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探讨
2023-01-03山东省日照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山东省日照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杨百峰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8 年第1 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08年第2 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要求设计,严格按照农业部新的“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开发。系统内容涵盖了从农机牌证管理、业务查询统计和报表、物资管理、驾驶人考试、监理人员管理、农机事故处理、农机执法检查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通过电脑或手机移动终端对人、机、环境等信息采集,实现数据上传,形成信息共享的互联网大数据。目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性能先进,操作方便快捷,在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业务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一、系统现状
(一)不同权限,分级管理。系统实行分级管理,设省、地(市)、县三级管理员。省级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市级负责辖区内县级申报项目的复核。县级负责本级申报项目的初审、使用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数据导出、行政村的添加和删除等工作。不同层级有不同权限,分级管理为系统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扫描技术,自动输入。系统中农机牌证管理使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输入申请人和所有人的基本信息,替代人工录入,减少录入失误;车辆管理使用扫描整机出厂合格证二维码技术,方便机具发动机号码、机架或机身号码等产品技术参数信息的自动输入,确保了数据参数输入的准确便利;在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上增加二维码,方便信息查找和调取,操作更加便利,实现了信息采集的电子化、信息读取条码化,向智能化、便利化发展。
(三)分级审核,闭环管理。一是系统中物资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订制,从县级申请、地(市)复核,省级审核、牌证生产企业制作、县级收货、号牌号码进入号牌库等环节,实行内部闭环管理,县级不能任意添加或删除号牌号码,只有地市管理员有权添加,规范了农机牌证的生产、订制和分发管理。二是系统中机具的品牌型号库和挂车型号库,是生产企业申报、省级审核添加到机型库,具体办理业务时,只能从系统中选取,不能随意添加,避免违规办理不规范机型。三是系统中人员管理的检验员、考试员和事故处理员,从县级申请、地市复核、省级审核、培训和考试,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库,各岗位操作人员的账号和电子签名,只能从人员管理信息库中选择,严禁无资质人员办理业务。
(四)预留端口,实现物联。系统提前预留了多种外接端口,更具兼容性。系统中的安全技术检验可与电子检测仪器连接;考试管理中的驾驶人科目——理论知识考试与驾证管理业务相通,并且预留了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和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与电子考试仪器连接端口,实现了物联网。可随时与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其它行业信息系统联网,为今后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向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五)交流沟通,及时完善。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行,开发团队和服务人员重视应用环节,利用信息系统中的交流论坛、微信群和电话等方式,实时在线解答使用操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定期收集其遇到的问题建议,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和技术研发团队研讨、修改和完善,确保系统及时改进和升级,使其操作使用和技术需求更加成熟和完善。
二、系统存在问题
(一)系统未能全国互联。原农业部新的“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实施后,各省(区、市)自行招标采购或组织软件开发,形成一地一个系统或多地一个系统,造成重复开发和人力资源浪费。目前,系统全国不互联、数据不共享,各地之间驾驶人信息、农业机械信息、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违法处罚信息都不能实时查询。各地开发档次也参差不齐,不同软件开发商采用的数据接口也不相同,给下一步信息系统整合、数据交换和全国互联带来了较大难度。
(二)数据库采集标准不同。各地使用的数据库系统不一样,数据库采集所用技术标准和数据参数也不尽相同,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型信息采集,各地按照各自要求和标准采集,采集数据构架不同,数据参数也不相同。当本地注册登记转到外地时,因技术参数不一致,转出的农机档案不被接收而退档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机手带来不必要麻烦。
(三)部门之间职责衔接存在缺失。各地机构改革后,一些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取消,原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的业务,拆分为二个或三个部门负责。个别地方的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行政审批局负责签章、制证。如有农机违法处罚未处理的,需要到农业执法部门或执法局接受处罚后才能办理。原来只要到一个部门,系统可一次办结的业务,现在需要多部门、多人次登录系统才能办结,机手不得不往返多次。
三、今后发展建议
(一)加快各地信息系统整合。由农业农村部整合各地系统或开发全国性系统。建议与政务网、大数据中心等数据对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合作,及时将农机违法案件录入信息系统,形成大数据共享网络平台,适应现代化、科学化管理需要。
(二)加快移动终端研发。及时开发手机APP 移动终端,增加执法检查、安全技术检验等功能,方便执法人员和检验人员现场操作使用。开发手机APP 驾驶人考试系统,实现手机在线驾驶人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开发“农机通”信息平台,让机手推送农机安全和“三农”知识信息,方便机手及时接收农机年检和驾驶证到期换证等提醒信息,提升“信息平台+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人员双向培训。对于系统开发团队,进行必要业务培训,让研发者对业务流程有正确认知,为缜密完善系统打下基础。密切研发团队与用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了解用户应用需求,为改进系统提供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相关人员计算机知识培训,做好信息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严格按照“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办理,提升操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操作水平。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