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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精细化治理:转向、维度与路径

2022-12-31

湖北社会科学 2022年10期
关键词:空间文化

崔 烁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建构与治理作为公共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伴随着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城市区域中供人们感知文化和学习文化的场域,其布局、建设和管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作为一种崇尚公共性的空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在整个城市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也愈发重要。众所周知,城市本身就是文化的熔炉,文化也是一个泛化抽象的概念。如何通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治理路径和具体实践活动来呈现和发挥文化的影响力、作用力,是当前城市空间转型中需要研究的重要主题。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实现城市文化空间的内在需求、意义与活力,是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构与治理中“双破局”的关键。城市空间建设与区域发展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常常缺乏有效的维护和建构规范,文脉缺失与断裂带来的城市问题越发突出,但相应研究尚停留在城市规划、城市文化传承、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特征分类等方面,实证研究涉及的区域有限,对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演变机制、空间治理、重构优化等方面的研究尚不十分深入。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在整个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功能日益凸显,对我国城市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开发,有助于国家城市空间发展的均衡性。目前,在文化与治理层面上,有学者提出,文化治理不仅是对文化的管理,而且是以文化为基础的管理。毛少莹认为,文化治理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作为文化治理的公共文化事务治理问题;二是基于文化与治理关系的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在一般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发挥问题。[1](p71-99)在公共管理视野中,从治理的基本内涵出发,把文化治理定义为多元主体间的协作、多元的文化服务。[2](p105-112)贾晓芬认为文化治理是指“由确定文化发展方向的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非营利团体组成的复杂网络,治理主体包括来自公共部门、私营企业、非营利团体等各种性质的机构和个人”。[3](p35-43)我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模式是以城市公共文化为研究对象,注重城市空间规划中的配置、休闲、观赏等方面的内容,但对于城市公共文化具有不同于资本逻辑的人文逻辑,对于城市公共文化在构建和治理城市空间具有积极作用方面的认识还存在不足。本研究试图通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精细化治理,形成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来推动城市空间的建设,以适应新时期人们的高质量生活需要,从而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城市空间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空间的善治,使城市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二、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现实困境与必要转向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公共空间,可以理解为城市居民各类文化生活实践的空间载体,这类空间包括城市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展览馆、音乐厅等),[4](p58-61)以及文化经营场所(如书店、文化产业园区等)。作为社会建构的场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在人类实践与空间交织中,涵盖充盈的话语场景和丰富的想象力,是人类文明演进的标志和集体意识行为的结晶。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的实践活动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形成了城市生活和社会关系,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含义。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各种要素组成的代表人类城市文化生活实践的空间载体和文化诉求展现与表达的舞台,[5](p1080-1086)是承载城市文化的各种物质空间的总和。[6](p63-70)城市空间概念的形成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结果,是人们在城市空间与社会文化空间之间日常生活实践的结果,是城市文化的产物,是在城市演进与空间拓展中以实践与生活方式来建构城市文化的空间。在这种日常生活实践中,城市居民的日常活动与社会生产的互动关系,形成城市生活认同的共同体,创造出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与文化象征,城市文化空间也因此具有了文化性、生活性和复合性的属性。文化精神的城市文化空间是呈现人类文明与历史,满足人民基本需求和传承历史文化的城市空间。芒福德的城市空间,就是文化精神的空间。它能够保持自身生命力并且能够成为更有活力、更开明社会的意义象征,是一个“能够循环、修复以及更新的有机身体”。[7](p39-46)城市文化空间治理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各个层面达成共识的过程,是宏观与微观城市精细治理理念最丰富的融合与冲突,最能体现城市治理的理念和水平。目前,我国许多中小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存在布局混乱、外观雷同、新建筑与景观不能与本地城市原有景观相融合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城市文化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缺位。精细化治理作为一种“应然”策略,要从城市文化出发,厘清治理面临的困境,寻求治理的切入点,建立起精细化治理与城市文化公共空间诸问题之间的内在关联。

首先,城市公共文化空间规划中的文化缺位,要求以空间文化事件为契机,实现空间尺度链接与治理思路转型。规划是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基本要素,一个好的公共文化空间规划既要有规划的专业知识,又要兼顾人文、生态等方面。以往,城市规划师往往由于对城市本身的文化内涵认识不足,忽视了城市的人文属性和生态属性。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城市规划大都是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和满足市民基本的居住需求为主要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文化性”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文化氛围浓厚的公共文化空间可以满足人们享受文化资源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共文化空间体现出优良的都市文化,对市民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城市的长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空间分布上来看,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公共空间的承载功能由单一走向多样化,形成了以商业、行政、工业、文化娱乐为中心的功能分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规划与设计越来越受到关注,使其在空间布局上既能发挥作用又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由于“文化性”问题给城市文化空间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深刻认识到它的深层内涵,仅仅将个人文化单元纳入以往的规划工作模式中,导致了“功能性”和“文化性”的严重分化。一种能够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内涵的公共文化空间规划,必须以文化为核心,贯穿整个城市的肌理之中,并通过不同的文化因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其次,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场馆设施布局不均,要求发挥公共文化的社会主义价值引导作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在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包括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外部开放空间,还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场馆设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促使人们对城市文化空间的活动内容和设施质量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公共文化空间需要形式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但许多公共文化空间公共设施配置不完善、功能复合性不足,导致公共设施与基底产生分化现象。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场馆设施具有空间布局与类型布局的双重属性,其布局的合理性与便利性考验着文化空间吸纳多样人群的“弹性”。[8](p146-148)城市文化空间在场馆设施上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的文化设施分布不合理。城市文化设施未根据不同人群对文化设施的使用需求不同进行调研;未遵循设施使用者主导文化设施的空间布局的惯性;缺乏对城市文化现状需求调查和城市区位优势的分析,导致城市文化空间在舒适性和可达性方面表现不足等。例如,一些城市的公共文化设施分布不均,未有效进行整合,导致文化设施的使用资源浪费,一些城市把高端的文化设施设置在郊区,无法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导致文化设施使用效率较低。第二,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的文化设施种类分布不均。当地居民的日常文化生活活动需求越来越具有复合性,城市的文化空间忽视设施需求的导向,文化空间无法满足更多人的使用需求。例如,在城市社区中,儿童注重的是空间的游戏性和趣味性,青年注重的是娱乐、文化交往,针对这两种人群的文化场馆设置数量较多,中老年人则更注重空间文化的阅读和休息,针对老年群体提供的文化设施数量较少,文化设施分布不均,无法满足群众差异化的文化需求。

最后,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的文化活动品质参差不齐,这就需要通过公共交流来实现空间的内涵更新和管理层次的衔接。公共领域所涵盖的范围从公共规范到文化传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公共领域为满足人们在公开状态下进行的活动往往通过城市文化空间作为物质空间形态来表现,人们也会通过在公共领域中不同空间体验来获取信息,强化公共意识。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内部的公共空间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公共领域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能够让它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互衔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活性”是建立在文化活动“质”和“量”两个层面上,它是以多元的文化活动为基础。根据以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经验,文化活动的种类、数量指标的可视化与量化,往往可以提供有效的资源。但是,在数字的表象下,隐藏着活动的品质参差不齐。第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存在着许多“活动性”“临时性”“常态化”“长效性”的缺失。有些城市的文化活动比较分散,举办时间、举办主题往往是组织者的安排或工作任务,很多民众是基于被动参与,并不能真正反映文化活动的人气与影响力,参加的次数与效果也难以保证。第二,文化活动内容单一、创意不够。由于组织机构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不密切,缺少调动居民参与的渠道,也很难按照社区群众喜欢的方式进行策划、组织,使其与民众的需要脱轨,甚至是内容固化,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公共文化的发展和治理都建立在公共空间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公共文化的空间治理转向公共空间治理。西方学者对公共空间的关注源自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各种衰退,所导致的许多社会危机,这促使人们对开展共同行动产生了更为强烈的需求。公共空间的价值在于它的存在能促进城市中不同社会阶层或团体的人进行交流,它的多元化和包容性的特征是形成社会相互理解和共融,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公共空间应是一个具有公共性、公开性、平等性与政治性的空间,它是一种公共实践,它对人们的道德涵养与素质有一定的要求,也在促进现代社会民主进程中,提升了人们的文化素养。当前,由于“治理”模式提倡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与参与,所以,公共文化治理应当推动其公共空间的发展。然而,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公共文化空间规划中的文化缺位、场馆设施布局不均、功能复合性不足,导致公共设施与基底产生分化现象,文化活动品质参差不齐。公共文化治理无论是提供公共文化的场所,还是建设公共文化的基础性设施等,在发展公共空间向度的过程中,推动了整个社会公共空间的发展。现阶段以精细化治理模式为导向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应突破将公共文化治理囿于物理空间治理的思路,在空间维度致力实现公共空间的治理转向,以促进人们真正而持久的联结。

三、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精细化治理维度

(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文化记忆维度

文化是一个城市更新发展的本质和灵魂,人们在区域内的不同场所感知到不同文化。文化触发了公共文化空间物质环境的更新,为城市带来了更多的投资和消费,产生了新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活动,加强了场所的意象。同时,文化活动也是城市文化形成历史延续性、获得持续认可的关键。文化在公共文化空间营造中赋予场所的特性,其影响涉及文化消费所产生经济活动的程度,与环境和其他体验息息相关。文化对于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性,在于场所运作中人们活动范围和使用的情况,文化活动创造了一个具有生活气息和活力的场所。通过有计划的文化活动,激发公共领域中的活力,运用精心设计的项目,在节日中通过街道剧场和美术展览的形式,激发文化活力,实现其公共文化空间文脉的延续。

文化能够改变一个城市的风貌。这需要改变城市的文化表达和传媒形象,呈现出地域性的表现形式。巴塞罗那是将当地传统与现代完美融合的典范,创造了令人振奋、充满活力的都市文化与影像,文化与城市形象相互融合。同时,公共文化空间的活力也时常在民众繁忙的日常工作中产生。所以,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设计出具有文化特征的活动,能够在公共空间中激活生机,鼓励人们参与、使用,从而增强人们对城市的认同感。此类活动一般包含了各类节日和大型活动,如奥运会、世博会等。文化大事件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解、感受文化,很多民众都会去现场亲身体验。因为大量的民众使用街道、广场、咖啡馆、餐厅等设施,使得公共空间变得生机勃勃,并进一步激发城市的生机。

(二)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价值导向维度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价值需要以公共性和民主性为基点。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特性决定它是一种公共资源而非商品,属于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区域内部分成员共同享有。公共文化空间的公共性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所有权,公共空间是公共拥有的,公共性意味着公众在公共秩序允许范围内使用公共空间,公共资源属于部分成员或全体成员所有。二是开放性,公共空间作为公共资源,公众能自由表达意愿和思想交流、能自由出入和自由使用空间。公共资源价值具有社会性和间接性。三是共享性,公共空间可以由不同的个人和群体积极地使用和分享,当一个使用者对公共空间资源使用时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效用的减少。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公共性必然要求民主性,即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项目策划、投资、设计、管理的过程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其间公众应拥有表达利益要求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公共性是公共文化空间追求的一般价值,公共性主体是公众,其价值主体通过居民活动来实现。在特定的空间内,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性的主体主要是本区域的居民,他们是该空间的需求者、使用者和评价者,是真正的利益相关者。当前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各类问题症结是城市管理者将政府官员、开发商视为价值的主体,将他们的价值观强加于当地居民,没有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需求,当地居民成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局外人,失去设计和建构自己的生活空间的权利与渠道。

公共性意味着公开性,它将个体与社会联系起来,并使一种关于共同体的想象的公共生活成为可能。社会和谐是指个体与生活、个体与社会、生活与社会的融洽。个人是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者,享受生命、创造社会和谐价值的人。在公共文化空间的价值导向中,应注意个人和个人生活的各个层面:第一,从个人的角度出发,从用户的生理、心理、生活环境等角度出发,考虑满足个人的方便、舒适、个性化等设计元素。第二,价值主体或生命个体担负着不同的角色,如设计者、业主、消费者等,都有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明确个人的身份和责任,并按照社会和个体角色的规范准确把握个体与社会的利益关系,避免矛盾冲突的加剧,使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和谐正常。第三,要树立个体生活的责任、权利和利益的统一观念,从个体的接受角度,尊重个体的兴趣,把责任、权利和利益统一起来,使个体生活丰富多样、幸福美满;从个人的视角来看,注重实现个人自我,建构核心;从社会的视角看,强调社会秩序、社会制度、社会精神的建设,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个人只有在社会秩序中取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展现其存在的社会意义,才有可能达到最高的需求——自我实现。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和体现,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在价值导向维度上的主要任务是如何更好发挥公共文化的社会主义价值引导作用。一是城市文化空间治理应坚持和履行公共性的价值导向,建构供给和配置的公平性。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需要建构空间资源的供给和配置的公平性,在治理过程中应考虑不同人群使用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较低收入人群,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的特点,存在配置均衡或公平使用的问题。政府应保障居民不论贫富、性别和年龄,平等、自由地享受公共空间的权利,体现供给和配置的公平性。二是要通过规划和设计的价值观引导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构建。政府部门、开发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控制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规划、设计和营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规划和设计价值观。从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属于公共资源的角度,这三个群体所做的工作是使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满足居民的日常使用的需求,本质上属于向居民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三是建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追求整体效益最大化。作为承载公众交流与活动的载体,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理应成为市民文化的“孵化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应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在充分保障公共空间具有共享性的基础上,保持空间活力和发展潜力,拉动历史街区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城市公共文化是在视觉表征中最能形象展示城市风貌和人文精神的载体。文化通过文化主体在空间活动发挥作用,保持公众与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在空间和生活的联系,是维持两者稳定的文化关系,保证文化发生过程不间断的必要条件。文化主体和文化结果之间稳定的关系是活态文化传承的必要条件。

(三)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民众参与维度

良好的公共生活需要在社会与个体之间、设计与生活之间建立联系,在公共空间这一生活场景下个体能积极参与公共活动,激发公共文化空间的活力。参与性是体现城市活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重要原则,参与性是指人们积极投身加入各项社会活动,与人、事、物直接或间接联系。参与性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公共文化空间应满足不同背景人群的参与。不同年龄、文化教育背景让活动人群具有复杂性的特征,通过打造具有多元化特征的公共空间,包括空间接口、公共设施及活动的多元化,使其具有真正意义互动性的空间。二是公共文化空间要满足多样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空间中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对于空间的需求多种多样,需要满足扩大人群活动的参与度。三是公共文化空间开展的活动重在参与性。社会性的活动作为公共空间的构成要素,吸引着人们围观并参与互动,通过调动人们参与活动的热情,激发公共空间的活力。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并非理想的结识陌生人的场所,而且即使在最有利于社交的情况下,也不会存在太多的交往。公共文化空间在本质上是个体生活空间的延伸,只是众多个体将其部分行为表达的累加。[9](p26-31)公共文化空间多元混合使用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环境使用行为,有三种活动行为的特征:一是时间性和区域性,人们在进行各种活动时往往有时间段划分,不同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也有峰值时间和持续时间的变化。混合使用是将这些变化有机地联系起来,提高公共空间的利用率。在区域性上,儿童和青年更看重公共文化空间的娱乐性和社会性,而中老年人群则看重安静、舒适的环境。二是流动性和集聚性,流动性是人们因不同的活动目的,利用不同空间的特性,在不同空间中的流动,是自由的无组织的行为。集聚性是指人们有明确的目的,利用公共文化空间组织不同性质、类型、规模的活动,是有计划、有秩序、合理组织的行为。人们可以结伴同行去观赏周边的环境,也可以是街区不同群体在广场聚集活动。三是兼容性和关联性,同一场所中不同的活动行为既有兼容性又有关联性,既可以同时开展,又可互不干涉。

人们参与公共文化空间活动的互动性行为,其生活方式与价值源泉的背后是一种体验,是对生活世界和空间场所的感知。公共文化空间的整体体验可以是视觉审美的感知,也可以是味觉、听觉、触觉的感知,是一种综合的体验,人们在参与式互动行为中,获得多种多样的审美感知,这种感知是公共文化空间营造的基础和源泉。在视觉层次上,以吸引人的眼球为目的,通过色彩、特殊材质等引发视觉交互作用。声音层次,以吸引听众的听觉注意力为目的,利用LED 屏幕或水景来诱导听觉交互。触觉层次,是指以触觉为目的,以特定的材料制造触觉交互作用。参与式体验可以通过身体活动来进行,公共文化空间中配备的各种娱乐、运动设施,是鼓励人们参与体验的场所,通过互动性活动与空间建立关联,获得体验生活的愉悦。公共文化空间营造是通过身体行为活动、多感官、互动性的体验,在感受中获取生活感和场所感,这种参与性行为不仅为人与公共空间互动提供条件,也让公共空间更加丰富多彩。

四、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精细化治理路径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持续强化“硬实力”的同时,还应大力提高“软实力”,通过文化推动城市发展观念的转变,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体制的转变,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供人们文化感知和文化学习的场域,是现代化语境下增进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和抓手。[10](p85-92)首先,要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传达文化记忆,丰富地方的精神表现方式,创造公共文化环境;其次,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公共文化的价值导向;再次,要通过科技手段进行科学的规划,提高公共文化与公共空间的服务品质;最后,要积极发掘城市的历史和文化,使之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并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精神核心。

(一)丰富场所营建的形式表达,重构文化符号空间

场所是公共文化空间、文化设施、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氛围与意义的复合体。空间是一种具有界限的、或由各种事物相互连接而形成的虚实体,只有在其具有从文化或地域背景中提炼出的文脉内涵时,才能构成一个地方。“场所”是空间形态的内涵,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既要在物质层面上营造“公共空间”,又要在精神层面上营造“家”。因而,场所是情感化的、带有归属感的公共空间,而文化场所的最初含义是指一种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和属性的场所。[11](p81-88)“公共设施”和“公共文化空间”是“地方精神”具体化的物质形态,旨在唤起人们的心灵共鸣,使难以理解的理念、意义、情感具体化,使“无形”的价值具体化。不同的公共设施、不同的文化空间,会在不同的功能领域中,呈现出不同的认知取向和认知水平。在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的破坏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地域特征和地方精神正逐步消失。要使文化空间中的地方意识得以延续,必须从记忆与信息中传达城市公共文化空间。

场所精神的延续是城市文化空间的氛围和空间中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的延续。延续空间场所精神的关键有两个层面。第一,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所形成的综合氛围空间特征的延续。空间特征的延续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通过提取影响场所精神的特征,让这些特征在复杂的空间关系中延续下去。由于公共文化空间的场所精神与感知空间主体人的行为意识密切相关,属于抽象思维的范畴,如何把握空间特征的延续,需要将场所精神所表现的抽象信息转化为语言、文字、图案等媒介图式。通过对公共文化空间中营造元素进行梳理分析,提取城市文化空间的空间特征,探寻能够反映空间场所特质和能够传递场所感的图式,因地制宜,塑造有利于场所营造的空间环境。第二,人在空间所发生的行为特征的延续。行为特征的延续,是指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有各种类型的社会群体,这些社会群体在共同文化背景下开展各种交往活动,形成特有的价值观和生活准则。社会行为特征的延续是发掘街区行为模式和生活规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提取特征,能够加强对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场所精神的深层次了解。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城市居民活动的载体,也是人们日常生活行为发生的场所。原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活动让公共文化空间有了生机和活力,当地居民的生活行为多种多样,有节日聚会、庆典等社会活动,也有购物、交流闲谈等日常活动,丰富多样的行为活动与城市文化空间相结合,形成特色的行为模式。

(二)完善文化设施的功能建设,搭建公共文化空间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客体,但其实质是人的公共生活的空间承载,是人的需要。功能是指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的特性,而人的需要特性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建设公共文化空间,既要营造一种有形的形态,又要营造一种能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的活动场所。公共文化空间满足人对公共空间环境的需求成为建构的核心内容,通过对公众环境需求的深入研究,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提高环境质量和人们活动的质量,城市自然具备了温度和气质。[12](p56-62)从空间的角度看,公共文化空间建构的多元融合涵盖三个层面的内容,基于实用需求的功能建构,基于认知需求的环境优化,基于审美需求的形象表达。

首先,基于实用需求的功能建构。城市文化空间的基本起点在于创建适合人类活动的公众活动场所。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战略主要有:功能设置、功能量化、功能组织三部分。功能设定是为了使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内容与环境场所相适应,在后工业化、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功能设定突破了传统的形式,为大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活动。功能设置可以通过嵌入商业功能,引入创意产业功能、适当发展旅游业、补充公共服务功能三个方面,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文化空间物质文化需求为基础,整合资源布局,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以不同人群、不同时间、不同方式,多维度的搭建理念,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如健身、益智棋牌、休闲交谈等小型场所以及停车场。利用街巷节点、交会处见缝插针地构建一些广场,增加一些体育设施,弥补文化空间内部功能的不足。功能量化是在公共文化空间中为所设定的功能寻求相对应的空间,功能空间的使用符合什么条件,如何进行置换,需要多大的使用功能,设置在哪些地方,这些都是公共文化空间在功能量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功能组织是在功能设置内容和功能量化规模初步构想下进行的,是将形态各异的功能空间按一定组织进行设计融合,形成有机整体的空间,从而形成公共文化空间环境的基本格局。通过对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塑造一种与城市文化空间外建构的竞争张力,以获得对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构的话语权。[13](p126-138)将这些要素充分表达、整体融合,以提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品质与活力。

其次,基于认知需求的环境优化。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城市面貌发生巨大的变化,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自觉或不自觉的人的因素对环境造成破坏,同时环境的破坏又使人们对环境感觉认知产生了厌感,人们享受不到视觉、听觉、嗅觉或触觉的刺激带给我们周围区域的线索。认知包括收集、组织以及明确有关环境的信息,通过感知、表象、记忆、思维来获得知识,通常会区别收集和转译环境刺激的两个过程感知和认知。知觉是人的感官系统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而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使人的感官活动和感受周围的环境。认知并不只是对都市环境的观察和感知,它还包括对各种刺激进行更精细的处理和了解,包括对思维、组织、信息、情绪环境、环境含义、价值观等。虽然每个人的看法可能相似,但人们如何过滤、反应、组织和评价这些看法是不同的。环境认知研究的是人们如何获得对环境的知识,即人们如何在环境中进行自我定位,找到自己的方向、判断距离和时间长度以及理解环境中包含的含义。环境可以被视为一种精神建构,一种环境形象,它是由每个人的创造和评估所决定的。空间环境的实际作用是由认知功能完成的,认识空间环境时,要清楚地认识到它的空间利用特点、运用方法,在空间中进行各种活动,以及人们对空间的感觉。社区文化空间可以通过外观信息向人们展示它的使用特征,让人们对文化空间产生认同感,获取认知方向,确定活动的行为。

最后,基于审美需求的形象表达。城市视觉形象是人们对公共文化空间环境审美需求的体现,是引导人们的思想与感情活动的景观形态和具体印象。人们的思想感情交流都是对城市文化空间环境外在的表露,是一种综合的感觉。形象是具体直观的形状,也是客观事物的外观形式。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视觉形象通过人的感受反映出来,是人对某些事物的认知与印象。公共文化空间作为物化的空间环境,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彼此传达着感官信息,以有序的空间环境作为参照系统,为人们提供回忆交流的素材,人的需求从实用到认知,上升到审美的需求,这是对城市环境情感的体验,也是我们研究公共文化空间形象层面的内容。研究公共文化空间的形象表达是对空间美学意义的探讨,通过对公共文化空间环境实体的色彩、材料、造型等元素的处理,传达空间的历史文化价值,使人们能在公共生活中享受愉悦。

(三)引入科技创新助力文化治理,提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服务质量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文化交流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展览等新型的文化服务形式不断涌现,使得文化交流呈几何级数增长;大数据技术将文化资源和城市空间管理、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可对城市文化产业的规划与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并针对不同的文化消费需要,构建具有完整功能的文化服务系统,实现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管理和公共文化的健康发展。

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以文化为导向,应掌握其技术特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利用科学技术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率、共享水平,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发展。首先,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城市文化资源的需求进行采集、分析,从需求出发,明确文化资源的分配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市民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满足不同的需求,从而提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其次,通过对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调研,进行分析、总结,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真正融入绩效评价中。

(四)重视城市精神文化管理,塑造城市独特文化魅力

重视对城市的精神文化管理,构建公民身份认同的精神文化,可以使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形成各方面的共识,从而达成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城市公共空间的营造与塑造。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形成可以凸显城市“软实力”,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的吸引力,推动城市的旅游发展,吸引稀有的人才,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协调发展。城市传统文化是历史上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固化形式,向后人传递着以往的历史和远古人们生活方式,是现代城市空间展开的一维向度。[14](p91-94)地域文化价值属人类的社会性范畴,是人们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形成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经过时间的洗礼,人们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逐渐沉淀下来,形成一脉传承的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的价值和特色在地域文化、符号、建筑尺度中显现出来。挖掘地域文化的渊源,探索地域文化的形成,分析地域文化的风格,传承地域文化的文脉,是城市文化空间价值建构的关键。

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治理中,应在满足居民的居住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在城市规划、城市发展相关产业政策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引导作用,把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审美、文化内涵作为城市规划、城市发展相关产业政策的重要衡量标准,从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与利用的顶层设计出发,把城市历史文化元素和核心精神理念全方位融入城市空间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传统文化的保护一方面是政府制度的管理,另一方面还需要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鼓励当地居民自发开展各种民俗活动,政府为这些自发活动提供物质和资金的支持,通过商业活动对手工艺品、美食文化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外地游客来消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传统文化的保护还可以建设文化活动中心,这些文化活动中心可以开展民俗表演,居民、游客可以亲身体验,增强对文化的认同感,让传统文化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人群的参与体验会激发城市文化空间的氛围,这也是一种动态的可持续的保护方式。同时,也不能简单地复制其他区域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方式,而是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以凸显城市的精神文化,塑造城市的独特魅力。

五、结语

不同于公共文化治理以文化治理审视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理解城市文化的内涵及其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精细化治理从空间建构的视角、从公共文化层面入手,创造性地回答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精细化治理模式如何形成并发挥作用的问题。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建设的实质就是要立足中国语境,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完善空间治理体系。文化记忆、价值导向、民众参与的治理维度,构成了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主题和理论旨趣;丰富场所形式表达、完善文化设施建设、引入科技创新与重视城市精神文化管理的实现路径,提供了推进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路径选择。引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精细化治理模式并不是为了去评判当下中国城市建设的优劣、转型的成功与否,而旨在为城市的管理者、规划者、设计者在政策制定、路径选择、空间建构等问题上提供一些建议与启示。

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新时代发展要求,随着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治理已成为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提升城市识别度、增强城市归属感的一个重要方面。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的精神和文化的具象化,也是“软实力”的具体表现。提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必须强化对城市公共空间治理的价值导向,优化城市的景观塑造能力,以突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以“软实力”与“硬实力”合力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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