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咨询体系研究
——基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的环境咨询服务
2023-01-03涂津鹏
涂津鹏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2)
1.引言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全国掀起了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探索与实践热潮。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市场环境,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工程思维方式与工程管理方式,将原有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相对分散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态进一步整合,以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而现有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运行模式,是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服务业态,由建设单位分别进行委托、协调实施。随着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正,以及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更新,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逐渐承担起了更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加快,建设项目大量涌现,与之相应的环境咨询服务需求也随之激增。建设单位效率意识的加强,以及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环境咨询服务需求,与现有的环境服务业态独立委托的实施模式之间的矛盾逐渐体现。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大量运用,工程咨询服务效率已经大大提升,此时迫切需要将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相应的环境服务业态进行整合,以提高环境咨询的服务效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下一步,必然是全过程环境咨询。
本文以公路建设项目为例,研究全过程环境咨询服务体系在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实践应用。
2.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
公路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环境影响持久等特征,对公路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实施环境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2.1 公路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期。公路建设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施工期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生态破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公路等级,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普通道路的影响相对较小。另外,施工期的占地问题、施工机械的运行、施工人员临时集中式工作和生活也会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运营期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公路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如噪声、振动、机动车废气造成的空气污染、服务区污水及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等。
2.2 环境管理方式
随着2017年7月国务院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生态环境及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公路建设项目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措施。但现有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都是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某一个环节进行规范,如施工期、运营期等,缺少一个完整的全过程环境影响技术体系,来对公路建设项目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和评价,从包含公路规划在内的全过程角度整体考虑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3.全过程环境咨询组织架构
3.1 机构组织
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咨询的责任主体,可以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环境咨询单位担任,也可由多家具备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及能力的单位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担任。
全过程环境咨询单位由多家单位联合经营时,各单位应满足其经营资质,并承担相应责任。全过程环境咨询的牵头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对全过程环境咨询的成果和结论负责。
3.2 人员组织
由全过程环境咨询单位委派,或由建设单位指定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环境咨询的总负责人,担任环境总咨询师。在环境总咨询师领导下,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专业咨询师,担任相应专业的环境咨询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或资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监测工程师、环境监理师等。环境总咨询师与各参与方关系见图1。
3.3 服务组织
全过程环境咨询服务体系的建立,是将现有分散委托的服务业态,整合成为涵盖“监测——评价——治理”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服务业态。在此体系之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参与人划分为以下三方:3.3.1建设单位;3.3.2环保工程施工单位或环保设备供应单位;3.3.3全过程环境咨询单位。
不同于现有的“环保管家”服务,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全过程环境咨询涵盖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以及运营期等生命周期全过程。其中,项目建设前期包括规划阶段、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设期包括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4.全过程环境咨询实施过程
一般来说,公路建设要经历五个重要环节,即:规划布局、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项目设计、施工、运营。实质性的环境影响是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但环境影响的性质、范围和深度等主要是由前三个环节所决定的。现就全过程环境咨询在各阶段的实施过程分析如下。
4.1 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的环境咨询服务对象主要为规划编制机构。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国道网、省道网及设区的市级交通规划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路规划阶段将决定的相关内容主要有:公路建设规模、功能、布局、项目建设时序等。公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尊重上层位的规划对本规划项目位置、发展方向、目标和功能的定位,保持评价深度与规划内容相一致,重视对规划环境影响的尺度分析及对宏观影响的识别与评价,重视对规划控制对策的研究,从源头减轻规划项目开发的环境影响。
在评价过程中,应识别重要环境敏感点,并重点分析公路规划对土地资源、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的影响,以及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公路规划项目中应识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包含:4.1.1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1.2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4.1.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最终达到减少资源消耗、协调好规划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
在确定评价范围时,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考虑规划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的带状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考虑规划公路所跨越的地表水体。在评价期间,同步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并开展规划实施影响预测分析,提出污染治理措施。常用的措施主要有:4.1.1生态保护:施工期路基绿化、临时堆场选择、施工后期土地整治、复垦及绿化;营运期路堤绿化护坡、隧道口生态修复等。4.1.2噪声控制: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工艺、优化高噪声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路面材料、低纵坡比,尽量避开公路边界200m内的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有效避开时加装隔声屏障。4.1.3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落实施工机械和运输道路的粉尘抑制措施、沥青和灰土的集中拌合及其废气处理;营运期做好公路沿线绿化。4.1.4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营运期在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的桥梁两端设置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并以管道引至保护区范围以外排放,避免排入饮用水源;同时落实落实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附近水体。公路规划环评报告的章节包含: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公众参与、环评结论等内容。规划环评文件编制的同时,落实公众参与、环评公示和跟踪评价等内容。规划阶段的环境咨询由环境监测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专业咨询师共同完成。
4.2 决策阶段
在公路项目决策阶段中,根据具体公路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公路中,新建30公里(不含)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四级公路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他等级公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城市道路中,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城市道路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决策阶段的环境咨询主要分析并预测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以及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并同步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
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章节包含: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等的确定,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结论等内容。根据《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对符合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可按规划环评意见进行简化。决策阶段的环境咨询由环境监测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专业咨询师共同完成。
4.3 设计阶段
在公路设计阶段,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主要包含生态保护、噪声防护、环境敏感区桥面径流收集处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等措施的工程设计。防治效果应符合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要求。本阶段由环境监测工程师、环保工程设计工程师共同完成。
4.4 施工阶段
在公路施工阶段,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破坏,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过程引入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境监理,以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符合环境标准要求。本阶段由环境监测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共同完成。
4.5 竣工阶段
在公路竣工阶段,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本阶段由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全过程环境咨询单位提供全程支持,启动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本阶段的环境咨询由环境监测工程师、竣工环保验收工程师共同完成。
4.6 运营阶段
在公路运营阶段,主要考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干扰,以及运营期噪声振动、地表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危化品运输泄漏的污染情况。本阶段对相应的运输路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沿线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定期开展运营期环境质量监测。公路建设项目后期若发生变动,属于重大变更的,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7 全过程环境咨询信息管理系统
构建以设区市或省为单位的“公路环境信息模型”,将公路建设项目从规划到运营全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数据,如属地环境政策、环境“三线一单”、现状监测数据、公路建设内容、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及预测结果、环保措施,以及公路施工和运营中实际的环境数据进行集成,构建市级或省级的公路环境大数据,以公路网为单位进行联动。之后每新规划一条公路,均可在现有的“公路环境信息模型”中进行模拟分析和预测,以指导该规划公路环境容量占用情况的分析和公路选线,并在该公路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公路环境信息模型”,供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政策制定和监管,以及公路建设单位的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5.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咨询是一种全新的服务体系,也是对环境管理模式的一种全新探索。其重点在于政策引导、市场培育以及对复合型环境咨询人才的培养。该体系的实施将显著提高公路建设中的环境咨询服务效率,将环境咨询进一步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也对我国环境管理发展与进步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