97万m3,其中地表水2015.97万m3,地下水528万m3。因此,现状用水量超过三条红线指标。
2.1.2 饮用水水源地情况。根据《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20年),皮山县饮用水水源地共42处,主要分布在14个乡镇。其中,波斯喀河流域饮用水源地4处,分别为藏桂乡3处,桑株镇1处。水源地全部采用围栏防护。
2.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
皮山县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皮山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但是,由于资金限制,没有开展下阶段确权划界工作。
河湖水域岸线利用主要包括围网养殖、采砂、旅游开发等。截至2020年底,波斯喀河岸线范围内无围网养殖、采砂现象,没有水上运动和旅游开发等工程。在波斯喀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部分农田、林带等。
2.3 水环境现状
波斯喀河流域主要是农牧业生产,没有工业企业。污水主要为生产生活污水。流域年生活用水量为27.9万m3,初步估算年产污水8.96万m3,产生的污水全部用于农业及周围生态林带的灌溉,没有排入河道。根据河流水质监测报告,波斯喀河波斯干村以上河段长度为53km,现状水质为Ⅱ;此外,波斯干水库库容为300万m3,现状水质为Ⅰ类。
因此,波斯喀河水质良好,可以满足各类用途的水质要求,无污染河段。波斯干水库处于中营养状态。
3.存在问题分析
3.1 水资源保护问题
3.3.1 用水总量超过“三条红线”指标。截至2020年底,波斯喀河现状年总用水量为3950万m3。其中,农业用水量为3922.10万m3,占总用水量的99.23%;生活用水量为27.90万m3,占总用水量的0.77%。按照水源划分,引用地表水3500万m3,地下水450万m3。2020年,皮山河“三条红线”分配水量指标为2543.97万m3。因此,波斯喀河流域用水总量超过“三条红线”指标,水资源利用过度。主要原因是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低,农业高效节水发展缓慢,渠道防渗率低等造成的。
3.3.2 用水效率低。波斯喀河流域“三条红线”中,202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4,灌溉毛定额为677m3/亩,高效节水面积0.85万亩。202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63,灌溉毛定额为633m3/亩,高效节水面积0.96万亩。根据调查,波斯喀河202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0,没有高效节水面积。因此,波斯喀河农业的用水效率较低,且均低于皮山县2020年“三条红线”指标。波斯喀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5亿m3,“三条红线”指标为0.27亿m3,实际用水量为0.35亿m3,用水总量超过“三条红线”指标,随着皮山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矛盾逐渐突出。
3.3.3 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格局尚未完全建立。我国虽然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步入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还是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管理水资源,水行政与水服务职能基本未分开,还保留着计划经济的基本架构,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与现代水利发展要求不适应。水资源以区域为单元分割管理,各乡、镇与兵团各自片面地强调各自用水利益和水资源管理权限,过度、无序开采地下水,进一步激化了地区及行业之间的用水矛盾。
3.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问题
长期以来,波斯喀河岸线范围界定不明确,难以确定岸线利用项目涉及的区域是否侵占河道,是否影响河流防洪、农业供水、生产安全以及水生态环境等。相关业务部门虽开展了一系列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但这些规划多从宏观层面进行约束。
3.3 水污染问题
3.3.1 工业废污水、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活污水直排偷排河湖的问题。波斯喀河沿河两岸没有工业企业。沿河两岸有牲畜放养现象,牲畜排泄物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波斯喀河流域年生活用水量为27.9万m3,初步估算年产污水8.96万m3,产生的污水全部用于农业及周围生态林带的灌溉,没有排入河道。
因此,沿河牲畜养殖排泄物,进入河道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污染。
3.3.2 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的问题。波斯喀河灌区现状年总灌溉面积1.194万亩,使用化肥总量91.5t,其中磷肥30.6t,氮肥60.9t,使用农药0.82t。皮山县是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农药、化肥使用率也在逐年提高。化肥和农药是主要的农业污染源,化肥的过量使用,导致土壤板结、酸化、耕地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养分易流失,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河道水体富营养化。
3.3.3 河湖水面污染性漂浮物的问题。波斯喀河在洪水期,河道水面会漂浮树枝、固体废弃物垃圾等,其他时段河道水面基本无污染性漂浮物。
此外,在波斯干水库库区水面,有树枝、树叶、固体废物等漂浮物。
3.4 水环境问题
波斯喀河流域沿河两岸不存在工业垃圾堆放在河湖水域岸线的问题。但是,波斯喀河与G315交叉处,由于高速公路修建,沿河右岸有部分生活垃圾堆放在河道水域岸线内;同时,桑株镇波斯干村,沿河右岸有垃圾堆放,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
3.5 水生态问题
3.5.1 河道生态基流不足、湖泊生态水位不达标的问题。波斯喀河波斯干水库以下河段,由于波斯干水库调节作用,下游河道主要依靠波斯干水库泄洪洞放水,河道生态基流不足,生态水位不达标,该段河道出现断流现象,会对河谷及两岸植被的生长产生影响。
3.5.2 生境破坏及水土流失的问题。河道内有很多砂石料场。经皮山县水利局、国土局等部门联合整治后,停止了砂石料场的开采,但料场开采造成河床大面积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波斯喀河桑株镇巴什波斯喀村以下河段,由于恶劣的自然条件,加之农牧业开发利用等因素,造成该段河流水土流失相对较为严重。
4.管理保护目标
4.1 水资源保护目标
波斯喀河多年平均径流量0.5亿m3,2020年波斯喀河流域总用水量为3950亿m3,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0。通过进行一系列整治措施,计划到规划年2025年,波斯喀河用水总量为2565万m3,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6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7%。
4.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波斯喀河目前未进行确权划界,河流的管理范围界限没有划定。由于水域岸线划定涉及部门较多,计划到2025年,完成对波斯喀河波斯干水库~G315段的确权划界工作,完成率达到30%;完成波斯喀河水功能区划,完成率达到30%,划分水源保护区、预留保护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
4.3 水污染防治目标
波斯喀河水污染主要是牲畜养殖排泄物污染;化肥、农药使用的造成的面污染。计划到2025年,养殖牲畜养殖排泄物污染减少30%;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0%;根据《皮山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确定波斯喀河需氧纳污能力为0.04万t/a,氨氮纳污能力为18万t/a。
4.4 水环境治理目标
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增加水质监测断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垃圾回收处理率达到100%。
5.水资源保护任务
5.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河湖水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农业、城镇节水。
5.2 开展河湖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主要河湖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湖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任务
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完善日常综合执法巡查。
5.4 水污染防治任务
5.4.1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2025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畜禽粪便污水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5.4.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药减量控害,扩大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逐步淘汰高毒农药。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高效施肥技术和机具,支持增施农家有机肥,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标准化生产。完善有关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化肥利用率达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5.4.3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广实用、维护简便、高效低耗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艺技术。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分年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
5.5 水环境治理任务
建议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重点水体水质监控。完善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增加常规监测项目和开展有毒有机污染物定期监测,完善突发性饮用水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控制断面和重点排污口的水质监测设施和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完善水质监控监测体系,全面提高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乡镇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收集与处理率,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逐步减少非点源污染物入河量。
6.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通过现状调查可知,皮山县波斯喀河沿岸水质污染情况较小,主要是农业面污染,不存在工业污染;河道水域岸线存在非法占用情况,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河道内由于以往采砂作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各业用水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用水定额超过三条红线规定。
结合皮山县波斯喀河现状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合理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各项指标,改善河道及周边水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
6.2 建议
建议皮山县相关单位,结合各管理河段内的实际情况,控制农业面污染、设置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提高各业用水水平、节约用水,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